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娜
(中国戏曲学院 国际文化交流系,北京 100073)
“文化资本”理论对我国文化艺术管理活动的启示
胡 娜
(中国戏曲学院 国际文化交流系,北京 100073)
“文化资本”一直是社会学与文化经济学的重要理论资源。发展至今,这一概念更成为文化产业与文化艺术管理活动的重要分析评价标准。在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艺术管理活动趋向专业化的今天,梳理与剖析“文化资本”这一概念,并对其进行实践性把握,将有助于我们客观辩证地看待文化发展中的种种关系,并促使我们反思文化艺术管理者所应具备的视域与能力。
文化资本;文化资源;文化产业;文化事业;话语权
无论在艺术管理领域还是文化产业领域,“文化资本”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关键词。从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到美国社会学家艾尔文·古德纳以至于澳大利亚文化经济学家索罗斯比,西方学界对这一关键词的阐释来自于社会学、文化研究、文化经济学等各个方面,其探索从未停止过。而它也是艺术管理和文化产业相关研究领域重要的理论资源。厘清“文化资本”的多重属性及不同表现形式,探讨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实现方式,不仅有助于推进文化产业或艺术管理本身的学理建设,也能够将其具象为我们当代文化艺术管理活动的评价标准,用于指导我们的文化艺术管理实践活动。
(一)布尔迪厄:文化资本理论之肇始
“文化资本”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皮埃尔·布尔迪厄在《教育社会学研究与理论手册》的“资本的形式”一节中提出来的。在其后来的著作《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中,他对文化资本做了全面的描述,认为“资本是积累的劳动”,而资本已经深化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经济资本,这种资本可以直接转换成金钱,这一转换过程是以私人产权的形式制度化的;第二种是文化资本,在某些条件下,这种资本也能够转换成经济资本;第三种是社会资本,它由社会义务(“联系”)所构成,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换成经济资本,而这一转换过程是以某种高贵身份的形式被制度化的。在布尔迪厄关于资本的分析其中,文化资本又具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具体的形式,即以精神或肉体的持久的“性情”的形式存在;第二种是客观的形式,即以文化产品的形式(如图片、图书、词典、工具机械等)存在,这些产品是理论的实现或客体化,也可以是某些理论、问题的批判等;第三种是体制的形式,即以一种客观化的、必须加以区别对待的形式存在。[1]不难发现,布尔迪厄所提出的资本的各种形式之间存在某种共通性,“经济资本”是所有其他资本类型的根源。因此,布尔迪厄主张,一方面必须防止把其他资本形态统统简化为经济资本,进而忽视其他资本形态所产生的特殊功效,另一方面又必须注意到一个严酷的事实,这就是所有的资本形态最终都可以在经济学中被简化。这一“文化资本”概念在形式上表现出朝向马克思主义的意味,不过,布尔迪厄并没有明确地指出文化资本存在的经济资本属性,甚至刻意将其隐含起来。他更多是在象征意义上使用了“资本”这一语汇,承认它是一种合法的能力、一种获得社会承认的权威。因此,他的“资本”概念并没有在真正意义上沿用古典经济学或是马克思主义的定义,只是一种对经济主义的行为的隐喻性论述。在这一点上,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概念与经济学中的人力资本之间有相似性。虽然他向我们展示了文化资本不同于物质性资本、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的种种特征,但其始终没有真正进入文化生产语境中文化产品所具有的符号性结构层面。
(二)古德纳:新阶级的兴起
美国社会学家艾尔文·古德纳则在布尔迪厄的基础上重建了“文化资本”这一概念。他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阶段,“文化资本”将取代“货币资本”成为社会统治的基础。而作为“文化资本”之占有者的知识分子也将取代原有的资产阶级而成为新的统治阶级。他认为在现代性的历史转化历程中,伴随着教育脱离教会而世俗化、民族国家的兴起和民族语言的形成,工业化、技术化和官僚化的社会系统建立,拥有专业技术和大量稀缺性文化资本的知识分子聚合在一起成为所谓“新阶级”。他们作为对现代社会颇有贡献的知识、技术精英,奉行自主化生产、独立判断的原则而与旧阶级区分开来。和旧阶级比较,新阶级是文化资产阶级,其资本不是货币而是它对文化和专业技术的控制。新阶级对文化资本的控制表现在数量上的巨大,和质量上的特殊性、稀缺性。新阶级由人文知识分子和技术知识分子构成,其特征是他们都拥有一种审慎的、批判话语文化。