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义东
(湖南理工学院公共社科理论教学部,湖南岳阳 41400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属性及教育原则探析
喻义东
(湖南理工学院公共社科理论教学部,湖南岳阳 414000)
从形成过程和基本内容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同一性,都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决定其具有科学性与先进性、继承性与民族性、人本性与大众性、实践性与开放性等基本属性。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必须基于其基本属性,坚持方向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实践性原则与开放性原则,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收到实效,实现教育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本原则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党在意识形态建设中提出的又一历史性课题。在当前社会思潮多元化的背景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应当正确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统一性,并基于这种统一性把握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在这样的基础上,分析其基本属性,探究其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从而把握其教育活动的规律性,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目标。
“历史和实践表明,任何一个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都需要经历一定的历史过程。”[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一个历史地逐步演进的过程。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把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和“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终极目标。因此,“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理应成为社会主义社会最基本和最核心的价值目标。从社会主义运动发展史来看,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探索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在总结这些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等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性的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绝不能走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之外寻求新词句、新视角的道路,而只能走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发展史,对中国共产党成立近一个世纪和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概括和凝练的道路。”[2]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总结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从价值层面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追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地表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道路、内在动力、价值规范等基本内容,从而构成一个内容全面、逻辑严谨的体系,并从价值追求层面回答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问题,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然而,一种价值体系要进入实践领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还必须有其实践形态,而且,“从价值的本质、价值的作用到价值的创造、价值的认识、价值的实现,其中每一个部分都离不开价值观念和对一定价值观念的看法”[3]。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答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遵循,是我党在意识形态建设上的重大创新。
从形成过程来看,社会主义价值学说既是对社会主义运动过程中价值追求的历史总结,又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基本目标、基本动力和基本要求的价值形态。“社会主义本质论是关于社会主义质的规定性的理论,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目标等,主要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4]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价值学说是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学说,也就是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学说。因此,无论是社会主义价值学说还是价值体系、价值观,都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从价值体系与价值观两者的关系来看,价值体系是对价值观基本内涵和基本框架的全面表述,而价值观则是以价值体系为理论基础而形成的道德目标和基本观点,是对价值体系的高度抽象与提炼,是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核。因此,从内涵上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体两面,后者的基本内涵涵摄了前者的基本内涵,从本质上看,两者是统一的。只有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才能正确把握两者的辩证关系,才能真正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精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属性是由其基本内涵所决定的。基于上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分析,笔者认为,其应具备以下属性:
1.先进性与科学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是基于社会主义运动历史的自觉建构,是在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对人类社会基本价值追求的科学归纳和理性总结。革命导师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学说之日起就把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及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列宁、斯大林及苏联的共产党人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艰辛的探索,但对社会主义价值追求没有形成科学、理性的认识,导致了社会主义建设目标与手段的严重分离,最终背离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给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是我们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论依据”[5],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国情紧密地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为人民服务、共同富裕、科学发展、平等法治等价值目标逐渐演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价值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是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创造美好生活的价值理想与原则。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从利益关系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学说为基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社会的文明进步、人民的幸福安康作为基本追求,强调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利益的辩证统一,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科学的又是先进的。
2.继承性与民族性
任何文化观念及其形态的形成,都是基于其社会历史发展的经验总结与创造。作为一种文化形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演进,不仅体现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对人类文明成果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漫长过程,创造和积累的丰富的优秀文化成果。作为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过程,资本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必然吸收资本主义社会所形成和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社会主义作为人类共同价值理想实现的一种新方式,必然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的一切合理与进步的文化成果,特别是资产阶级在同封建等级与特权思想做斗争过程中形成的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等价值理念。党的十八大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内在价值追求,也是对人类社会各历史阶段优秀文化成果的继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也继承了资本主义价值理念中的一些优秀成果,同时,更继承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形成的优良文化传统。中华民族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其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与人类文明发展的精神财富,也是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的源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形成的关于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等方面的价值理念,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历史经验的总结,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应当遵行历史地形成的基本经验与价值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只有从中国历史传统出发、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体现中华民族的民族特色,才能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与感召力。因此,“从历史发展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它应该根植于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是从我们民族传统的深处生长出来的精神之花”[6]。
