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恂,华中科技大学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程序自治:媒体新闻生产的一种理性选择
喻恂,华中科技大学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当代社会多元价值观的激烈碰撞,带来了不确定性与危机感的不断累加,将程序理论的话语引入媒体的新闻生产,用程序性方法指导新闻生产的各个环节,将主观的新闻生产过程转化为理性的程序运行框架。如果媒体能借助程序理论以理性的方式助推社会重叠共识的形成,那么对消减社会多元价值冲突对峙无序状态、对支持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多元价值;程序自治;新闻生产;重叠共识
国内关于新闻生产的研究已有大量成果,但与程序理论结合的研究却鲜有所闻。虽然已有学者提到了新闻生产的流程问题,如张志安的《编辑部场域中的新闻生产》[1]、栾轶玫的《融媒体时代新闻生产的流程再造》[2]、申淼等学者的《路透社新闻生产流程管理体制研究》[3]等,但这些学术成果只是将程序视做新闻生产中的步骤或环节,并未对程序理论做深入的挖掘和可借鉴性的系统分析,更没有尝试将程序的独立价值与新闻生产有益地结合起来。国内关于程序理论的探索,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至今持续近二十年,出现了很多优秀的理论成果,但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法学界,以季卫东的《法律程序的意义———关于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4]最具有代表性。季卫东对程序理论进行了剥离式的分析,提出了“独立的程序价值”的观点,归纳了其基本原则,即“正当过程、[判断者]中立、[法律决定的]条件优势、[行为与结构互动关系的]合理化”。他还总结了现代程序的四个基本特征:对态意的限制、理性选择的保证、“作茧自缚”的效应和反思性整合”。这些程序理论的优秀成果对深入研究有极大的启发意义。笔者尝试将程序话语引入新闻学领域进行创新性研究。本文剖析程序的独立价值,而非仅仅将程序视做简单的程式或步骤,将“正当性、中立性、限制恣意、保证理性”这些程序原则引入新闻生产,使主观的新闻生产过程转化为理性的程序运行框架。通过设置新闻生产的程序性规则,使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够发布信息以满足公众知情权,能够充分保障言论自由、思想信仰自由,能够有效促进各阶层的对话、商谈,从而促进不同价值观之间的谅解和宽容,最终助推社会重叠共识的形成,为中国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产生积极的支持作用。
(一)社会多元价值并存:媒体新闻生产的新际遇
当代中国社会,社会分化日益严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不确定性与危机感的不断累加,各种不满情绪的大肆蔓延,多元价值观的激烈碰撞正是当前我国社会的现状,也是我国新闻媒体生存的生态环境。不确定性、危机感、不满情绪虽然都因各自具体的、直接的诱因而触发,但产生如此多不确定、不安定思潮的根本原因实则是由现代社会不可规避的根本困境带来的,即旧有的一元价值体系的解体,多元价值体系并存的社会现实。“上帝已死”,专制社会中适用的统一的正当性根据被土崩瓦解,而又无法在现代民主社会中确立起一种得到公民普遍认同的认知共识。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社会现实,各种不同甚至是互不相容的却合乎理性的学说体系并存于世。可是,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中国现行的政治观念如何与这诸多的价值体系互恰?多元化的价值学说又有多大的可能性会一致认同我国现有的政治、体制观念?中国的改革若希望能够真正地深入开展下去,多元价值体系带来的意识形态上的混乱将会造成巨大的阻力。最理想的情况或许是,在多元价值中能否试图获得一种重叠共识来支持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当前中国的政治理念呼应共鸣。
目前的现状是,媒介生态处于多元价值并存之中,政府的改革亟待重叠共识的支持,媒体作为喉舌、作为导向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其进行“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生存斗争”的最终意义,媒体的新闻生产不得不在此无序混乱之中披荆斩棘,探寻、摸索、助推一种受到全社会普遍认可的有利于国内改革顺利推进的重叠共识产生。风险社会中,某一突发事件的发生,除了吸引大众眼球,更重要的结果是它往往会一石激起千层浪,掀起社会中各种价值观激烈交锋与对峙的高潮。作为社会解压阀的媒体,如何把握对突发事件新闻生产的方式和导向,将会直接影响社会中价值观的碰撞程度以及大众舆论的方向。如果媒体能以理性的方式适时适当传递这种重叠性的共识,那么对事件的平息,对社会多元价值冲突对峙无序状态的消减,对社会思想政治环境的营造和维护将产生举足轻重的积极影响。
