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霞妮 杨新国 徐明津 段修云
(广西大学教育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4)
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扩大了人口流动的规模,大量生活贫困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形成了留守儿童这一新的社会群体。广西是中国西部欠发达的多民族边境省份,是劳务输出大省,留守儿童数量庞大。文章通过对文献的收集和分析,探讨广西留守儿童的研究现状,评述其研究不足,这不仅可以让学界了解广西留守儿童研究的情况,还为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家庭关注儿童心理健康提供参考依据。
留守儿童一词最先由一张提出,是指父母出国工作或求学后由留在国内的祖父母照顾的儿童[1]。同年上官木子提出“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个新的社会现象应引起重视[2]。随着民工潮的出现以及“三农”问题的升温,农村留守儿童开始受到关注。2004年5月教育部召开“中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研讨会”,此后,留守儿童的概念内涵逐渐被限定在农村范围[3]。2005年前大多数研究指向父母均外出务工的儿童,而单亲外出务工的儿童却是当前中国留守儿童的主体,因此叶敬忠等人认为留守儿童应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在外打工而被交由父母单方或长辈、他人来抚养、教育和管理的儿童[4]。后来刘志军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留守儿童”应特指那些不能随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活动的父母一起生活而留在家乡由代理监护人教养或自我照顾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这个概念包涵了农村和城市两类留守儿童[5]。迄今为止,留守儿童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界定,其中关于父母外出时间、儿童现居地、儿童年龄等还存在较大的争议。广西留守儿童研究使用的概念基本上是借鉴已有学者的界定,未形成自己的概念体系。
广西留守儿童的研究起步较晚,从2007年起才发现有关于留守儿童的实地调查研究,此后逐年增多。而兴起的留守儿童的研究也引发了广西各界人士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在政府方面,广西教育厅采取了多种举措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如优先补助贫困留守儿童家庭、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改善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开设相关课程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等;在社会群体方面,许多媒体对留守儿童的报道增多,各种献爱心的社会实践活动在不断地进行中,如大学生三下乡支教、捐款捐物等;在社会学术方面,申报留守儿童研究的课题及留守儿童问题的研讨会也逐渐增多,大量学术论文层出不穷。在此,通过整理分析广西留守儿童的研究现状,将对未来进一步的帮扶举措提供依据。
广西留守儿童的研究关注的主要群体是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生活状况、身体健康、家庭教育、学业、心理行为、道德、安全、原因及对策等方面的问题。
2.1.1 留守儿童数量及其研究分布
广西是一个劳务输出大省,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人口数量庞大。2007年,广西妇联在《广西91个县区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查报告》中指出,广西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已经达到了98.98万人[6]。据广西人民网发布的数据,到了2011年,广西留守儿童人数已达到141万。迄今尚未发现城市户籍留守儿童数量的相关统计数据。
从研究对象的分布看,已调查了兴安县、合浦县、阳朔县、龙州县、天等县、兴业县、环江县、罗城县、凤山县、德保县、巴马县、大化县、都安县、富川县、陆川县、岑溪县、田阳县、大新县、武鸣县、扶绥县、田东县、马山县、融安县、隆安县、平果县、平南县,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来宾市的农村留守儿童。调查范围覆盖了桂北、桂东、桂西、桂中地区,但针对桂南沿海地区的调查比较少见。其中马山、天等、富川等县的农村留守儿童还被多次研究。可以看出,广西留守儿童研究的范围还不够全面,大部分研究只把一个或几个县的儿童作为研究对象。
2.1.2 父母外出务工情况
大多数农村家庭经济贫困且负担重,这正是外出务工的首要原因。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因研究的抽样不同,有着不同的结果。在陈新花(2008)研究的地区中,以双亲外出务工为主[7];而在唐春兰(2007) 研究的地区中则以单亲外出务工为主[8]。综合查阅的文献来看,双亲外出务工情况比较普遍,单亲外出务工者以父亲居多。父母外出务工的时间以半年至一年为主,其次是两年以上。外出务工时间越长对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就越大。
2.1.3 留守儿童监护类型
广西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有隔代监护、单亲监护、上代亲戚朋友监护、同辈(自我) 监护四种,与已有的研究结果一致[9]。总体来看,隔代监护和单亲监护最多。根据父母外出务工情况的不同,不同地区监护类型的比例会有所不同。陈新花(2008)调查的边境地区发现父母同时外出务工的情况非常普遍,以隔代监护为主[7];而唐春兰(2007)调查的兴安县则以单亲监护为主[8]。
