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能,同济大学 人文学院, 上海 200092
江畅,湖北大学 哲学学院暨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62
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的分歧及其启示
张能,同济大学 人文学院, 上海 200092
江畅,湖北大学 哲学学院暨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62
西方现代思想家研究了许多社会德性方面的问题,在社会的首要价值是自由还是基于自由的公正、共同体的价值高于个人的价值还是相反、对“代议制”民主加以完善还是以“参与制”民主取而代之、法律是否要以道德为基础、道德重在个人的德性品质还是社会的规范、社会应奠基于理性之上抑或非理性之上等问题上存在着重大分歧。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也有一些共同特点和局限,但它是人类思想宝库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其独特的价值和优势,无论对现代西方社会还是对现代国际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德性;民主;理性
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极其丰富,在大约100年的时间内西方的有关社会德性思想的著述比近代几百年还要多,而且不少思想深奥晦涩。西方现代的许多社会德性思想不仅对西方世界有意义,而且对非西方国家也具有重要启示意义。更为重要的是,不少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所针对的是当代世界重大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意义。因此,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研究。
现代西方思想家研究了许多社会德性方面的问题,对于一些重大的社会德性问题都存在着意见分歧,并进行了相当广泛的讨论。从一定意义上说,当代西方社会德性问题的研究是围绕着这些有争议的问题展开的。了解他们争论的一些主要社会德性问题,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当代西方社会德性思想。
归纳起来,当代西方思想家争论的重大社会德性问题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社会的首要价值是自由还是基于自由的公正?20世纪30年代当凯恩斯一提出国家干预主义,就有经济学家反对这种主张,在西方经济学内部就出现了新自由主义与新古典主义(或保守主义)的争论。在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前,哈耶克就与他发生了著名的哈耶克与凯恩斯大论战。《通论》出版后,哈耶克于1944年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和晚年出版的《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1988年),对国家干预主义进行了系统的批判。从上世纪20年代大论战开始后,西方有许多经济学家纷纷参与其中。哈耶克与凯恩斯之间的争论反映了两种不同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主张上的重大分歧,也代表了西方经济学界是坚持自由放任主义还是用国家干预主义取而代之的两种不同的经济学立场。
经济学上的是要自由放任主义还是要国家干预主义的争论,在哲学上的反映就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是自由还是基于自由的公正。哲学上的这种问题是罗尔斯在《公正论》(1971年)中第一次提出来的。他在《公正论》的开篇就提出“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1]3这样,他就把经济学上的自由放任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之争的焦点上升到了国家的价值取向的高度,使问题成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是自由还是公正。罗尔斯这一观点一提出,很快就遭到了诺齐克的坚决反对,并由此引起了旷日持久的争论。总的来看,对罗尔斯公正论提出批评的人比较多,其中有一些人并不一定是新古典自由主义者,他们只是对《公正论》中存在的各种不一致、缺陷、瑕疵提出批评。为了应对各种批评,罗尔斯后来又先后出版了《政治自由主义》(1993年)和《作为公平的公正——公正新论》(2001年)。这两部著作在对自己的观念进行辩护和阐发的同时,也对《公正论》一些观点做了修正。争论的双方后来似乎都接受了罗尔斯把公正作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的观点,但对公正作出了各种不同的理解。于是,究竟什么是社会的首要价值之争转变成了什么是公正的争论。显然这种论题的转变并没有改变争论的实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还是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公正”论,其基本立场都是自由主义的,都坚持了自洛克以来的自由主义路线,只是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文化发展到20世纪面临种种社会问题的新情况下,需要国家对经济和社会做适当的干预,以确保经济社会的稳定和秩序,需要在捍卫个人的自由权利的前提下适当兼顾社会公平。而且他们认为这样做并不威胁和损害个人的自由权利。因此,上述经济学和哲学中两派之争实际上是自由主义内部的争论。争论的结果,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出现了某种各自让步和彼此综合的趋向,更重要的是,西方各国实施国家干预政策已经半个多世纪,国家干预经济社会生活已成为事实,而且在现代全球化的背景下,在市场经济和政治生活异常复杂的情况下,国家不可能完全放弃国家干预主义。不过,经济学上的新古典自由主义和哲学上的保守自由主义的兴起,给西方各国政府加上了一道防止国家干预损害个人基本自由权利的紧箍咒,其实践意义十分重大。
