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明姬
(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分析性语言哲学框架中的语言中心观*
全明姬
(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本文系统分析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摩尔、奥斯汀和戴维森等人的相关思想,指出语言在20世纪分析性语言哲学中的地位变迁呈现出“边缘-次中心-中心”的走势。这种梳理与反思有利于深入了解语言哲学的语言中心主题,进一步夯实语言哲学的学科基础。
语言;分析性语言哲学;语言中心观
从古希腊至今,许多哲学家都不同程度地关注过语言。不过,以前的哲学家并没有将语言研究视为一切哲学研究的必要条件或者先决条件。只有现代西方许多哲学家才认为,“语言哲学并不以形而上学或认识论为基础,相反的,形而上学、认识论以及其他任何哲学学科都必须以语言哲学为基础”(涂纪亮2007a:407)。只有通过语言分析才能澄清或者解决哲学问题。于是,前期分析哲学家把全部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分析视为哲学的首要任务甚至唯一任务。虽然语言哲学家反复强调语言的中心地位,但是系统梳理和反思这种语言观的成果尚未发现。因此,本文梳理西方哲学界具有代表性的学者的相应观点,进一步夯实语言哲学的学科基础。
本文讨论的范围正是“分析哲学”(analytic philosophy)和“日常语言哲学” (ordinary language philosophy)整合后的“分析性语言哲学”(analytic philosophy of language)(李洪儒 2008:12)。
2.1 弗雷格
“我发现语言的不完善是一种障碍,在现有各种笨拙的表达中都能出现这种不完善性,关系越是复杂,就越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所要求的精确性。”(弗雷格2006a:2) 弗雷格在研究逻辑和算术的关系时认为最重要的是必须保证推理过程完美无缺,但是在致力于研究如何才能满足这种最严格要求时发现语言的缺陷。语言的不完善性是实现这种严格性的障碍,而且随处可见。语法关系越复杂,就越不能达到他要求的精确性。根据弗雷格的观点,有必要修正使用中的语言,因此产生构造概念文字——“纯思维的形式语言”的思想(弗雷格2006a:2)。
接下来,他进一步揭露语言的缺陷:“语言首先就没有满足人们鉴于正确思维而对它提出的第一条要求,即一义性。最危险的情况是语词的意谓只有很少的差异,只有微小的而又不是无关紧要的变动”(弗雷格2006b:40)。这种现象在语言中普遍存在:同一个词既可以表示一个概念又可以指称这个概念外延中的一个个别现象,所以这个词根本没有体现概念和个别事物之间的差别。例如,“马”在“这是一匹马”中表示一个个别动物,但在“马是食草动物”中表示类,后一句中的“马”可以意谓一个概念。他强调,这种缺陷的原因在于“语言的某种柔韧性和可变性”(弗雷格2006b:42)。日常语言不能满足人的精确性要求,所以需要一个符号系统来排除任何歧义,内容不能脱离这个系统和严格的逻辑形式。
弗雷格提出3条逻辑语言哲学的基本原则:(1)明确区分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2)语词的意义只有在命题的语境中研究,不能孤立研究;(3)要时刻看到概念和对象的区别(弗雷格1998:8-9)。要认清语言的性质,必须明确区分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自然语言和基于现代逻辑的理想语言。对比理想语言,自然语言及其日常用法不精确、混乱不清,特别是掺杂心理内容的东西。这些东西只有通过建立理想语言才能认清和消除。
“逻辑学家不应盲目地遵循语法,而应认识到他们的任务在于使我们摆脱语言的束缚……当然,如果把逻辑的任务看作描述人类精神活动中出现的思维,那么当然赋予语言一种重要意义……”(弗雷格2006b:221) 弗雷格强调避免摆脱语言束缚,认为许多思维错误的根源是语言在逻辑上不完善,但是这恰恰突出语言的重要性。
弗雷格认为,通过定义确定普遍性,是不可能的。但他说,“在我们理解了语言的东西之后,可能我们更容易将这种理解扩展到在语言中形成的思想的东西。这里重要的不是对语言的一般解释,不是对语言所表达的思想的把握,而是对我称之为逻辑普遍性的这种思想性质的理解”(弗雷格 2006d:319)。弗雷格强调不依赖日常语言,而致力于逻辑研究。思想不可触摸,语言就成为抓手。此处,逻辑普遍性隐藏在语言之中。
