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流行与永恒

2015-03-17 10:36唐惠忠
作文周刊·高一版 2014年46期
关键词:文字

唐惠忠

本场考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作文。

提起流行,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走红的网络歌曲、快餐文化、20世纪90年代后涌现出的风云人物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永恒,人们又多会想起《红楼梦》《白毛女》等这些昔日的流行、如今的经典。那么,流行与永恒,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从流行走向永恒,其中的路程又有多长呢?

请以“论流行与永恒”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

思路引擎:“流行”是广泛盛行的意思,容易使我们想到流行色、流行歌曲、流行读物、流行服饰等;“永恒”则指永远不变。因此直接就“流行”与“永恒”这两个概念间的辩证关系切入立意、构思成篇,完全可以。

本题可以有如下立意:一、永恒与流行是可以转化的——既可从永恒中发现流行的影子,也能从流行中找到永恒的归宿。我们应肯定流行,并指引其走向文明、健康、向上的道路,最终成为时代的经典。二、流行有时是生命中的匆匆过客,随着岁月的流逝,它将在人们心中渐渐淡去,了无痕迹;而永恒虽然可能当下不受重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发现它如陈年老酒,越陈越香。三、流行能给我们一种新鲜感,而永恒可以升华我们的灵魂,使我们的精神更为充实。我们并不否定流行给自己带来的收获,但就像造房子要有好的地基一样,对于更高层次的永恒,我们应多多益善地予以吸取。

现场作文一

论流行与永恒

龚樱子

时间如同沙漏,仔细地为人们挑选着沙中的金子。

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其美丽的歌词、悠扬的旋律使人无法忘怀。我并不知道它具体的创作时间,只是听妈妈说,在她小时候就常一个人唱着它在田间劳作。当我听到这首古老的民歌并深情地唱起它时,不觉被它深深地打动。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我想,人们借此表达的不仅仅是对一位美丽女子的喜爱,更是对永恒的、美丽的爱情的向往。

歌唱爱情、友情的歌曲并不止这一首。如今的年轻人,对情感的追求更加疯狂。学生们口中的流行歌曲,没有哪一首是不带“爱”字的。亿万青年崇拜的林俊杰又出新歌了,歌中唱道:“心跳乱了节奏,梦也不自由,爱是个绝对承诺,不说,等到一千年以后……”不错,它将青年人冲动的感受表现得相当充分。但细细品读一下歌词,居然找不出词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内容,这份“爱”也不过是虚无的。这样的歌曲学来很快,当然忘记也很快。它代表一时的流行,却无法代表永恒。

时间是残忍的,它只保留最精华、最完美的东西。当历史长河一遍又一遍冲刷人类的文明时,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却留存了下来,并且愈来愈闪亮。这便是一种永恒。

可以说,永恒是人们将精神之美与历史魅力相结合后,浓缩于文字的产物。“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道出的是范仲淹的一片赤诚之心;“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表露的是苏东坡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我们相爱一生,但一生还是太短”,体现的是沈从文对文学的挚爱之情;“像玫瑰,即使凋零了,依然有脂的感觉,缎的光泽与美丽”,传达的则是张爱玲对生命的感激之意……这些文字的创作者,都已经逝去了,但他们却永远不会被人们所遗忘。至少,他们留下了文字创作,留下了精神内涵。于是,在品读他们的文字的时候,我们受他们精神的感染,或喜悦地发出“啧啧”的赞叹,或簌簌地落下伤感的泪水;于是,他们的身影永久地被定格在文坛,可以说文字传承着永恒……

当今世界,人们热爱着经典,同时也向往着创新。前几天,有位好友告诉我:“你知道吗?现在的快餐小说家一天就要发表十几万字的网络小说呢!”我听后非常惊讶,一天十几万字,真的有文化功底这样深厚的人吗?好友见我不语,就又告诉我:“你知道什么是快餐作家吗?他们写的不过是言情、武打之类爆笑的垃圾文字罢了。”唉,这样的“创新”岂不是误入歧途?

那么,流行与永恒真的是无法结合的吗?其实,两者并不是绝对对立的。方文山创作的《青花瓷》,不仅将中国古老的传统艺术表达了出来,更将古代人民热爱劳动、热爱艺术的情感用优美的现代歌声传达了出来。这样的流行,怎能不是永恒的?某中学还将其作为期中考试的默写题加以测试,研究古玩的人也惊讶于词作者对古瓷知识的了解之深。

流行与永恒,实际上只有一步之遥。今天的人们,同样可以将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用一支巨笔描绘得壮丽无比。

教师点评:

这篇文章见解深刻,材料丰厚,通过对比歌词诗文来阐发“流行与永恒”的本质特点,逐层递进。结尾处指出二者实际上只有一步之遥。“今天的人们,同样可以将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用一支巨笔描绘得壮丽无比”,思想认识更是高出同龄人一筹。文笔质朴流畅,遣词用语准确,这对于高中生而言,的确难能可贵。

教师亮分:

基础等级38分+发展等级17分=55分

现场作文二

论流行与永恒

后林枫

在繁华的都市,闪烁的街灯下,你会为那深夜的一缕星光而驻足吗?

在摇滚的震撼,音响的喧嚣下,你会为夏池边的一声蛙鸣而倾心吗?

在丝绸的装饰、卡通的点缀下,你会因家中角落里遮尘挡光的旧布窗帘而感到温馨吗?

