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少数民族文化对唐代婚俗的影响

2015-03-17 16:29孙玉荣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婚俗唐代

孙玉荣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民族文化研究中心,云南 临沧 677000)

【史海钩沉】

论少数民族文化对唐代婚俗的影响

孙玉荣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民族文化研究中心,云南 临沧 677000)

摘要:唐代的“亲迎之礼”在少数民族文化影响下形成了许多较有特色的新婚俗,包括就妇家成礼、下婿、催妆、婿骑马绕妇车三匝、障车、百子帐、却扇、观花烛等。这些婚俗的出现及变异,反映出唐代鲜明的时代特征。

关键词:唐代;婚俗;少数民族文化

唐王朝建立于历时三百余年的魏晋南北朝各民族政权割据、混战与民族大融合之后,游牧民族的文化风气与传统农耕民族的文化风气相互交融,为汉文化注入了新活力,为中华文明增添了更为丰富的内容,呈现出多元状态。游牧民族的习俗给唐代婚俗增添了较为丰富而又颇具特色的内容,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唐代“亲迎之礼”中通行的奠雁、撒帐、同牢、合卺、拜舅姑等仪式均采自汉礼,但在少数民族婚俗影响下也形成了许多较有特色的新婚俗,包括就妇家成礼、下婿、催妆、婿骑马绕妇车三匝、障车、百子帐、却扇、观花烛等,这些婚俗的出现及变异,从不同方面反映出唐朝婚礼的历史概貌。

一、就妇家成礼

唐代基本的婚姻形式是男到女家迎娶,但受游牧民族劳役婚影响也存在着就妇家成礼的习俗。这在不少现存文献中得到证实:敦煌文书S.1 725关于“妇人疏”书信格式的解释说:“妇人于夫党相识曰书,不相识曰疏。”又云:“妇人亲迎入室,即是于夫党相识。若有吉凶觐问,曰即作书也。近代之人,多不亲迎入室,即是遂就妇家成礼,累积寒暑,不向夫家。或逢诞育,男女非止一二,道途或远,不可日别通参舅姑,其有吉凶,理须书疏。妇人虽已成礼,即于夫党元(原)不相识,是各(名)疏也。”[1]7这说明婚礼有亲迎入室和不亲迎入室之分,后者即在女家成礼。P.3 442号《吉凶书仪》舅姑丧告答夫书云:“先舅(先姑)年虽居高,以某患疹,冀就痊除。何图不蒙灵佑,以某月日奄钟弃背。”所谓“身不在夫家”当与“累积寒暑,不向夫家”意同,是母系氏族社会婚俗的遗风。P.3 350《下女夫词》从新婿叩门说“贼来须打,客来须看,报道姑嫂,出来相看”开始,到婚礼过程完毕后,“四畔旁人总远去,从他夫妇一团新”,“征心欲拟观容貌,暂请旁人与下帘”结束,整个婚礼过程都在女家举行,这正是“妇家成礼”婚姻形式的写照。敦煌写本S.3 284《唐代书仪残卷》也详细记载了男在女家成婚的习俗:婚礼中在男家举行的仪式只有祭先灵、辞父母两项,而女家的仪式则有吉地、置帐、撒帐、行礼、奠雁、女坐马鞍、同牢合卺、女以扇遮面、催妆、去扇,以及最后“去烛成礼”等多项。整个过程都在女家而不见男方亲迎、新妇登车到男家举行婚礼的场面[2]。

