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园艺学院 陈致微
福建自贸区设立对闽台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福建农林大学园艺学院陈致微
该文以海峡两岸农业贸易发展历程为研究基础,归纳总结两岸农业经济贸易的特点、优势与不足,并从分析福建自贸区设立对闽台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入手,探讨提升闽台两地农产品贸易的几点建议,以期为增进闽台两地农产品贸易和推动海峡两岸经济融合作出贡献。
闽台 农业产品贸易 福建自贸区
本文以2015年中央政府批准福建挂牌自贸区为大背景,在对台贸易新时期来临之际,以两岸互惠为愿景,深入探讨福建自贸区设立之后对闽台两地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希望能够通过分析两岸农产品贸易的联系,促进两岸各领域贸易广泛推进,乃至进一步推动两岸人民的互信与互惠。
闽台之间自从恢复正常贸易以来,农业的贸易往来便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近年来,在多种背景及政策因素影响下,闽台之间的农产品贸易逐渐成为两岸学者热烈讨论的话题。有的学者以进出口增长率状况为基础,分析得出两地市场存在贸易竞争,着眼于如何避开两地的贸易竞争以期促进两地共同发展。有的学者以两岸农产品贸易状况、竞争力水平、比较优势以及相关政策入手,分析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症结。有的学者通过分析两岸1987年至今的贸易发展历程,得出两岸之间农产品贸易的新问题,即政策因素与经贸额度较小等相关问题,力促两地通过加强经贸依赖关系从而带动政治上真正的群体趋向相互依存关系。也有相当一些学者整理过去不同研讨的结果,从不同层次和视角对其进行评述,对贸易现状、竞争与互补关系、相关影响因素以及在该领域的合作等研究进行归纳整理。
综观前人文章,主要基于未设立自贸区的大背景下探讨,本文基于设立自贸区这一特定背景,特别是福建自贸区的设立,着重着眼于推动闽台两岸经济贸易的密切联系,认为这必将对闽台农业经济贸易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1闽台农产品贸易发展历程
在过去的37年间,两岸贸易经历了从未有过的大起大落。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1987年间为两岸贸易的起步试探阶段。在这段历史进程中出现了几件重要标志事件:1978年,《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及希望实现两岸通贸通邮通航,恢复两岸的正常贸易往来。1980年,大陆首先向台湾开放市场,同意台湾产品的进口贸易,其中包括台湾农产品对大陆的运输贩卖。其后政府首先在香港地区采购台湾产品,打破了两岸贸易的坚冰。1981年,第一家台商在福建漳州注资成功,落地福建。台湾方面对大陆实施“不接触、不鼓励、不限制”的“三不”政策,其意为默许两岸民营企业的私下贸易。在这个阶段,恰逢国家改革开放政策,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福建省委省政府对台湾进口农产品试行“关税减免”。这一现象也为近年自贸区的设立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从1988年至2004年为两岸曲折发展的阶段。期间因台湾经济步入转型期,货币升值,资本过剩,台企迫切想走出去。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大幅放宽外汇管制,次年大陆方面颁布《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迎来了台胞“登陆”经商热潮。1992年后,邓小平的南巡谈话带动大陆经济热潮,也促进了台湾对大陆投资的成倍增长。当年台商投资项目比1991年增长270.61%,1993年两岸贸易额首破100亿美元。
2005年至2014年则为第三阶段,是两岸关系不断升温的阶段,两岸双方都积极推进良好关系的发展,闽台农产品也因此得到较大的发展空间。在ECFA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福建从中得到了更多与台湾携手进步的空间。尽管ECFA没能包含农产品的贸易签订项目,但是其为两岸的合作开创先河的作用毋庸置疑。
2015年至今则为第四阶段,福建作为新一批自贸区成功设立,包含了福州、平潭和厦门。这是一次机遇,也是一个充满挑战的发展阶段。
2.2闽台农产品贸易现状
2.2.1闽台农产品贸易不断发展
有关研究数据显示,2013年,闽台农产品贸易总额突破12亿美元,同比增长12%以上[1]。来自厦门海关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一季度闽台贸易值达32.9亿美元,同比增长29.6%,占同期福建省进出口总值的8.3%。
据统计,2013年一季度福建从台湾进口25.2亿美元,同比增长29.1%;对台出口7.7亿美元,增长31.2%;闽台贸易逆差达17.5亿美元,增长28.2%。
