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与自我的失衡——从《西铭》看中国伦理心理

2015-03-15 01:47陈翠苗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广州510006
名作欣赏 2015年35期
关键词:西铭个体

⊙陈翠苗[广州大学教育学院, 广州 510006]

作 者:陈翠苗,广州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基础心理学。

北宋思想家张载的《西铭》(《订顽》)全文仅253字,但堪称字字珠玑,历年来引起学术界争相讨论,时至今日仍吸引着众多哲学史家、思想史家。《西铭》主要阐述孔子《易传》的天道思想,彰显“乾坤一体,天地一家”的核心命题,普及百姓行孝之道。该文以“理一分殊”①为价值理念,建构了以“乾父坤母”和“民胞物与”为基本内容的和谐模式,并借人道宣扬人人平等、亲亲等博爱精神,以完成责任来换取内心的安宁、心无愧怍的安息。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言,“《西铭》所讲的是一种精神境界,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整篇文章逻辑结构严密,论据充分,以天地开篇,大气而洒脱。“使命终结”的收尾与开篇“天人合一”有一气呵成的大气完整之感,显得十分有说服力。本文从角色与自我的角度出发,通过解析《西铭》来窥探儒家所传达的中国伦理心理,可发现,与崇尚实现自我的西方个人主义不同,中国传统社会所传达的是人际关系的社会义务以及人对社会、道德规范的服从和认同。在家族关系中,尤其强调“孝子”角色的完整性。然而,有个问题值得反思:中国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完成了角色塑造与社会要求,其独立自我是得到完美实现抑或是受到深层压抑呢?

一、伦理心理与人本启蒙

西方的人本主义崇尚理性,主张一切以人为本、人人享受平等与自由,提倡解放个性、消除一切等级观念。每个个体的身上都是有价值的——尊严,其他一切价值的根源就是对此的尊重。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高举尊重人性的大旗,捍卫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启蒙运动中的人文主义则主张人是世界的最高理想,自然界只是人类实现心中理想的一种工具。参考《诗经》等文献,人之“德行”出自人之“德性”,而人的“德性”则来源于义理之天。由此人性论以及义理之天等内容可知,中国式的人文主义诞生于西周春秋之际。张载的“天人合一”“民胞物与”之说,体现的也正是“天”与“人”甚至是“物”三者之间的融会贯通。

《西铭》开篇便开宗明义且高屋建瓴,大气地宣扬“天人合一”。言下之意,乃吾等之心皆是由天地阴阳二气所成就的。我们所有的人民都是同一父母所生的兄弟,世间万物也与我们是同类。这里,张载以及那个时代的儒家代表,以宽广的胸怀和博爱的眼光,大力宣扬儒家“天人合一”的文化,在那个遥远的时代高举起人人平等的精神大旗,唤醒、熏陶百姓的修养,从而掀起整个中国大众群体的品性学习热潮。他们以“修己治人之实学”代替“明心见性之空言”,真正表达了中国儒学主流的精髓,是具有启蒙意义的中国式的人本主义。

儒家传统思想释“仁”为“爱人”——“四海之内皆兄弟”“泛爱众而亲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等传世名言无不体现“民胞”的核心思想。他们以一个儒者的高度,提倡平民百姓应视乾坤天地为万物滋长的父母,将所有人民看作与自己骨肉相连的同胞,甚至对万物生灵也要以友相待,尽施己爱。在面对任何事情时都要将个人置于国家之中,始终将社会、民族的利益和价值放在首位考虑,以尽己责。“天人合一”和“民胞物与”不仅是《西铭》的重要思想,也是中国儒家思想的精髓,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中国人本主义的启蒙,反映了中国人本主义的基本要求——吾等一切皆由上苍所赋予,与“乾父坤母”乃浑然一体,我们应当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存价值,坚信人人平等,并且要用发自内心的爱去关怀世间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甚至是物。对于血缘之内的父母长者,儿辈更应当倾其毕生去照顾与奉献,而这也奠定了中国人对社会角色要求的基调。

二、礼制秩序与角色

按照以民为胞的思想,中国人十分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但是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各自独特的生活圈,所接触的形形色色的人存在一定的顺序性。亲人因其先天的血缘条件而优先考虑,其次才是非亲。那么,这种“差别”对待的交往模式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人际交往准则呢?费孝通认为,中国传统的人际交往是“差序格局”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因此,中国人根据他与周围的人的关系来作为与人相处之道,是建立在礼制秩序之上的差序格局。”礼制秩序是以“亲亲尊尊”“孝悌忠信”“三纲五常十义”为伦理体系,用血缘亲属关系的准则来换算一切社会关系。这也就使得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孝子,并以此为毕生使命。

