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说“阿”
——寻绎脂砚斋的蛛丝马迹(续前)

2015-03-19 20:55欧阳健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脂砚斋庚辰周汝昌

欧阳健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007)

《红楼》说“阿”
——寻绎脂砚斋的蛛丝马迹(续前)

欧阳健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007)

(续前——本刊2015年第1期)

“阿”是吴方言,曹雪芹不喜用“阿”字,通部《红楼梦》无在人名前面缀“阿”字的习惯,己卯、庚辰两脂本出现的“阿荳”,应为后人所加;脂砚斋“阿凤”“阿经过否”“阿癐癐”等批语,表明他是在吴方言区出生或长期生活过的人,由此抽引推求,似可寻绎出其作伪的蛛丝马迹。

吴方言;《红楼梦》;脂砚斋

四、阿经过

庚辰本第二十四回,写宝玉见鸳鸯戴着花领子,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脂砚斋批道:

胭脂是这样吃法,看官阿经过否?(见图9)

“阿”字前置作疑问副词,是铁定无疑的吴方言。如《白雪遗音·玉蜻蜓·游庵》:“阿晓得庵内尼姑要念经?”《孽海花》第二回:“耐阿急弗急?”《九尾龟》第一回:“委屈耐点阿好?”此外还有“阿有”“阿是”“阿要”“阿对”“阿曾”“阿里嗒”等,皆表询问之意,相当于北方话的“可”“是否”。

“胭脂是这样吃法,看官阿经过否”之批,不脱脂砚斋轻佻耍贫的腔调;唯乘兴写来,竟忘了自己是作者的亲友,并非和小说“两不沾惹”的人物。就这段吃嘴上胭脂的话,原本应批:“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浑话,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至少是:“有是事,有是事。”不想一时忘情,冒然问读者:胭脂这样吃法,你们“可曾经过?”“是否经过?”——这不经意间写下的“阿经过否”,露出脂砚斋操吴方言的马脚,表明他是在吴方言区出生或长期生活过的人。当陈林先生经过细密考证(包括笔迹比对),指认陶洙为脂本伪造者后,立刻唤起了笔者的强烈共鸣。

陶洙(1875—1961),字心如,江苏常州人,世居青果巷54号;而晚清小说家李伯元(1867—1906),故居在青果巷257号。《官场现形记》以“阿”字前置的疑问副词,不胜枚举:

“耐朵做官人,自家做勿动主,阿是一样格?”(第八回)

“最灵勿过格是菩萨。大人耐格本签诗阿带得来?”(第八回)

“大人路浪辛苦哉!走仔几日天?太太阿曾同来?”(第八回)

“陶大人,耐阿好拿倪格兰芬讨仔去罢?”(第八回)

“耐想俚格人,房子末勿看,铜钱也呒不,耐看俚格人阿靠得住靠勿住?”(第十回)

请看,“阿是一样”“阿带得来”“阿曾同来”“阿好”“阿靠得住靠勿住”,与脂批“阿经过否”是一个套路,都是地道的吴方言。

当然,不能凭陶洙原籍常州,就断定“阿经过否”为他所批。但陶洙是少数接触过庚辰本的人之一,又有在脂本上加批的案例,情况就不一样了。

据说,庚辰本为1932年徐星曙购于北京东城隆福寺地摊,1933年1月胡适写有跋语,中说:“此是过录乾隆庚辰定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生平所见此为第二最古本石头记。”1949年,徐家以二两黄金卖给燕京大学图书馆。这个庚辰本,笔者有幸在北京大学目验过,还与几位朋友摩挲过一番,彼时“察看原件”的“直观”,与周汝昌先生的感受——“八册完整,如未甚触手,并非是一部为众人传阅已久、弄得十分敝旧破烂的情形”(《异本纪闻》)一样,毫不觉得“就是”乾隆时代的抄本。(见图10)

据周汝昌先生回忆,北平和平解放前夕,陶洙告诉他说:“‘庚辰本’是徐星曙所藏,如今不明下落如何;惟我幸得照像本,一字不差,从无人知。当时照像,只有两份,另一部由北京图书馆的赵万里先生得去了。此外世无副本。”(《北斗京华——北京生活五十年漫忆》,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65页)庚辰本明明卖给了燕京大学,怎说“如今不明下落如何”?陶洙若是局外人,又怎能得到照像本,且“一字不差,从无人知”?