2.2.1 身体素质状况
在广西留守儿童的研究中,关注问题多指向教育、心理方面,而对其身体健康素质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显示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陈家勇(2012) 发现留守儿童的身高、体重与非留守儿童相比具有显著的差异,在睡眠和参加体育锻炼方面也明显少于非留守儿童[10]。覃耀明(2010)等人调查隆安县2455名留守儿童的生长发育状况后发现,相对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体格发育水平整体偏低[11]。
2.2.2 家庭教育状况
针对家庭教育,诸多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严重。由于长时间缺乏父母的管教以及合理的教育方式,留守儿童在情感、行为上出现许多问题,例如抑郁、打架等。通过对龙州县金龙镇部分学校的留守儿童的调查,吴欢(2010)发现由于家庭结构不完善,留守儿童在学习和心理上问题严重,吴欢认为监护人的文化程度、父母的职业背景和年龄对儿童的成长至关重要,应尽量避免在儿童成长的关键期外出[12]。李酋、阳秀英(2013) 等人对平南留守儿童进行研究则发现隔代抚养问题突出,老人对孩子的教育无从下手,孩子则认为与老人难以沟通[13]。
2.2.3 学业状况
学业状况的研究没有形成定论,部分研究认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学业状况存在差异,例如唐春兰(2007)的研究发现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差,更容易出现厌学、逃学、违纪等行为[8];另一些研究则认为他们之间不存在差异,如陈新花(2008) 调查龙州、天等县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则发现留守儿童在学习态度、学习动机、学习能力等方面与非留守儿童相比没有显著的差异[7]。陈家勇 (2012) 与张宏宇 (2011)的研究也都发现留守与非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没有显著差异[10-14]。另外,吴欢(2010) 的研究发现,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学习态度差异不显著,小学阶段学习成绩没有明显差别,而到中学阶段学习成绩差异显著,吴欢认为中学阶段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差是家庭劳务重、青春期缺少监管和教育造成[12]。
2.2.4 心理行为状况
研究发现广西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情绪情感、问题行为等方面。
在情绪情感方面。留守儿童表现出更多的焦虑、压力感、孤独感、抑郁情绪等问题,而且幸福感偏低。姚鲲鹏(2010) 的研究发现留守初中生的焦虑水平高于非留守初中生[15];陈家勇(2012)、陈桂基(2009) 等人的研究发现留守儿童亲情需求强烈、内心孤独感严重,并且这些情绪会影响着留守儿童各方面的成长[10-16]。周婧颖(2013)调查了农村留守高中生的心理压力状况,提出留守高中生存在的心理压力问题主要有家庭期望的负担、孤独成长造成的自卑、缺乏引导造成的负面情绪[17]。李酋、阳秀英(2013) 以及兰燕灵、吴夏云(2011) 等人的研究则表明留守儿童的抑郁问题突出,留守儿童抑郁的检出率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13-18]。刘永刚(2011) 的研究发现,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安全感和亲子依恋安全性上具有显著的差异[19]。
在问题行为方面。张伟源(2009) 与陆建兰(2010)的研究都发现,留守儿童行为问题发生率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性别、留守时间长短、性格外倾性、情绪的稳定性、神经质、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朋友个数和学习成绩等因素影响着行为问题的发生率[20-21]。有研究者从社会化的角度调查了留守儿童,结果发现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社会化差异不大,但留守儿童在合群等个别因素上的问题比非留守儿童多[7-22]。
总体而言,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比较严重,但也有研究发现,有些地区的留守儿童整体心理健康水平与非留守儿童无显著差异[23]。这些研究结论的不同可能是抽样不同所致。
近几年广西研究者从关注留守儿童的负面问题转向到关注积极的心理品质。权方英、李宏翰(2010,2011) 等人以广西农村留守儿童为被试编制了农村留守儿童积极情绪问卷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弹性问卷[24-25]。黄秋滨(2012) 的研究发现同辈群体良好关系的建立有利于留守儿童形成健康积极的心理品质[26]。周永红、吕催芳等人(2013)研究了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心理健康的关系,发现心理弹性在生活事件与心理健康之间有显著的调节作用[27]。此外,他们的另一项研究发现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自我意识没有差异,并认为应对方式、社会支持对自我意识具有保护作用[28]。
2.2.5 道德状况
