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倩倩
农地流转背景下发展土地银行的意义
耿倩倩
Point
土地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它关系着数以亿计农民的根本利益,更关系着农村的社会稳定,甚至关系着国家的安定及长远发展。在农地大量流转的背景下,本文概述了土地银行的含义,我国现行土地银行的特点,并就发展土地银行对农地流转的意义进行了分析。
我国幅员辽阔,但人多地少的现状使得农地供需矛盾紧张。随着农村劳动力逐年向城市转移,农地撂荒状况比较严峻。然而我国特有的土地政策使得农村土地无法如西方国家一样自由流转,而土地流转的仅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做为农业大国,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口以土地为收入来源,甚至做为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保障,大部分农民不会将其土地轻易的流转出去,因此农村土地流转量十分有限。土地银行在农村的兴起,不仅可以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还可以规范现行农村混乱的土地流转行为。
“土地储备机构”和“土地银行”有着本质的差异,很多人将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银行混淆,认为两者是相同性质的机构,但前者作为政府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并以城市用地为调控对象,属于“市地金融”。而我们说的“土地银行”是兼有自主经营性质和盈利性质的金融机构(尽管现行的多数土地银行没有涉及金融业务),也包括针对农地表现出有较强政策性的土地金融机构,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农业用地,其实质是把银行的运营模式引入土地流转经营里来,把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化零为整再租给有需要的企业或种植大户,实现规模经营的目的,属于“农地金融”。
(一)土地银行的合法地位不确定
单一农户分散的经营模式显然使得农业现代化受阻,而取消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是不可能实现的。由于现有的粗放式经营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就需要一个新生的事物来打破僵局,土地银行的出现,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难题。但我国的土地银行紧在少数地区实行,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都是民间的组织,最多也紧紧是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国家级的支持政策还没有出台,土地银行的合法性有待确认。
(二)多数土地银行没有涉及金融业务,最大的功能就是土地流转的中介
普通的商业银行都是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无论是吸收存款还是发放贷款,都有国家赋予的金融组织的职能,但土地银行不同,这一在流转中自发出现的中介,没有金融机构的职责,只能从事简单的土地流转,而没有土地信贷、融资等金融职能,不涉及任何的金融业务。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使得农地的流转在近年才发展起来,而土地银行更是新生的事物,虽然还有待完善,但它的出现给农村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给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方向。
(一)规范农地流转
农村的土地流转在没有中介参与的情况下,流转的市场非常混乱,流转的形式多种多样,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双方的权益,土地流转的随意性明显,任何一方都可随时终止流转,流转自身带有很大的不规范性。土地银行等流转中介的出现,约束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行为,使得流转市场得以规范运行,保护了流转主体的利益,平衡了各个流转主体的地位,同时使得流转的信用得到提升,也为双方发生冲突时,有了可以协调的组织,无论对于土地的流转还是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土地银行的出现都表现出了其积极的作用。
(二)促进城镇化进程
土地银行作为农地流转的中间环节,将土地化零为整,成片流转,重新用于规模化的现代农业经营,将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不断向二、三产业过渡,从而使得人类活动中农业活动的比重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快速上升。农村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后,其所从事的工作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收入相比以前也有较大提高,生活水平得以大幅提升,这无疑对城镇化进程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城镇化反过来又可以促进农地的流转经营,城镇化进程所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很好的解决了农民的生计问题,该过程明显加快了土地流转,这样如此往返,可以形成一个个良性循环的持续系统。
(三)走出“握着镰刀上楼”的困境
城镇化不是“赶”农民上楼,走出农户“握着镰刀上楼”的困境成为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障碍。新型城镇化制度包含了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户籍制度的改革正在全国普及,改革后的农户将拥有“城市户籍”,但对于在农田里劳作了几十年的农民来说,除了耕种,他们即使进城也不愿舍弃农地,因为种地就是他们的工作。土地银行的出现,保有了农户原来的承包权,让存在担忧的进城农民放心的把土地租赁出去,不仅可以得到租地的租金,还可以被承包企业雇佣回到原来的土地上劳作,让农民成为一种职业,获取工资,甚至获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如五险一金等。
(四) 完善农村养老体制
作为农民这个特殊群体,土地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传统土地的收入很大程度上依靠气候。同时,传统的土地劳作多数是劳动力的投入,主要靠人工,农民一旦丧失劳动力,将无法从事农活的劳作,这样,紧紧依靠土地为生的农民将失去收入来源。城市居民可以依靠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维持生活,但农民的社会保障几乎没有,失去土地劳动力的人大多都是老人,一旦孩子出门务工,老人的生活将成为很大的问题。与此同时,农村的留守老人还面临着抚养留守儿童的问题,而土地是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对于一些老人而言,即时百病缠身,也不得不从事农业劳动。土地银行的出现将为解决这一难题提出很好的思路:即使是失去劳动力的农民,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不会消失的,一旦农民失去劳动力,可以将自身经营的土地存入银行,从而获得土地租金,不需要辛苦劳作还有足够的时间抚养留守儿童。这样,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些没有劳动力的农民养老问题,给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个十分可行的思路。
(作者单位: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简介:耿倩倩(1988.02),女,学历:硕士研究生,籍贯:江苏徐州,职称:初级,研究方向: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