2.2 罗素
“逻辑分析是罗素对分析哲学的最大贡献。”(谢群 2013:61) 罗素最早把弗雷格的思想应用到哲学分析,坚信哲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语言逻辑分析。只有运用现代数理逻辑,从形式上分析和改造日常语言,才能消除日常语言的词汇和句法对哲学的消极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理想的人工语言,以期得出准确的哲学结论。
罗素在1905年《论指称》(OnDenoting)一文中提出“摹状词理论”并在此后的著作中实施扩充和改善。该理论是罗素哲学分析的创造性贡献,表明哲学如果使用像弗雷格那样的语言分析方法,长期存在的哲学问题有可能澄清并且解决。罗素对语言的一般理解是:语言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纯粹形式的或句法的,由很小一部分逻辑词组成,如“和”、 “或者”、“不(非)”和“如果”等,这些语词的功能是把不同命题或命题中各成分连接起来。另一部分是对象词,包括单称语词和一般语词。单称语词或专名用来指称个别事物,一般语词或抽象语词述说这些事物。
语言具有两种不同功能:命名功能和描述功能。具有命名功能的表达式是专名,而具有描述功能的表达式则是摹状词。专名是一个单一的完全符号,它直接指称讲话者亲识的对象,这个对象也就是它的意义,它不依赖其他语词的意义而其本身就具有意义。摹状词则是一个不完全符号,它不直接指称某对象,而只是描述某对象的特征,因此它不具有单独的意义,只有在具体语境中才有使用的意义。专名是命题的真实成分,与实在的构成要素相对应,因而它能够保证其指称的对象存在;反之,摹状词则不是命题的真实成分,只是一个命题函项,因而它不能保证其所指称的对象存在。
尽管摹状词理论在后来分析哲学内遭到很多人批评,但在某种程度上说,分析哲学就是随着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不断受到批评和改进而获得发展。此外,有些西方哲学家认为,尽管罗素在语言哲学领域内提出许多重要观点,但并没有提出一种“系统的”语言哲学理论(涂纪亮 1996:75)。
2.3 前期维特根斯坦
前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中心议题是语言和世界的关系(谢群 2012:26)。这种关系是一种逻辑图像关系,语言中凡是有意义的命题都与实在(事实)有一种逻辑图像关系。他用语言里的名称、基本命题和命题分别对应于实在或世界里的对象、基本事态和事态。正如实在或世界是指逻辑的实在或世界,语言也是指逻辑语言。
语言图像理论由两个步骤组成:一是把一切有意义的基本命题都看成一个基本事态的逻辑图像;二是把语言中一切有意义的非基本命题都还原为基本命题和逻辑联结词结合的形式,于是所有命题均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前者考察语言功能,后者关注语言结构,两者构成他的语言性质问题。语言是由命题组成,所有的有意义的命题都可以分析成基本命题。基本命题由名称和名称组合而成。其中,名称表示对象,对象和对象的特征结合而成基本事态,名称与名称、对象与对象分别组结合,但存在共同逻辑形式。基本命题就是基本事态的逻辑图像。基本事态和基本事态组合成事态,事态的总体是世界。因此,语言的结构是真值函项,语言的功能是描述世界,语言就是描述世界的语言。
“哲学的目的是澄清思想的逻辑。哲学不是理论,而是一种活动……其结果不是一些‘哲学命题’,而是使命题明晰。哲学应当把不加以澄清似乎就暗昧而模糊不清的思想弄清楚,并且给它们划出明确的界限。”(Wittgenstein 2001:30) 这就是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概念和哲学方法。哲学不是处理外在的客观世界,而是对于命题或语言进行逻辑分析。哲学研究的对象应当严格区分于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后者是一种关于实在的知识系统,以命题的真假为其研究对象;但哲学不是一种关于实在的学问,而是一种解释和确定命题意义的活动,其目的仅仅在于对命题进行逻辑分析,界定明确和含混的思想,区分有意义和无意义的命题。简言之,“全部哲学就是语言批判”(Wittgenstein 2001:23)。