第二,共同体的价值高于个人的价值还是相反?西方近代以来的主流社会德性理论和主流价值观是自由主义的。自由主义,无论是近代的自由放任主义,还是现代的国家干预主义,都坚持个人是社会的终极实体,个人的自由不仅是与生俱来、不可转让的,而且是至高无上的。这是自由主义的最基本原则,也是自由主义之为自由主义的主要标志。即便国家干预主义也是以这一原则为基本前提的,甚至也是为了更为普遍地实现这一原则,因为在社会极度两极分化的情况下,那些弱者的自由就会自然地被损害而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对于自由主义来说,国家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共同体,它不仅不是终极实体,甚至根本就不是实体。它是受托者、守夜人、裁判员而非运动员。它存在的惟一意义和价值只是保护公民的自由权利,使之得到普遍实现。如果说国家有价值的话,其价值也仅在于它是为公民自由权利普遍实现服务的,而且也仅仅在于此。个人的价值高于国家的价值,这对于自由主义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到了20世纪80年代,西方一些政治哲学家在德性伦理学复兴的推动下,为西方现代文明的种种问题寻求出路,针对上述自由主义观念提出了一种将基本共同体(国家)利益置于个人价值之上的社群主义。社群主义者之间的观点分歧很大,但它们一般都主张社群优先于个人,公益大于公正,国家应积极有为。他们像共和主义者和德性伦理学家那样,强调公民的德性对于共同体的重要性,强调国家必须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以使他们成为有德性的人。
针对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不注重公民个人的德性的指责,有的自由主义者(如马塞多)试图构建一种“自由主义德性”或“具有德性的自由主义”。他们有针对性地对自由主义关于德性、公民身份、共同体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阐述,论证德性与自由具有基于“公众理性”的兼容性,以给自由主义注入德性内容。由此也可以看出,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也有某种综合性。
社群主义虽然强调社群优先于个人,但他们都坚决反对将社群主义与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等同起来,他们甚至不愿意使用“社群主义”一词,以防止人们发生误解。实际上,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重大的差别。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社群主义者所理解的共同体(国家)是与自由主义者所理解的国家相同,它是基于社会契约建立的,其主权在民;集体主义所理解的国家(基本的集体)则被认为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2)社群主义所理解的个人是具有基本自由权利的个人,这种权利是天赋的、不可转让的;集体主义把人看成社会关系的总和,认为个人并不具有天赋的自由权利;(3)社群主义虽然强调国家具有优先于个人的价值,但国家的基点还是个人,共同体的终极指向是个人;集体主义则以集体为本位,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应当为了国家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因为存在着上述区别,因而社群主义与集体主义虽然字面上大致相同,但内容和实质完全不同,不可相互混淆。
第三,对“代议制”民主加以完善还是以“参与制”民主取而代之?在近代西方启蒙时期,就存在着以洛克、约翰·密尔为主要代表的“代议制”民主理论与以卢梭为代表的“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分野。近代西方各国采用的基本上是“代议制”民主论,也程度不同地吸收了“参与式”民主论的内容。西方根据“代议制”民主论建立起来的民主政治,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这种民主本身难以克服的问题。到了20世纪,这种问题日益明显和突出,其中最主要的有公民缺乏政治参与、“不服从”、“多数暴政”、以政党为代表的大利益集团控制政治等。相当多的思想家针对这些问题对“代议制”民主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其中也有少数思想家主张用新的民主形式取而代之。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有佩特曼、柯尔等人的参与民主论,达尔的多元民主论,哈贝马斯的“程序制”民主论(或协商民主论)。其中主张参与式民主的思想家试图以自己的民主论取代“代议制”民主论,其他思想家虽然对“代议制”提出了种种批评,但并不一定主张完全否定它。
实际上,主张“代议制”民主的思想家也承认“代议制”民主有其自身明显的局限和缺陷,但他们认为一方面参与式的直接民主在大范围内实施有困难,而且间接民主比直接民主效率高,便于决策。更重要的是,卢梭所主张的直接民主是建立在“人民主权”的观念之上的,而这种观念的核心内容是主张公民将一切权力交给作为主权者的全体公民,并完全服从主权者的“公意”。在主张“代议制”民主的思想家看来,实行这样一种直接民主确实有让每一位公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的优势,但这也意味着作为主权者的国家可以无限制地干预个人的自由和权力,多数更有可能对少数实行暴政。而这是他们所最担心的。对于他们来说,民主形式与个人自由权利比较起来,个人自由权利重要得多,为了确保个人自由权利不受侵害,必须防止直接民主可能导致的对个人自由权利的伤害。正因为如此,他们仍然坚持“代议制”民主,但在此前提下也提出了许多对这种民主形式进行限制,防止它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导致的消极后果。例如,熊彼特等人提出的“精英民主”论就主张无论人民参与的程度如何,政治权力始终都应在精英阶层中转让。