2013年第一季度闽台小额贸易达8181万美元,同比增长23.6%。其中,福建对台出口1963万美元,增长46.1%,其大部分为水海产品;从台湾进口6218万美元,增长17.8%,主要为农产品和机电产品。
2.2.2闽台两岸消费结构不对称,贸易逆差大
闽台同处于亚热带地区,皆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难免存在部分农产品生产结构相似,即存在贸易竞争关系。同时,闽台两岸也存在消费结构不对称的现状,即存在互惠互利的良性竞争关系。
根据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数据研究,大陆对台出口的大类农产品主要包括水产品、其他农产品,海参、鲍鱼、海带等产品出口增速较快;而台湾目前是大陆羽绒羽毛原料的第一大出口市场。
大陆从台湾进口的大类农产品主要包括:其他农产品,2012年累计进口9270万美元,同比增长27.1%;其他食品6235万美元,同比增长39%;酒及饮料5647万美元,同比增长14.4%;水产品5310万美元,同比增长161%。其中水产品包括水、海产品及制品、以及部分藻类植物产品。
2014年,由海关总署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大陆对台湾出口406.43亿美元,同比增10.5%;自台湾进口1566.37亿美元(占台湾出口额的一半),同比上升18.5%,贸易逆差为1160亿美元,扩大了21.6%。而在2012年,台湾对大陆贸易顺差为954亿美元[2]。
以上数据显示出两岸对于进口农产品的不同需求,两岸能够利用不同长处发展不同领域下的产品,以满足两地人民对进口产品的需求。同时,我们亦能得出结论,两岸贸易数据不对等,大陆对台存在巨大贸易逆差。我们亦不能忽视闽台贸易可以互通有无,互补余缺,闽台双方的农产品贸易还具有很强互补性,闽台农产品贸易大有可为[3]。
2.2.3闽台两岸关于农产品贸易沟通及交流不足
有关数据检验结果显示,台湾对福建出口增长1% 将会带来福建对台湾出口农产品约6.0877%的增长幅度,具有很强的推动关系,福建对台湾出口增长1%将会推动台湾对福建出口约0.1510%的增长幅度,推动关系较弱,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存在不对等[4]。说明两岸农产品出口之间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其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对于数据的分析,我们易得出两地对于农产品贸易依然存在交流的不足。其原因有三:其一,至今台湾当局依然存在政策上的封闭,对于两岸交流,特别是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存在局限。台湾方面对大陆实施限制性的经贸政策,导致大陆对台出口未能正常增长。在两岸经贸交流中,台湾方面一直实行“宽出严进”的大陆贸易政策,严格限制进口大陆产品。虽然台湾方面对此政策曾进行多次调整,但到目前为止,台湾的8726项进口产品中,仍有2000多项产品未对大陆实施开放措施;其二,台湾部分人民对大陆依然存在抵制心理,究其原因则是当局政府对人民的影响,导致部分群众抵制进口大陆农产品及其他第一产业贸易;其三,对于较发达地区确实存在贸易壁垒,台湾人民对于进口农产品具有较高的标准与要求。这些原因均导致闽台两岸农产品贸易交流与沟通的障碍。
福建自贸区自2014年启动实施至今,引来不少相关人士的关注,关注的要点大多集中于福建自贸区对福建省发展的影响,福州、厦门和平潭三地试点对省内的带动作用、对台湾回归的政治意义,抑或是第二批自贸区及上海自贸区对全国的带动作用,然而本文关注的,是福建自贸区设立后对闽台两地农产品贸易交流的影响。
3.1改变担保主体并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自贸区实施新政新举措,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接受由台商协会提供的总担保。新制度建立于担保主体为台商协会的基础上,接受其对协会会员进出口货物的担保,将以往个人向海关提交担保改变为由协会向海关提供总担保,一方面能够提高企业担保的有效性及货物安全性,另一方面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台商协会由协会会员向协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便可以享受协会提供的总担保,在有效期内,企业多次办理相同的海关事务时,只需提供一次担保即可,不仅简化行政手续,同时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改变了以往台商企业向海关多次提交担保的情况,协会同时具有督促其会员履行义务的责任。
3.2加快农产品通关速度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在福建自贸区首发的八条政策中,厦门海关、国检“一站式”检验平台率先将以往的两次开箱查验模式转变为关检同时入场、联合查验、监管互认的一站式查验。建立“一站式”查验,意在创新通关新模式,为企业节省通关时间和成本,促进闽台贸易便利化。