维特根斯坦提出“我的语言的界限意谓我的世界的界限”,“我就是我的世界”(Wittgenstein 2001:68)。世界是我所说的世界,我所说的东西就是我的世界,我的语言的界限就是我的世界的界限,这种哲学观点称为“语言唯我论”(洪汉鼎 2010:136)。首先,它从我的语言里显示出来,我的语言逻辑限制我的世界。对于我的思想逻辑限制我思考的东西,我不能思考;对于我的语言逻辑限制我说的东西,我也不能说。思想和语言本身给我的世界划出界限。其次,这种唯我论是一种没有主体,即没有“我”的唯我论, “没有思维着和设想着的主体……”,“主体不属于世界,而是世界的一种界限”(Wittgenstein 2001:69)。最后,“的确有不可说的东西,它们显示自己,它们是神秘的东西”,“凡是不可说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Wittgenstein 2001:89)。
2.4 后期维特根斯坦
要理解各种不同的语言表达式,就必须把握它们中的共同的一般的本质。前期维特根斯坦想在逻辑、语言和世界之间找出一种共同的、本质的基本结构,具体表现在他对一般命题形式的追求上,主张建立一种严格精确的逻辑语言或理想语言。但是,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他早期的想法过于幼稚:“这种追求一般性正是许多带有特别哲学混乱的倾向的产物”(Wittgenstein 1998:17),“追求一般性”被指责为错误理解语言性质的最主要的根源。哲学不在于构造理想语言,而在于描述日常语言的用法,因此真正的哲学是“使语词离开其形而上学用法而重新回到其日常用法上来”(Wittgenstein 1986:48)。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着眼于语言使用,“把语言看成一种活动”,提出语言游戏理论(刘辉 2010:27)。
语词和意义的关系并不只是钱和用它来买东西的关系,而应该是钱和它的各种用途的关系。这样,语词的意义就与语词的使用联系起来。语词的意义是在具体语言活动中被使用的方式。也就是说,要理解语词的意义,就应该去掌握该语词是在怎样一种确定的活动中被使用的。维特根斯坦说,“就我们使用‘意义’一词的绝大多数情况——即使不是所有使用情况——来说,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这个词: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Wittgenstein 1986:20)。这种意义论的直接基础是把词当成语言游戏的工具,它的一个最基本观点是一个词的意义在于它在语言中的用法。这就需要强调特定语境,强调语言游戏整体对其中角色的制约。
此外,他提出“生活形式”概念。语言是生活的一部分,语言只有作为人类生活形式的一部分才能被理解,“想象一种语言就是想象一种生活形式”(Wittgenstein 1986:8)。这种观点既保证语言有多种用途,又保证语言活动不至于固定或僵化,为语言的不断发展提供广阔前景。前者表现语言的多样性,后者体现语言的开放性。为此,维特根斯坦说,“语言是工具,语言的概念是工具”(Wittgenstein 1986:151)。要正确使用语言,就要经常“问问你自己,在什么机会,为什么目的,我们说这些话,什么样的活动方式伴随这些话?(想想问候吧)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们将使用它们,并且为什么”(Wittgenstein 1986:137)。只有这样,人类才能永远把握语言的生命力,因为“每个符号本身都没有生命。什么东西赋予它生命?通过使用它才获得生命”(Wittgenstein 1986:128)。
2.5 摩尔
摩尔对分析哲学的贡献主要在于:对分析方法的阐述和应用,对常识和日常语言的强调(涂纪亮2007b:97)。他为了扫消除一些哲学家的错误观点、弄清哲学问题而走向语言分析,倡导一种与逻辑分析不同的概念分析。在分析概念或命题时,摩尔认为重要的是要避免使用“意思是”(mean),因为这个词的使用会使人错误地以为被分析项是一个语言表达式,但他承认“为了分析,必须使用语言表达式”(Schilpp 1952:661)。对摩尔来说,分析只是概念分析,分析对象、分析工具主要是概念,他通过概念分析达到消除哲学混乱的目的。
