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空中交通管制是高风险行业,管制员作为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具备优良的素质和特殊的专业能力。目前我国对于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基础培训和岗位培训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要加强和改进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技能和素质,更好地保证飞行安全,必须对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基础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实施进一步规范和改革。
关键词:空中交通管制;管制员;基础培训;岗位培训;航空飞行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V355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10-0189-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5.0946
空中交通管制(Air Traffic Control)是保障民用运输航空飞行和通用航空飞行安全顺利的重要一环。随着我国从民航大国逐步向民航强国的快速发展,飞行流量不断增大,空中交通也越来越拥挤,不少区域实际已经饱和。民航的发展要求要具有高效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以及训练有素的管制员。管制员是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系统的大脑,他们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转,对航空器的安全顺利运行以及乘客的利益和生命安全担负着重要责任。因此,世界各国对管制员的素质和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在巨大安全压力的繁重任务下,提高空中交通管制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从而增强空管系统的综合保障能力,是需要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1 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及能力
1.1 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性质,对空中交通管制人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是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三是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四是要有娴熟的管制技术;五是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1.2 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空中交通管制属于特种行业,其特点决定了管制员必须具有某些心理和生理方面的特殊能力。主要概括为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对数字的敏感能力和辨别能力;二是对空间概念和空间关系的理解能力;三是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性;四是要有灵敏的运动神经能力;五是要具备良好工作的计划性、条理性及科学分配注意力的能力;六是要有准确敏锐的预测能力;七是要具有果断的决策能力;八是要具备灵活的应变能力;九是应具备坚强的情绪控制能力;十是还要有良好的协调能力。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鉴于空中交通管制专业自身的特点,对于管制员的技能和素质都有很高的要求,拥有一支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基础素质良好的空中交通管制人才,在各管制单位显得尤为迫切。因此,空中交通管制员的选择和培训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管制单位整体素质和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
2 法规对空中交通管制人员技能培训的要求
为了规范空中交通管制员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管理,民航总局于1998年8月1日发布了《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CCAR-70TM),(以下简称《规则》),并于2012年颁发了R1修订版。根据《规则》,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分为管制基础培训和管制岗位培训。按照《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I-R4)的要求,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前完成管制基础专业培训和资格培训,在申请增加或者变更执照类别签注前要完成相应类别的基础培训和资格培训,在申请特殊技能或者工作地点签注应当在申请前完成相应的岗位培训。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持有人还要完成设备培训、熟练培训、复习培训、附加培训和补习培训以满足《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规定的经历要求。从法规的要求来看,对于管制员的技能培训属于岗位培训的范畴,主要在管制单位完成。
3 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培训中存在的不足
3.1 基础培训方面
培养的规格和模式:专业方向上界限模糊,一方面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造成学生精力的浪费,没有明确的努力方向,造成“艺多而不精”。在实习方面也不可能结合每个人将来的工作实际,从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造成实际上的资源浪费。招生、分配和师资方面:招生时没有面试和心理测试,学校和用人单位与考生无法交流和接触,学生的培训费用主要由国家承担,分配方式是在毕业前夕才进行“双向选择”。这种制度存在以下缺陷:第一,招生质量难以控制;第二,由于学生分配去向不确定,学校难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造成资源浪费,学生学习的知识多而不精。
3.2 岗位培训方面
民航局在《规则》中已制定出各类管制员的培训大纲,提出了总体要求,但由于基层单位的工作往往不够细致规范,不能够根据人员的实际状况,做好有针对性的工作,在培训的具体落实环节随意性较大;缺乏有经验的专职管制教员。
4 建议与对策
4.1 基础培训方面
第一,改革空管专业的招生分配制度。要把好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入门关,增加对考生的自然倾向能力测试、面试和体检。其中自然倾向能力测试侧重检验考生的灵活性、创造性、逻辑能力、空间概念以及细微观察力等;实际操作能力着重检验考生统筹兼顾的能力;面试的目的在于检验考生对压力的承受力、协作能力、自我创造力及职业动机,考生的性格、机敏程度以及某些生理缺陷如口吃等也可通过面试发现。其次要考虑采用定向招生分配的制度,在培训的过程中实行淘汰制,保证管制员的质量;第二,改进专业培养的模式。重点解决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专业方向不明晰,专业技能训练缺乏针对性等问题;第三,加强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要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要加强教师的实际工作能力锻炼,要建立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
4.2 岗位培训方面
第一,要不断加强管制员培训的规范化建设。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培训管制员的具体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落实检查。特别是基层单位,工作要做到细致规范,要根据人员的实际状况,做好有针对性的工作,在培训的具体落实环节避免随意性;第二,建立专职空中交通管制教员队伍,并不断提高兼职管制教员的整体素质;第三,加强管制员新技术、新知识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管制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第四,加大岗位培训基础建设的力度。要不断加大在岗位培训方面的经费投入,加快相关模拟机的研制,为更好地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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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付小蓉(1972-),女,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工程师,研究方向:航空安全管理、空中交通管理。
(责任编辑:王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