唐代其他文献中,这种“就妇家成礼”的事例也随处可见。如《太平广记》卷六五“姚氏三子”条、卷三二八“阎庚”条、卷三三四“郑德懋”条、卷三三九“崔书生”条、卷三四三“窦玉”条和卷三四五“郑绍”条等,均大量描述男到女家成婚。既然在女家成礼,则与传统亲迎之礼抵触,作为调合冲突的具体方式,男子先以车自女家迎妇出门,在附近绕行后再入女家成礼。“窦玉”条详细记载了这种情形:“丈人曰:‘君生涯如此身落然,蓬游无抵,徒劳往复。丈人有侍女,年近长成,今便合奉事。衣食之给,不求于人。可乎?’玉起拜谢。夫人喜曰:‘今夕甚佳,又有牢馔,亲戚中配属,何必广召宾客?吉礼既具,便取今夕。’谢讫复坐。又进食,食毕,憩玉于西厅。……俄而礼舆香车皆具,华烛前引,自西厅至中门,展亲御之礼。因又绕庄一周,自南门入及中堂,堂中帷帐已满,成礼讫。”[3]2 720-2 721

二、下婿

亲迎伊始,先由男方前往女家亲迎,而女方却闭门不见。所谓“下婿”,即在亲迎时女家亲友在言语或行动上考验女婿:女婿入门,每至一处都被要求赋诗或答话,否则不予放行。这是自魏晋南北朝以后,华夏婚礼受胡风影响产生的刁难新郎的习俗。这种习俗在北朝已经流行,谓之“弄女婿”,“弄”包括口头的调笑及杖打,甚至有新郎被打得狼狈不堪的。因为游牧民族女性地位相对较高,故有戏弄女婿之举,唐代因袭了这一外族习俗。敦煌文书中的《下女夫词》即是嫁娶时男女双方对话的作品。“下女夫”的解释也反映了“下婿”习俗。有人认为“下”即是“戏弄”之意,上古韵“下”与“戏”同属鱼部,可通假;也有人认为“下女夫”组成谓宾结构,使动用法,“下”即“使下马”之意,“女夫”即“女之夫”,“下女夫”即“使女夫下”,使婿卑辞逊礼[1]142。总之,《下女夫词》皆是男方前往女家迎亲时,女方家族与其在门前展开的辩论。《下女夫词》不但是为使女夫下马,而且是婚礼中对女夫的故意刁难、戏闹,借以掀起婚礼的欢乐、热烈气氛。这种嬉闹遭到正统礼仪的反对,以致颜真卿上奏要求停止“下婿”之俗。

三、催妆

催妆之俗起于北朝盛于唐代,是指亲迎队伍至新妇家后,女婿高声朗读催妆诗,催促新妇尽快打扮好,出来乘车去女婿家完婚,新妇待催妆乃肯上车。催妆亦源自少数民族婚俗,其目的亦在于增添欢乐气氛。据P.3 284、P.2 646卷《新集吉凶书仪》记载,成礼之夜新郎哭辞父母,“即侍从傧相引出,向女家戏舞,如夜深即作催妆诗”[1]15。催妆诗大多是即时而作,女婿、宾客皆可借机一显文采。至于催妆的具体行为,《酉阳杂俎续集》卷四引江德藻《聘北道记》记北朝风俗云:“夫家百余人挟车(至女家),俱呼曰:‘新妇子催出来。’其声不绝,(至新妇)登车乃止。今之催妆是也。”[4]750这种习俗虽然质朴但欠文雅,所以中原文士多赋催妆诗以作催促。如徐安期《催妆》:“传闻烛下调花粉,明镜台前别作春;不须面上浑妆却,留着双眉待画人。”白居易《和春深二十首》:“催妆诗未了,星斗渐倾斜。”卢储《催妆诗》:“昔年将去玉京游,第一仙人许状头,今日幸为秦晋会,早教鸾凤下妆楼。”贾岛《友人婚杨氏催妆》:“不知今夕是何夕,催促阳台近镜台。谁道芙蓉水中种?青铜镜里一枝开。”敦煌卷子中也有如下两首催妆诗:“今宵织女降人间,对镜匀妆计己闲。自有夭桃花菡面,不须脂粉污容颜。”“两心他自早相知,一过遮阑故作迟。更转只愁奔月兔,情来不要画娥眉。”这些催妆诗多以赞美新娘的美貌为主要内容,以催促其及早登车。