摩尔的概念分析大致包括:(1)分析就是理解概念的意义,即分析一个概念时,要理解该概念在我们心灵面前引起一种什么东西;(2)分析就是把概念分为几个组成概念,当分析一个概念时,可以看到这个概念可分为哪些组成概念,哪些组成概念构成这个概念;(3)分析就是指出已知概念与其他一些概念的联系和区别,从而弄清该概念在整个概念系统的位置(洪汉鼎 2010:219)。他还强调日常语言的哲学作用,认为哲学中出现种种误解和混乱,就是由于哲学家常常不按日常语言的习惯用法使用语言。只要严格遵守日常语言的习惯用法,就能澄清误解和消除混乱。(涂纪亮2007c:108) 摩尔强调日常语言的用法在哲学中的重大作用,这个观点后来受到日常语言学派的赞扬,并且对日常语言学派的形成和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2.6 奥斯汀
奥斯汀受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影响很大,但奥斯汀有他个人独特的风格。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目标是通过修正语言错误而消除哲学问题;奥斯汀则相信,通过对自然语言多种表达式的使用方式进行认真仔细的研究,就会为哲学作出积极的贡献。
“我命名这只船为北冰洋”是给一只船进行命名,而不是关于命名一只船的陈述;“我允诺在两点钟去看你”是在作一个许诺,而不是报告一个许诺或关于将发生事件的陈述;“我保证这些蛋是新下的”是在给出一个保证,而不是报道一个保证(Austin 1950)。奥斯汀把这些话统称为“施为句”(the performative sentence)。它们是那些实施某种行为而不是对实施行为的报道的句子。奥斯汀认为,它们没有真假可言,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不能判断其真假。与施为句相对立的是记述句(the constative sentence),指那些可以成真或假的句子,就是一般所说的陈述句。后来,奥斯汀对这种区分有所怀疑,认为要真正给出一个明确区分实施句和记述句的令人满意的标准是不可能的,记述和施为相互联系,不能把说话和做事对立起来,任何说话都是在作陈述、描述和肯定的行动。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奥斯汀在《如何用词做事》里最后抛弃施为句和记述句的区分,走向言语行为统一的语言理论。
为了替代施为句和记述句的区别,奥斯汀提出意向力理论(theory of illocutionary force)。按照这种理论,无论何时某人说了什么话,他都是在实施不同行为,例如发出噪声和语音行为,讲符合语法的交际行为,但在奥斯汀看来,其中最主要的有3种行为:“言说行为”(the locutionary act)、“意向行为”(the illocutionary act)和“取效行为”(the perlocutionary act)。他就这样通过他的言语行为理论取消施为句和记述句的区别,认为任何陈述都与做事、说话和行动不可分离。
过去的哲学问题之所以得不到解决,是因为哲学家们的研究方法过于简单化。他们往往根据少量而且反复引证过的事例,匆促地做出过于广泛的概括,以至于其结论没有建立在广泛、深入而又细致的研究基础上。在奥斯汀看来,哲学研究必须从头做起,必须收集数量众多而且范围广阔的事例,逐个深入细致研究,反对匆促草率地做出任何概括性的结论。
2.7 戴维森
戴维森是20世纪下半叶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他把关于语言的问题与关于知识、心智、行动和逻辑的传统哲学问题交织在一起,这种做法给语言哲学注入新的生命,在语言哲学中开辟了重要的新领域。其工作成为当代很多分析哲学家工作的出发点(牟博 1996:119)。
在《形而上学中的真理方法》中,戴维森真值条件意义理论的基本出发点就是通过研究语言来探究世界。研究语言的一般结构是研究形而上学的一种方式,研究语言最一般的方面就是研究实在最一般的方面。戴维森说,“我们在显示我们的语言的大部分特征时,也就显示了实在的大部分特征。所以研究形而上学的一种方式便是研究我们语言的一般结构。当然,这并不是唯一正确的关于形而上学的方法,因为并没有这样一种唯一正确的方法,但它是一种方法……”(Davidson 2001:199)。如果想要使世界的一般特征鲜明地显现出来,就必须留意语言。如果把研究“真值条件”纳入语义学的研究领域,则把语句的真值条件置于一种完整的理论情景之中,那么展现出来的“语言结构”就会反映“实在”的大量特征,这就是他所说的“形而上学中的真理方法”(Davidson 2001:201)。这种通过研究语言来探究世界的方法帮助戴维森提出真值条件意义理论,也是他提出这一理论所隐含的根本目的之一。