“看官阿经过否”之批,既非曹雪芹同时代人所为,而陶洙是接触过庚辰本的,怀疑这条具吴方言特征之批出自他之手,完全合乎情理;况且现存的另一个脂本——己卯本,亦有陶洙添加的批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己卯本影印本《凡例》指出:“此书经陶洙收藏时,曾据庚辰、甲戌两本钞补并过录其眉批、行间批、回末批等,凡属此类过录文字,经与两本核实,一并予以清除,以存己卯本原来极少批语之朴素面目。”陶洙既然能在己卯本上加批,为什么不能在庚辰本上加批呢?况且庚辰本与己卯本无论款式文字,包括空行、缺字、衍文都惊人相同,有的抄手笔迹完全一致,说明二者是在同一环境中制作的。

2001年,北京师范大学发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张俊先生与曹立波、杨健所撰的《北师大藏(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概述》认为,此本具备北大庚辰本的特征,当是以北大庚辰本为底本,参照己卯本、甲戌本、戚序本、程甲本或甲辰本等版本,加以校补整理而成的,抄本中有陶洙和周绍良笔迹,且得到周绍良本人的指认。

胡文彬先生撰有《一生耿红成记忆——陶洙与抄本〈石头记〉之流传》专文,讨论陶洙与抄本《石头记》流传之关系,感叹道:“由于某种社会的或政治的原因,尽管现当代红学史上的一些重要人物都与陶洙有过往来,某些著述也偶尔提及此人,但大都淡淡一笔带过。”言下之意,对陶洙大家“淡淡一笔带过”,仿佛是对他政治上的不清白心存疑虑;却不曾想到,更是因为他常躲在背后、闪烁其辞的缘故。

如己卯本的来历,向来都说是董康旧藏,后归陶洙。冯其庸先生影印己卯本前言说:

现在所知己卯本最早的收藏者是近人董康。董康字绶经,别署诵芬主人,清末进士,著名法学家,卒于一九四六年左右。他喜好刻书,所刻多精本。现在我们要调查己卯本在董康以前的藏者已不容易了,连董康如何得到此书的我们也一无所知。董康有《书舶庸谭》一书,一九二九年印,卷四说:

生平酷嗜《石头记》,先慈尝语之云:幼时见是书原本,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也。

又在《题玉壶山人琼楼三艳图》第三首《枕霞阁》诗末自注云:“末联据原本《红楼梦》。”这里虽然前后两次提到《石头记》或《红楼梦》,但显然还不是这部己卯本。我认为这时他还没有收藏这部己卯本,如果已经收藏了,他就会同时提到了。

这部己卯本后来归了陶洙,陶洙何时收到此书的,我们也不得而知,但他在己卯本上有两段署年的题记,一题“丁亥春”,即一九四七年,另一题“己丑人日”,即一九四九年。或许他收到此书就是在一九四七年春天也未可知,因为董绶经恰于前一年死去。

“董康如何得到此书的我们也一无所知”,“陶洙何时收到此书的我们也不得而知”,这两个疑团,已经到了破解的时候了。

按:董康(1867—1947),字授经,江苏武进人,与陶洙毗邻,同住青果巷,且有姻亲关系。其《书舶庸谭》四卷本,作于1926—1927年避居日本时。冯其庸先生引用卷四之语,“生平酷嗜《石头记》”者,实为其亡妾绮云,并非董康本人。其“先慈”言及之《石头记》原本,谓“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乃以“旧时真本”相标榜之续书。绮云欲改窜后数十回名《三妇艳》,其《题玉壶山人琼楼三艳图》之三《枕霞阁》云:“众中最小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纵使期期生爱爱(云幼时口吃,呼二哥为爱哥),从无醋醋到卿卿。石庆花梦人同艳,宝镜云鬓视许平。知否鸳鸯歌福录,双星早已缔三生(末联据原本《红楼梦》)。”注中所谓原本《红楼梦》,亦与己卯本无关。冯其庸先生判断:这时他还没有收藏这部己卯本,如果已经收藏了,他就会同时提到了,是正确的。

1933年11月,董康赴日本讲学,成《书舶庸谭》五至七卷。卷七1934年1月13日记云:

狩野与余评论水浒及红楼人物。余于水浒之宋公明,无所可否,金圣叹极端攻击,未为至论。然第一流当属之林教师。若红楼一书,评者皆扬林抑薛,且指薛为柔奸。余尝阅脂砚斋主人第四次定本,注中言林薛属一人。脂砚斋主人即雪芹之号,实怡红公子之代名。卷中写薛之美如天仙化人,令人不忍狎视,写其情不脱闺娃态度,纯用虚笔出之。设置二人于此,吾知倾倒宝儿者必多于颦卿也。狩野深韪余言。

有人以为,此处所说“脂砚斋主人第四次定本”,当指己卯本;然“言林薛属一人”之批,不见于今存之己卯本,唯庚辰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云: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代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见图11)

董康并未说清,“尝阅”的“脂砚斋主人第四次定本”,是自己的藏书,还是他处见到;但若己卯本已为他所藏,不应出如此口吻。而“脂砚斋主人即雪芹之号,实怡红公子之代名”,倒与胡适1933年《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所言“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相合。因为胡适爱修正自己的观点,1928年《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的说法是:“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或曹颀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

1935年4月,东京汤岛孔子圣堂落成,董康应邀参加落成典礼,邀陶洙同行,成《书舶庸谭》第八卷。1935年5月13日记云:

三时许,诣文化研究会访狩野,并晤仓石、吉川。会中所储丛书全部皆由兰泉让渡,以故与心如相契尤深。导心如至二阶,逐一摩沙。陶氏以聚丛书鸣于一时,各部精选初印及足本,于藏宋元旧椠外特树一帜。

归途至佐佐木书店,购紫式部《源氏物语》一部。此书纪宫闱琐事,俨然吾国之《红楼梦》。惜文笔为当日方言,非深于和学者无从味其真神境也。心如耽于红学,曾见脂砚斋第四次改本,著《脂砚余闻》一篇。始知是书为曹雪芹写家门之荣菀,通行本评语乃隔靴搔痒耳。

胡文彬先生据此评析道:

这则日记对于我们了解陶洙“耽于红学”很有帮助。日记中提到陶心如见过的“脂砚斋第四次改本”虽不敢遽定就是“己卯本”,但可能性极大。但陶“曾见”的这个本子是董氏所藏,还是他人所藏,抑或陶氏自藏,皆语焉不详,难以作出明确结论。从陶心如根据所见写出《脂砚余闻》一文的情节看,这部“脂砚斋第四次改本”在陶氏手中的时间不会很短。倘是“借阅”,陶与藏主的关系也当是较为亲密,否则不大可能让抄本在他人处太久。从1936年到1947年春天陶洙在己卯本上写下第一条题记,时隔12年。可以猜测,如己卯本确曾为“董康旧藏”,那么归于陶洙的时间当在这12年之间。即早不过1936年,迟也不会晚于1947年春。因为董康于1947逝世,其藏书散出也当在董逝世前后不久。(《一生耿红成记忆——陶洙与抄本《石头记》之流传》)

胡文彬先生说:“陶‘曾见’的这个本子是董氏所藏,还是他人所藏,抑或陶氏自藏,皆语焉不祥,难以作出明确结论。”这种怀疑是对的,可惜没有进一步追究下去。试想,董康是在“导”陶洙晤友人归途于书店购得《源氏物语》,以为“此书纪宫闱琐事,俨然吾国之《红楼梦》”,足见董康其时的红学观,尚停留在“纪宫闱琐事”层面。当他正感慨于“非深于和学者”无从味《源氏物语》真神境时,陶洙在一旁插话说:我“曾见脂砚斋第四次改本,著《脂砚余闻》一篇”,董康听毕,恍然大悟,遂郑重记于日记:“始知是书为曹雪芹写家门之荣菀,通行本评语乃隔靴搔痒耳。”

“菀”,通“苑”,枯萎之义。“是书为曹雪芹写家门之荣菀”,即《红楼梦》写的是曹氏家门的兴衰(而非“荣宁衰替”)。“始知”二字,表明董康已接受陶洙的观点,故斥责“通行本评语乃隔靴搔痒耳”。可怪的是,一年前董康说“余尝阅脂砚斋主人第四次定本”,一年后又记陶洙“曾见脂砚斋第四次改本”,都没讲清是从哪里读到“脂砚斋主人第四次定本”的。己卯本与庚辰本都题“脂砚斋凡四阅评过”,都可算“脂砚斋第四次改本”。如果陶洙读到的是董康所藏的己卯本,他会当面向他说“曾见脂砚斋第四次改本”吗?

拨开惝恍的迷雾,陶洙是现代学人中唯一自承撰有有关脂砚斋专著的人,1934年董康“尝阅”的“脂砚斋第四次定本”,就是陶洙给他看的庚辰本,董康只是接受了他的见解而已。因了对红学的隔膜,他只看出“写薛之美如天仙化人,令人不忍狎视”,而不明白个中的机心。

问题是:明明是陶洙自己有了己卯本,却偏要说是董康的旧藏;明明在1935年亲口告诉董康,“曾见脂砚斋第四次改本”,却要在己卯本加上“丁亥(1947)春”“己丑(1949)人日”的题记,就是为了制造董康死去才归他的假象,以掩盖己卯本与他有的密切关系。

回头来看庚辰本,明明就在陶洙自己手里,方能用图书馆的设备,以“直接照相法”制作两套巴掌大小的复制本,却同样假托为徐星曙所藏,谎说“如今不明下落如何”。

那么,陶洙为何要将董康、徐星曙作为挡风墙?盖有所隐而畏人之知也。所欲隐者何?与脂砚斋批本之关系也。《书舶庸谭》明确记载:“耽于红学”的是心如;“著《脂砚余闻》一篇”的也是心如!“余闻”者,余下之闻见也。岂有他人闻所未闻之际,拈此“余闻”二字乎?《脂砚余闻》至今无人目睹,从董康的陈述看,其主旨就是《红楼梦》“为曹雪芹写家门之荣菀”,亦即写曹雪芹家世的书,适与胡适之“家世说”遥相呼应。《脂砚余闻》为何未公之于世?绝大的可能是转化为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了。

