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视角下大学生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研究

2015-03-13 03:56:15晶,张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独生子女责任感天津

高 晶,张 伟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 300181;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天津 300240)

独生子女视角下大学生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研究

高 晶,张 伟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 300181;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天津 300240)

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权利与社会责任感主流是积极向上的,有明晰的维权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但也存在着对权利不够了解和社会责任履行缺乏自觉及知对而就错等现象。独生子女的心理、性格特点对其权利与社会责任观也有一定的影响。为此,我们要通过从学校层面上的开设的课程与教育、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活动、学生自律与它律的有机结合、职教工作者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及对独生子女大学生针对性的教育等途径,培育大学生正确的权利观与社会责任感。

独生子女;权利;社会责任感;教育

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五章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时,笔者感觉到大学生对自身权利的看重与社会责任感的漠视。此外,面对独生子女国策下,已经成长为大学生的独生子女,他们作为在学业压力与亲人呵护中成长起来的一代,聪明有主见,眼界高见识广,有思想爱表达,知识结构整,受教育程度高,与父母辈相比,是有头脑、知识“装备”先进的优化的一代。但由于社会、家庭对他们的过度期望与处处代劳,使他们在某种程度上物化为应试工具和知识的存贮器。以自我为中心,任性孤僻,人机交流密、人际交往疏,讷于言而惰于行。如何针对其性格心理特点,采用恰切的手段进行扬长补短的有效教育,是我们思政教师亟待研究的课题。为此,笔者对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天津国土资源与房屋职业学院部分在校生的权利与社会责任感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此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问卷内容分权利与社会责任感两个方面设计了单选题、多选题及简答题等11大项问题。为了使本次调查覆盖面更广泛,得出的结论更为真实可信,我们所调查的学生涉及六所院校不同院系的十余个专业,总计发放问卷926份,有效问卷898份,占问卷总数的96.9%。

一、大学生权利观现状调查分析

从调查结果我们欣喜地看到,绝大多数大学生对自己拥有的权利维护意识较强,对“你有哪些权利曾经受到过侵害”的多选题,53%的学生选择了隐私权、51%的学生选择了公平评价权、40%的学生选择了休息权、33%的学生选择了生活方式选择权、30%的学生选择了平等权、20%的学生选择了选举与被选举权、19%的学生选择了名誉权、18%的学生选择了安全保障权、16%的学生选择了受教育权、15%的学生选择了申诉权、13%的学生选择了财产权、11%的学生选择了名誉权、10%的学生选择了人身权;对侵权情形的多选题,排名第一的是“公共设施不完善”占78%,第二是“上课时,外界有声音干扰”占50%,第三是“宿舍被校方管理人员闯入”占40%,第四是“选学生干部有作弊现象”占38%,第五是“被老师用不当语言伤害”占27%,最后是“在学校丢了手机,却查不出作案人”占24%。由此可见,由于大学生文化层次高,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对自己拥有的权利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并有明晰的维护权利意识。高居榜首的两个选项“隐私权”与“公共设施不完善”凸显了独生子女“至高至尊的心理倾向”、“自我中心的品行追求”和生活安逸、注重享受的习惯养成。

但是,我们同样也发现对“你知道大学生都拥有哪些权利吗?”85%的学生选择的是“了解一些,但不全面”,“知道得很具体详细”只有9%,“一点也不知道”的还有7.5%,可见大多数学生对自己的权利了解得不够全面。主张权利,维护权利,但是,却不了解自己究竟拥有哪些权利!由于入学前长期处于家长意志下的功利化强制学习状态,而非出于本人兴趣所在,因此,未形成对学问专心致志的学习态度与定力,“博而难专”成为独生子女大学生普遍存在的学习现象;至于“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你会如何处理?”,65.5%的学生选择了“要看事情的大小,大事维权,小事就算了”,只有27%的学生选择了“无论哪种权利受到侵害,都会毫不犹豫地维权,还有7.5%的学生选择了“维权太麻烦,所以选择放弃”。在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着有维权意识但因维权成本高而选择放弃权利的现象,这也反映了独生子女缺乏坚强的意志力与持之以恒韧性的性格弱点。