第二批政策发布后,以平潭试验区为例,陈婉贞是一名住在平潭新区的自贸商家,对于近年政府对平潭试验区不断放宽的贸易政策表示满意,其中体验最深刻的便是成本总体下降,相关成本节省了约40%。“一个标签费用就省去了不少时间和人工成本”,陈婉贞口中的“特殊”政策就是近年对平潭试验区独有的政策,不用加贴简体标签。另一个平潭特有的政策是,试行对台湾进口水果实施“边抽样检验,边上架销售”的检验检疫模式。对台湾地区输入区内的农产品、食品等产品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对原产于台湾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实施“快审快核”的标签审核模式等等。这些独有对台政策均是自贸区开设后特有的贸易政策。
3.3加强两地农业贸易合作互信
福建自贸区首发政策平潭片区第四项“率先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对于经过“财团法人台湾认证基金会(TAF)”的认可以及省检验检疫局调查确认的商品验证登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等所出具的结果报告,给予采信。同时,在自贸区设立后,检验检疫部门已准备好适时公布给予采信的产品名目和认证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目录。大陆首次对台湾产品实行单方面采信行为减少两地检验检测标准不同带来的贸易障碍,加速统一两地检验检测标准,有利于带动福建区域检验检疫标准,提高农产品、食品安全性,有助于福建农产品走向世界,提高竞争力。同时,作为台湾出口产品,减少多次检验检疫过程,真正实现台农产品与福建市场完美对接,刺激台湾企业对福建自贸区投资贸易活动。
前后两批政策先后为企业入闽贸易提供政策方面的支持,减少重复累赘的通关查验,实现快速通关,节约成本,增强担保安全性和有效性,采信台湾检验检疫结果,促进农产品贸易交流,形成互惠互利贸易圈。
4.1探索闽台产业合作新模式
首要策略为合作。合作的模式有许多,然而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先后生效后,福建省农产业对台合作应有新模式,应用其中利好政策发展新型合作模式。鼓励台资高新先导企业在自贸区内集聚发展。重点承接台湾地区产业转移,同时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品牌企业走向台湾,投资设厂,促进两地农产业链深度融合。借此机遇不仅在品牌方面开展合作,且合作参与制定两地产业标准,便利两岸贸易往来。主动对接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构建双向投资。创新两岸合作机制,以推动货物、服务、资金、人员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增强闽台经济关联度。
4.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新体制。从政策层面依法将能够下放的、对自贸区未来发展有利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大对自贸区行政审批支持度。既然设立自贸试验区,就应该放手让区内企业去试验,政府为新兴企业提供政策扶持与社会服务。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制度,实行“一口受理”服务模式。改变以往的繁杂手续,如简化船舶进出港口手续,简化入区申报手续等,促进船舶进出港口自由化。对于平潭片区与台湾之间进出口商品原则上不实施检验,但相关部门应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
台湾农业具有资金、技术上的优势,而福建农业在劳动力、土地要素方面较台湾充裕。20多年的闽台农业合作实践也已经证明,闽台农业之间存在极强的互补性,二者之间的合作仍然存在着广阔的空间和巨大的潜力。2015年福建自贸区挂牌成立,政府重视对台湾的发展效应。两岸应把握良好机遇,在自贸区时代的大背景下相互取长补短、扩大优势、增进融合,逐渐成为整体贸易圈,推动海峡两岸经济社会走向共同繁荣。
[1] 中国粮油信息网. 2013年闽台农产品贸易突破12亿美元[EB/OL]. http:// www.chinagrain.cn/liangyou/2014/2/10/20142101350971801.shtml,2014-2-10.
[2] 海关总署网站.2012年全国进出口总值表[EB/OL]. http://www.customs. gov.cn/publish/portal0/tab1/.
[3] 杨金发,童长水.闽台农产品贸易发展的进程与特征[J].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11(4): 27-31.
[4] 蒋颖.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实证研究[J].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 11(6): 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