且来回顾一下甲戌本“发现”的经过。

1927年5月17日,胡适游历欧美回到上海,下榻静安寺路1225号沧州饭店(即今南京西路1225号锦沧文华大酒店原址)。5月22日,有位叫胡星垣的给他写了信,信封写有:“本埠静安寺路投沧州饭店,胡适之先生台启,马霍福德里三百九十号胡缄”,邮戳为民国“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信笺红竖格,下印“上海新新有限公司出品”字样(图12、图13)。信中云:“兹启者:敝处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惟只存十六回,计四大本。因闻先生最喜红楼梦,为此函询,如合尊意,祈示知,当将原书送阅。”陈林先生通过对笔迹鉴别,认为“胡星垣”就是陶洙的化名。笔迹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从写得比较端正的字如“本埠”“静”“寺”“胡”“適”“启”等来看,这个“胡星垣”有扎实的楷书功底,受过良好的书法训练。

2.“缄”“藏”两个字明显“斜弯勾写得特别长”。

3.“投”字的边旁“殳”写成了特殊结构,“最”字也写成了特殊结构,跟陶洙在“甲戌本”“己卯本”和“庚辰本”上的惯常写法完全一致。

4.“此”字左边旁“止”的一竖一横连写成“√”状,跟陶洙在“甲戌本”“己卯本”和“庚辰本”上的惯常写法完全一致。

5.“路”字的一捺写得特别长大。“一撇一捺写得特别长大”的书写特点,陶洙在“甲戌本”上的字迹表现得特别明显。

鉴于以上笔迹特征,陈林先生断定是陶洙本人的手笔,不过对笔迹稍加伪装而已。他还对“胡星垣”上门送书过程,进行了有趣的还原:

“胡星垣”的住址是马霍路德福里三百九十号,通过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网站查证,马霍路即今天的黄陂北路。当年并无“德福里”的地名,但有一个“福德里”,即今延安东路原1230弄,列入《黄浦区1949—1996年湮没的里坊弄名称表》。1909年,同盟会陈其美在“马霍路德福里一号(天宝客栈)”设立革命党人总机关,也被称作“福德里一号”;1914年成立的上海泰东图书局,后来“创造社”成员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郑伯奇等,也曾在“马霍路德福里320号”驻留,这个地方又称作“福德里320号”。陈林先生认为,“德福里”应是约定俗成的称呼,“福德里”则是官方认定的正式地名。胡星垣所住的“马霍路德福里三百九十号”,就在现今延安东路原1230弄,拆迁后建成黄陂北路南端路口的电信世界大楼。而当年的“新月书店”,地址在“华龙路法国公园附近麦赛而蒂罗路159号”,即今淮海中路与重庆南路交界处西南的兴安路,距离胡星垣所住的“马霍路德福里三百九十号”还不到1公里,可谓近在咫尺。陈林先生根据胡适的简述,“设想”陶洙上门卖书的情形——

陶洙拿着“甲戌本”来到新月书店,胡适碰巧不在,陶洙于是跟书店工作人员交涉,留下“甲戌本”,立下“甲戌本”接收字据,并留下姓名、地址等联络方式,约定再次商谈方式;胡适看过“甲戌本”之后,决定按陶洙的定价“重价”买下,转托可信任人士将购书款转交给陶洙。

胡适既然认为“甲戌本”很重要,却不跟近在咫尺的卖书人当面做一番交流,这是完全不合情理的。合理的情形是,陶洙再次来到新月书店洽谈时,胡适跟陶洙做了详谈。

那么,新月书店的“一班文艺朋友”及胡适本人当年是否认识送书上门的陶洙呢?从目前发现并公开的史料来看,陈林不能做出肯定的判断。但是要说起“武进陶家”,提起“陶湘”“陶瑢”和“陶洙”的大名,胡适及其“一班文艺朋友”不可能不知道。

陶湘作为一个大藏书家可谓名满天下,经陶湘之手整理装订过的古籍有“陶装”的美誉;1925年,“陶本”《营造法式》印行,轰动一时,引起了国内外建筑专家及汉学家的极大重视。陶瑢是1920年“中国画学研究会”的发起人之一,陶瑢、陶洙兄弟跟“中国画学研究会”的主创人“北方画坛领袖”金城关系密切。1926年9月,张叔驯和程文龙等人在上海贝勒路口蒲柏路(今黄陂南路口太仓路)鸿仪里2号(旧房已拆)创办中国第一个钱币学研究团体“古泉学社”,次年出版《古泉杂志》(中国正式出版的最早的钱币专业杂志),一时名家云集,声誉卓著,而陶洙担任的是学社的“评议员”。

假设陶洙曾与胡适面谈,自报家门之后,胡适很可能一时相信了“甲戌本”的真实性;如果陶洙提出不愿介入胡适蔡元培等人“红学”纷争的理由,要求胡适保守其身份秘密,胡适自然也会恪守这个“君子协定”。