由以上可以看出,西方大多数思想家在民主问题上分歧和对立并不十分尖锐,他们的观点在很多方面是可以互补的。综观西方现代各种民主理论,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五点结论:第一,绝大多数西方思想家都认为民主制度虽然不是尽善尽美的,但却是到目前为止人类所可能选择的最好政治制度。第二,西方思想家大多都在肯定“代议制”的必要性的同时,也指出其局限性,因而主张对其做必要的补充。第三,西方思想家普遍认为即使在民主制度下也需要对政治权力加以限制和监控,防止其僭越政治生活领域。第四,许多西方思想家都意识到民主制度本身存在着难以从根本上克服的缺陷或弊端,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第五,越来越多的西方思想家将民主主体的范围从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扩展到作为社会成员的组织[2]。
第四,法律是否要以道德为基础?西方近代占统治地位的法治理论是自然法理论。自然法学在西方源远流长。这种理论认为自然法是由永恒的、普遍适用的一般原则构成的,自然法与人定法是两个体系,它们之间可能是一致的,也可以是冲突的,自然法作为普遍原则,是制订人定法的依据,也是评判人定法的价值标准。近代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等以理性为基础提出了系统的自然法理论,他们将自然法归之于理性,并以自然状态、自然权利、自然法为依据,主张以社会契约为基础建立民主政治和实行法治。自然法学是一种价值法学,把道德作为法律的基础。自19世纪开始,伴随着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和西方国家法典的完成,古典自然法学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其内在的逻辑缺陷也暴露出来,因而遭到了新兴的分析法学和历史法学的批评,自然法学因此而走向衰落。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上半叶,分析法学占据了西方法学界的主导地位。19世纪的分析法学受实证主义哲学影响,认为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好坏则是另一回事,人们不能因为种种原因认为法律是恶法而拒绝服从它,这即是所谓“恶法亦法”。进入20世纪以后,受逻辑实证主义和语言分析哲学的影响,形成了“新分析法学”。新分析法学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仍然坚持19世纪分析法学的立场,他们认为,法律实质上不过是命令或规则,其效力根据是人类意志,它是由人类意志所做出的。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美国的民权运动以及反战运动等都呼唤法律对价值的诉求,于是自然法学重新受到重视。在20世纪,新分析法学与新自然法学之间先后发生了三次论战:第一次是英国法理学家、新实证法学的主要代表哈特同美国法理学家、新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富勒长达数年的论战;第二次是哈特同英国法官德夫林之间的论战;第三次是哈特同美国法理学家、新自然法学的代表人物德沃金之间的论战。其中第一次论战实际上是西方法理学中传统的自然法学与法律实证主义两大学派之争。新自然法学认为,法律不仅是与道德一致的,而且要以道德为基础。正是道德使法律成为可能,不符合道德要求的法律根本不能称为法律。
第五,道德重在个人的德性品质还是社会的规范?西方的伦理学在近代发生了从重视个人德性问题转向了重视社会道德规范问题,形成了以边沁、约翰·密尔为主要代表的功利主义和以康德为主要代表的义务论伦理学。这两种伦理学彼此间虽然存在重大分歧,但它们都认为伦理学应主要关注为人们提供道德原则,而不是关注人们的德性状况。其中,功利主义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因而成为了占统治地位的伦理学。这两种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在20世纪初因为被G.E.摩尔指责犯了“自然主义谬误”而沉寂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原伦理学。但是,在西方实际道德生活领域通行的仍然主要是规范伦理学的原则特别是功利主义和美国的实用主义。到了20世纪中叶,一些伦理学家在反思导致现代文明种种弊端的过程中,将其责任归咎于近代以来的伦理学只重视社会规范问题而忽视个人德性品质问题。1958年,英国伦理学家安斯卡姆发表了《现代道德哲学》一文,第一次对规范伦理学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这篇文章当时在西方学界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但它成了西方德性伦理学复兴的报春花。到20世纪70年代,批评规范伦理学主张回到德性伦理学的著作和文章逐渐多起来。1983年麦金太尔出版了《德性之后》一书,该书成为德性伦理学复兴的进军号,从此西方伦理学界兴起了一场复兴德性伦理学的运动。德性伦理学在反对功利主义或结果主义和康德义务论的同时,主张伦理学要关注“人应该怎样生活?”的问题,重视个人的品质和德性,并断定伦理学具有不可法典性。受到批评的功利主义者和康德主义者一方面对德性伦理学进行了反批评,认为德性伦理学不能解决自我中心、行为指导、道德运气等问题;另一方面也努力发掘自己理论中的德性思想,以证明自己的伦理学并非不关心、不研究德性问题,只是将德性问题纳入规范问题范围内考虑。在这两派的相互批评和诘难中,各自或多或少吸收了一些对方的观点和内容,到今天有了某种综合趋势。与此同时,不少其他学科将德性伦理学应用于自己学科领域,形成了一些新的交叉研究领域,如德性认识论、德性法学、德性心理学等。于是,德性问题成为了西方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和领域。
11月7日8时左右,红河屏边供电局安全监管部等相关人员,来到10千伏中厂053线庙田支线T坟平上寨支线下寨台变400伏线路隐患消缺作业现场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在作业现场,安全监管部等相关人员根据施工单位的工作计划,检查作业表单核对现场的作业任务,并检查了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措施装设情况,根据作业任务检查了施工单位现场所做安全措施是否满足得了工作要求,在施工现场并询问了工作负责人是否了解当天工作任务,并要求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认真监护好每个施工环节,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操作安规、两票”执行,要时刻把“安全第一”放首位。