[2]古德纳这种重建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他对布尔迪厄把“资本”这个具有经济属性的术语简化为意识形态的权力的这种简化论的超越上。与布尔迪厄相比,古德纳所提出的“文化资本”是在严格意义上,而非隐喻意义上使用“资本”这个概念。他认为“资本”在“文化”与“经济”概念中具有同样的地位,而文化资本是真正自治的。在这一层面上,他认为知识分子已经不同于传统的资本家,他们作为一个“新阶级”,是以其所拥有的“文化资本”而非传统的财富资本为标准的。与布尔迪厄对文化资本的描述性话语相比,古德纳的“资本”概念及他将“资本”与“文化”相关联的视角更能使这一概念成为当代社会符号消费的合理性的注脚,而使用这一概念能够更好解释符号经济中的资本性特征。但是,古德纳虽然能通过逻辑分析把布尔迪厄的观念推向经济的视角,但在分析中又展示出这种推论的不可实现性。由于坚持文化资本的自治性,反对隐喻性的意义,古德纳不得不把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逻辑运用到对文化资本拥有者的分析之上。这种方法论上的经济主义使其在建构“文化资本”这一概念的时候与用其界定新的阶级的方式产生了内在的不一致性。
依据布尔迪厄和古德纳的观点,文化资本的主要效用在于给个体带来的超常的价值。它能为拥有文化资本的个人提供物质利益和符号利益方面的庇护。因此,布尔迪厄和古德纳的“文化资本”是一种能为拥有者带来物质、地位、名誉、学术权威等方面利益的资本形式。但他们都回避了文化资本这一概念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文化资本的掌控者都只能运用这种资本来实现对其他人的非常有限的权力,但是对超出个人所能及的物质领域的再生产和更广泛意义上社会资本的形成来说,却是缺乏影响力的。这涉及到资本的另一属性:再生产的能力。这种缺乏在澳大利亚文化经济学家索罗斯比那里得到了补充。
(三)索罗斯比:文化经济学视域下的文化资本
在布尔迪厄醉心于文化性描述,古德纳坚持文化资本相对于经济资本的自主性的时候,索罗斯比则从生产层面上对文化资本的传承性和评介的可能性方面做出定义。在他所提出的“文化资本”概念中,经济学的意味更加表露无疑。基于他将文化视为一种“能产生新的商品和服务的不断流通的财富”的认识和理解,他更多地关注当代社会生产中文化的经济逻辑,从流量、存量和持续力等方面介入对文化资本的定义。即便索罗斯比对“文化资本”这个概念的描述仍然是只考虑到资本的一方面属性,但对于在文化资本的量化和评价的可能性方面,这个概念却是有借鉴意义的。他认为文化资本是以财富的形式具体表现出来的文化价值的积累,该种资本有两种形态:第一种是载体性质。以艺术品样式存在。这类资本的外在特征和实物性资本相似:由人类活动所创造,持续存在一段时间,如不加以保养则会毁坏,随着时间经过会产生服务流量,透过投资会增加、可以被买卖,以及拥有可以衡量的资金价值。而其存量及流量的文化价值皆能以前面所述的各种文化价值准则来确认。第二种文化资本是无形的,是一种心智资本,以群体共有的观念、习惯、信仰及价值的形式而存在。这类文化资本也会以艺术品的样式存在,例如具有公共财产性的音乐、舞蹈等。在此定义下的心智资本存量,若被忽视则会腐朽,而透过新投资则会增加;它同样也会随时间的经过产生服务流量。而对现存心智资本的维护和创新都需要投入资源。[3]索罗斯比从个体和集体场域两个层面介入“文化资本”,通过存量和持续影响来定义资本,采用的是一种生产性的视角,突出资本的再生能力。这与布尔迪厄和古德纳从权力和控制的角度来关照资本是截然不同的。
无论是布尔迪厄、古德纳还是索罗斯比,他们对“文化资本”的解释都体现了这一概念在传统经济学“资本”概念和社会学“文化”概念中的跨界特性。“文化资本”这一概念的命名已经暗示了其必须遵循意义逻辑和经济逻辑的双重运作规律。综合以上三位对“文化资本”的理解,“文化资本”这一概念至少要求体现符号意义的象征性表征、隐喻的文化权力、(此两种特点是由该概念的文化属性决定的)以及持续的再生产的能力(这也是经济学中“资本”的必要属性之一)三种属性。这三种属性的综合体现正是当今世界文化产业从西马的批判性“文化工业”理论向现实生活中的“文化产业”转化的可能性保障。这也说明“文化资本”这一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实践对象、实践行为与实践的后续影响的结合。这也可以解释,在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支柱产业,文化艺术管理活动的专业性地位逐渐得到认可的时代,无论是布尔迪厄、古德纳还是索罗斯比的分析,似乎都有某种遗憾。所以,在面对这一概念的时候,我们必须保持足够的开放性和反思性,更强调其“实践性把握”的特点,才有可能对当下文化转型时期的文化生产现象和意义交换现象做出一种合理解释。
发展至今,对文化资本这一概念的讨论大致有三种趋势,分别与现代社会中人力资本、文化产业和文化制度有相近之处。[4]
第一个方向是探讨文化资本成为一种符号性权力,从这个角度说, 文化资本与人力资本有一致的地方。个体通过知识、技能、资历、经验的积累形成属于自己的文化资本,进而获得该领域的话语权,参与到文化艺术产品的价值生产中,成为艺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期艺术家与艺术商人、演员与戏剧管理者之间晦暗不明的界限往往是在社会需求不足的情况下,由于艺术家在积累文化资本上的便利更容易获得话语权而导致的。不过,由于在传承和获取的社会条件方面,文化资本比经济资本带有更多的隐秘色彩, 因此, 文化资本往往首先是作为一种难以测度的符号资本而起作用的, 即在多数时候,人们并不承认文化资本是一种资本, 而只是承认它是一种合法的能力, 一种能获得社会承认的权威。
