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论与增强学校德育实效性之思考

2015-03-11 03:26王吉平王阳明
文教资料 2014年32期
关键词:知行合一实效德育

王吉平 王阳明

摘 要: “知行合一”是王阳明心学的一个基本命题,“知行合一”论具有内在的德育意蕴,对于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增强当代学校德育的实效性,具有独特的价值。

关键词: 知行合一 德育 实效

王阳明是宋明理学中最具影响力的儒学大师之一,其心学体系庞大,内容丰富。王阳明在贵州龙场悟道后的第二年即1509年,提出了“知行合一”论。“知行合一”论是王阳明心学的一个基本命题,既是对朱熹“知先行后”观点的否定,又是王阳明“心即理”说在知行问题上的逻辑延伸,亦是其心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行合一”论既是为学用功之方,又是去人欲存天理为圣之功,其宗旨在于反对空言,提倡力行。“知行合一”论不仅仅是认识论命题,更具有内在的德育意义。

一、王阳明“知行合一”论提出的目的

知行关系一直是理学家们讨论的重要话题,程颐有强调知先于行的倾向,朱熹则完善了程颐的思想,提出了完整的知行观。朱熹认为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知行相须。所谓行重知轻、知行相须,以先明义理、格物致知在先、践履在后为先决条件的。由于在概念上和表述上把知与行分作了两截,强调知先行后,割裂了二者的辩证关系,因此容易导致在实践中有所偏重,出现只行不知或只知不行的现象。到明朝中叶,许多崇信朱学的知识分子在为学功夫上都注重向外格物穷理,突出道德认知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对本心的涵养,对道德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再加上科举考试和辞章之学的影响,使得社会上出现了较多只重道德认知,而不重道德践履的知而不行的现象。

王阳明认为朱熹“物理吾心终判为二”是导致“知行之所以二也”的原因。他认为,由于宋儒知先行后、知行分离思想的误导,今人却将知行分做两件去做,势必在理论上失却“知行本体”,在实践中造成严重错误:一方面,他们认为只有先知了,才能践行,于是先讲习讨论,做知的功夫,等到知得真了,才去做行的功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①。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把知行分作两截,“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②。从而使恶念萌发,导致行有不善。王阳明认为,为了纠正社会上对儒家伦理知行分离、知而不行的问题,必须倡导“知行合一”。

王阳明之所以倡导“知行合一”,就是针砭时症、补偏救弊,让那些只知不行的人把儒家伦理付诸实践。也是为了“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③,做一个从内到外完全符合儒家伦理的人。这是王阳明一再强调“知行合一”的目的所在,亦是他的“立言宗旨”。他对学生讲,在“知行合一”问题上,首先必须知他的“立言宗旨”,“今若知得宗旨时,即说两个亦无妨,亦只是一个;若不会宗旨,便说一个,亦济得甚事?只是闲说话”④。他把“知行合一”说成是对症的药。

王阳明在很多时候都强调,理解他的思想首先应该明白他的“立言宗旨”,例如有人问“心即理”之说,他答道,诸君要识得我的立言宗旨。换言之,他的许多思想命题,都是针对当时的学术问题和社会弊病而提出的补偏救弊之方,是有其现实实效的,需要学者切实用功、躬行践履。他的“知行合一”论就体现了这种重视功夫实践的倾向。这一思想倾向也体现在王阳明的其他思想命题中。实际上,在王阳明看来,无论是“心即理”、“知行合一”,还是“致良知”,关键不是如何理解这些命题的字面文意,而在于切实用功实践,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可见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论,绝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知行关系的理论问题,更是为了解决当时的学术问题和社会弊病,尤其是道德领域里存在的知行脱节问题。

二、“知行合一”论的理论内涵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虽然是针对当时的学术问题和社会弊病而提出的补偏救弊之方,但是在他看来,知行本来就是合一的。他说:“此虽吃紧救弊而发,然知行之体本来如是,非以己意抑扬其间,姑为是说以苟一时之效者也。”⑤他把知行本来合一的状态称作知行本体。所谓本体,就是本然体段或本来状态的意思。知行本体就是知行的本来状态。王阳明认为,知行的本来状态就是合一的,“知行合一”就是知行的本体。为了形象地说明“知行合一”的本然状态,他援用了《大学》所提到的好好色、恶恶臭的现象,他说:“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⑥这就是说,喜欢美色,憎恶臭气,是天赋的不需要学习的“良知良能”。当人看到美色时,已经同时具有喜爱的情感和意念;闻到恶臭时,已经同时存在憎恶的情感和意念。这种情感和意念既是“知”又是“行”。知好色与好好色、知恶臭与恶恶臭是同时进行的。“知”和“行”,认识和实践不能截然割裂,知与行是合一的、不可分的。能认识儒家伦理道德就是行的开始,行动上符合儒家伦理道德就是知的体现,“知”中含“行”,“行”中含“知”,二者不可分离。

王阳明认为“知”与“行”本是同一个过程,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⑦这是说,认识是实践的指导,实践是认识的完成,“行”中有“知”,“知”中有“行”,“行”在“知”在,“知”在“行”在。所谓“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⑧,就是说人突然间发生某一意念,这便是行。在他看来,真知是必然要表现为“行”的,不“行”就不能算真“知”。圣学只有一个功夫,而这一功夫既是“知”的过程,又是“行”的过程,知行是用两个字说一个功夫。“知”与“行”是不能分离的,就知的本来状态而言,“知”中必然有“行”在,“行”中必然有“知”在。“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⑨。所谓真切笃实本指身体力行的功夫,由于“知”不离“行”,得知真切笃实也可以叫做“行”;所谓明觉精察本指辨析义理的认识,由于“行”不离“知”,行得明觉精察也可以叫做“知”。“知”与“行”,认识和实践,本是同一件事情,同一个功夫。endprint