广西留守儿童道德问题的研究成果比较少,大多从理论角度出发[29],缺乏实证性支持。例如吴桂彬(2008)、张宏宇(2011) 等人认为留守儿童违法乱纪行为严重[14-30]。梁明珠(2012) 通过实证调查,指出由于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缺位以及社会的不良影响,一些农村留守儿童的道德状况出现了一定的偏差,主要表现为道德认识模糊、道德情感变异、道德行为失范[31]。
2.2.6 安全状况
很多研究者认为留守儿童的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吴桂彬(2008) 认为缺乏父母的有效监管、监护人不交心、监护职责浅层化是造成留守儿童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家庭暴力、意外伤害、刑事犯罪等方面[30]。唐春兰(2007) 的研究也认为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监管,自我保护能力低下,老人监护能力弱,安全保护意识不强,所以容易出现安全问题[8]。陈志福(2011) 认为留守儿童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道路交通隐患、火灾隐患、女童受性侵犯隐患、食物中毒隐患、被拐卖隐患以及溺水事故隐患等[32]。
首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造成留守儿童跟随父母入学困难,教育费用高,很多留守儿童不能跟随父母一起出去生活;其次,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家庭经济负担重,很多农民不得不外出务工以减轻家庭经济的负担,而父母外出务工又会对留守儿童的心理以及教育产生严重的影响。
解决这些问题,首要是破除中国城乡二元体制,加快三农问题的解决,扶持农村经济,并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第一,监护方式的缺陷和不良风气的影响。监护人文化素质偏低,家庭教育方式不合理,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另一方面,父母外出务工产生的效仿作用、“读书无用”的思想、生活环境的文化风气等因素也会改变留守儿童的学习观念和学习动机,影响留守儿童的行为养成。改变这些现象,需要个体、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去努力。此外,积极发展同辈群体的关系也有利于留守儿童规范学习行为、完善性格成长、促进心理健康[33];第二,政府和学校对留守儿童的重视程度不够。政府主导作用不明显,监管机制不完善。张彦明(2011) 的研究就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存在很大缺陷,政府出台的政策执行力不够,没有完全发挥其职能作用[34]。另外,学校的育人理念落后,管理问题严重,对留守儿童的特殊性认识不够,缺乏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因而政府需要完善其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并与学校互相配合,重视留守儿童问题,加大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扶持,完善留守儿童的教育体制,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保障。
首先,留守儿童研究的抽样范围还不够全面。在前面的综述中已经列举了一些学者研究的地区,其中有些地区的留守儿童还被反复研究,并且不同地区的样本出现了不一样的研究结果,说明留守儿童的问题存在着地域性的差别,研究出的结论不能代表整体的状况。其次,目前留守儿童的概念被窄化,大多数人默认为是农村留守儿童[3],缺乏对城镇户籍留守儿童的研究。最后,研究的年龄段多数集中在小学和初中,对于学前和高中的儿童研究较少。
首先研究方法少。在道德、安全、原因对策等方面,以理论性研究为主。在身体健康、家庭教育、学业状况、心理行为等方面,以实证研究为主。但在实证研究中,方法单一,多使用问卷调查和访谈法,只有个别文献采用了实验干预的方法[35]。其次研究工具单一。在调查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情况时,研究者多采用自编的问卷或调查提纲;在调查心理、行为现状时,多重复使用一些心理量表,例如流动儿童抑郁量表、Rutter儿童行为教师问卷、儿童自我意识量表和青少年主观幸福感问卷等。
广西留守儿童的研究,大多数深度不够:第一,很多研究停留在表层,只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学业、家庭教育、心理行为、道德、安全等现象上,而对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的挖掘,留守儿童积极心理品质的培养等研究较少;第二,跨地区、跨民族、跨文化的研究少,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的留守儿童研究结果是否会有差异还有待学者进一步探讨;第三,对于留守儿童的概念、研究内容的范围、研究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积极品质的开发等内容缺乏有影响力的理论建构。
由于留守儿童污名化严重,广西留守儿童的研究中也存在着研究假设及结论片面性大的问题[36]。大量留守儿童的研究侧重于负面问题,研究结论有夸大问题严重性的嫌疑,因此研究者应该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去对待留守儿童。在今后的研究里,不仅要关注留守儿童的负面问题,还应关注其内在积极的品质。
综上所述,在未来的广西留守儿童的研究中,应该在扩大研究对象的范围,使用多种研究方法和多样研究工具,挖掘研究内容的深度,保持客观中立的研究态度,建构科学的理论,力求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上下功夫。但值得说明的是,这些问题并不只是存在于广西留守儿童中的研究,在全国各地区这些研究缺陷是普遍存在的[37],学术界人士应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