第六,社会应奠基于理性之上抑或非理性之上?西方的近代是崇尚理性、高扬理性的时代。启蒙思想家构划出了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理性王国”的美好蓝图,西方政治家通过自己的政治实践使这种王国逐步变成了现实。但是,就在这种理性王国初露端倪的时候,其弊端和问题就已经显现出来。近代的社会主义和浪漫主义就是对这种王国强烈不满的反映,而19世纪德国的意志主义及随后的生命哲学更是对启蒙思想家的理性主义及其构划的深刻哲学反思。进入20世纪以后,西方近现代文明的弊端和问题日益突出,反叛作为这种文明基础的理性主义的非理性主义思潮一浪高过一浪。源自19世纪的生命哲学延续到了20世纪初。意志主义把意志而不是理性看做人的本原,甚至看做是世界的本原,而生命哲学则把生命冲动而非理性能力作为人的本原。紧接着生命哲学出现的存在主义,以其对现代文明更深刻的批判和对作为人本真状态的“能在”或“自由”的高度推崇而影响了西方20世纪的大半个世纪,直到1968年的学生运动。与此同时,生命哲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在心理学领域得到弗洛伊德主义直接呼应和强有力支持。在存在主义的影响尚未衰退的时候,后现代主义先在文学、建筑学等领域兴起,后来扩散到哲学领域以至整个西方思想文化领域,成为一种十分广泛的文化思潮。与意志主义、生命哲学和存在主义不同,后现代主义不是去寻找一种取代理性的其他东西(意志、生命、作为自由的存在),而是否定、摧毁这种基础。它反对一切基于理性的东西,如本体、基础、结构、原则、信念,等等。
我们注意到,这种自19世纪以来逐渐盛行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在西方畅行无阻,几乎没有遇到什么对手。它对作为西方主流价值观根基的理性主义的挑战,很少得到学术界和文化领域的回应,只有那些属于科学主义阵营的思想家仍然在那里倡扬科技理性。这种情形也许代表和表达了西方现代人对现代文明和理性主义的普遍态度和情绪。不过,非理性主义虽然对西方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程度不同地更新了西方人的传统观念,特别是对理性所持的那种乐观主义态度,但是西方的主流价值观和文化并没有因此而动摇,倒是西方各国政府加大了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力度,努力克服现代文明导致的种种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导致人们产生非理性主义观念和情绪的条件和土壤。应当承认,西方各国政府的措施取得了成效。到了20世纪70年代,当西方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走向完备的时候,以上所述的非理性主义流派或思潮的影响逐渐消退,那种过激的反理性情绪或对理性强烈不满的情绪也趋于平静,后现代主义也从“解构性”后现代主义转向了“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启蒙思想家所策划的理想社会模式具有强大的耐冲击力和持久的生命力。
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浩如烟海,思想家们对各种社会德性问题见仁见智,观点纷呈,要找出它们的共同特点并不那么容易。不过,与西方近代社会德性思想相比较,确实还有一些这个时代的共同特点。了解这些特点以及局限(某些局限也体现了它的特点),有助于我们对西方现代德性思想的把握和总结他们的经验教训。
现代西方社会德性思想有一个不容易被人们注意但非常值得重视的特点,这就是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以私有制为前提研究问题,建立公有制社会的声音消失。西方近代从16世纪初一直到19世纪有一大批社会主义思想家,他们都坚决反对私有制及其所导致的剥削、压迫和不平等,主张建立财产公有的、没有剥削压迫、人人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当然早期社会主义者都是一些空想家,其社会主义理想是乌托邦,没有找到实现的道路,也根本不可能实现。但是,一般都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把前人的空想变成了科学。也就是说,不仅马恩的社会理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本身是科学的,即是合理且能够实现的,而且他们也找到了实现这种理想的现实道路(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和可靠力量(无产阶级)。马恩自己也是这么看的,而且充满了自信:“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3]43然而,我们注意到,20世纪比较著名的思想家几乎不再谈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他们的话语里消失。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西方现代思想家在社会德性问题上存在着种种分歧,也有很多思想家对资本主义文明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但未见有思想家谈消灭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和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问题。的确,现代西方有不少思想家研究社会主义,但是他们基本上对社会主义持批判态度;也有不少思想家研究马克思主义,但是他们基本上都阉割了其中的公有制和革命的内容。总体上看,现代西方思想家基本上都是在私有制框架内讨论社会德性问题。