第二个方向是研究文化产品和文化产业, 试图在用于交换的文化产品(如电影、音乐、图片、广告等)中发掘出文化对产品价值的影响并产生持久的生产力。在这种形态中,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消费与流通都成为一种生产性资本。文化艺术产品,既是生产的结果,也是再生产的材料和起点。这和其他物质资本生产是一致的。因此,艺术经济中的文化资本又带有物质生产的某些特征。这种文化资本的物质生产性特征在以下两个方面得到体现和运用:一是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生产性文化资本,一是文化产品的扩大再生产能力。前者将资源转换为可以形成持续影响的要素,后者则充分体现了文化资源在经过初期资本化之后的走向。而扩大再生产的主要途径为包括艺术衍生品在内的文化产业链条的扩展以及从艺术内部的自发聚集向生产的组织化聚集的转变。
第三个方向则以制度主义为基础, 认为文化资本是在一个更大层面的社会框架内运作,研究文化体制、文化制度对一个企业、区域、国家乃至全球经济的影响,是体制化的文化资本。自布尔迪厄之后,在相关研究中,体制化的文化资本内涵逐渐扩大。涉及到具体的文化艺术管理活动,文化资本体制化后会产生如下重要作用:具体化的文化资本往往有一种局限性,无法通过馈赠、买卖和交换进行当下的传承, 而且随着个体存在的衰落而衰落、消失而消失。体制的建立,政策的实施以及政治、经济、技术等外部要素的介入影响,将使得文化资本超越了具体形式的局限,在文化资本拥有合法化的同时,一定层度上延续了文化资本化的能力。
当代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重要变化之一,便是随着文化艺术生产消费与社会其他要素结合产生的文化艺术管理活动的专业化需求。在学科和行业越界扩容的今天,我们对文化艺术管理活动的审视必当跳出文化艺术活动本身,关注文化艺术作为文化资本而存在的价值、伦理与意义。无论是文化产业发展还是艺术管理活动的推进,“文化资本”这个概念都在不同层面发挥着作用,进一步影响了我们对文化产业与艺术管理活动的评价标准。
(一)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文化发展中,一直围绕我们的一个问题是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这一问题在不同的文化艺术领域以不同形式表现出来。例如在我们推进院团机制改革的过程出现的针锋相对的观点,又如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的评价标准,非遗的保护与开发等等。事实上,如果我们充分意识到文化资本的双重属性,那么我们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的关系会有一个更加客观的认识。当我们把文化产品看成是物质资本和文化资本的综合体现的时候,记住布迪厄的提醒是很重要的:欲理解资本发挥作用的真正逻辑、资本从一种类型向另一种类型的转换、积累资本的法则, 我们就必须反对片面偏激的经济主义或符号主义的观点:经济主义的观点, 它在最后的分析中总要将所有的资本类型简化为经济资本, 从而忽略了使资本的其他类型产生特殊效果的东西;另一种观点是符号主义的观点,它总喜欢将社会交换简化为交往现象, 因而忽略了一个严酷的事实, 即所有的学科都有可能被简化为经济学。片面激进的经济主义往往表现为将“产业”和“市场”设置为评价文化活动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而符号主义又由于过多凸显文化产品的难以评价的符号资本导致其有脱离社会文化需求的风险。 因此,充分认识文化资本这一概念所具有的物质与符号的双重属性,避免片面的经济主义和符号主义,是保障文化健康发展的前提。
(二)文化资源的资本化
与文化资本相关的文化活动必定是一个要求“符号性把握”与“实践性把握”相统一的行为。特别当我们从文化艺术产品的角度来审视这个概念的时候,其“实践性”决定了“文化资本”本身就是一个时代性、社会性的概念,无论是从哪一方面对其界定都只能是一种阶段性特征的描述。文化资源的资本化通常以再生产的方式体现代际文化资本传递。不过,这种再生产也必然受到各种外在因素——时间、转换和实践行为的制约。由此,当我们测度一个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时候应该注意两方面。一是文化资源不等同于文化资本,文化资本是有时代特点的。前者必须适应时代的需求,经过一定的途径形成持续的影响力,才能转换为后者。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传统艺术也是瑰丽多姿,历史赋予我们先天的优势,占有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这些文化资源会成为当时社会的文化资本,但是文化资本相比物质资本,其传承形式更加隐蔽和不确定。在我们强调文化资本对个体财富的累积的时候,必须意识到这些文化资本都是被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基于此种认识,我们传统的文化资源未必都能被转化为现代社会的文化资本。这其中有资源本身的形态特征的因素,也有作为掌握文化资本的主体的因素。