角色,是指个体身处社会关系中的某个位置时,理解和觉察社会对其的期望而根据一定社会规则所承担起的角色。那么“孝子”的角色又是怎样的呢?“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张载在《西铭》及其他著作中通过枚举种种历史案例,充分肯定了“孝子”的角色。人首先是生活在家庭中的,中国人所理解的家庭是一个以沟通感情和承担责任为主要目的的系统,家人因有血缘之亲而倍加亲切,因此,爱人之道首先是要爱家人;所谓孝道,要在“亲”的基础上将对亲人的仁爱之情推之天下、扩之无穷,范围之广涉及父母、祖辈,乃至生命之源的天地,“亲亲”之孝早已成为中华传统美德,被人们代代称颂。《西铭》中所传达的“亲亲”思想与“孝子”角色的意义历来是被肯定的。

然而,伫立历史长河与现实之间,我们却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儒学正气之风已渐渐消散,如此重要之孝道早已非昔日般模样。强调个性张扬的时代里我们似乎忘却了该如何守护古人那关乎个人修养、家族稳定和社会安宁的思想精髓。从家庭孝道到社会道德,许多的封闭、冷漠之情弥散在追求物质文明的人与人之间,极端利己主义等精神方面的缺憾令人心寒。而如今的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与古代庞大的家族结构相差甚远,家庭关系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几代父辈围着一个儿孙团团转的局面确已成型,这种家庭结构导致孩子在宠溺中成长。人际关系中的道德修养教育有助于塑造良好的品性,新时代之下,我们应重新拾起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瑰宝,重道德,讲礼爱,约束不良行为,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即所谓“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象传》)。家庭作为社会的第一层亲密关系架构,更应该克服现代人“仁孝”价值淡漠的缺陷,教育小孩从小知晓爱父母、尊长者,承担责任,奉献社会,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三、“家我”与自我

关于自我实现需要谈一谈马斯洛(Abraham Maslow)的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有五种天生的需求,这些需求可分为两大类、七个层次,恰似一座金字塔,由下而上依次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人要先满足低层次的需要之后,才能进一步满足更高一层次的需要。每一个人都具有真、善、美、正义等本性及独有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人要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效能感才能实现自我实现,发掘潜能。人本主义心理学的目的就是促进人的自我实现。得到自我实现的个体能产生深刻的幸福感,马斯洛称之为“巅峰体验”。

《西铭》在其文章末端概括了一种超然的生死观:“存,吾顺事;没,吾宁也。”一息尚存,便一心一意依照社会规定的伦理规范去尽自己该尽的义务,即便到了生命尽头,也心无所憾,既然已完成了肩上承担的对家、国、天下的责任,那么便坦然地以“没宁”的原则去接受死亡,这样才能达到内心满足的境界,也即是:实现自我,达到“巅峰体验”。

中国人真的在“顺事没宁”的时刻实现了自我吗?依笔者所见,此处中国人所实现的自我其实应该用杨宜音所提出的“家我”(family oriented self)来表达更为恰当,且这种“家我”具有自我意识缺失、家国责任为先、个人主义与家族主义并存的特点。

(一)自我意识缺失

纵阅全文,在处处显现儒家人文关怀的《西铭》中,字字句句无不在悉心教化着角色的塑造与完整,却没有一处体现对自我与人格的关注。所谓万事皆有度,即便孝道乃中华五千多年传承之美德,时至今日,我们重阅张载之文,却能从中体恤严格苛求之下“孝子”角色的为难之处。“不弛劳而底豫,舜其功也。”舜背弃了整个国家,背着父亲逃到天涯海角之地,仅仅是为了逃避执法惩罚父亲的罪过;“无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申生、伯奇等只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就只能顺父母无理的命令而付出了自己年轻无辜的生命,这难道也是孝子生存的真正意义吗?笔者认为,此乃完全不尊重个体生命、不尊重个体自我发展的体现!将孝道等道德规范奉为世间不可违抗的绝对原则,有益于宣扬儒家文化、维护社会稳定,却也极有可能因此而忽视个体的生命价值,压制个体的个性发展空间。可以想象,倘若个体丧失了自我意识,他该如何在条条框框的角色规范中正确地认知这个世界?