西方思想家闭口不谈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这样一个社会德性的根本性问题,不能认为是他们的疏忽,而是另有原因的。原因肯定是十分复杂的,但从思想家的有关文本看,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和斯大林的形象起了重要的负面作用和深远的消极影响。不少思想家一谈到社会主义就把它等同于苏联社会主义,而苏联社会主义就是没有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极权主义社会。而苏联的领导人斯大林被不少西方思想家看做是与希特勒一样的“独裁者”和“暴君”。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本来面目。于是,他们从反对社会主义到反对公有制,再到对私有制的肯定。更为糟糕的是,十月革命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政权在70年后居然轰然倒塌。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的敌对和斗争中,西方资本主义不战而胜。这些都是使西方思想家对社会主义和公有制持完全否定态度的重要原因。西方现代思想家的态度和看法无疑是有偏颇的,但对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中国人来说,还是值得深刻反思的。
与西方近代德性思想相比较,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更注重以西方社会问题和现代文明问题为研究导向。这是西方现代思想的第二个重要特征。每一个时代的社会德性思想都是那个时代社会现实的产物。西方近代社会德性思想无疑也是对西方近代社会现实反思和探讨的结果。但是,西方近代是西方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转折时期,旧社会处于迅速衰亡的过程中,而新社会尚处于萌芽之中。思想家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对旧社会的批判和对新社会的理论构建,力图在批判旧世界中构建新世界。就西方近代的主流社会德性思想家而言,他们所批判的对象是旧社会,而不是新社会。新社会尚处于生成之中,新社会的问题与旧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所以他们不是要去努力发现新社会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而是努力寻求新社会发展的方向并策划新社会的方案。当然,也有不少非主流的思想家,如社会主义者和后来的意志主义者,他们将社会问题的账都算在生长着的新社会身上,在对社会现实进行批判的同时策划不同主流思想家的社会方案。总之,近代主流思想家从总体上看,要么对旧社会进行否定性批判,要么对新社会进行肯定性构想,而不是对一种社会自身形成在发展完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对策性的研究。与西方近代不同,西方现代思想家面对的是日益完善且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因而至少就主流思想家而言面临的任务主要不是对社会进行否定性批判,而是努力为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出谋划策。当然,与近代思想家相比较,现代西方思想家的局限也很明显。他们在市场经济的浸染之下,再也没有了以前思想家的宏大叙事的胆识和气魄,没有了乌托邦的憧憬和谋划,因而也难以成为在人类历史上千载留名的划时代思想大师。
从前面对西方现代思想家争论的问题看,它们都是西方现代文明走向繁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思想家们正是在发现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提出和阐发自己的社会德性思想的。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提出,所直接针对的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突出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和所导致的贫穷两极分化。后来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出现则是因为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失灵。当然,新古典自由主义也不是对国家干预主义的完全否定。哲学上的新自由主义和保守自由主义的论争、法理学领域的新分析法学与新自然法学之争、伦理学界的德性伦理学之争,所反映的都是西方社会实践面临的艰难的两难选择困境。非理性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虽然看起来远离现实,但它们都是从更深层次上寻找导致现代文明问题的根源,并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所有这一切表明两点:其一,现代西方思想家都是在现有资本主义文明框架内解决它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而不是致力否定它、摧毁它,也不是构想一种新社会来取代它;其二,正因为这种对社会现实的态度,所以他们所要做的工作就是以建设性的态度去发现问题,研究和解决问题,充当社会“医生”,对现代文明进行诊疗。
西方现代思想家不仅主要在资本主义文明框架内以建设性的态度对现代文明和社会现实中的问题进行诊疗,而且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也与过去有很大不同,更注重对话、商讨和争论,并由此推进研究,完善观点。这应该可以说是西方现代德性思想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我们知道,西方近代思想家,更不用说古代思想家,由于交通不发达、信息不畅通,他们的研究基本上是“单打独拼”式的,他们很难聚到一起讨论问题,也不大可能进行直接的对话、商讨,他们的研究在空间和时间上基本上都是隔离的。后人也会看到他们之间的意见分歧,但这种分歧的意见是后人拼凑在一起,而非本来如此的。进入20世纪以后,西方思想家的研究方式有了很大的改变,他们更注重到西方各国乃至世界各地讲学、组织和参加各种会议,他们通过现代媒介商讨和争论各种问题。他们一有了成熟的想法就可以发表出来,发表出来以后大家都参与讨论、发表评论,通过讨论和评论,使思想趋向完善。当代西方思想大师无不是在对话、商讨、争论的过程中成为大师的。罗尔斯的《公正论》出版后,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正是这些讨论和争议促使他对自己的公正论做更深入的研究,针对人们的批评、质疑对它进行修正完善,于是就有了12年后的《政治自由主义》和20年后的《作为公平的公正——公正新论》。这两部著作的出版,使他的公正论成为更加完整自洽的理论体系。被誉为“当代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的哈贝马斯更是一位学术活动家。他迄今为止已出版著作数十部,几十年来在世界各地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他广泛参与学术讨论,虚心接受各方的批评意见,不仅带来了丰硕的学术成果,而且使他目光犀利,思想深刻。他成为一代思想巨子是与他丰富的学术活动分不开的。