四、婿骑马绕妇车三匝

所谓“婿骑马绕妇车三匝”是指亲迎过程中新妇登上迎亲车后,新婿按惯例需骑马“绕车三匝”。先秦婚礼,新妇登车后女婿驾着妇车(迎亲车)绕行三圈之后,再由车夫接替新婿驾驶。婿下车后乘坐另外一辆车先行,新妇车则在门前等待,即《礼记·昏义》所记载的婿“降出,御妇车,……御轮三周”。唐代婚礼则出现了婿骑马绕妇车三匝的习俗。《酉阳杂俎前集》云:“近代婚礼,……妇上车,婿骑而环车三匝。”[4]562关于这一婚俗,《敦煌变文集》卷三《下女夫词》中也有类似记载。如道《论开撒帐合诗》:“一双青白鸽,绕帐三五匝,为言相郎道:‘绕帐三巡看’”;同篇《咏同牢盘》诗中也写道:“一双同牢盘,将来上二官,为言相郎道:‘绕帐三巡看’。”[5]这里的“绕帐三巡”即“绕屋三巡”之意。

关于“婿骑马绕妇车三匝”这一婚俗的起源,目前学界大致有三种不同的说法。一说唐代婚礼中的“新娘上车以后,新郎骑马绕车三匝”源自《礼记·昏义》所载的婿御妇车“御轮三周”的传统婚仪[6]。但更多学者认为这一习俗源于鲜卑旧俗。《汉书·匈奴传》载:“秋,马肥,大会碟林,课教人畜记。”唐颜师古注曰:“蹀者,绕林木而祭也。鲜卑之俗,自古相传,秋天之祭,无林木者尚竖柳枝,众骑驰绕三周乃止。”据此吕一飞认为:“北方游牧民族典礼多有骑马绕物之俗,此其风俗所染。”[7]但段塔丽认为“两说固然都有一定道理,但都不免有失之偏颇之处”,“比较正确的说法应是二者的有机结合”[8]。

五、障车

所谓“障车”,《辞源》“障车文”条云“唐人婚嫁,俟新妇至,众人拥门塞巷,致车不得行,称为障车”,即新郎迎妇归家,儿郎们沿途拦车,索要酒食赏钱,以为戏乐。其目的在于“故来遮障,觅君钱财。君须化道,能罢万端”。

陈鹏《中国婚姻史稿》说:“障车之俗,盛于唐代,盖新妇车至中途,游人拥为戏乐,且邀酒食也。自天子嫁女,至庶民纳妇,莫不皆有障车。”[9]睿宗时“往者下俚庸鄙,时有障车,邀其酒食,以为戏乐,近日此风转盛。上及王公,乃广奏音乐,多集徒侣,遮拥道路,留滞淹时,邀致财物,动逾万计,遂使障车礼贶,过于聘财”[10]1 811。据此,障车或有两种,即“婚姻之家(女家)自为和婚姻之家以外其他人家所为”。赵守俨先生所言障车起源,“可能是女家对于新嫁娘表示惜别,但到了后来,名存实亡,变为乡里无赖勒索财帛的借口”[6]。“戏乐”可理解为女家自为惜别时程度较轻的嬉闹,“遮拥道路”则是地道的“乡里无赖勒索财帛”[11]。由简朴的“戏乐”演变为“遮拥道路,留滞淹时,邀致财物”,如此障车委实可恶。是以左司郎中唐绍等认为“歌舞喧哗,殊非助感,既亏名教,又蠹风猷”,故“诸请一切禁断”。睿宗采纳了该建议,敕令禁断障车,太极元年(公元712年)“十一月十二日敕,王公已下嫁娶,比来时有障车,既亏风教,特宜禁断”[10]1 811。但流俗所趋,这类禁令作用有限,各阶层仍我行我素。史籍文献中此俗随处可见,上至皇室公卿下至庶民百姓,仍皆以障车为乐。《新唐书》记载了安乐公主再嫁时的盛况,张说所赋《安乐郡主花烛行》也描写了她出嫁时的障车盛况[12]939;地方官吏娶妻亦有障车之举:“中书舍人崔嘏弟崔暇,娶李氏。为曹州刺史,令兵马使国邵南勾当障车。”[4]731“勾当障车”即是护送婚车时处理中道障车的情况。平民百姓的亲迎中也不免此俗,开元年间甚至因障车而闹出人命来[3]4 056,更有人为贪图障车所得财物而将新妇掳走以作勒索[4]45-46。