因此,透过《西铭》或许我们会发现,儒家的思想其实某种层面上倡导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孤独的人文关怀。这种体系是单向性的,其严肃的礼法与说教要求所有人民必须服从,否则便是违道德、悖天理、不忠、不孝、不敬之人。封建社会安于现状、乐于臣服的顺民在“享受”这种没有自我的儒家人文关怀时,个体的生命价值得不到体现,主体的感受和心理诉求无处声张,自我的发展空间实现无处可觅,人格在不健全的培养模式下一步步扭曲,人们逐渐丧失了反抗的意志、独立的思维、平等的权利、自我的意识,成为被动多于主动、遵循多于创造、服从多于思考的人格缺失的被奴役者。以“理一分殊”为要旨的《西铭》则很好地体现了封建社会这种不健全模式培养下个人自我意识的缺失。

(二)家国责任为先

古代社会的个人并没有公民的平等身份。个体首先是依附于家庭的,仕途婚姻皆听命于父兄,由家族决议或包办。个体更是归属于国家,听命于君王,所谓“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子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意味着个体的成长是始于个人的修养和自我塑造,而最终的使命是社会和国家的稳定繁荣。只有完成了家国责任,才能看得到自我,理解了自我的价值所在,也就是达到马斯洛所说的“巅峰体验”,走到最高层次的需要——实现了自我价值。

在这里,“人”,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其实是指伦理关系中的“人”,因此,中国人的自我往往是存在于伦理关系中的自我,是肩负着国家、家族责任的自我——“家我”。究其原因,乃中国与西方社会两大截然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所致。西方文化中,每个个体都是一个有意义的社会单位,而中华民族在儒家思想影响之下,“家”(或家族、亲属等)比“人”焕发着更强大的生命力,更能成为一个意义单位。由于“家”是由个体血亲关系(及姻亲关系)中的个体所组成,所以,个体的“我”概念便不仅包括自己,而且包括对自己在家结构中地位的意识,对自己与家中其他人相对位置(通常以称谓为标志)的意识,甚至包括家中的某些人,比如:妇女的自我常常包括了丈夫和孩子。这样一个“自我”截然不同于西方的“自我”,可以描述为“家我”。

儒家在呼吁“家国为先”的口号下,其实强调的是一种整体主义。如孔子的“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是处理人己、群我关系的最高原则。而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则强调个体的发展必须以群体中他人的共同发展为前提。这些语言至今仍因其蕴含着丰富的哲理而散发魅力。但是,另一方面,它也反映了封建等级制和封建专制制度的强制性。这不免是腐朽的、虚伪的。这种人际关系价值虽然陶冶出无数仁人志士,但也孕育出不少的伪君子,成为压抑个性,特别是封建统治阶级控制人的自由发展的工具。因此,在整体主义的制约下,每个人的自我尊严和价值的实现只有在社会群体关系中才能完成。

(三)个人主义与家族主义并存

国人面临的角色和自我的失衡问题,有其根本原因。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文化背景相差甚大,“团体结构”之下的“自由”“平等”理念虽体现了人本主义的启蒙,但却无法深入地根植于“差序格局”之下的中国人内心,更加难以像西方国家一样产生纯粹的个人主义与独立自我,因此这种思想挣扎的结果便是个人主义与家族主义并存且互相渗透,自我无法凸显和明晰。

社会建构论心理学是强调“互主体”的一种创新思想,主张社会文化与个体的相互建构,对自我的概念有十分新颖的观点。社会建构论心理学者认为,自我并非人的内部本质,而是社会生活中人际互动的结果,人们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寻找关于世界和自我知识的根源,因此,自我实质上是一种关系的存在,是话语建构的产物。其含义是指自我并非是孤立状态的个体内心,而是生活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自我的形成离不开生活中各自的关系与文化。所以,在中国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形成了关系取向的自我。关系取向的自我导致了个体总是陷入自我追求与家族命运的矛盾之中,因此只能在个人主义和家族主义之间进行调和。

时至今日,在中国社会中仍有许多的角色困扰着每一个人,“成龙成凤”是孝子这个角色的要求所在,还有作为一个领导与下属的不同角色等,每一个角色与地位象征着一个人的身份,甚至成为自我。许许多多的中国人仍然在角色和自我之间焦虑地行走着,平衡角色与自我仍然任重而道远!

① 朱子在《西铭论》中对“理一分殊”解释道:“以乾为父,以坤为母,有生之类,无物不然”,这就是“理一”;而“人物之生,血脉之属,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这就是“分殊”。

[1]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2] 郭沂.中国社会形态的四个层面及其历史分期[J].文史哲,2003(6).

[3]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4] 张载.张载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8.

[5]秦朗.《西铭》之“理一分殊”原则对人格形成的负面影响[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6]杨宜音.试析人际关系及其分类——兼与黄光国先生商榷[J].社会学研究,1995(5).

[7] 杨莉萍.社会建构论心理学思想与理论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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