西方现代思想家注重对话争论,是很多原因促成的。西方自古以来就有思想自由、平等对话,特别是“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的学术传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政府对犹太人的迫害使大批德籍犹太思想家流亡到美国和其他国家,大大促进了西方学者之间的交流对话。此外,西方国家在语言方面也更具有便利的优势。至于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体,这是全人类共享的资源,而不是西方特有的。在所有这些原因中,有两点是值得特别指出的:一是追求真理的精神。西方思想家非常崇尚真理,而一个人的见解总是有局限的,只有在讨论和争论中真理才能更充分地显现。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就是为了获得关于德性的真理,而不断地与人谈论和争辩。与获得真理相比较,个人的威望、名声都是次要的;二是宽容的学术品格。近代西方在自由方面的进步首推思想自由及相应的言论自由。这种自由的最重要前提就是每一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无论所表达的观点是否与自己一致、是否对自己有利,我们都要尊重表达者说话的权利,对于其中的偏颇和错误持宽容态度。这两个方面的学术精神和品格在西方近代就已经形成,在现代交通媒体极其便利的新条件下,这种学术精神品格充分显示出了它的优势。它为西方现代造就了一大批思想大师和学术大家。
与西方近代社会德性思想相比较而言,以上所述的这些特点都是有新意的,但并不全是优点。如果做深入的反思,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具有新特点的研究也有一个重大的局限,这就是它的短视性。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的新特点概括说来就是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研究的实用性和对策性、研究与应用一体。具有这些特点的德性思想的优点是具有直接的可应用和可操作性。但是,西方现代思想家基本上在启蒙思想家设计的理想社会模式内考虑问题,没有考虑这种理想社会模式在实现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其不可克服的问题。其中特别突出的是前面已经谈及的贫富两极分化、周期性经济危机、极权主义和恐怖主义四大问题。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相继遭遇寒冬,资本主义现代化的结构性矛盾与制度缺陷暴露得十分充分。我们感到十分遗憾的是,西方现代思想家很少着眼于资本主义文明这些难以克服的问题探讨资本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探讨整个人类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理想前景。对于他们来说,西方社会乃至整个世界的未来只能是启蒙思想家所策划的“理性王国”,不会有可以替代它的更好的社会,我们所能做的工作就是对这种理想模式进行修补和调整,使之能够维系下去。西方现代思想家普遍存在的这种短视性的问题,是令人十分忧虑的,因为西方现代文明哪一天真正走向了没落和衰亡,而作为社会先知者的思想家居然没有觉察到,更没有为之谋划新的方案。
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它是人类思想宝库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其独特的价值和优势,无论对现代西方社会还是对现代国际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西方现代德性思想根据20世纪以来西方新的社会历史条件完善了启蒙思想家的社会模式。整个西方现代文明是在启蒙思想家设计的社会模式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但并非完全按启蒙思想家的蓝图来实施的。实际上,启蒙思想家设计的社会模式本身也只是一个框架图而不是一个施工图。特别是,即使是启蒙思想家设计的框架图也存在不少的局限,后来社会发展出现了许多启蒙思想家没有预料到的问题。其中特别重要的有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及其问题。启蒙思想家生活的时代,西方市场经济尚处于生长期,市场经济的巨大魔力还没有表现出来,市场经济创造的巨大物质财富从而使社会迅速走向富裕,这是除亚当·斯密以外的其他大多数启蒙思想家没有想到的。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会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周期性经济危机、生态环境破坏、整个社会资本化、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盛行,这更是完全出乎于包括亚当·斯密在内的所有启蒙思想家意料之外。二是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及其问题。西方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起点是在启蒙运动接近尾声的19世纪。科技加速发展给市场经济发展插上了翅膀,同时也成了市场经济负面作用的帮凶,而且它深刻改变了整个社会生活和社会管理方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科技成为了控制人的一种整体力量。三是理性具有的负面作用。启蒙思想家是运用理性的力量彻底打跨封建主义、专制主义和天主教会统治的,而且极其推崇理性,将自己的理想社会蓝图完全建立在理性之上,以为人类只要理性化了就可以达到人间天国。然而,就在他们的梦想开始实现时,理性就暴露出了自身的问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经济理性、技术理性片面膨胀,不仅导致社会异化甚至人性异化。