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熙
(河北大学历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正统论作为中国古代政治学说中的重要论题,也是古代史学中的重要理论问题。欧阳修谓正统之说“始于《春秋》之作也”,论及“正统之辩”,梁启超认为其“昉于晋而盛于宋”。期间,正统论问题基本沿着两条轨迹发展,其一为滥觞于战国邹衍的“五德终始”之说,此玄虚之论自周秦之际深入人心,直到赵宋以后方日渐式微。其二为据《春秋公羊传》“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等推衍而出的“带有政治、文化等方面道德判断的意味”[1]的一套理论。此种理论经宋明间欧阳修、司马光、朱熹到方孝孺等人的继承与发展渐趋成熟。当代学者对此也有一些研究,研究中对不同历史时期相关史家及其著作的正统论观点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然而前辈学者因瞩目相关史家而导致对历代帝王正统论主张的忽视,饶宗颐先生的《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作为难得一见的相关专著对此亦没有涉及。但帝王的正统观念作为当时的官方指导思想,其影响力不容忽视,而这种影响在清初修纂明史的过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乾隆皇帝的正统观念散见于其上谕及《御批历代通鉴辑览》等文献中。乾隆三十三年(1768),《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告成,乾隆认为作此书最大意义正在于“编年之书,莫备于皇祖御批之资治通鉴纲目。盖是书集三编为一部……至于续编之作,成于有明诸臣。其时周礼沿尹起莘例,作《发明》,而《广义》则出于张时泰,效刘友益《书法》而为之者。夫《发明》、《书法》,其于历朝兴革正统偏安之际,已不能得执中之论,而况效而为之者哉……自隆古以至本朝四千五百五十九年事实编为一部全书,于凡正统偏安天命人心系属存亡必公必平,惟严惟谨,而无所容心曲徇于其间。”[2]全书由正文和乾隆“御批”两部分构成,而一千九百多条“御批”中就包含着大量对历史中易代之际正统问题的裁断,其观点也成为编纂《四库全书》及修订《明史》的指导思想。
第一,乾隆帝强调大一统政权的绝对正统地位,《春秋公羊传》:“王者欲一乎天下。”大一统政权的正统地位历来都毋庸置疑。在乾隆帝看来,正统来自于天命人心,其自尧舜汤武而下不绝如缕,同时也可以来自王朝功业。历史上“失统”的王朝亦不外乎既失天心,又败功业。
“惟是天心既已厌明,福王又不克自振,统系遂绝。”[3]
而进一步从维护清廷统治角度出发,乾隆帝强调,无论其统治者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不影响大一统王朝的正统性。从对少数民族一视同仁的角度对前代史书内容进行重新论断,如《御批历代通鉴辑览》载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事御批:
“是年正月明祖虽称帝,而大都尚未失守,正统犹在元也……故于明祖称帝之初即以明为统,而于元事则书元以别于明。今作《通鉴辑览》汇纪列朝,要当以历代正统所系为准。故于顺帝在位之时犹以元为统,而于明事则书明以别于元。自闰七月顺帝出居北漠以后始为明洪武元年。”[4]
第二,对分裂时期正统政权的判断标准上,乾隆帝的观点可以总结为“继正统者为正统”。换句话说就是,分裂时期的政权,只要还有与之并列的其他政权存在,“正统”的判断标准在于看哪一个政权是承续上一个正统王朝,那么这个政权就同样具有正统性。对于其他政权,乾隆帝说:“不知辽金皆自起北方,本无所承统。”在乾隆四十六年就四库馆臣录存元人杨维桢《正统辨》一事的上谕中,乾隆帝系统阐述了自己的思想。
“春秋大一统之义,尊王黜霸,所以立万世之纲常。使名正言顺,出于天命人心之正。紫阳纲目,义在正统。是以始皇之廿六年,秦始继周;汉始于高帝之五年,而不始于秦降之岁;三国不以魏吴之强夺汉统之正,春秋之义然也……其欲以元继南宋为正统,而不及辽金,其论颇正……夫正统者,继前统,受新命也。东晋以后,宋齐梁陈虽江左偏安,而所承者晋之正统。其时若拓跋魏氏,地大势强,北齐北周继之,亦较南朝为盛。而中华正统不得不属之宋齐梁陈者,其所承之统正也……至于宋南渡后偏处临安,其时辽金元相继起于北边,奄有河北。宋虽称侄于金,而其所承者究仍北宋之正统,辽金不得攘而有之。至元世祖平宋,始有宋统当绝我统当续之语。”[5]