3.人本性与大众性
人本性就是“以人为本”。从哲学视角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本性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现实发展的价值定位上讲,人的行为受价值观念的引导,在价值观多元化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7]。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终极目标,也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实现人的充分自由发展与彻底解放必须依赖于社会的发展与文明的进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科学地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制度、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理想是实现人的自由与解放的根本方法,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全部学说的落脚点即是人的解放与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作为全体人民群众的共同理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价值目标,从根本来说是要建立一个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标的社会,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人的真正自由。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今天,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达成共识、凝聚人心,社会主义才会焕发出生机与活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国家和民族价值体系中最本质、最具决定性的价值追求当然应当以服务于人民现实需求。也只有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接受,并逐渐内化为人民大众基本价值目标,成为人民大众共同遵循和努力实践的行为准则。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人本性和大众性。
4.实践性与开放性
从内涵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价值体系,这一价值体系以人民群众社会实践为基础,是人民群众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提炼。从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产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的培养,从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与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形成,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从实现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到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再到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追求,无一不是人民群众实践经验和社会历史发展经验的总结。正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构成了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想与行为相影响、静态与动态相转化的科学体系。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理论范畴,还需要与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渗透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当中,并最终内化为人们的价值理想,成为人们价值实践的自觉追求,这样的理论范畴才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才具有真正意义。因此,实践作为理论形成的前提条件和基本路径,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存在与发展基本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属性必然要求其具有开放的品格,必须是一个开放的价值体系。这种开放的价值体系,一是指价值内涵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可以不断地吐故纳新;二是指形成方法的开放性,可以不断地创新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经验总结与价值创造,而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是其形成方式,还是其基本内容都将随着实践的深入与发展而不断地丰富与发展,因此,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探索,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践经验不断积累,社会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不断创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断深入,将极大地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方法与基本内涵也必然随着历史与实践的不断发展进步而进步,因此,开放性必然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属性。
在政治经济全球化和多元文化时代,确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为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提供先进的价值导向和强大的精神力量,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现基本目标,必须在正确领会其基本内涵,把握其基本属性的基础上确立其教育的基本原则,从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基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属性的分析,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方向性原则
所谓方向性原则就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一定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国民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体的社会价值目标,确保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基本目标,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确立为人们基本社会行为规范,是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充分体现了这些基本要求,从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原则,反映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根本的价值追求。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思想保障。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首先确保其基本方向的正确性,确保其服从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这一根本目标。这就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基本方向。坚持这一方向对于确立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基本宗旨、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具有重大意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方向性,应当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与要求,规划和设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大众性和人民性。要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属性出发,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这一教育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以正确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促进文化的发展与繁荣,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内核,并成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规范与价值准则,从而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中的主体地位。
2.主体性原则