“独生”与非“独生”在权利的相关选项上也存在着差异:

独生子女身份对大学生权利观影响调查

由以上对比数据可作出如下判断:独生子女较非独生子女对自己拥有的权利更了解、维权意识更强,维权行动也更为果敢;但是,当维权成本高,持续时间长时,独生子女的意志力、耐挫折能力与持久性较非独生子女差,更倾向于选择放弃维权。

二、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现状调查分析

大多数学生对社会责任感的选择充满了正能量:对“大学生迟到现象,你怎么看待?”78.5%的学生认为“按时上课是大学生的责任”,18.5%的学生认为“大学课程自学也成,不必遵守时间”,只有4%的学生觉得“交了学费,上不上课是我的自由”;对“有些同学长期拖欠学费的行为,你怎么看?”,67%的学生认为“交学费是大学生的责任,拖欠学费是不对的”,33.5%的学生选择“不管他人,我交学费就行”,只有1.5的学生选择“我也效仿不交学费”;据此可知,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主流是积极向上的,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与自觉性。

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对“当你的同学、朋友、亲人违法时,你会怎么做?”,69.5%的学生进行了“告诉他今后不能这样做,但这次会包庇他”的情大于法的选择,只有28.5%的学生选择了“法不容情,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正确选项,另有45%的学生做出了“看重亲情、友情,每次都会包庇他”的错误选项;说明中国人情社会的环境对学生的直接影响。

对“在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讲到法律部分你是否会详细了解法律知识吗?”,49%的学生只是“翻翻浏览一下”,“ 会认真了解”的学生只占36.5%,认为“不干违法的事,没必要具体了解”的学生占16%;对“下列哪些行为你曾经做过?”,高居第一的是“上课玩手机 ”占93.5%,第二是“打断别人的话头来表明自己观点 ”占38%,第三是“考试作弊”占35.5%,第四是“宿友睡觉时开灯看书或干其他事情”占34%,第五是“拖欠作业”占32%,随后是“夜不归宿”占16%,“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占14%,“在食堂买饭插队 ”占12.5%,“不遵守学校规定使用电饭煲”占11%。

以上现象在高校较为普遍,“上课玩手机 ”的低头族,把诚信置身“试”外的作弊族,开灯干事的扰民族,“拖欠作业”的欠业族等,反映了大学生对自己应尽社会责任的漠视与学风的浮躁功利,知对而就错的现象同样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与重视!

三、如何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权利与社会责任感教育

根据上述调查数据我们可以做出如下结论:高职院校在大学生权利与社会责任感教育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绝大多数学生能对权利与社会责任感的相关选项明辨是非,做出正确的判断。但也存在着知错而就错的值得我们深思的现象。为此,我们在问卷中也设计了这样的选项“学校如何培育大学生正确的权利与社会责任感,下列哪些做法可行?”84%的学生选择了“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80%的学生选择了“学校发放相关读物”,74%的学生选择了“举办权利与社会责任感讲座”,67%的学生选择了“开展社会调查、志愿者活动、参观访问等社会实践活动”,57.5%的学生选择了“对违纪违法学生进行严厉惩治”,52.5%的学生选择了“学校举行权利与社会责任感的普及性考试,以加深学生对此的了解”;在“你对自己在权利维护和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所作所为满意吗?为什么?简述之”,只有19%的学生选择满意,42.8%的学生比较满意,38%的学生不满意。比较有代表性的回答是“不太了解大学生所拥有的基本权利,也不清楚权利受损时如何去维护”、“有过上课迟到、玩手机、旷课的现象,对自己约束不够强,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不够自觉”,还有的学生认为学校搞活动硬性摊派他们去当观众是剥夺了其人身自由权、平等权,是不合法的举动等。绝大多数学生对权利维护与社会责任履行的现状不够满意,亟需我们加强对大学生权利与社会责任感的正确引导与教育。