由此可见,在乾隆皇帝的理论中,分裂时期的正统王朝分为以下两类:偏安一隅的原大一统王朝,如东周、东晋、南宋;承继上一个正统王朝的政权,如蜀汉之于汉,宋齐梁陈之于东晋。这其中包含着明显的道义上的价值判断意味,并不以政权强弱作为标准。一旦某个政权完成统一,无论其是否为分裂时期的“正统”,其都最终成为正统的承续者,但其所承之“统”则是一个曲线承续的过程。溯其思维理路而上,乾隆帝的正统观可以看作对欧阳修据“居正”与“一统”指出的三类正统王朝分类[6]的重新阐释,而唯独对欧阳修“绝统”理论进行否定和修改。
第三,在这里又分支出一个易代之际正统延续标准的问题,前文所述元顺帝的事情是一个很好的事例。这里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开皇元年(581)二月,杨坚代北周静帝,改国号为隋,此时陈政权仍在继承东晋正统的位置上,而所谓“至隋则平陈以后混一区宇,始得为大一统”。此时的隋政权已完成统一而获得正统位置,但其所承之统依然是承续晋、宋、齐、梁、陈之统。也就是说,当原正统政权未被完全消灭前仍以其为正统。但这里涉及到一个程度问题,如前元顺帝是一例,逃亡漠北前,即大都尚未失守时可以看作天命犹在元,而远遁北方之后,在当时认定的华夏疆域内没有一定领域可凭则认定其已失去正统地位。此外,《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对宋元之际逃亡海上的幼帝也有类似论断,不再赘述。当然,如果从微观上看,这又是一个有弹性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断代,下文将具体探讨乾隆帝这一理论在明史修纂过程中的影响。
从顺治二年(1645)设立明史馆到康熙十七年(1678)《明史》修纂工作全面展开,再到乾隆四年(1739),整部《明史》历经九十余年最终定稿,随后又于乾隆四十年起进行一系列修订,修纂时长为二十四史之最。这与清初几位皇帝对修史工作的强烈干预关系密切。史官需要频繁向皇帝进呈稿件,随后皇帝以谕旨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此类谕旨在康雍乾三朝实录中频繁可见,而其中乾隆皇帝的干预对清代官方史学观点的影响尤为深刻。如前所述,按照乾隆的说法,“夫正统者,继前统,受新命也”。所以说,清廷的合法与正统必然是建立在前代政权正统性基础之上,乾隆帝在上谕里也宣称:“我朝为明复仇讨贼,定鼎中原,合一海宇,为自古得天下最正。”[7]并更进一步假设:“然朕犹于通鉴辑览内存福王建国之号一年,使其能保守南都。未尝不可如南宋之承统绵延不绝。而奈其当阳九之运。”[8]将南明比作南宋,在一定时期(福王时期)内承认其正统地位,又强调其失统乃是“自覆其宗社也”。如此一来,既证明了清承明统的合理合法,又运用一个易代之际的弹性时间将南明福王政权归于正统时期,客观上将个人的正统观念融入明史编纂工作中并作为指导思想发挥影响。
在史书编纂的实际操作中,乾隆帝一方面对殉节明臣总计三千六百余人予以表彰,给予谥号,并于乾隆四十一年下令单编成册,与钦定《明史》并行:
“命议予明季殉节诸臣谥典谕……惟我世祖章皇帝定鼎之初,于崇祯末殉难之大学士范景文等二十人,特恩赐谥……今明史所载,可按而知也。至若史可法之支撑残局,力矢孤忠,终蹈一死以殉。又如刘宗周、黄道周等之立朝謇谔……均足称一代完人,为褒扬所当及……而事后平情而论,若而人者皆无愧于疾风劲草,即自尽以全名节,其心亦并可矜怜。虽福王不过仓猝偏安,唐桂二王并且流离窜迹,已不复成其为国。而诸人茹苦相从,舍生取义,各能忠于所事,亦岂可令其湮没不彰,自宜稽考史书一体旌谥。”[9]
“请照《明史》格式,另编一册,冠以原奉谕旨,次载诸臣议疏及所拟专谥通谥清单一体成书,与明史相附而行……以明史及辑览为据,旁及一统志及各省通志参互考证,其仗节死义者已有三千六百余人。”[10]
另一方面,与给谥号相配合,乾隆又命令搜集保存明末官僚士人文集。如乾隆四十二年下令将史可法严词拒绝多尔衮招降的回信全文刊刻,并以南宋政权比福王政权,以文天祥比史可法:
“幼年即羡闻我摄政睿亲王致书明臣史可法事。而未见其文。昨辑宗室王公功绩表传。乃得读其文。所为揭大义而示正理。引春秋之法。斥偏安之非。旨正辞严。心实嘉之……复命索之于内阁册库。乃始得焉。卒读一再。惜可法之孤忠。叹福王之不惠……夫福王即信用可法。其能守长江为南宋之偏安与否。犹未可知……而可法之书。并命附录于后。夫可法即拟之文天祥、实无不可。”[11]
此外,乾隆四十一年(1752)又在国史中设立《贰臣传》,将于“大节有亏”的归附明臣通通打入其中,后又将《贰臣传》分列甲、乙两编,以示褒贬。甲编收录归降之后建功立业,效忠清朝之人,如洪承畴等;乙编则收录降而不忠、进退无据之人,如钱谦益、龚鼎孳等人。[12,13]