(二)构建新闻生产程序,打破媒介生态内部价值多元冲突的僵局
面对世界观、价值观多元化冲突的社会现实,思想家、学者、政治家们都曾经和正在探求重建公共价值体系、秩序范式的方法,可现实残酷昭示了“诸神之争”远没有结束,甚至是否会结束也犹未可知。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序言中说,“凡能够说的事情 ,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5]6。既然目前尚不能找到一个能够救助众生的“神”,那么当下只期待在诸多价值学说中合纵连横,寻找共识,至少可以打破目前多元价值观冲突对峙的僵局。
新闻媒体肩负着宣传鼓动、配合中心工作的天然使命,媒体释疑解惑、研究社会问题;针砭时弊、促进社会进步;提供平台、增强公民参与意识;上下沟通、搜集各种思想等的职责。尤其在目前中国所坚持的国家主导型的改革模式中,媒体更是当仁不让成为为国家改革扫除障碍的排头兵,新闻媒体要营造相对平稳、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今后的政治改革淡化社会矛盾,为凝聚法治社会的重叠共识积极奔走,上下沟通,互通有无,助推一种受到全社会普遍认可的有利于国内改革顺利推进的重叠共识产生。
媒体实现上述重任的惟一手段是新闻生产,可是在高度多元化的社会中只有坚持客观中立的合理性,新闻生产才有可能游刃有余、左右逢源地进行下去。监督在延伸,公开在持续[6],媒体在新闻生产中引入程序理论的话语,建构新闻生产程序,用程序性方法指导新闻生产的各个环节,通过形式要件的满足达成实质性的合意,将主观的新闻生产过程转化为理性的程序运行框架。通过设置新闻生产的程序性规则,保障思想信仰的自由,促进对话、商谈以及论证性话语活动以在不同价值之间达成谅解和相互宽容,发布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舆论引导上充分保障言论自由,淡化社会观念上的矛盾,避免纠纷……只要中国仍坚持国家主导型的变革模式、同时又希望避免剧烈的社会动荡[7],那么启动新闻生产程序就具有积极而紧迫的意义。
(一)独立的程序价值之界定
在当下多元价值观并存的时代际遇之下,许多学者将西方的新程序主义话语引入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实际之中,以期在复杂的社会演变过程中,将复杂的价值问题借助于程序加以化解,以期通过公正的程序来形成对实体的规范。
新程序主义不同于日常生活中将“程序”理解为各种规则和秩序的总称,也不同于一些学者给程序下的类似于这样的定义:所谓程,讲的是规章、制度或形式;序,讲的是区分或排列的位置。程序是指事物运动的某种次序或过程或环节[8]67。这类关于程序的定义多是从程序的运行过程角度进行还原与描述,从而获得了对程序概念的一般认识,但程序从设定到实施,还包含着设定成立的前提,在运行完成之后的影响,以及独立的程序价值对作用客体的制约与控制。
季卫东在总结程序主义诸多理论的基础上,明晰了“程序的独立价值”和“独立的程序价值”的概念。前者指程序的正当过程,是以平等的商谈对话过程达到结果的合理公正;后者指一种“中立性价值生产装置”,“在价值一元的状态不复存在时”[9],这种“装置”就“一跃而成为价值的原点。”而本文正是站在这两个理论支点,对风险社会媒介生态环境下的媒体新闻生产展开新一轮的探讨。
社会意识形态是抽象的观念、看法,而新闻生产活动却是具体的社会实践,这两者之间横亘着一条鸿沟,而有效地运行程序则是弥合这条鸿沟的方式之一。将新闻生产引入程序化的运行模式,能够通过要件的精密化使之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使新闻生产行为本身变得更加合理和有序,新闻生产活动对社会意识形态的捕捉也变得更具有可操控性。抽象、复杂的价值问题可以借助程序的具体操作变得可被捕捉,新闻生产引入公正的程序也变得更加规范有序。同时,程序的内在特性要求它必须通过自由平等的交流和探讨达成的共识作为程序规则,又通过程序的规则限制程序运行过程中的恣意,保证程序过程的公正和结果的正义。 所以,要厘清新闻生产程序的基本要素,应从新闻生产程序的发生条件、实际用法和潜在的意义等角度作进一步的系统分析。
(二)新闻生产程序的自治与超越
把媒体如何引导舆论问题转化为程序问题来处理,程序一方面可以限制新闻生产过程中的恣意与外部干涉,维持新闻生产的稳定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也为新闻媒体内部提供了充分自由和平等的话语空间,赋予新闻生产更大的自由度和创造性。换言之,程序具有开放的结构和紧缩的过程;随着程序的展开,新闻生产者越来越受到程序上的约束,而新闻生产的制度化的契机也由此形成[7]。新闻生产被赋予其新的内涵,新闻生产不仅是而且应该是“程序之治”。