这一分析和设想,合乎逻辑,顺理成章。与此情景相类似的,有二十年后陶洙之探访周汝昌相比,幸得周先生以传神之笔,留下行动之记录:

我与陶心如(洙)先生的一段奇缘,说来真够得上一个奇字。

那是北平和平解放的前夕,巧值我从西郊(燕京大学)进城访友,未及返校,城就关闭不通行了,我临时寄居在东四七条胡同一同学家里。我与主人王家本不熟识,客居叨扰,给人家平添了不少麻烦,心甚不安;而此际又不是太平无事可以“出游”的日月,每天独坐东厢房中,十分闷得慌。

一天,忽有一位老者见访,王家仆人名叫谷兴,领进来了,举目一观,并不认识,心中好生纳闷。

让进屋中坐定,谈次,方知老人姓陶,字心如——后来方知本名一个洙字,是陶湘先生的雁行。

老人身体不高不大,气度文雅,谈吐清晰安详。说知道我研究《红楼梦》,有些事可以叙叙。

开头令我极感兴趣的,就是说他曾见曹雪芹画像!

这真是求之不可得的秘闻,却在此时此地投到了面前耳边,而且来者又素昧平生,又是比我年大许多的长者,如此屈尊下顾,贡此独知之秘,心中着实称奇称幸。

老者的原话大致可记如下——

一九××年。我到上海,到友人蒋君家去访谈,见他壁上悬有一幅画,看时,却是雪芹小像。大以为奇!观玩久之,印象甚深,所以记忆清楚:画是立幅,绘一石桌,雪芹据案而坐。幅上方有树木枝柯。雪芹身着淡青色长袍,桌下露出双足,足下所穿鞋子形如此式——

他说着取了桌上的一张纸和铅笔,立时画出一幅草图,布局、线条,一眼可见其笔下功力。而鞋子的式样则是在纸下角另画的。

他接云:画面的右上方(左边是树)有雪芹友人的题记,开头是“壬午三月……”。老者说:我见此画后,不能忘怀,过了些时又到一位李姓友人府上去串门儿。谈会中间我就提起在蒋家幸睹芹像的奇遇。李君听了,骇然曰:不瞒您说,雪芹像是我久藏珍秘,从不示人——如何您在蒋家墙上见了!?我听了此言,更是骇然!就要求看画。

李君答应了,珍重取出——看时,却是一轴横卷,根本不是立幅(俗名“挑山”、“挑子”、“挑幅”)。

看这横幅,画面与蒋家所见相同,无大差别——

说着,他又以铅笔绘出第二张草图。

“这件事太奇怪了,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说是我记糊涂了,错记了在蒋家所见的,必是另一种画。我说那不对了:如果我在蒋家所见不是雪芹像,我平空里怎么想出这么一个题目,而且逢人便提念它?不提念它,如何引出李君说出自己的秘藏本来?况且那时我年不老,眼不花,怎么说得通?……”

“还有更奇的:因我总放不下这桩奇事,就又到蒋家去,蒋君闻言,面现惊异之色,说:‘我从未收藏过曹雪芹的画像!你怎么会在我这儿见过?!这是不会有的事!’”

“此一经历,我至今难忘,也至今难解。我绝不承认我在蒋家见的是什么别的画,也绝不承认我是别处见的而错记了是蒋家?”

这一席话,简直让我听入了神,也入了迷。陶先生的铅笔草图,我多年保存,可惜笔迹已太淡,无法制版了。

我将这段秘闻奇事记入了《红楼梦新证》。此书一九五三之秋闻世后,引起了朱南铣、周绍良以及社科院文研所的人先后赴沪找寻李君求见此画。大约六十年代初,此画的小照片已然传到北京,见者以为珍秘,采作了封面、插图的就有好几本书。无人怀疑。其后的情形容我下文再叙,此处须接写陶先生。

——讲完了芹像的奇事,话题很快转入了《红楼梦》的古钞本。我把去年暑假借钞胡适先生所藏“甲戌本”之经过告诉了他,他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即求一观。正巧我这重钞本携在身边,就出示于他。他如获至宝,不言不语,急翻一过,首尾不遗。(《北斗京华》第263-265页)

以之与“胡星垣”相比,二者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第一,嗅觉灵敏,消息灵通。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前夕,住在西郊燕京大学的周汝昌,进城访友,遇上城门关闭,只得临时寄居东四七条胡同。他与主人本不熟识,且并不“出游”,陶洙居然打听到确实行踪,登门造访。而胡适1926年7月起游历海外,1927年5月17日回到上海,“胡星垣”5天之内就打听到他下榻的沧州饭店,给他写了信:情报神速,极为相似。

