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问题管窥

2015-03-16 10:33李康耀陈林生
教书育人·教师新概念 2015年3期
关键词:学生主体性新课程教学活动

李康耀 陈林生

新课程改革十余年了,教育的根本问题始终未得到真正解决,“形式主义”“换汤不换药”等现象仍旧存在,如新课程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就是证明。下面就“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的概念与特征、现实处境以及负面效应等谈谈笔者的看法。

一、“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的概念与特征

所谓“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就是教学活动以学生为主体,体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和“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这些新课改理念的一种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

这种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学生,不能出现在课堂教学目标的表述文字中;二是教师不能作为课堂教学目标的表述对象,更不能成为教学活动主体。

例如,“通过引导学生反复朗读课文,使学生能口述课文大意”这个典型的传统课堂教学目标表述句式,如果按“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的要求来评析,它就有许多问题,需要矫正。因为在这个传统课堂教学目标中,教师成了教学活动的主体,即教学活动是“教师引导学生学习课文”的活动,不是学生“自主学习”的活动;“学生口述课文大意”,也是“教师引导学生学习”的结果,不是学生“自主探究”的结果。“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的“倡导者”认为,传统课堂教学目标将课堂演变成了“教师活动”的课堂,而不是“学生活动”的课堂,是心中没有学生,与新课程改革精神相悖的课堂教学目标。按“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的要求,前面那个传统课堂教学目标就得改为“反复朗读课文,能口述课文大意”这种无主句式。这种句子的意思含混不清,指代不明,模棱两可。

二、“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不符合逻辑和不科学

教学活动就像一座桥梁,师生是桥墩,教学内容与教学媒体等是桥面。如果缺少了师生任何一方,教学活动这座桥梁就无法建构。即使建构成功,如果在交付使用过程中拆除任何一个桥墩,大桥也会随即垮塌,不复存在。教学活动只有学生,没有教师,是极不现实,也是不符合逻辑和不科学的。

新课程倡导“快乐教学法”,如果按照“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也就是按照“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和“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的教育“思想”与“理念”开展教学活动,那么,只有学生才能享有教育教学活动的快乐,教师无权或无法享受,或者是教学活动是为了学生的快乐,而非教师的快乐。笔者始终弄不明白,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教师的快乐,哪来学生的快乐?因为教学活动是一种师生互动活动,是一种师生的情绪情感相互交融影响的活动,就像前面说及的“桥”一样。可见,如果教育教学活动离开了来自于教师对职业和学生的情感,教师成了虚无的象征符号,教育教学活动还如何开展?所以,教育教学活动不仅要关注或实现学生的快乐,更要关注或实现教师的快乐;既要关注学生的情绪情感,更要关注和留意教师的情绪情感。因为学生的“爱”和积极健康的情绪情感要靠教师的“爱”和积极健康的情绪情感的濡染。只有教师拥有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快乐和积极健康的情绪情感,才有热情洋溢的课堂,才有目标高效的课堂,才能培养出具有“爱心”与积极健康的情绪情感的学生。由此可见,教育教学活动不仅仅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和“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的活动,更应是“关注教师生存质量,提升教师课堂地位,尊重教师课堂自由,确保教师职业尊严”的活动。只有师生共同参与、平等对话与交流、共享课堂的和谐的教育教学活动才是科学、完美的教育教学活动,才具有现实意义。

三、“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的现实处境

在“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还未出炉之前,由于这种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的“倡导者”没有对其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后果预测和试验观察等,就一厢情愿地、心血来潮地将其写进了教材和文件,于是,这种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就仓促地进入了教师的教案。笔者认为,“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是不科学的,是有碍教育发展及其教育改革的一种带有“主观意识”的教育“思想”与“理念”,是某些“专家”“学者”心血来潮、头脑发热的产物。

那些“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的“倡导者”打着“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和“新课程理念”的大旗,批评这种思想,诋毁那种理念,对传统教育思想和观念全盘否定,把自己标榜成教育先锋、与时俱进者。其实这些人犯了一个大错误:教育工作者在研究、思考教育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时,能否全身心地不折不扣地践行新课程理念,能不能把学生摆进“主体地位”,不是仅凭几个字词的改变和几个教育术语的翻新就能解决的。若教师不接受或抵触或不知晓教育改革精神及新课改理念,抑或因为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缺失,我行我素,抱着一些错误的教育思想观念不放,拒绝或排斥新观念、新思想,不把学生摆到“主体地位”,任何教育改革,如字词的改变和教育术语的翻新等都是徒劳。因为没有实质性的,没有为其视死如归、奋不顾身的护卫者——教师,没有符合国情的教育思想和理论的支撑。

现实确实如此,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们的教师对“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一直持有怀疑态度,抱有抵触情绪。在教学实践活动中,真正采用“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的教师甚少。大部分教师认为,“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既不符合语法规则——没有主语,句子成分残缺不齐,导致句子内容指代不明,意思含混不清,表述时显得别扭。又存在无病呻吟、小题大做、没事找事、搞文字游戏之嫌疑。

要想改变教育工作者过时的、不科学的教育思想观念,需要教育工作者站在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不断反思和总结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从而达到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理论素养的目的,使教育思想与理念常用常新、与时俱进。

四、“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引发的负面效应

由于“学生主体性”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规定教学活动的主体必须是学生,教师不能作为课堂教学目标的描述对象,更不能成为课堂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因此,课堂教学目标的表述句式就不能是“引导学生……”“教育学生……”“培养学生……”等。在这种课堂教学目标的实施过程中,只有学生,不见教师。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和传道授业解惑者的教师,千百年来备受人们尊敬和爱戴的教师,在今天的教育天空下,社会地位日趋低下,尊严也日渐消退,教师群体苦不堪言。这就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和“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的“现代教育思想与理念”结出的“丰硕成果”。

在“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以及“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等时髦的教育“思想”与“理念”笼罩下的我国教育,教师们都在无形地跪着,求学生学习、讨学生喜欢。教师们有好多该说的话不敢说,该管的事不敢管,因为稍不注意就会陷入违纪违规的境地。《中国教师报》总编辑助理、记者李炳亭对我国由来已久的教育问题发出了:“教育每天都在‘杀人,我们却还在振振有词,一副劳苦功高的样子……今天凡是与教育有关联的,有几个是对教育满意的?……人人不满意,我们却还在顽固地‘维护和‘维持”的呐喊。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生前三问温总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我国为何总是出不了尖端科学家?”钱学森的三次问话,寓意深刻,言外之意是我国的体制与教育存在问题。——教育领域的“形式主义”“长官意识”等,给教育制造了许多麻烦,造成了重大损失。

由上可知,教育改革是极其严肃和复杂的,它的影响因素很多、科学含量很高,仅凭几个“专家”“学者”的主观意愿是无法完成的。

(作者单位:湖南道县师范学校

湖南双牌县理家坪中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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