超越与自治这对概念本是法律学中的话语,在程序理论中,表现为程序的超越和程序的自治。程序是按照一定的顺序、方式和步骤完成初始决定的过程,程序的超越则可以理解为在完成决定的过程中放任恣意,脱离程序的设定,使初始决定以非程序的方式运行,背离程序设计的初衷。程序的自治则与之相反,指的是为了完成初始决定, 依照程序设定的规则而进行的不断反复、自我目的化的活动。我们需要的是在新闻生产过程中的程序自治,而应该防止和规避程序超越的发生。
新闻生产中程序自治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依照程序生产出来的新闻产品在传播效果上具有显而易见的公正性。首先,新闻生产程序的要件和规则是按照新闻专业主义的原理构建的,这个构建的过程经过了新闻的专业检验和新闻生产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所以这个程序保障了新闻生产中的各种行为更为合理化、规范化、秩序化。其次,新闻生产程序是公开进行的,即使在新闻生产过程中出现错误,在所有新闻生产程序内部的生产者的监督下,也容易得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第三,新闻媒体的记者、编辑在生产程序中拥有平等的自由发言机会,他们的主张和判断都可以在以事实为根据的前提下在程序内部得到充分考虑,新闻生产程序集中了所有人的意见,经过民主的探讨和论证,最终得出优化的选择,从而保证新闻生产的质量。
二是依照程序生产新闻产品,能有效排除外界对媒体的干扰,确保新闻生产的独立性。在现实社会中,媒体的新闻生产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来自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如果媒体要考虑方方面面,自身的独立意见就极难坚守。因此,需要用程序的规范来创造一个相对独立的决策环境。在这里,只有新闻事实、新闻生产者、新闻生产程序,只讨论如何生产信息产品以发挥媒体的社会公器作用。总之,就是运用现代程序的原则和方法,为媒体的新闻生产排除外界的不必要干扰,为新闻生产获得一个独立、自主的意见环境。
三是依照程序生产新闻能避免生产者的个人偏见,保持新闻生产活动的中立性。根据程序的原则,在媒体内部所有的生产者处于平等地位,他们的区别只是程序运行中的分工不同。程序的内在要求为新闻生产者提供充分而对等的自由发言机会,为新闻生产者之间提供了矛盾的发泄渠道,使两者的立场、观点得以调适,形成中立化的共识,从而使新闻生产程序中的决定更加能集思广益,得到共鸣和支持。因为新闻生产程序中的决定是集体共识的结果,避免了因为编辑、记者的个人偏见而影响整个新闻生产的现象,从而保证了新闻生产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四是依照新闻生产程序能够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化的整合,提高新闻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合理化是新闻生产程序效率的保障,它要求程序的设置以效率和支持为前提,最大程度减小浪费和阻碍。这种合理化的程序成立的前提是,要对程序设置的动机和根据进行媒体内部成员平等、自由的意见交换之后达成的一种共识。这种合理化的新闻生产程序一旦确定,就可以有效地调整新闻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利害关系,解决新闻生产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使新闻生产活动合理化、有序化、制度化。
现代程序必须坚持四个原则,即正当过程、中立性、条件优势、合理化。这里说的是程序的一般性原则,虽然它们的普适价值能够指导新闻生产实践,但新闻生产有其特殊性和专业性,所以必须对这些原则进行归纳和提炼,使其对新闻生产的理论指导更为契合,使现代程序理论与媒体的新闻生产这两者更为互恰。
(一)构建程序的合理规则,保障新闻生产的正当性
新闻生产程序是媒体内部的一种角色分派体系,是保证编辑、记者按角色分工顺利完成新闻生产的条件设定,它明确规定了记者、编辑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当记者、编辑的角色就位之后,便各司其职,互相之间既配合又牵制,共同完成由新闻生产程序事先制定好的生产内容。
媒体按程序生产新闻,需要树立程序的权威性,也就是媒体生产程序的正当性。权威的成立基础是确信和承认。在现代理性社会,证明过程的科学与严谨决定了人们对该结果的确信,而说服的效力则决定了人们对该结果的承认。可见,决定人们是否服从某项决定的关键在于该决定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否正当、合理。在程序话语中,决定成立的前提就是程序要件是否满足正当性、合理性。因为在一个正当、合理的程序之中,记者、编辑的主张有充分自由表达的平台,各自的诉求和利益也能得到公正的综合考虑。在这个程序中,记者、编辑的不满被淡化和吸收,而一种相对受到公众认可的解释和观点受到大家的采纳。经过这个自由表达和平等交锋的程序决定因为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而更具有权威性和正当性,而程序的正当性也基于此产生。