另一方面,文化资本的可持续生产能力既能以物质经济的形式资本化,也可能是一种能产生持续影响的象征性的影响力与感召力。这进一步决定了文化资源资本化的程度不仅由市场标准来衡量,也应该包含社会文化的标准。其持续生产的产物可能体现在经济与物质层面,也可能体现在文化精神层面。从市场的层面看,没有可持续的生产能力,意味着文化资源将不断地被稀释,逐渐丧失其在现代生活中的活化价值。从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标准来看,没有足够的可持续生产的能力,使得我们缺乏有文化内涵和创新的文化作品,文艺创作不能推陈出新,文化产品的艺术及社会影响力也被削弱。此即文化艺术产品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的统一。
(三)话语权建构与文化资本
资本的创造与形成必须依赖一定的话语权,而话语权的形成和实施又反过来促进文化资源的资本化进程。在古德纳的书中,文化资本进一步取代货币资本成为新阶级崛起的标志。而索罗斯比对文化资本中的话语权的理解则隐藏在投入资源以对现存心智资本的维护和创新的能力和权利后面。此即文化资本概念中与人力资本相近的一面。无论何种形态,文化艺术管理者都应该是具备文化资本,具有一定话语权的人。这种话语权的体现并不是对艺术创作的粗暴地干预,而是管理者能在资源、要素、外部环境之间实现整合,让文化艺术活动在时代背景和具体的社会文化需求发展的基础上顺利前行。在现实生活中,作为艺术管理者,文化资本所具有的话语权通过两方面来获得。一是在艺术产品的生产层面。二是在资源整合及文化产品的外部环境的营造方面。早期在艺术管理活动的专业性地位还没有得到充分确定的时候,由于艺术家在该领域内更容易获得专业的文化资本的积累,所以艺术管理工作常常由艺术家承担。随着社会分工、文化的发展以及相关产业的兴起,文化艺术管理者获得话语权的方式又有了新的变化。文化艺管管理者被视为艺术家、公众(媒体)、艺术机构之间的桥梁,在为文化产品生产负责的同时,务必面对经济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实质上也涉及了这一点。他提到文艺工作领导岗位的干部应该是“德才兼备、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要尊重文艺工作者的创作个性和创造性劳动,政治上充分信任,创作上热情支持”。艺术管理者不一定直接参与艺术创作,但是应该与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熟悉社会主义文化艺术创作的特点及情境,这是艺术管理者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进程中积累文化资本、发挥正确作用的前提。
(四)体制、政策与社会外部环境
艺术管理活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艺术管理更多聚焦在剧场管理、项目制作等方面。而广义的文化艺术管理活动则将艺术管理置于更大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关注艺术管理活动之于社会发展的意义。例如,对于广义的艺术管理活动来说,我们在当下的一个重要的现实任务便是助力文化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不过,在产业跨界融合的今天,即便从事狭义的剧场管理或文化项目制作,也必须对我们整个文化生态的体制与环境有所把握。美国当代著名美学家乔治·迪基甚至提出艺术界体系是一种将艺术家的作品提供给艺术界公众的框架结构。[5]对这一框架结构来说,体制、政策与社会环境无疑是参与其建构的,艺术不能独善其身。这体现了文化资本在制度层面的作用与意义。体制化的文化资本以机制的建立、制度的完善、政策的支持和氛围的营造体现出来。相对于其拥有者而言, “体制化”使得文化资本的拥有合法化了,并且延展了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价值与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指出,从事艺术管理的干部必须“贯彻好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把握文艺发展正确方向”、“营造有利于文艺创作的良好环境。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体制,形成不断出精品、出人才的生动局面”。要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这一点,对专业的文化艺术管理者来说,我们应该充分意识到文化资本发生作用必须依赖于健全的文化机制,在熟悉掌握、贯彻国家的文化政策与方针的同时,我们应该有超越艺术本体的关注,对时代特点及文化艺术活动的外部环境有充分的认识与理解,关注文化艺术与政治、经济、技术等要素的交织互融。只有在对文化艺术存在的外部环境及构成要素给予充分重视的基础上,正确领悟社会文化的主导标准及价值观念,才有可能真正为艺术创作创造良好的氛围,我们的艺术创作才能真正地发挥优势,形成一种有影响力、感召力的精神,进而实现从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换。这一点,文化艺术管理和企业管理是共通的。事实上,从现代企业管理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好的管理者往往都是视野开拓,熟悉并理解相关制度,善于整合不同行业要素资源,形成并合理运用文化资本的人。但在文化艺术管理领域,在现阶段行业进入门槛低、专业化程度欠缺的情况下,我们还需要一个成熟完善的过程。