综上所述,在乾隆一朝肯定南明政权一定时期内的正统地位这一前提下,才有了诸如表彰福王时期殉节明臣、贬斥其时失节诸臣顺理成章的举措,乾隆帝创造的《贰臣传》这一类别更是纪传体史书中前所未有。乾隆皇帝既不违背清代统治者维护本朝统治的根本出发点,又巧妙地将自己的王朝正统观通过官方指导思想贯彻于明史编纂之中,可谓巧妙,用心良苦。
通过对历史及现实中正统问题的批判与反思,乾隆帝形成了自己系统的正统理论,并付诸于乾隆朝修纂明史的实践中,在其《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及上谕中均可看到对历史上王朝正统问题的明确裁断:肯定大一统政权的绝对正统地位,无论其统治者是否为汉族;在分裂时期遵循“继正统者为正统”原则,无论是偏安一隅的原统一政权还是原统一政权的承续者;王朝更迭之际,如果原正统政权失去其可依托的一定数量的疆域与人口,即判定其失去正统地位。总体来看,乾隆帝这一理论大体接受了欧阳修自“大一统”与“大居正”推衍出的正统判断标准,但又对其难以自圆其说的“绝统”理论进行修改,肯定了正统的相继不绝,并对易代之际的断代标准补充了一些见解,最终形成其个人完整严密的正统理论。
乾隆一朝传世文献浩如烟海,自乾隆初年《明史》修讫,三十三年敕撰《御批历代通鉴辑览》。至三十六年,为彰显文治盛世而开《四库全书》馆,四十一年起复修订《明史》,其过程无不受皇帝频繁干预。不同于其他帝王的是,除了从维护清廷统治出发的角度之外,作为一个热爱学术并有一定见地的皇帝,其个人的历史观无疑成为当时指导性的学术声音并产生深远影响,乾隆帝执政期间对明季诸臣的褒贬无不是其正统观念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体现。因此,在乾隆帝正统观及其他历史观指导下,对一部分明代人物进行补充或重新评价应是当时官方明史编纂过程的大致状况。
[1]向燕南.引领历史向善——方孝孺的正统论及其史学影响[J].齐鲁学刊,2004,(1).
[2]觉罗勒德洪.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一[M].北京: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9.1424.
[3]觉罗勒德洪.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三十四[M].北京: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9.1972.
[4]北京故宫博物院.钦定四库全书·史部[M].厦门:鹭江出版社,1998.1721.
[5][7][8]觉罗勒德洪.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一百四十二[M].北京: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9.1965.1967.1969.
[6]王记录,闫明恕.正统论与欧阳修的史学思想[J].贵州社会科学,1996,(1).
[9]觉罗勒德洪.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九十六[M].北京: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9.1529.
[10]觉罗勒德洪.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M].北京: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9.1599.1980
[11]觉罗勒德洪.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三十五[M].北京: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9.1999.
[12]觉罗勒德洪.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十二[M].北京: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9.1883
[13]觉罗勒德洪.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五十一[M].北京: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