流行与永恒,成为生活之车的齿轮,推动着生活步伐的前进。

如果说流行是盛开在枝头的花,随季节而变迁,那么永恒就是泥下的根,亘古不变地履行着它的本职。变迁的花虽有一时之艳容,却经不起时间的流逝;根须虽不起眼,却是花朵之所以绽放的动力之源。如果生活在一个瞬息万变的花花世界,那么你一定会精疲力竭,因为你的心需要一处停靠的港湾,一处凝神体会生活真谛的角落,那便有赖于永恒的力量,那便是你的心灵之源。就像小时候上幼儿园擦嘴的方布手帕,它虽然幼稚、陈旧,所承载的却是永恒的美好回忆……

我说永恒是根须,其力量不可磨灭,但没有花的笑容,谁又知道它的功劳之大呢?流行是永恒的外套,没有这层外套,一切永恒就可能变得黯然失色,缺少活力。假若生活在一个毫无活力与生机的世界,那么你一定会心如死水,因为你的心需要一种欢乐的点缀,一种变迁的色素来调和单调的生活,那便需要借助流行的魅力,来丰富你的心灵之花。就像从小用到现在的储蓄罐,如果给它漆上一层防锈油,用水粉随意地抹上几笔,那种焕然一新的感觉一定不会让你失望,反而使它保存得更为长久……

所以我想说,我无意否定什么,也无须否定什么,这是流行与永恒的必然矛盾。但聪明的人们,一定会将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鱼和熊掌有时是可以兼得的。小时候的方布手帕、储蓄罐,现在的丝巾,一个都不能少,都是宝。就像一株开出艳花的树,它的花和根都在啊,很多人只一味地歌颂花或感叹根,却很少站在更高远的角度审视两者的结合,也就难以发现一种看似矛盾实则和谐的美。

当你漫步在灯光闪烁的街市时,请不要忘记驻足望一眼头顶的寒星。

当你置身在摇滚的震撼中时,请不要忘记留意池塘深处的那一声蛙鸣。

当你对绚丽的丝绸爱不释手时,请不要忘记摸一下家中角落里那块粗糙的却又很温馨的窗帘布……

教师点评:

本文作者对“流行与永恒”的认识非常明确,那就是它们虽存在矛盾,但“聪明的人们,一定会将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鱼和熊掌有时是可以兼得的”。难得的是,作者为了说明这一道理,大量运用比喻说理:选用的意象包括方手帕、储蓄罐、盛开在枝头的花以及泥下的根等,从而有效增强了文章的形象性与感染力。此外,全文结构严谨,行文洒脱。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理念,写出这样的文字,值得赞赏。

教师亮分:

基础等级36分+发展等级17分=53分

现场作文三

论流行与永恒

费 婷

如果说永恒是曲调温婉、回味无穷的《茉莉花》,那么流行则是麦克尔·杰克逊震撼人心的摇滚乐。

如果说永恒是芳香四溢、沁人心脾的绿茶,那么流行则是味醇爽滑的奶昔。

如果说永恒是轻快优雅的华尔兹,那么流行则是劲道十足、令人炫目的街舞。

如果……

如果把永恒当作不倒的高山,那么流行则是山脚下奔腾不息的水流。山与水相映成趣、互不打扰,形成一幅宁静而高远的国画。

所以我坚信流行与永恒是可以并存的,它们并不矛盾。

当京剧遇到了摇滚,你猜会发生怎样奇妙的反应?信乐团的《one night in Beijing》为我们做了最好的回答。带劲的打击乐与源远流长的京剧完美地结合了。谁说流行与永恒不能并存?

当茶遇上了牛奶,聪明的世人便创造了奶茶,使这两种天差地别的东西交融在一起。没有了茶的微涩,没有了牛奶的微腥,两者相得益彰。谁说流行与永恒不能并存?

如果你问我,流行与永恒你更倾心于哪个?

我会告诉你,流行和永恒可能就是同一回事。也许永恒就是过去的流行,流行就是未来的永恒,只是时间问题罢了。例如《诗经》里面的“国风”原本就是当时流行的民歌,后来才成了“经典”,成了现实主义的源头,成了不容置疑的永恒。时间流逝,流行如酒越发香醇,直至成了永恒,所以我无从判定哪个更好,也不知我更倾心于谁。

当代有些人一味地追求时尚、追捧流行,对经典嗤之以鼻,对永恒视若无睹。看着满大街头发被染得五颜六色、穿着奇装异服的人,嘴里还时不时蹦出个“靠”,难道就是流行?后来,我又想到了什么“哈韩族”“哈日族”……顿时,我的心凉了一半。

有的流行是短暂的,转瞬即逝。这些大多展示着病态的瑰丽感,到底还是庸俗的。但是,有的流行则如钻石会闪闪发光,这些将会变为永恒。所以,我们应该追求将会永恒的流行。

无论是流行还是永恒,都谈不上谁践踏谁,因为它们同样都是我们对生活的追求,都是生命中美好的记忆。

教师点评:

这篇文章所举材料恰当,见解深刻,通过列举整合来论证“永恒就是过去的流行,流行就是未来的永恒”这一中心论点,结尾处从反面的角度阐释了一些短暂的流行与永恒的流行的区别,补充了论点的合理性。论证严谨,思路清晰,语言精练,结构完整,材料丰厚,是一篇难得的佳作。

教师亮分:

基础等级38分+发展等级18分=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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