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审计全覆盖与审计重点的关系刍议

2015-03-20 03:42河北省磁县审计局游异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8期
关键词:新常态

河北省磁县审计局 游异

新常态下审计全覆盖与审计重点的关系刍议

河北省磁县审计局游异

摘要:审计监督全覆盖虽然和审计重点的把握有较大区别,不过二者并非完全不相容,审计全覆盖不仅不排斥审计重点,反而需要抓重点,在初期阶段实际上也只能是是审计重点的全覆盖,同时还会推动审计重点把握的变迁或转移。在这种情况下,践行审计全覆盖问题实际上就是在抓重点的基础上贯彻实现审计全覆盖。

关键词:审计全覆盖 审计重点 新常态

一、审计全覆盖并不排斥审计重点

在审计工作中,审计重点是一个熟语,同时也是一个没有具体界定或定义的术语。其内涵多元化,包括系列审计客体中的重点领域、审计计划中安排的重点项目、审计程序中的重点环节、审计关注中的重点维度、审计对象中的重点人物或对象、审计整改中的重点内容,等等。

与审计重点相比,审计全覆盖或者说审计监督全覆盖是相对新颖而后起的术语。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审计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提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全覆盖籍此成为业内口口相传的熟语。从字意上讲,审计全覆盖强调的是审计内容或相关涉及面的全面覆盖,对应的词语是不留死角;而审计重点则强调的是对重点及关键的把握,有留死角的可能性。二者,似乎并不相容。

其实,这是一种浅层次的错误看法,实际上全覆盖并不排斥审计重点的把握。对此,《审计意见》本身已经给出了答案。《审计意见》在提及审计全覆盖的时候,其相对完整的文字是“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前面所涉及的系列事项是审计全覆盖的基本注解。应该承认,这句话中所列举的事项相对全面而到位,但绝对不是审计全覆盖的全部内容,而应该是其中的重点内容。《审计意见》在提出总体要求之后,第二点要求是“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并列举了七项内容。很明显,这应该是审计全覆盖重点中的重点。

二、审计全覆盖与审计重点的逻辑关系

对于审计全覆盖及审计重点的具体关系,笔者认为重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审计全覆盖是需要抓重点的全覆盖。对此,《审计意见》给出的答案中已经含蓄地表明了这点。其实,刘家义审计长早在2013年对此就有明确阐释。当时,刘家义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解释审计全覆盖的时候讲了五个方面,其中第二点是“要有重点,不是所有领域、所有项目平均用力,‘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把握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关注的重点问题”。另外,在第三点要有步骤的具体阐释中,也强调“确保实现对重点对象每年审计一次”。

其次,审计全覆盖的特征需要抓重点。在审计全覆盖的系列特征或原则中,系统性及重要性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这两点均有抓重点的内在需要。审计全覆盖的系统性说明审计工作所涉及或覆盖的范围或面本身是一个有机系统,是一个由若干部分、分支、层次内容通过有机结合或关联构成的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基于逻辑关系的复杂性,所有内容不可能众生平等,比如主导骨架内容、次级要素、三级要素等之分,在具体把握上要有主有次,应该抓重点。审计全覆盖的重要性,更是比较直接地展示了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政策等的存在及具体把握的必要性。

再次,全覆盖初期阶段实际上就是审计重点的全覆盖。随着国家审计工作的成熟发展,审计监督的对象、涉及项目、涉及金额均不断扩展,涉及信息量度更是在大数据境遇下不断增多,而既有审计力量及可用资源在短时间内难以有较大提升和改善,绝对化地实现审计全覆盖在短时间内不具有现实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先考虑审计重点的全覆盖,绝对化地无审计死角的目标追求暂时只能异化为无审计重点的遗漏。

最后,全覆盖的实现会影响审计重点的转移及变迁。刘家义审计长在解释审计全覆盖的时候,认为首先要有深度,避免走马观花地追求数量。这种深度的要求,再加上新常态下审计工作对国家治理服务的强调,势必导致各层面的审计重点发生转移。比如在社保资金审计中,全覆盖的提出会导致具体审计重点从查错防弊向揭露体制缺陷、关照具体使用效益等方面转移。

三、在抓重点的基础上贯彻实现审计全覆盖

这样,在审计全覆盖成为审计主流导向的如今,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实际上应该是在抓重点的基础上贯彻实现。具体而言,主要有三个要点。

首先,应该有抓重点的意识,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审计全覆盖不是简单地面的覆盖、量的充实,而是在把握主要审计重点的基础上上实现全覆盖,将对审计重点的把握当成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要因素及环节,避免对此产生排斥心理。

其次,应该形成或提炼适用的审计方法或策略,力争或者确保形成在抓重点的基础上尽量实现无死角。对此,在宏观方面可以考虑全面监督与重点审查相结合,如刘家义审计长所言以五年为期,确保所有环节、层面、领域内容均审计一遍;在具体审计工作中,有步骤、主次而分重点地安排推进审计项目。在微观方面可以考虑详细审计与抽样审计相结合,在特定审计项目中,根据情况对重点或高风险环节或事项投入较多资源采用细查法,对于次要或低风险环节或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抽样审查即可。

最后,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优化提升审计重点的把握能力,避免过过于依赖过往审计经验而致使审计重点成为阻碍审计全覆盖实现的因素,而应该在充分思考审计全覆盖内涵、新常态的特征、国家治理理念的要求及具体审计工作实务的转型情况,推动审计重点接地气而与时俱进地转移、变迁及优化。

参考文献:

[1]严畅.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初步探讨[J].审计月刊. 2014(03)

[2]李克强:国资审计全覆盖[J].审计月刊. 2014(02)

[3]章争鸣.浅析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路径[J].工业审计与会计. 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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