最后想说的是,“文化资本”这一概念,对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文化艺术管理者来说,要求我们在熟悉了解文化艺术活动的内外部特征及时代特点,具备管理技能和市场意识的同时,更应该具有一种文化使命和责任感。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当我们强调成功的文化艺术管理活动必定依托于强大的文化资本要素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这种文化资本是一种途径与方法,无关乎个人利益。相反,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的进程中,权利越大,责任也越大。无论是文化产业,还是艺术管理,最终必然超越文化艺术本身,看到艺术之外更多的东西,在将文化资源转换为文化资本的过程中,还文化资本与民,真正成为文化的推手。
[1] (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M].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193
[2] (美)艾尔文·古德纳.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M].顾晓辉,蔡嵘,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29-37
[3] (澳)大卫·索罗斯比.文化经济学[M].张维伦,译.台北:典藏艺术家庭股份有限公司,2003:54-73
[4] 薛晓源,曹荣湘. 文化资本、文化产品与文化制度-布迪厄之后的文化资本理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1).
[5] 彭锋.从艺术机制理论看艺术管理[J].艺术设计研究,2014(1).
(责任编辑:王 荻)
Inspiration from Cultural Capital to the Management of Culture and Art in China
HU Na
(Dept.of International Culture Communication,National Academy of Chinese Theatre Arts,Beijing 100073,China)
Cultural capital is always considered theoretical resource with importance to sociology and cultural economics.Till now,the concept has become a critical analyzing and evaluating criteria of cultural industries and management of cultural and artistic activities. As the creative cultural industries develop prosperously and artistic management tends to be professional,historically analyzing the concept “cultural capital” and grasp it in practice,will be helpful to objectively and dialectically understand various relationship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e,and also urge us to reflect the vision and competence one should possess to manage culture and art.
cultural capital; cultural resource; cultural industries; cultural cause; discourse power
2015-05-07
胡娜,女,中国戏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系讲师,博士。
C939; G124
A
1008-2603(2015)03-009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