程序又是怎样使新闻生产中编辑、记者的选择更合乎理性呢? 新闻生产程序的要件和规则是按照新闻专业的原理构建的,这个构建的过程经过了新闻专业的检验和新闻生产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所以这个程序保障了新闻生产中的各种行为更合理化、规范化、秩序化。新闻生产程序是公开进行的,即使在新闻生产过程中出现错误,在所有新闻生产程序内部生产者的监督下,容易得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上面论述的,程序创造的通过自由对话达成的集体共识,不仅因其权威性能调动记者、编辑的工作积极性,更因其的建立基础是对各种观点和方案的充分考量,本身就具有择优选择的特点。媒体的编辑、记者一旦进入新闻生产程序,就很难抵抗它带来的影响和制约,即使在进行新闻生产的过程中,心理上可能出现与程序规则的博弈,但程序的公正性具有强约束力,最终制约了人们的个人偏好而让他们服从程序设定的规则以完成新闻生产过程中的操作。
(二)程序为新闻生产提供公平自由的环境,提高新闻生产效率
程序的内在特性要求处于新闻生产程序内的编辑、记者拥有平等地位、自由的话语权,他们的区别只是程序内部的分工不同。在完成新闻生产程序规定的生产内容时,他们能够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去完成角色赋予的使命,从而使自己的劳动更富有创造性,生产出来的新闻产品更受欢迎。新闻生产程序使记者、编辑既有选择的自由,同时也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程序的确定具有正当性,其原则具有合理性,这种规则的合理和过程的正当在新闻生产中要求记者和编辑要把理性和经验结合起来,做出的程序安排必须保证新闻生产的效率。要保证效率就得允许新闻生产方法上的自由,使新闻生产具有更大的可塑性和适应能力,特别是在新闻采制环节,记者、编辑应该分合有序,根据实际情况采访和制作新闻。
1.记者、编辑合作采制新闻
新闻事件发生后,媒体启动新闻生产程序,开始采制新闻报道。此时,从地理方位来看,记者奔赴前方现场,编辑居于后方编辑部,两者是分头行动的。但是,在整个新闻生产程序内部,记者和编辑实际上却是处于紧密合作的关系之中。前方记者需要搜集信息、发现新闻线索,除了记者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之外,来自后方编辑部的智力支持也是媒体决胜千里的关键。只有掌握大量的背景资料和相关资讯,前方记者才能迅速、准确地发现好线索,恰当、顺利地完成采访,最后写出独具一格、信息厚重的新闻稿件。在新闻事件的处理中,对信息的占有尤其重要,因为很多采访都是紧急的,被访对象出于逃生、救援等紧急工作,或者失去亲人等极度异常的情绪下,根本没时间和记者详述事情经过。所以,一两个问题就要问到点子上,而这就要求记者对资讯的充分占有。
2.记者、编辑分工采制新闻
在新闻事件发生之前,新闻媒体内部的编辑、记者就应该通过平等、自由的协商,构建起共同的程序规则,并以此规则指导和贯穿整个新闻生产程序的始终。之后,在新闻事件的实际采写阶段,通常情况下,记者活跃于新闻生产的前台,担负着查找新闻线索,实地进行采访,撰写新闻稿件的具体工作,而编辑此时则淡入幕后,为下一步迎接和修改新闻稿件做准备。在此阶段,记者可以和编辑共同合作完成对新闻线索的寻找,对新闻事件的采访,也可以在预先设定好的共同程序规则框架内自行完成这一过程。之后,便进入新闻文本的撰写阶段,这部分的任务通常由记者单独完成,记者一旦将新闻线索加工、撰写成有新闻价值的文本,其新闻生产的采写任务即已完成。之后,编辑将会对记者提交的新闻初稿进行深度加工和整理。而编辑加工新闻稿件的标准则是在新闻生产程序启动之初,通过大家一致交流和探讨形成的程序规则。这个规则就像一把标尺,对于文本中超出标尺范围之外的意义和表述,编辑要在不背离新闻事实的前提下将它们修改、润色或删除,最终保证新闻文本的定稿具有导向安全性和新闻可读性。
(三)程序在新闻生产过程中的约束限制作用压缩了恣意的发生
新闻生产的程序意识的表达体现在新闻生产者的程序意识上,因此,在进行新闻生产之前,从新闻发现开始,新闻生产者的程序意识就要开始发挥作用并贯穿始终,以防新闻生产过程中发生程序超越的现象。这个道理类似于“个体在组织中的行为需要符合组织常规”[10]。程序理论的内在特性对新闻生产的限制程序在保障新闻生产顺利进行的同时,也限制着生产各个环节。新闻生产程序限定了新闻产品必须在一定场合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必须遵守程序条款的约束。同时,程序约束下的新闻生产还存在着归责机制,生产者要对自己的产品负责,任何越界的生产行为都要受到规则的惩罚。