戴维森的《思想与言谈》一文确定和捍卫的主题是,思想如何依赖于语言。戴维森说,“一个人无法拥有思想,除非他是其他人所用语言的解释者”(Davidson 2001:157)。如果思想是首要的,那么语言的唯一目的就是表达或传递思想;如果把语言看成首要的,那么思想分析表现为语言倾向。但在戴维森看来,思想结构与句子结构之间的平行关系显然并没有提供对其中某一个为首要的论证,而仅仅假定它们之间的相互依赖。他进一步说,“所有用来检验决策论或不确定偏好的标准方式都依赖于语言的用法”(Davidson 2001:162)。讨论思想的属性就要依赖于语言的解释,只有拥有语言的人才有思想;没有语言,我们也就无法在思想之间进行精细区分。
梳理分析性语言哲学中的语言中心论发现,不同的语言哲学家对于语言持不同态度。弗雷格认为,语言具有欺骗性,要努力摆脱语言的束缚等。他把语言视为“头号敌人”, 以此给予语言最根本的重要性(陈嘉映2006:97)。其语言分析方式体现在他阐述思想理论的全部过程中:论述句子、专名和概念词,认识语言的重要意义,基于概念文字发展许多思想,区分涵义和意谓等。弗雷格这些研究把语言、语言的意义分析提高到十分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在现代哲学中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罗素主要是从逻辑出发讨论语言问题。逻辑原子主义时期,他认为整个宇宙是以原子事实为基础的逻辑构造,与之对应的是一个理想的逻辑语言体系。虽然他一直不大关心语言与世界的关系问题,语言对他来说似乎不言自明,但是罗素把语言逻辑分析当成他哲学方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维特根斯坦是系统地从语言来思考世界的第一人。”(陈嘉映2006:140) 他认为“哲学问题是在语言度假时产生的”(Wittgenstein 1986:19)。其前后期哲学的主要变化是,以语言游戏说代替图像说,以语言(概念)分析代替逻辑分析,以日常语言代替理想语言。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里,语言在哲学分析和研究中被提升到首要地位或者中心地位,哲学问题产生于人们对语言用法的错误理解,他把全部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语言成为哲学研究的唯一对象。哲学不是理论,也不是科学,而只是一种澄清语词和语句意义的活动。因此,只要深入了解词和语句的作用,了解所使用的语言游戏,弄清楚日常语言的用法,达到澄清哲学中的语言混乱,哲学问题就会随之自然消失。
摩尔则强调日常语言的用法在哲学中具有重大作用,倡导一种与逻辑分析不同的概念分析。他认为哲学混乱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哲学家对哲学的概念和命题的意义缺乏明确、清晰的认识,因此哲学研究必须从分析哲学的概念或命题入手。摩尔的概念分析受到后期维特根斯坦与日常语言学派的推崇。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在分析哲学的发展史上揭开语言研究的另一篇章。奥斯汀非常注重对日常语言本身进行细致分析,他认为在语言的日常用法中隐藏着的种种区别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哲学家如果不能首先仔细分析和了解他所运用的语言这种不可缺少的研究手段,而立即着手研究哲学问题和得出哲学结论,必然会犯种种错误,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他断定,对日常语言的研究即使不是哲学研究的终极目的,至少也是哲学研究的必然起点(涂纪亮2007b:503)。
摩尔和奥斯汀等日常语言哲学家的语言分析行为本身和对语言本身进行分析等证明语言在哲学中的中心地位。按照日常语言哲学家的看法,哲学分析任务不在乎构造一种理想语言,而在于完善日常语言,通过改造和修订过的日常语言可以进而完成理想语言派所不能完成的哲学任务。特别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足以印证语言在哲学分析和研究中的中心地位,他把全部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语言成为哲学研究的唯一对象。