第二,揣摩精熟,胸有成竹。陶洙与周汝昌原本并不相识,却立刻获得信任,除了以其兄陶湘的大名相标榜(用周汝昌的话说:“谈次,方知老人姓陶,字心如——后来方知本名一个洙字,是陶湘先生的雁行”)外,一进门就说自己知道周汝昌研究《红楼梦》,有些事可以叙叙;“胡星垣”与胡适更是素昧平生,但“胡星垣”读过胡适的《红楼梦考证》,知道他在考证上的需要:于是让正沉浸在红学研探中的周汝昌与胡适,以为真是“求之不可得的秘闻,却在此时此地投到了面前耳边,而且来者又素昧平生,……贡此独知之秘,心中着实称奇称幸”。可见在造访前,已经对主人的需求揣摩精熟。

第三,指东话西,扑朔迷离。陶洙开头讲说的是曾见曹雪芹画像,令周汝昌顿时产生兴趣,他先后在蒋君、李君家见到两幅曹雪芹画像,一为立幅,一为横卷,还取了纸和铅笔,立时画出草图(见图14)。且言李君说雪芹像是他久藏珍秘,从不示人,不可能在蒋家得见;再问蒋君,又说从未收藏过曹雪芹的画像,大发感慨道:“这件事太奇怪了,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说是我记糊涂了,错记了在蒋家所见的,必是另一种画。我说那不对了:如果我在蒋家所见不是雪芹像,我平空里怎么想出这么一个题目,而且逢人便提念它?不提念它,如何引出李君说出自己的秘藏本来?况且那时我年不老,眼不花,怎么说得通?”一番表演,可以用甲戌本批语来描述:“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了去”,“妙在全是指东击西、打草惊蛇之笔。若看其写一人即作此一人看,先生便呆了。”“胡星垣”的表现可能更为精彩,否则不至让胡适的态度有180度的大转弯。

第四,因势利导,请君入彀。陶洙有关雪芹像的奇事,全是铺垫,其要点是恍惚存在的画面上方,有雪芹友人题记的“壬午三月……”。其时周汝昌正据《懋斋诗钞》,与胡适讨论曹雪芹卒年是“壬午”还是“癸未”,于是诱周汝昌将话题转入《红楼梦》古钞本,主动把去年暑假借钞胡适“甲戌本”之事和盘托出。陶洙旋表示出极大兴趣,即求一观;周汝昌正欲以甲戌、庚辰、有正校定新本,自然地提念庚辰本还无法见到,陶洙方说出令他惊喜万分的秘谈:“庚辰本是徐星曙所藏,如今不明下落如何;惟我幸得照像本,一字不差,从无人知。”此后一再晤谈,待周汝昌将甲戌本钞本借与了他,也求到了他的庚辰本。“胡星垣”丢给胡适的诱饵,当然更是“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批语了,胡适还能不上钩?

“胡星垣”与陶洙相隔二十年,千方百计拜访胡适与周汝昌,目标都是甲戌本,只是前者是为了以高价兜售,后者是为了取得甲戌本抄录本。当周汝昌将重钞本出示时,陶洙的反应是:“他如获至宝,不言不语,急翻一过,首尾不遗。”淡淡几笔,勾画出了陶洙的复杂心理:对于陶洙来说,亲手炮制的甲戌本的每一页每一行,可以说是熟之又熟;但在分别二十多年后重新得见,却又生之又生,因为已非原物,而是他人之手重抄的。所以才会作出“如获至宝,不言不语,急翻一过,首尾不遗”。等到周汝昌将其索回时,“发现他用蓝色笔在眉批之间作了些改动——又非严格的校勘,体例难明”。陶洙的反常举止,只有用甲戌本出他之手,故一眼就看出抄录的错误,下意识地进行了修改,更见出陶洙确有爱在他人书上随便加批的陋习。以周汝昌活灵活现地勾画出的陶洙,对照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胡星垣”,岂不是像之又像?

再回到当年的情境中来:胡适购得甲戌本这一“孤本秘笈”,到处昭告“重大发现”,以为“自从此本发现之后,我们方才有一个认识《红楼梦》‘原本’的标准,方才知道怎样访寻那种本子”;却又一再表示:“可惜我把他的姓名地址都丢了”,“我当时太疏忽,没有记下卖书人的姓名地址,没有和他通信,所以我完全不知道这部书在那最近几十年里的历史”。须知,胡适是最讲究“考证的方法”的(见图15),主张史学家要问:“(1)这种证据是在什么地方寻出的?(2)什么时候寻出的? (3)什么人寻出的?(4)依地方和时候上看起来,这个人有做证人的资格吗?(5)这个人虽有证人资格,而他说这句话时有作伪(无心的,或有意的)的可能吗?”(《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第260页)偏偏对于“在《红楼梦》的版本研究上有过划时代的贡献”的甲戌本的相关证人,却“把他的姓名地址都丢了”!如果胡适真贯彻自己的宗旨,想弄清当时的情况,问一下新月书店同人就可以了。从1927年6月29日起,《申报》连续三天刊登《新月书店开张启事》:“本店设在上海华龙路法国公园附近之麦赛而蒂罗路一五九号,定于七月一日正式开张,略备茶点,欢迎各界参观,尚希贲临赐教为盼。”“胡星垣”既然在开张那天到了“店址不广”的新月书店,寻的是董事长胡适,谈的是《红楼梦》珍本,书店董事闻一多、徐志摩、梁实秋、张嘉铸、潘光旦、饶孟侃、丁西林、叶公超、刘英士、余上沅等,多是文化名人,岂能毫无印象?不去深入追寻,不是有意隐瞒卖书人情形、掐断进一步寻访线索,又是什么?