障车过程中,女方家人出面唱障车文拦车。唐代障车文流传后世者不多,其中流传最广的是司空图所作的障车文[10]8 493-8 494,敦煌卷子中也有《障车词》(见P.3 909和S.6 207)。如果说司空图只是把一些吉庆话连缀成文,除“且看抛赏,必不寻常”还看得出索赏之意外,其余与一般贺词没什么两样。而敦煌《障车词》完全不同,口气较为蛮横。如P.3909“论障车词法第八”云:“须德(得)骐駘一角,三足凤凰。聊(辽)东九(酒)味,西国胡羊。拟成挂(桂)昔,秦地生姜。小(少)一不足,实未刑(形)相。”“故来遮障,觅君财钱。君须(虽)化道,能罢万端。剑南鞍马,云走飞先。金钱万贯,绫罗数千。”[13]又如S.6 207“我是诸州小子,寄旅他乡。形容窈窕,妩媚诸郎。含珠吐玉,束带矜装。故来障车,须得牛羊。”从“故来障车,须得牛羊”等话语可见障车的目的完全是明目张胆地索要。

六、拜青庐(百子帐)

唐人亲迎时要在门外设青布幔(最初为毡帐)为屋,在里面交拜迎妇,称为拜青庐,又称“百子帐”。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引江德藻《聘北道记》云:“北方婚礼必用青布幔为屋,谓之青庐。于此交拜,迎新妇。……江德藻记此为异,明南朝无此礼也。”江德藻是南朝陈人,在当时胡族繁多的北朝为官见此风俗乃有此记录。据此,南朝尚无此风俗。至唐代,此俗已普及,“今士大夫家昏礼露施帐,谓之入帐,新妇乘鞍,悉北朝余风也”[4]750。唐人婚礼中流行的毡帐习俗在敦煌壁画中也有反映,莫高窟148、360诸窟绘制于盛唐和中唐时的婚嫁图中,以突出位置描绘了“百子帐”的形状,覆盖在平圆顶百子帐表面的毛毡质地厚重,毡帐内壁菱形木格交错,地面上带有图案的敷设物清晰可见[1]。图版一、二也为文献记载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因“青庐”是胡族风俗,设在屋外与汉人起居习俗不合,故礼仪使颜真卿建议改设在堂室中以适应汉人习惯。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颜真卿等奏曰:“(嫁娶)相见行礼,近代设以毡帐,择地而置,此乃元魏穹庐之制。合于堂室中置帐,请准礼施行。”[10]1 812对此,《封氏闻见记》也有记载:“近代婚嫁……又,有卜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今上诏有司约古礼今仪。礼仪使太子少师颜真卿、中书舍人于邵等奏:……毡帐起自北朝穹庐之制,请皆不设,惟于堂室中置帐,以紫绫幔为之。”[14]43-44