戴维森通常把语言、真理、意义与实在等关系交织成一道相互衔接、彼此融贯的思想之网,认为语言与思想、实在、真理等是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对后3者的研讨必须依赖语言。在他许多论文中,“语言”是高频词汇,在戴维森的论文集《对真理与解释的探究》的封底上,艾耶尔说,“戴维森的文章包含有趣的并常常是令人信服的关于广泛的语言论题的评论”。《哲学与文学》也在此论文集的封底上推荐戴维森此论文集时说:“唐纳德·戴维森已取得显著的成就:他提出一种研究语言意义和解释语言行为的全面纲领……”显然,要探究语言与语言哲学的相关论题,我们可以在戴维森的系列论著中深挖其有见地的语言哲学思想。
通过梳理与反思可以发现,语言在20世纪分析性语言哲学中的地位变化是:边缘-次中心-中心。在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期,弗雷格凸显语言的欺骗性、不严密性,从而把语言及其意义分析推到风口浪尖。处于本体论哲学和认知论哲学边缘的语言及其研究开始进入哲学家的视野。在弗雷格、罗素、前期维特根斯坦和卡尔纳普等人追求现代逻辑的研究中,语言这个绕不过去的“大山”逐步进入次中心位置。在摩尔、后期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和戴维森以降的语言哲学家的研究中,语言问题被置于哲学的中心地位或核心地位。语言哲学家们在不同程度上把全部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语言是哲学的首要甚至唯一的研究对象。不管分析哲学、日常语言哲学冷还是热,语言这一中心主题在哲学研究中始终不会发生变化。
“全部哲学就是语言批判。”(Wittgenstein 2001:23) 语言不仅是表达思想和交流知识的手段,而且是哲学研究的对象本身,语言问题成为语言哲学的中心主题。
本文系统梳理西方哲学中代表性学者的语言中心论观点,反思其变化,提出语言在20世纪分析性语言哲学中具有“边缘-次中心-中心”的地位变迁。这种梳理与反思有利于深入了解语言哲学的语言中心主题,理清语言哲学的发展脉络,进一步夯实语言哲学的学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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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centeredViewofAnalyticPhilosophyofLanguage
Quan Ming-ji
(Fudan University,Shanghai 200433,China; Heilongjiang University,Harbin 150080,China)
This paper,based on some typical philosophers’ thoughts,discusses language-centered view in analytic philosophy of language.By analyzing the philosophers’ views about language,it concludes language’s status change in analytic philosophy of language in the 20thcentury as “marginal-sub-centered-centered”,and explains these changes’ causes.This paper aims to improve the understanding of language as the core topic of analytic philosophy of language and strengthen its academic basis.
language; analytic philosophy of language; language-centered view
*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语言哲学与语言学的整合性研究”(10JJD740004)的阶段性成果。
B089
A
1000-0100(2015)03-0016-6
10.16263/j.cnki.23-1071/h.2015.03.004
2014-07-13
【责任编辑谢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