王阳明认为“知行合一并进”,“知不行之不可以为学,则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矣;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之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⑩。不能实践,就不能被当做学习,不能被当做穷尽了天理;不能实践就不能被当做穷尽了天理,可见认识和实践,“知行合一并进”。“知行合一并进”就是知行交互影响,互相促进。如同走路,走得一段路是行,认得一段路是知。走得一段路,方认得一段路是行能促知;走到歧路处,有疑便问,问了又走,是知促进行。知行互相促进,方能走到欲到之处。王阳明之所以认为“知行合一并进”,是以“心理合一”论为指导的,他把行动的思想动机等同于行动本身。

“知行合一”论,反对空言,提倡力行。王阳明从“知行合一”论出发,主张统治者就应将其“良知”贯彻到政治活动实践中,在政治活动中为政以仁、言行一致。对于社会民众而言,“知行合一”则意味着时时处处自觉遵守封建道德规范,恭俭以守家业,谦和以处乡里,见善互相劝勉,有恶互相惩戒。“知行合一”论理应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实际,尤其是人们的道德修养活动中。

三、“知行合一”论对增强学校德育实效性的启示

当今学校德育存在一些问题,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意志、价值观、法制等教育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一些学生价值观念、心理素质、综合能力等诸方面都存在明显缺陷。造成学校德育实效性不强的重要因素是,德育陷于“知识教育化”、学生在德育中主体性缺失等。普遍存在把道德修养变成知识教育的现象,德育更多的是停留在书本里、课堂上。一些教育工作者是“知而不行”甚至是“言行相悖”,一些受教育者亦对“知而不行”、“言行相悖”习以为常。王阳明“知行合一”论对于当前人们道德水平的提升和学校德育实效性的增强,具有独特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1.求知不等于修德,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必须克服重知识教育忽视德育倾向。王阳明说:“不务去天理上着工夫,徒弊精竭力,从册子上钻研,名物上考索,形迹上比拟,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11}他看到了求知与修德的差别,认为知识的积累与道德的提升并不成正比,人并不是越有知识道德境界就越高,也不是不通诗书道德境界就越低。虽然知识的积累与道德的提升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毕竟知识的积累不能取代道德的提升。为了增强学校德育的实效性,一定要消除以知识学习效果作为评价学生的最重要标准的观念,从思想深处真正重视德育,积极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的新路子。

2.学校德育要突出“行”,把道德知识、道德意识灌输与道德实践有机结合。王阳明认为,不仅一般知识的积累与道德的提升并不成正比,道德知识、道德意识的积累与道德境界的提升也不成正比。把道德知识、道德意识与道德境界联系起来的唯有道德实践。离开道德实践,所谓道德知识、道德意识纯属无用的空谈。“知行合一”论要人们把道德价值观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事父之孝,事君之忠,交友之信,治民之仁,乃至任何道德价值观,都只能体现于事父、事君、交友、治民之事实中,离不开相应的实际行动。学校德育必须重视实践在德育中的重要作用,实践是德育的最终目的,也是解决当前学校德育问题,增强学校德育实效性的最重要因素。“知行合一”论要求教育者在德育工作中,口心一致、言行一致,德育过程“着实躬行”,把“学”与“行”结合起来,形成促使学生进行道德实践的机制和环境。

3.学校德育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主体性。“知行合一”论认为道德的本源不在外在的自然界或天理,而在于人类自我或本心;人应该为人类社会和发展人的自我天性而活着,而不是为外在的自然界或天理活着。他强调道德活动中人的主体能动性,能知能行,自心充足,可以说更符合道德之精神。学校德育的主体应是学生,应把学生当做德育的主人。在学校德育中,要克服忽视学生作为道德主体的倾向,改变强制性、单一性和机械化的一刀切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主体性,基于学生个体特征进行教化,把学生的爱好、性格、特长、成长轨迹作为德育活动的前提和出发点。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在认识论意义上有其缺陷,但作为伦理学命题,有其内在的德育功能。汲取“知行合一”论的合理内核,改进德育工作,尤其是重视和发挥实践在德育中的功能,一定能够不断增强学校德育的实效性。

注释:

①传习录上.吴光,钱明,董平,姚延福编校.(明)王守仁:王阳明全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5页,以下凡引该书均简称《全集》.

②③⑧传习录下.全集,第96页.

④传习录上.全集,第5页.

⑤⑨答顾东桥书.传习录中.全集,第42页.

⑥⑦传习录上.全集,第4页.

⑩答顾东桥书.传习录中.全集,第46页.

{11}传习录上.全集,第28页.

参考文献:

[1]吴光,钱明,董平,姚延福编校.(明)王守仁.王阳明全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2]林乐昌.从“亭前格竹”到“龙场悟道”:王阳明思想转向新释[J].陕西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04).

[3]丁为祥.王阳明“知行合一”三指[J].人文杂志,1993(03).

[4]许淑杰.王阳明“知行合一”说的道德修养论意义[J].松辽学刊(社会科学版),1999(03).

[5]谭菊华,谭娟娟.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现代德育意义[J].江西教育科研,2005(0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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