在新闻生产程序启动之初,依据程序的原则和要求,编辑部内就建立了共同的程序规则,规范新闻点的发现与判断标准,并依此标准约束编辑、记者的新闻生产行为,整合新闻资源。这个程序规则始终制约和影响着新闻生产的主体、新闻生产的各个环节、新闻生产的方式。媒体正式通过制定合理的程序规则,从而防止新闻生产过程中的恣意与超越现象发生,这也正是程序的价值所在。
在新闻生产的起始阶段,即新闻发现阶段,程序规则就已经在记者和编辑的脑海中发挥作用了。它类似于人的认知基模。在新闻生产的各个环节,记者和编辑都是通过这个共同的价值判断标准来发现、采制、发布新闻的。也是因为这个程序规则的存在,使新闻生产能稳定、有效地运行下去。
多元价值观的激烈碰撞带来了不确定性与危机感的不断累加。本文期待在诸多的价值学说中建立一种重叠共识,至少可以打破目前多元价值观冲突对峙的僵局。尤其在目前中国所坚持的国家主导型的改革模式中,政府的改革亟待重叠共识的支持,媒体作为喉舌、作为导向客观报道新闻事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维护公众权益[11]、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其一切新闻生产活动的终极意义。新闻媒体要营造相对平稳、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今后的政治改革淡化社会矛盾,要为凝聚社会的重叠共识积极奔走,上下沟通,互通有无,助推一种受到全社会普遍认可的有利于国内改革顺利推进的重叠共识产生,这也将对支持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将产生举足轻重的积极影响。
[1]张志安:《编辑部场域中的新闻生产》,载《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版。
[2]栾轶玫:《融媒体时代新闻生产的流程再造》,载《今传媒》2010年第1期。
[3]申淼:《路透社新闻生产流程管理体制研究,载《今传媒》2008年第2期。
[4]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关于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5](奥地利)路得维希·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贺绍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6]杨凤娇、田维钢:《如何提升时政报道的核心影响力—— 2013中国时政报道研讨会综述》,载《现代传播》2013年第6期。
[7]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8]赵振宇:《程序的监督与监督的程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9]季卫东:《法律程序的形式性与实质性》,载《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10]夏倩芳、王艳:《“风险规避”逻辑下的新闻报道常规—对国内媒体社会冲突性议题采编流程的分析》,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12年第4期。
[11]郑保卫:《论社会转型与媒体责任》,载《东岳论丛》2011年第1期。
责任编辑 吴兰丽
Procedure Autonomy:A Rational Choice for News Production
YU Xun
(SchoolofJournalismandCommunication,HUST,Wuhan430074,China)
With fierce conflicts of multiple values conflicts in ancient society, uncertainty and crisis awareness accumulates fast. We try to bring process theory into media news production, and hope to use the methods of the theory to make news production more rationally. In this way, we try to reach consensus in this society which may resolve the conflicts in the risk society and promote the reform of China.
multiple values; procedure autonomy; news production; overlappingconsensus
喻恂,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生,江汉大学党委宣传部职员,研究方向为新闻理论、程序理论。
2015-01-04
G209
A
1671-7023(2015)04-00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