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化学习工具评优赛项细则说明
1.赛项内容
参赛作品包括课件、学件、积件、工具小软件等,作品须能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应具有较强的互动性。
2.作品要求
◇作品包括:作品申报表、参赛作品及相关素材、其他文件包括三项(作者简介、与参赛作品相关的教学设计和反思及作品说明),应分别存为三个Word文档。如需特殊的播放软件,请一并提交。
◇作品格式不限,制作平台不限,运行环境不低于Windows XP操作系统。网络版数字化学习工具应能用Web浏览器播放。
◇参赛作品必须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作品的原创性,同时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资料引用要注明来源,不得出现其他商业性广告语和任何外部链接。同时,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
◇基于保护作品版权、维护作者权益的考虑,数字化学习工具必须在不影响作品演示的前提下,在封面或其他显著位置注明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并添加NOC活动Logo(Logo图片可通过直接保存NOC活动网站首页中的标志而获得)。
◇作品的片头或封面或其他显著位置应出现规范的教材版本、课程或知识点名称,样式不限。如:湖南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上册第三章第三节《中国的水资源》。
◇作品中的视频、动画、声音等均应尽量采用通用格式,配音应为标准普通话配音(不包括外语作品)。
◇作品操作应简单易用,按钮应明显清晰,相关提示语句应书写完整,同时应便于传播和共享。
● 数字化学习工具评优赛项的报名组织
1.参赛范围
◇参赛学科: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所有学科。
◇参赛组别:幼教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参赛人数:限1人独立参赛。
◇每个选手/团队限参加一个赛项,限提交一件作品。
2.赛事组织
◇报名方式:参赛选手须通过NOC网站竞赛平台在线报名和提交初赛作品(有地方组委会的地区,按照地方组委会文件要求提交)。
◇地方选拔:由地方组委会负责组织,确定地方奖项后报送全国组委会,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出入围全国决赛的作品(无地方组委会组织的作品,按照地方组委会文件要求提交)。
◇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对通过地方选拔的全部报送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全国决赛入围作品。入围选手参加全国现场决赛,确定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将通过附加赛角逐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并有义务参加决赛期间的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