陈林先生推断,一生勤于写日记的胡适,应该在1927年7月日记中浓墨重彩写他得到“甲戌本”的经过。但查检最完整的《胡适日记全编》(曹伯言整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10月第1版),1927年5月11日到1928年11月28日的日记一篇都没有,其间唯一谈到“甲戌本”的文字是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札记”,即1928年2月12—16日写成,3月正式发表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的部分文字。这究竟是无心散失,还是有意隐藏或抽毁呢?

胡适1921年作《红楼梦考证》,提出《红楼梦》“自叙传”说,核心是:“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胡适心中清楚,这只是用贾家世系与曹家世系简单比附的产物,所以急切需要切实的证物来证实。1928年11月10日,胡适在《新月》1卷9号发表《治学的方法与材料》,文中有段耐人寻味的话:“不用坐待证据的出现,也不仅仅寻求证据,他可以根据种种假设的理论造出种种条件,把证据逼出来。”直到当下,还有人赞扬胡适“举一例,立一证,下一结论,都不苟且”,“始终守着立场,对欠缺证据的说法寸步不让,以维护心中的学术尊严”,他们没有想想,材料与证据都是客观存在,世上哪有“自由产生的材料”?怎么可能“根据种种假设的理论造出种种条件,把证据逼出来”呢?

从现象上看,甲戌本似乎是胡适“坐待”到手的。但他自己也承认:“那位藏书家曾读过我的《红楼梦考证》,他打定了主意要把这部可宝贝的写本卖给我,所以他亲自寻到新月书店去留下这书给我看。”(《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319页)甲戌本成交的曲折过程,反映出胡适的微妙心态:他起初认定“重评”的本子没有价值,连信都没有回;及至一见送上来的甲戌本,便“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不惜出重价买下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甲戌本有他所需要的、对他有用的东西。最关键的是它以特殊的方法,“证实”了胡适翘首以盼的关于曹雪芹的年代的假设。一是第一回正文:“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是眉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见图16)胡适当时是这样回应的:

“出则既明”以下与有正书局印的戚抄本相同。但戚本无此上的十五字。甲戌为乾隆十九年(1754年),那时曹雪芹还不曾死。据此,《石头记》在乾隆十九年已有“抄阅再评”的本子了。可见雪芹作此书在乾隆十八九年之前。……壬午为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当西历1763年2月12日(据陈垣《中西回史日历》检查)。我从前根据敦诚《四松堂集》《挽曹雪芹》一首诗下注的“甲申”二字,考定雪芹死于乾隆甲申(1764年),与此本所记,相差一年余。雪芹死于壬午除夕,次日即是癸未,次年才是甲申。敦诚的挽诗作于一年以后,故编在甲申年,怪不得诗中有“絮酒生刍上旧坰”的话了。现在应依脂本,定雪芹死于壬午除夕。(《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161-162页)

仓促之间,胡适并没有想到:“甲戌抄阅再评”是正文,“壬午除夕书未成”是眉批,从书写时间讲,应是正文在先,眉批在后;因此,“甲戌”应比“壬午”可靠。如果将“甲戌抄阅再评”与“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相联系,依其自身之逻辑,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年)前十年,曹雪芹就开始写《红楼梦》,此时已“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怎么到了十八年后的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年),还会“书未成”呢?

最可寻味的是,“书未成”批的位置。依照情理,这条的批语最合适的地方应在书末,但偏偏批在开卷第一回!批者无非想将它与“甲戌抄阅”写在同一页上,以突出“甲戌”与“壬午”两个重要干支。胡适为什么只“看了一遍”,就“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呢?就是因为他一眼“看”到了半页篇幅中,“甲戌”与“壬午”两个干支,正是他最需要的“证据”!却没有考虑“哭成此书”与“书未成”的矛盾。更没有想到,其中的关键词“壬午”,就源于他误将程甲本说成“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年)的第一次活字排本”,故推算“从乾隆壬子上数三十年,为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年)”。如果准确地说是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年)的排印本,则上数三十年,岂不就是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年)了?