七、坐鞍

唐代婚礼,在奠雁之前有妇入青庐内乘鞍的习俗。敦煌所出P.2 646《新集吉凶书仪》云:“(婿)升堂奠雁,令女坐马鞍上,以坐(座)障隔之。”[1]15此俗出自北方胡人。《酉阳杂俎》云:“今士大夫家昏礼露施帐,谓之入帐,新妇乘鞍,悉北朝余风也。”[4]750苏鹗《苏氏演义》亦云:“婚姻之礼,坐女于马鞍之侧,或谓此北人尚乘鞍马之义。夫鞍者,安也,欲其安稳同载者也。……今娶妇家,新人入门跨马鞍,此盖其始也。”[15]赵守俨先生则认为唐代跨马鞍的婚俗“指新妇乘坐夫婿的马鞍,据说这也是源于北朝。依《苏氏演义》卷二的解释,夫鞍者,安也,欲其安稳同载也。恐怕是望文生义,未必可靠,很可能这是古代劫夺婚姻的遗迹”[6]。范新阳先生进而将下婿、催妆、障车与跨马鞍等礼俗视作一个有机整体,提出:“就婚俗的仪式而言,它们很可能又是远古时期曾流行于世界许多民族中的劫夺婚的部分形态。劫夺婚姻早已成了久远的记忆,拦阻也就失去了其原初的意义。”[16]

八、却扇

先秦婚礼,亲迎在黄昏,也无贺客,所以新妇并未障面,迎入室中后仅有婿脱妇缨之礼而无去其障面之说。自汉代以后,婚礼逐渐有临场作乐欢庆之事,新妇登车之前或下车之后,因众人观看,故以障遮身、以扇遮面。唐代婚礼,新妇被迎进夫家后,行奠雁之礼,“以扇及行障遮女于堂中”,“(婿)升堂奠雁,令女坐马鞍上,以坐(座)障隔之,女婿取雁隔障掷入堂中,女家人承将”[1]15。“障”即屏风,行障高,座障低。撤除行、座障表示奠雁礼结束。敦煌文书《去行座障诗》云:“夜久更阑月欲斜,绣障玲珑掩绮罗。为报侍娘浑擎却,从他驸马见青娥。”又云:“锦障重重掩,罗衣队队(对对)香。为言侍娘道,去却有何方(妨)?”奠雁礼毕,新郎新妇共赴青庐行同牢、合卺之礼。此时,用于遮新妇面的扇仍不能取下,须待同牢、合卺礼毕,众人离开后方能去下,称为“却扇”。

唐代诗风鼎盛,女婿往往必须赋诗(亦有请人代作者)乃能获得佳人却扇。陆畅《傧相诗六首》言:“宝扇持来入禁宫,本教花下动香风。姮娥须逐彩云降,不可通宵在月中。”黄滔《去扇》:“城上风生蜡炬寒,锦帷开处露翔鸾。已知秦女升仙态,休把圆轻隔牡丹。”李商隐《代董秀才却扇》:“莫将画扇出帷来,摭掩春山滞上才。若道团圆似明月,此中须放桂花开。”却扇诗在敦煌文献中也有反映:“男东坐,女西坐,女以花扇遮面,傧相帐前咏‘除花’、‘去扇’诗三五首。”[1]16《却扇诗》云:

青春今夜正方新,鸿(红)叶开时一朵花。分明宝树从人看,何劳玉扇更来遮。

两心他自早相知,一过遮栏故作迟。更转只愁奔兔月,情来不要画蛾眉。

千重罗扇不须遮,百美娇多见不奢。侍娘不用相要勒,中(终)归不免属他家。

必闺里红颜扣河花,朝来行雨降人家。自有云衣五色映,不须罗扇百重遮。

《资治通鉴》云:“唐人成婚之夕,有催妆诗、却扇诗。”建中元年礼仪使颜真卿等上奏:“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请停障车、下婿、观花烛及却扇诗。”[14]43-44颜真卿之“请停”,显然因为此习俗“于古无据”。

关于婚礼之中新妇以扇遮面的由来,《酉阳杂姐》云:鲜卑女子“将上车,以蔽膝覆面。”[4]562唐代婚礼新妇以扇遮面的习俗可能渊源于此,而亲迎时新妇以扇遮面当是后世婚礼新娘以红布避面之渊源。

九、观花烛(弄新妇)

