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华伟
“以学生为主 教师为辅”的课堂教学尝试及分析
——以“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的应用”习题课为例
文/张华伟
本文以“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的应用”习题课为例贯彻实施“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师生互换角色,让学生尝试成为课堂教学的实施者和管理者,培养学生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态度和自主学习、表达、管理等综合能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只对学生的上课情况进行补充、完善、拓展,让课堂教学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的教学目,并对这种教学模式加以分析、总结,从而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尝试;实施;分析
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活动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环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正所谓“教学有法而无定法,贵在得法”。为了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教师们在教学中寻找着、摸索着,为的是让学生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变被动为主动,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真正学有所得。下面笔者就谈谈自己在课堂教学中的一种尝试,敬请各位专家和读者批评指正。
1、课堂教学内容介绍。本次课堂教学内容是“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的应用”,具体教学内容包含四个例题,如下:
例1 某林场计划2001年造林5公顷,以后每年比上一年多造3公顷,问20年后林场共造林多少公顷?
2、课堂教学尝试的具体思路。本次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为根本原则,师生互换角色。具体就是将本次课堂教学内容按例题划分成四个部分,然后选取四位学生,让每位学生完成一道例题的课堂教学任务,教师在每一位学生完成教学任务后给以补充、完善、拓展,由师生共同完成本次教学任务。
3、课堂教学尝试的具体步骤
(1)任务安排。提前将教学内容安排给学生,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对自己的教学内容进行学习、探索,并做好教学的准备。
(2)教学实施。教师:同学们,前面我们学习了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的基本知识,这些知识在实际生活中的用途很广泛,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的应用(教师将课题板书在黑板上),本次课由同学们代老师完成教学任务,下面从例1开始(教师将例1板书在黑板上),并将学生甲请上讲台。
例1 某林场计划2001年造林5公顷,以后每年比上一年多造3公顷,问20年后林场共造林多少公顷?
学生甲:请大家跟我读题(读完后学生甲开始分析并板书)
分析 2001年造林5公顷 2002年造林8公顷 2003年造林11公顷……
a1=5d=3n=20
就这样,学生基本将例1 讲授完。
教师(走上讲台):对学生甲进行肯定和鼓励并接着问:
同学们,对例1你还有补充吗?
教师根据学生的反馈进行补充,完善,并结合本例加强环境绿化意识教育。
1、教学内容选取分析。笔者之所以选取“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的应用作为这种师生互换角色的教学模式的教学内容,是因为在此前的教学中,学生已经学习过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的基本知识,就算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分析不够透彻,因为有基础知识作为铺垫,再加上教师的补充,我想学生也容易理解并接受。此种教学模式内容的选取十分重要,即要让站上讲台的学生有信心,同时也要让其他同学易于接受。教学内容的选取可以是习题课,可以是知识点讲授后的某个例题,也可以是一些难度不大的练习等等。
2、教学安排分析。这种教学模式的实现提前安排是必须的,要事先将教学内容安排给学生,目的在于要让站上讲台的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去自主获取知识、去查阅资料、将知识点完全弄懂,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当然,在学生进行教学准备的过程中,教师必须要对其进行知识点、教学技巧、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并加以鼓励,增强其自信心。这些工作是保证学生能够顺利完成教学内容的前提条件。
3、教学实施过程分析。在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学生的教学肯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都是正常的。但不管如何,只要在教师的引导或指导下,学生能大致讲完教学内容,教师要给予肯定和鼓励。教师在教学的实施过程中更能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不足等,更利于对学生进行指导。总之,通过这样的教学,学生能感受教学的辛苦,更能理解老师;老师更能了解到学生的综合素质,师生在这样的教学中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4、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通过这样的教学尝试,可以培养学生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态度和自主学习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管理等能力,使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高。
教学有法而无定法,在教学中,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摸索,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培养学生对数学知识的浓厚兴趣。只有教师与学生共同努力,才会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1]陆书环.数学(第二册)[M].山东:山东大学出版社,2001:201-202.
张华伟(1978.09-),女,汉,讲师评副高用,六盘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讲师,研究方向:高等数学。
H319
A
2095-9214(2015)02-0114-01
六盘水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