可见,甲戌本“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证据,正是胡适“根据种种假设的理论造出种种条件逼出来”的,它“证实”了曹雪芹卒年与《红楼梦》“未完”的假设,使新红学一举获得了“关键性证据”。

有什么方法证明“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是后人的伪造?1911年石印的有正本,开首有一篇戚蓼生序。戚蓼生是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举人,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进士。周汝昌先生认为:“戚本虽然在诸脂本中出现为略后,但它实际不是像我们过去所想象的那么晚,依然是一个乾隆旧本。我并相信,在戚蓼生买得此本时,其各种批注的情形就已如此,蓼生作了序,但他并未窜入自己的其他文字。”(《红楼梦新证》第996页)第一回甲戌本有脂批169条,与有正夹批相同或相近有者47条,占27.81%,但有正本没有“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条批语。生活在弥漫着“乾嘉学风”环境里的戚蓼生,如果看到这条批语,岂能随便删除?

既然“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是后人的伪造,就得追查“甲戌本”的“原藏书人”,这个亲自送货上门的“胡星垣”。这位能够用1926年由华侨刘锡基、李敏周创建的上海滩四大百货公司之一的新新公司信笺写信的胡星垣,决不是挑着鼓担满街叫卖的货郎,他在上海滩闹市麦赛而蒂罗路新月书店冒了一下头,就从人间蒸发了,岂非天大的怪事?“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根子就在不但胡适要刻意隐瞒“打定主意”要把脂本卖给他的卖书人的身份,而为研究过《〈红楼梦〉考证》,深谙主顾有哪些“需求”的卖书人,也刻意需要隐瞒自己的身份。陶洙自称撰有《脂砚余闻》,与己卯本、庚辰本及后来发现的北师大本都有绝对的干系,脂批中留下的吴方言印迹,更是他无以掩盖的马脚。

直到1961年5月18日,胡适作《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又追叙当年“发现”甲戌本和庚辰本的情形:

甲戌本发见后五六年,王克敏先生就把他的亲戚徐星曙先生家藏的一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八大册借给我研究。这八大册,每册十回,每册首叶题“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第五册以下,每册首叶题“庚辰秋月定本”,庚辰是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此本我叫做“乾隆庚辰本”,我有《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长文(收在《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即台北版《胡适文存第四集》)讨论这部很重要的钞本。这八册钞本是徐星曙先生的旧藏书,徐先生是俞平伯的姻丈,平伯就不知道徐家有这部书。后来因为我宣传了脂砚甲戌本如何重要,爱收小说杂书的董康、王克敏、陶湘诸位先生方才注意到向来没人注意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一类的抄本。

胡适这番话中提到董康、王克敏、陶湘,却偏偏没有陶洙;明明陶洙与庚辰本的关系最大,却要由王克敏把书送到胡适手里,还推说是他的亲戚徐星曙的旧藏;徐星曙又是研究红学的俞平伯的姻丈,俞平伯偏就不知道徐家有这部书,岂不是怪事?可见一直到死,胡适都在和陶洙一起掩盖着事情的真相。

再从陶洙一面看。甲戌本是他精心炮制的第一个脂本,批语达1 587条,特别是前八回批语多得几乎“密不透风”。为了卖一个好价,他一直在窥探胡适的行踪。胡适1927年5月17日回到上海,陶洙在五天内就打听到胡适落脚处,化名胡星垣给他写了信。成交速度之快,也许出于他的意料,时间太紧,没有复印技术,抄录副本也来不及。吸取这一教训,便对庚辰本拍摄照片以存底。

在甲戌本上讨得便宜,陶洙便策划炮制回数更多的己卯本与庚辰本。因工作量大,便将书叶拆开,分头赶抄。周绍良曾说甲戌本是一种“蒸锅铺本”——“清代北京地方一种卖馒头的铺子,专为早市人而设,凌晨开肆,近午而歇,其余时间,则由铺中伙计抄租小说唱本。其人略能抄录,但又不通文理,抄书时多半依样画葫芦,所以书中会‘开口先云’变成‘开口失云’,‘癞头和尚’变成‘獭头和尚’。”(《读刘铨福原藏残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散记》)说得真是活灵活现。他和陶洙合谋制作北师大抄本之事败露,证明所谓“蒸锅铺本”,就是他亲眼所见的真事!由于甲戌本不在手头,要记住那么多批语已不可能。为防止相互抵牾,只好不写前八回的批语,造成“再评”的甲戌本上,诸如“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批语,在“四阅评过”的己卯本、庚辰本消失了。从情理上讲,同一位脂砚斋在甲戌年写上的这条批语,决不会到己卯、庚辰年忽然将其删除,而是炮制者手里没有底本,无法弥补的缘故。为了掩盖自己的窘迫,在甲戌本缺失的部分,拼命添加许多的批语,明知是下策,也只能如此。后来打听到周汝昌抄有甲戌本副本,便登门商借,弥补缺憾了。

(续完)

责任编辑:庄亚华

I206

A

1673-0887(2015)02-0023-10

10.3969/j.issn.1673-0887.2015.02.006

2014-12-03

欧阳健(1941—),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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