所有这些启蒙思想家没有预料到的问题,都事关他们所设计的理想蓝图能否实现的问题,也就是说关系新兴的资本主义文明能否存续下去的问题。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些问题如此之严重,以至于列宁断定资本主义已经到达了它的最高阶段——帝国主义,而帝国主义是腐朽的、垂死的、没落的。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关头,西方思想家通过艰难的理论探索,解决或缓解了资本主义文明发展过程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挽救资本主义于危亡之中,并使资本主义重现生机和活力;而且在资本主义文明走向完善的过程中使启蒙思想家设计的框架图变成了施工图,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资本主义社会价值体系和文化体系。这应该是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对于资本主义文明而言的历史功绩。
其次,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为西方各国政府解决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充分的理论依据。20世纪以来,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固有的矛盾和问题与启蒙理想实现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交织在一起,使西方各国政府持续不断地面临诸多棘手难题。在解决这些较为具体的难题方面,西方思想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他们给政府提供了应对之策,另一方面又为这些政府提供了理论论证和辩护,使之能够为人们所接受。这方面的事例很多,涉及社会政策的各个方面。凯恩斯为解决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和周期性经济危机的问题提出的政策方案,成为西方各国实行“三高”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面对福利主义政策导致的经济发展“滞胀”问题,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对策为不少西方国家所采纳。新自然法学学派的理论为西方国家普遍受到指责的法律日益形式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原则。从这方面看,西方现代社会德性思想不仅救了资本主义的命,而且为它治了不少病,有些病即使没有被治愈,至少也有所缓解。
第三,经过修正和完善的西方价值体系已成为当代世界最完备的价值体系,给非西方国家提供了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参照和借鉴。从整体上看,西方现代文化与西方近代文化是同一个文化体系的两个不同历史阶段,现代西方思想家不像生活在社会变革时代的近代思想家,所做的工作主要不是在破除旧的社会价值体系的基础上重构新的社会价值体系,而是在承继启蒙思想家已经设计的框架图的基础上使之细化和完善。今天回过头来看,西方思想家一个多世纪来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勿庸讳言,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实践上已经达到了完善,今天的资本主义进入了成熟阶段。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在20世纪不太长的时间内达到完备,我们不能不充分肯定西方思想家所发挥的关键性的作用。正是他们在社会责任感和不懈追求真理的精神使他们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根据变化着的复杂社会现实在完善理论价值体系的同时完善现实的价值体系。
自19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差不多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构建自己国家的价值体系,但我们目前也许找不到一个西方世界以外的国家的价值体系达到了西方价值体系完备的程度。我们应当承认,这些国家从现代文明的角度看都是后发国家,他们的价值体系构建起步比西方晚,但理论和实践构建的力度确实不及西方。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虽然是西方特有的价值体系,但是它确实给后发国家提供参照和借鉴,而且其中有不少内容具有普适性,可以有批判地吸收和利用。当前非西方世界兴起了一股十分强烈的文化本土化之风。此风在很大程度是民族情绪使然。我们应冷静地、理智地考虑,不能盲目自信,夜郎自大。我们要意识到,西方现代德性思想是整个人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现代文明是整个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它们不仅是西方的,也是全世界的。如果他们确实是先进的、先行的,我们学习它、参照借鉴它、吸收利用它,只会有利于本国价值体系构建和完善。我们应将这种自觉主动的“拿来”过程与西方一些国家的一些势力利用西方价值观和西方文化来达到“西化”、“分化”或其他别有用心的企图区分开。