主体性,指的是“人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本质属性,具有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基本特征”[8]。所谓主体性原则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当发挥受教育者主体作用,尊重其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从他们的需要和发展出发,把教育主体的发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结合起来,引导他们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让他们在不断成长中自觉理解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观的人本性要求在教育活动中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做到“以人为本”,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从实质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就是将其的基本理念转化为受教育者的自觉追求、内心信念和行为准则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育的对象、教育的出发点、教育的落脚点都是受教育者,教育活动的基本目标就是使受教育者从内容上认同和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它在人们观念中的灵魂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也应当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人民群众有自己的物质方面与精神方面的需要,只有尊重他们的需求,才能调动他们在教育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以主体的身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效性。但是,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一般采用被动的“灌输式、填鸭式”教育方式,这种教育方式突出的是教育者的主体地位,而忽略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价值观教育难以实现“内化”的目标。这就要求在领会和把握其基本内涵与属性的基础上,实现教育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一种从外在要求向个体内在价值转化的过程,受教育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接受并转化为其基本追求是教育活动的总目标,因此,从教育方式看,要实现3个转变:一是单向灌输式教学向互动启发式教育方式的转变;二是权威结论式教学方式向问题研讨的参与式教育方式的转变;三是封闭的会议式教育方式向开放式社会实践教育方式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唤起受教育者的学习兴趣、激发他们热情,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实现教育目标。
3.实践性原则
所谓实践性原则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社会实践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方法与途径,通过社会实践实现受教育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认同和接受,并确立为受教育者的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性决定着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要走实践之路。今天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已形成了高度理论化的思想体系与基本原则,但其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对人民群众实践经验和社会历史发展经验的总结,特别是对国际工人运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总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一个把抽象的理论原则变为具体的实践上的行为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实践到理论,又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革命导师马克思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了意识”[9]。作为理论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为人民群众所认同并接受,必须“坚持政治理论教育和实践相结合”[10]的基本方法,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模式是知识的传授和理论上的说教,这样的教育方式忽略了受教育者作为社会主义实践主体的直接感受与经验,很难引发受教育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心理认同。只有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才能够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更多地体会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与繁荣,增强对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和对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信心,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与认同。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教育一定要联系实际”,“一定要和实际相结合,要分析研究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11],因此,也只有通过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观察社会与现实,分析社会现实问题,才能感受与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取向。“人民群众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获得了实惠、利益和幸福,才有助于他们在内心深处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由衷地转化为自己的自觉信念、价值追求和道德规范,进而见之于日常行为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才能真正发挥出来”[12]。也只有在实践活动,才能改变受教育者在价值观教育活动中的定位与角色,让他们由被动的观念接受者转变为有主动性的建设者、传播者和研究者,进一步总结自己在实践中创造的先进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
4.实效性原则
实效性原则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确立与展开,教育方法选择与使用,及教育全过程的活动都应当服务于教育目标的实现,使教育活动收到实际的效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层次多样、内容丰富的价值体系,它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要求,从最为根本上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问题,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因此,从形式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般理论体系的抽象性与原则性。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基本目标是要通过教育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抽象的伦理原则转变为人民群众的内心信念与追求,并化为他们的基本行为准则与价值判断标准,因此,实效性是价值观教育活动最直接、最基本的目标。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这些基本要求的实质就是要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实效性,从而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但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传统方法模式注重的是教育活动本身的过程实施而非教育效果的实现,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效性,因此,必须通过教育理念的改变,教育内容的整合,教育方式的改革,教育环境的改造,促进以人为本的基本教育理念的养成,增强教育内容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召力,实现教育方法的科学性与多样性。同时,要通过加快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步伐,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文化氛围,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主导社会文化思潮,并基于思想政治教育“综合影响”、“渐次发展”的规律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生活育人、课堂育人、环境育人的综合作用,努力使这一教学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效性。
[1]姜迎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的多维视角、分歧原因与争论焦点[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16(2):5-8.
[2]郝立忠.“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核心和灵魂[J].东岳论丛,2012(11):62-71.
[3]袁贵仁.袁贵仁自选集[M].北京:学习出版社,2007: 324.
[4]魏爱军.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本质论[J].理论探索,2004(5):28-31.
[5]李万春,袁久红.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理念[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6(4): 18-21.
[6]肖琴.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再探讨[J].湖湘论坛,2014(5):107-113.
[7]于秀艳.社会转型背景下价值观多元化的内在动因探析[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7(4):120-126.
[8]宗秋荣.全国首届主体教育理论研讨会综述[J].教育研究,2004(3):92-93.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I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N].光明日报,2004-10-15(1).
[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144.
[12]戚如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当代农民信仰:错位及调适[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4 (3):5-8.
D641
A
1671 4970(2015)02 0018 05
10.3876/j.issn.1671 4970.2015.02.004
2014 12 16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14A01)
喻义东(1966—),男,湖南岳阳人,副教授,博士研究生,从事道德与法律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