唐代婚俗,却扇之后还有“观花烛”习俗。按照礼经,婚姻的氛围本应是庄严、悲凉、肃穆的,女方家里三日不熄烛,男方家里三日不娱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婚礼变成了欢庆甚至娱乐的过程。颜真卿奏改某些婚姻陋俗,便称“故事:朝廷三品以上清望官,定名赴婚会,谓之观花烛”。《唐会要》亦载郡县主婚行拜舅姑和婿之伯叔兄弟姊妹礼后,“便赴光顺门谢恩,婿之亲族,次第奉谢讫,赴十六王宅观花烛”[10]1 812。可见所谓观花烛与郡县主婚嫁有关,其习俗在唐诗中也有反映。《旧唐书·武崇训传》载:“长安中,尚安乐郡主。时三思用事于朝,欲宠其礼……令宰臣李峤、苏味道,词人沈佺期、宋之问、徐彦伯、张说、阎朝隐、崔融、崔湜、郑愔等赋《花烛行》以美之。”普通官员婚嫁亦不免此俗,徐铉《陈侍郎宅观花烛》[12]8 600即是作者前往“陈侍郎”宅观花烛时所作。

《酉阳杂俎》云:“娶妇之家,弄新妇。”[4]562唐代婚俗所谓“观花烛”者,可能就是“弄新妇”,即新婚之夜众人集合在一起作弄调笑新妇。但在三日回门拜阁时,女家作弄女婿的行为亦不下于此。《酉阳杂俎》亦云:“北朝婚礼,……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戏乐,至有大委顿者。”[4]562如此,举行婚礼数日之内,既戏弄新妇又弄女婿,后世闹洞房时兼戏双方,可能渊源于此。也有因此而闹出人命的。《酉阳杂俎》记载:“律有甲娶,乙丙共戏甲,旁有柜,比之为狱,举置柜中,覆之。甲因气绝,论当鬼薪。”[4]562喜事变成悲剧,实在让人扼腕。正因为如此,此风俗被颜真卿用“伏以婚礼主敬,窃恐非宜”的名义奏改取消。

综上所述,唐代是中国古代民族融合、文化更新的重要时期,“胡化”作为唐代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也鲜明地体现在婚姻习俗方面。在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下,唐代出现了诸如就妇家成礼、下婿、催妆、婿骑马绕妇车三匝、障车、百子帐、却扇、观花烛等新婚俗。这些婚俗的出现使唐代婚礼改变了此前“昏礼不用乐”“三日不举乐”的悲凉、肃穆氛围,变成以喜庆、娱乐为基本格调的盛大活动,并对后世婚俗产生了重要影响。如百子帐转化为“百子图”,后世有因百子帐之名而悬挂百子图者,更有制为被单图样者;“却扇”当是后世婚礼新娘以红布避面之渊源;观花烛则演变成了闹洞房,等等。这些变化从侧面反映出唐代在中国古代婚姻习俗演变史上的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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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luence of the Minority Culture on the Marriage Custom in Tang Dynasty

SUN Yu-rong

(NationalCultureResearchCenter,DianxiScienceandTechnologyNormalUniversity,Lincang677000,China)

Abstract:Many characteristics of marriage custom in Tang Dynasty were formed by the influence of the minority cultures, including wedding ceremony hold in the women’s family, obstacles put up deliberately for the bridegroom, urging the bride to dress up and to get on the sedan chair, the bridegroom riding a horse and turning three laps around the bridessedan chair, setting up the yurt, the bride opening her fan to cover her face, people watching the candles, and so on. These marriage customs reflec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ang Dynasty.

Key words:Tang Dynasty; marriage custom; minority culture

作者简介:孙玉荣(1981— ),女,山东淄博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中国社会史研究。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2012Y276);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科研课题(LCSZW2012001)

收稿日期:2015-03-31

中图分类号:K890;DF55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3910(2015)05-0021-05

DOI:10.15926/j.cnki.hkdsk.2015.0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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