第四,对现代文明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做了有益的探索,增强了全人类对这些问题的意识,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种答案。西方现代文明中不少问题,在今天实际上不只是西方所特有的问题,而是人类现代文明所共有的。之所以会这样,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今天人类的主流文明源自西方近代,也就是说,它不仅是与西方近现代文明同源,而且是这种文明的泛化或流布。无论非西方国家多么不愿意承认,这都是客观事实。现代文明有许多规定性和标志,其中最重要的是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市场、科技。这六个东西既是现代文明的基本规定,也是它的基本标志。如果我们深入思考就不难发现,它们都来自于西方近代。如果一个国家说它只是用了同样的词,而其实质和内容与西方完全不同,那么你只可以说你的文明是你本国的文明,而不能说是人类现代文明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或者说,你的这种文明尚未与世界接轨。我们并不是说源自西方并从西方向外流布的现代文明是十全十美的,相反它是问题很多的。正因为有很多问题,所以西方现代思想家才会研究它们。今天,西方以外的思想家也在研究它们,但西方思想家的研究起步早,他们所在的社会现代文明的问题暴露得更为充分,他们还有更自由的思想表达的环境,因而他们的思想成果更丰富、更深刻、更有代表性。这一方面促进了西方以外世界的思想家对这些问题的意识,同时也给他们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参照。从这些问题的解决角度看,西方思想家的思想无疑也是人类和各国解决现代文明问题的重要方案之一,应当给予应有的重视。
从以上分析可见,西方现代社会德性问题研究有经验也有教训,这两个方面对于我国社会德性问题研究都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具体地说,以下四个方面是值得我们重视的:第一,社会德性问题研究,要直面社会价值体系现实构建和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方案。第二,社会德性问题研究要注重学术对话、讨论和争鸣,克服自说自话、惟我独尊的做法。第三,社会德性研究要着眼社会发展未来,要在不断明确未来发展目标的同时调整现行的价值体系,不能仅仅局限于问题研究,局限于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只有这样,社会德性研究才能胜任社会发展“先知”的角色。第四,从社会的角度看,要允许不同学派、不同思想观点存在,并为其自由表达和自由争论提供宽松环境。
[1]John Rawls.ATheoryofJustice, Beijing: 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 1992.
[2]江畅:《在借鉴与更新中完善中国民主理念——西方民主理论的启示和警示》,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3](德)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载中共中央编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2),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4](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
[5]Cf. Steven M. Cahn, Peter Markie.Ethics:History,Theory,andContemporaryIssu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责任编辑 吴兰丽
Divergences and Enlightenment of Western Nodern Society Moral Theory
ZHANG Neng1, JIANG Chang2
(1.SchoolofHumanitiesofTongjiUniversity,Shanghai200092China; 2.PhilosophicalFacultyofHubeiUniversityandResearchCenterofMoralityandCivilizationofHubeiProvince,Wuhan430063,China)
Western Modern thinkers studied many aspects of social morality, and there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issueson whether the primary value of society was freedom or the fairness that based on freedom, whether the value of communities higher than the value of the individual or vice versa, whether the “representative System” democracy to be perfect or “participatory system” democracy instead, whether the law should take the moral basis of moral weight in the moral quality of the individual or social norms, and whether communities grounded on rational or non-rationality. Modern western social moral thoughts have some common features of limitations, but they are very important parts of treasure of human thoughts, and have their unique value and advantages. Also, they have great significance for both modern western society and modern international society.
social virtue; democracy; rational
张能,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西方哲学和伦理学;江畅,哲学博士,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等人文研究院院长,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价值论与伦理学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西方德性伦理思想研究”(11AZX009)的阶段性成果
2015-01-02
B82-051
A
1671-7023(2015)04-0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