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齐抓 教育监督并重为鹰潭审计事业健康发展创造清廉氛围

2015-03-11 02:52鹰潭市审计局纪检组
审计与理财 2014年12期
关键词:两个责任党组廉政

鹰潭市审计局纪检组

近年来,在江西省审计厅和鹰潭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领导下,鹰潭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审计局领导班子连续三年被市委评为好班子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一、围绕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协调配合

(一)周密部署,“签字背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市审计局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全面研究部署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局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一是周密部署。根据省审计厅纪检监察会议和鹰潭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审计实际,制定了《鹰潭市审计机关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总要求和具体工作举措。二是责任分工。制定了《鹰潭市审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鹰潭市审计局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严格“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三是签字背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干部廉政责任,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落实。四是坚持集体领导。经常听取纪检组情况汇报和局班子成员分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对策,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责令限期改正。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从重从快严肃处理。五是强化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权力,整治四风,进一步促进廉洁从政从审。

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是开展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实施廉能管理,有效规范审计干部的权力运行,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加强审计组现场审计廉洁管理。在审计组进点时,由分管领导任审计组长或亲自带队到被审计单位宣布和强调廉洁审计工作纪律。三是坚持实行被审计单位协助监督制度,审计组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必须将审计廉政情况反馈函一并送达,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的监督和情况反馈。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和不清廉行为的发生。一是严格整治“四风”。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四风”问题建立台账,通过梳理完善、建章立制,大力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严格公共经费管理。按照《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行公务接待。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禁止公车私用,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公车一律停放局大院内。

(三)强化教育,提升素质,为落实“两个责任”筑牢根基。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的素质教育。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干部业务培训等学习载体,增强审计人员的政治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崇廉尚洁、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党组的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单位重大问题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做到集体领导、科学决策,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合力;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等制度,党组成员之间常谈心交心多提醒,团结协作,风清气正。三是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定期不定期听取纪检组的工作汇报和监督检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明确纪检组长不分管业务工作,利于集中更多的精力开展执纪监督。支持纪检干部参加各种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今年对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分别派出参加了中纪委进行的学习培训班。

(四)依法审计,源头治理,发挥审计反腐倡廉的作用。

一方面认真落实好局党组抓单位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在实施年度审计项目的时候,对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一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把“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差旅费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今年安排了7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将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差旅费五项经费支出情况列入审计重点,揭露和查处铺张浪费、支出不实、假发票报销等问题。同时组织开展了“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差旅费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今年专门安排了市本级“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差旅费审计调查项目。二是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今年我局接受了5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以及经济管理方面和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合法和绩效问题等内容,促使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三是当好财政“卫士”,把好财政资金支出关口。围绕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的真实性以及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把好最后一道“关口”,防止财政资金损失、国有资产流失。

二、纪检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一)全面落实“三转”工作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局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工作,为纪检监察机构集中更多的精力开展执纪监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给予“减负”支持。“三转”工作之后,局纪检监察认真履职,加大了聚焦主业主责工作力度。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职责,理直气壮地开展执纪监督,促进局党组、局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突出监督重点,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一是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班子成员分工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平时的监督,促进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完成。二是实施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加强对局人事、财务和局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审计中心等重点科室、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加强监督,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督方式。三是在落实廉政制度上更下功夫。抓好审计组廉政责任制的落实,要求审计组进点前必须将《审计通知书》送达监察室,并开具《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反馈函》和《审计通告》。落实审计回访制度,组成由局纪检组长、监察室和综合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回访组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了解审计人员现场审计时执行廉政纪律等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一是注重加强日常督查,以明查暗访等方式,经常性地检查机关干部上班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制止,并提出严肃的批评教育。二是注重重要节点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每临近节假日,纪检组监察室都要开展廉政教育,给党员干部打好思想“预防针”,做好节日廉政的预防工作。今年中秋节前,因我局大部分人员被抽出参加对新余市的土地审计,局党组和局纪检组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局全体人员进行节日廉政提醒和提出要求。对单位公务用车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停放情况、平时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三是按市委、市纪委要求抓好廉政监督。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鹰潭市审计机关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组织了局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填写登记表,进行审核并公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情况进行监督和自查。

(四)抓好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抓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干部职工始终把纪律作为“高压线”。二是抓革命传统教育。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机关干部赴瑞金开展传统教育活动,缅怀革命先辈,传承审计精神,忠实履行审计职责。三是抓警示教育。对市纪委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及时组织学习,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廉洁从审、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为引领,进行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在局办公大楼举办专题宣传栏,下发社会评价宣传手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入心入脑。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一)思想认识还有欠缺,一以贯之抓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当前仍存在审计任务重、审计人员少的矛盾。一旦忙起审计业务来,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较多地注重完成审计项目任务,对分工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在部署落实和检查上不能做到一以贯之、一抓到底,严格落实,存在“抓业务多,抓党风廉政建设相对少”的情况。少数干部认为自己只是一名普通人员,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干好自己的审计工作就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自己的关联度不是很大,思想认识上还有欠缺。

(二)责任目标和内容不够详实具体。尽管每年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都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的责任,但责任内容不够详实,软指标多、硬指标少。平时对“八项规定”等廉政纪律如公款吃喝、收受“红包”等刚性要求抓得紧,但对创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思考得不多、有效的举措不多,往往只求分管工作和干部不出事。

(三)制度建设和落实上还要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台了一些好的规章制度,但从平时落实情况来看,有的制度执行得还不是很好。此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来,在如何更好地明晰和落实两个责任上还未及时制定相关的制度或实施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健全“两个责任”的工作意见。为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明晰党组班子、党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从而认真落实和履行好“两个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和工作要求。结合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和考核办法等,使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可操作化。落实好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将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内容。

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和日常督查,推行廉政预警管理。经常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阶段性情况的督查,对干部作风情况加强日常检查。探索推行廉洁谈话制度,将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知识测试作为任职规定程序。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不但同当事人谈话,还要同上一级主管领导谈话,促进廉政建设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运用纪律、组织、教育等手段,坚持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总之,我们将以此次省厅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纪检组监督工作,勇于担当监督责任,紧贴审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协调作用,为打造纪律严明的审计铁军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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