从选项占比上看,绝大多数学生希望从学校层面上的课程、宣传读物与教育讲座来获得正确的权利与社会责任感教育。因此,我们要在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上多下工夫:一方面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讲授,普及法律知识,让大学生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学生权利与义务”一章,明确具体的知道自己都拥有哪些权利,倘若权利受到损害时,要通过哪些途径与手段去维护;同时,也要明确大学生应尽的各种社会责任,让“低头族”、“作弊族”、“扰民族”、“欠业族”等漠视社会责任履行的学生认识到,勤奋刻苦学习是大学生应尽的学习责任,而作为公共场合中的一员,应该顾及他人感受,不扰民影响他人。并通过法律讲座等形式,以生动活泼的案例教育学生形成正确的权利与社会责任感。

其次,针对独生子女大学生“最明显的缺点就是缺乏社会性”,可以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志愿者活动、参观访问等融入社会生活的各种丰富多样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知行合一的践履行动中,在实践中获得真知,在德育情境的体验中感悟理论、认同理论、进而自觉践行理论。要积极鼓励学生走出象牙塔,多接触社会,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社会现象,都要教会学生们用辨证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去分析和观察社会,在教师的引领下学会分析、判断、选择和吸收,发挥社会实践活动在培育大学生权利与社会责任感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弥补了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融入社会能力等社会性缺乏的弱点。

再次,学校管理要注意学生自律与它律的有机结合,我们可以从传统文化中汲取道德秘笈——陶冶身心、涵养德性的“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和基础,而具备“羞耻心”是修身的前提条件,对于独生子女而言,要通过校园文化的熏陶、辅导员、任课教师率先垂范的言传身教等润物无声的形式实现全方位育人,使学生在权利与社会责任感的道德教育中懂得自律,学会“日三省吾身”知耻而后改,在行为的道德反思中学会“慎独”、学会控制自己的不当言行,从而实现自我教育。此外,先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利他精神对培育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也大有裨益;而对于诸种行为失范的学生如考试作弊、拖欠学费等违纪行为,也要用相关管理规定的惩戒来实现它律。

此外,还应该让“大学生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的一体性”,没有绝对的权利,也没有绝对的义务(社会责任),两者是对立统一的整体,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对于职教工作者而言,也同样要加强法制观念,注意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权利的保护,尽量避免职务行为中损害学生权利的事情发生。职教工作者对学生权利的漠视会影响到学生对社会责任履行的积极性。缘此,职教工作者要尊重学生的各种权利,这对学生也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示范教育。

最后,职教工作者还应该根据独生子女的心理与性格特点开展权利与社会责任感教育,通过严谨科学的学情研究、教育技巧的巧妙运用和因材施教的教育,发展独生子女大学生聪敏好学、知识面广、外向敢为等优势方面,弥补他们意志薄弱、缺乏耐受力等劣势方面,经风雨见世面,在接触社会与丰富多样的体验实践活动与理论教育中,使他们最终成长为自觉进行权利维护与社会责任履行的德才兼备的“四有”新人。

[1]周国清.独生子女人格心理的某些缺陷及其对策分析[J].郴州师专学报,1994,(01).

[2]石玮.独生子女的社会化教育问题及对策[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5,(05).

[3]周国清.独生子女人格心理的某些缺陷及其对策分析[J].郴州师专学报,1994,(01).

[4]简敏.大学生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制化构建[J].山西师大学报,2005,(11). 冉益群.新“规定”中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03).

Research on Undergraduates’ Consciousness of Rights and Sens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ingle Child

GAO Jing, ZHANG Wei

(TianjinArtVocationalCollege,Tianjin300181;TianjinRailwayTechnicalandVocationalCollege,Tianjin300240)

undergraduates at higher vocational schools have a clear understanding on protection of own rights and fulfilling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y are positive in the sense of rights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However, they may not fully understand the meaning of rights. Sometimes they are not so active to shoulder own responsibility. To a single child, his/her psychological traits and personality may affect their sense of rights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refore we should take several measures to train students with the right understanding on rights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schools should open related courses and initiative social practices; students should strength self-discipline in combination with regulation from others; vocational educators should respect students’ rights during educational activities and train single child undergraduate with targets.

single child; rights; sens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education

2015-03-27

高晶(1963-),女,天津市人,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主任,思政部副部长.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张伟(1962-),男,天津市人,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德育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G718.5

A

1673-582X(2015)06-01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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