王 瑾
(南京林业大学 图书馆;江苏 南京210037)
我国现有的法制教育体制并不完善,不论是教育内容还是教育模式,都存在严重的滞后性。传统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理论上是指对于高等学校中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律学相关的知识教育或者是理论知识的教学。面对许多新的政策和新的形式,我国大多数高校没有科学严谨的法律教学体系,并且没有根据当今学生现状进行适当的内容调整。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高校都存在法律感情冷淡、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的情况,学校教学往往只是停留在理论教学上面,并不能真正深入到学生内部去,掌握和了解他们对于法律真正的理解情况和心理状况。这都是导致今天社会上不断有高校毕业生出现频频犯罪的原因。高校学生普遍存在法律知识更新速度慢,了解程度低的状况。我国是法治社会,没有良好的法制基础作为保障,是无法在今天的社会承担起社会主义建设的相关任务的。
另外,对于高校来说,他们肩负的责任不仅仅是对于大学生法律知识进行相关的理论教学,更重要的是培养高校学生塑造一种尊重法律、理解法律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重要意义的一种状态。很多高校犯罪出现的原因都是因为学生对于法律的一种蔑视态度,不懂得自己所做所为已经触及到法律的底线,这就是为什么很多高校生在出现犯罪后还依旧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而真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法制教育后,才清楚自己到底给社会和人们带来了多大的影响。另外一方面,关于高校学生的法律教育的内容就是让学生在遵守法律的同时能够明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也能够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准确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卫自己的权利,这样才是法律存在的真正意义和社会价值。
高校学生身上不仅仅肩负的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更寄托着整个社会的建设责任和义务,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近些年来高校学生的犯罪数量在不断的上升中,并且犯罪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的上升过程中,这些高校学生的行为都已经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某地区关于法律教育的一项调查中显示,我国的高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受到关于法制教育所占的比重不足所有教学课时的百分之五,其中在高校学习期间接受的课程更只占全部课程的百分之三以下,可见高校学生的日常学习中的法制教学已经到了严重缺失的地步,甚至有的学校根本就没有法律方面的教学工作,这对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情。无规矩不成方圆,另外,该项调查还表明,高校学生本身对于法制教育的理解程度上也难以令人满意,超过半数的学生认为学校的法制教育教学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为大多数的教务课程,都是为了修满相应的学分或者符合学校的硬性规定,学生自己并没有参与到其中的积极性,这就让学校的法制法规教学工作成了纸上谈兵而已。如果一个国家在教育层次最高点的人都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并且连最低的底线都不能守住,那么这样的教育注定就是失败的,而我们绝对不能仅仅以学术的好坏去评判一个高校的教育质量,做人都不成功的高校毕业生也注定是不合格的社会人。
首先,高等院校法制教育的水平很大程度上为国家培育高素质的执法、守法公民提供良好的基础。其次,高校对学生进行合理的法制教育能够降低学生踏入社会之后的犯罪率。目前,学生犯罪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刑事犯罪案件中,高校学生的比例在呈现不断增长的严重态势,究其原因,主要是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忽视,甚至很多学校几乎放弃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授、讲解。最后,在培养学生素质的工作中,法律素质也是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在保证学生德智体美素质全面发展的前提下,也要保证学生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将法律也作为学生行为的最首要最基本的标准,树立宪法法律至高无上的观念,对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的法律规范,也对学生提出新时代的新要求。如果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即使其他理论知识再多,也是无意义的,那么教育也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也是失败的,因此,学校应该认清当下情况,在保证教授的同时,重视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提供学生的法律素养,这是保障学生能够全面发展的重要也是首要保证,也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选择。
从1986年开始,中国便开始实行普法教育,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迎来了第六个“五年普法”的教育阶段。在每个普法教育中,大学生成为教育的重点对象,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中也明确规定:“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经历了五次“五年普法”教育阶段之后,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明显得到了提高,但是目前来看,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导致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大部分的重点都在于对知识的教授,而往往忽视了更加重要的人格、思想道德、法律观念的教育,因此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问题成为了当下的重中之重。
第一,高等院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未形成健全的管理机制,定位不准确。在实际的教授中,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工作没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在短时间内工作无法取得实际的成效,因此学校渐渐开始忽略普法工作,很多高校对法律教育工作持“可教可不教,教了也白教”的态度,工作时有时无,而且在教育的实际工作中,缺乏专业教师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指导,缺少学校人力物力财力的大力支持,无法形成持续稳定发展的普法机制。
第二,高校进行普法的效果不可预估,对普法工作的评价标准能够测量,才能够对后续的工作产生动力,从全国范围内的“六五”普法计划,到各地的普法目标,都缺乏效果的可预估性,普法工作评价没有确定统一的标准,只是重于工作形式,忽视了对学生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据相关资料显示,很多高校将普法工作只是形式化,不注重工作的核心,只是将相关法律知识的考题发给师生,让师生填写相关答案,潦草地完成所谓的普法工作,很显然,这样的普法行为是毫无意义可言的,根本无法从实际上给师生带来法律知识。
第三,高校普法教育缺乏课堂资源。据资料显示,高校内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讲解的教授并不是专业的法律教师,也不是毕业于正规学校的法律教师,讲课老师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也并不是很全面,特别是对当前最新的法律知识了解更是微乎其微,对社会主义的法治观念也没有很深刻的见解,法律经验也不足,只是照本宣科,对课本上的知识进行单纯的讲解,无法结合当前的社会实际状况对法律知识进行更加深刻的教授,学生也无法真正体会到学习法律对自身素质的提高、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对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性。
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应该从多个方面和多个环节对高校生的法制教育行为进行研究,根据现阶段我国高校学生的状况,将法律知识教学的特点结合高校学生的学习特点,并结合高校学生犯罪的情况,给出以下一些建议。希望能更加合理有效地解决我国高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缺失的状态,并且遏制高校犯罪案件频出的情况。
法律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但是其实践性也是其重要的特点之一,如果想要将法律知识运用在实践中,就需要在教育中加入案例的分析教学,根据不同的经验教学工作加入不同的案例分析,这样才能在学生学习时能够得到更多的经验,这样才能有更深刻的记忆和实践性的应用。将理论学习和案例学习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加强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
高校是思想传播和学生兴趣培养的重要地区,如果好的风气在这样的流传开来,就会形成一个非常好的氛围,反之,如果不能在这样的地方培养一个良好的遵纪守法的风气,就会导致校园内歪风邪气疯涨。学校从老师到学生都应该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守法习惯,让学生认真地理解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营造一个守法爱法的校园环境。
尽管高校生从生理上已经迈入了成年人的范畴,但是对于法制教育其实还是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的,采取多种有趣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实践活动,才能吸引更多高校生学习参与法律的热情,才能激发他们对于法律行为的理解。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还处在一个特殊的时期,如果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高校学生对于法律的认识问题,就要加强对于高校学生心理的探究,他们在进入学校后,心灵和精神上都会有一个重大的转变和改变,不论是生活环境还是生活状态都与以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就需要学校加大对他们的关心力度,从心理上关爱他们。
目前我国的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还处于一个比较薄弱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方面还有很多,想要彻底地提高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质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有长效而具体的措施,每个有关高校法制教育的人都需要为之付出相应的努力。让大学生懂得法律并且善于利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增强对于法律的运用能力,相信我国高校的法制建设工作在一代代的教育工作者的努力下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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