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

2015-02-26 06:54
现代经济探讨 2015年6期
关键词:金融

程 举

“新常态”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概念。新一轮的全球金融危机之前近20年中国经济的特点具有较为典型“旧常态”特征,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主要靠投资拉动,资本净流入,经济增速较快等等,其整体特征是追求数量、发展粗放。随着新一轮危机的到来,在应对危机、恢复经济活力的过程中,中国乃至全球经济进入新的模式,即经济“新常态”。从金融的角度来讲,“新常态”可能主要体现在存贷款增速放缓、不良贷款率出现上升、银行盈利模式转变、社会融资方式多样化、多层次金融市场不断发展、民营金融与普惠金融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层出不穷。“新常态”为中国经济带来的挑战很明确,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尤其是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虽然我们的实体经济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通过并购整合等进行提升,但是在互联网科技和互联网金融方面,我们并没有太大的劣势,甚至有些领域还有一定优势存在(夏斌,2014)。基于对互联网金融和其创新的期待,为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文拟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创新形态及方向做一些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新型机构不断涌现,业务类型不断增加,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这里从互联网支付、互联网信用业务、互联网金融销售和征信等角度谈谈互联网金融现状。

1.互联网支付

截至2013年末,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累计发生互联网支付总金额达到9.22万亿元,支付153.38亿笔,同比增长48.57%和56.06%。目前,央行已经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250多个。根据预测,到2015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将达到13.92万亿元,互联网支付注册账户的规模将达到13.78亿户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将达到123亿元(温信祥,2014)。有关数据表明,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海淘”市场之一,国内用户跨境交易的需求不断提升,这一巨大的市场吸引了众多的支付企业纷纷布局,财付通、微信、支付宝等机构加快与海外相关机构的合作,其中支付宝在海外的用户在2000万左右,具备14种货币的结算能力,在海外连接了2000多家商户。当前,群雄逐鹿海外支付市场,通过互联网在线支付已经渐成趋势。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新年伊始,支付宝开始全面重返线下支付市场,通过补贴的方式将费率全数返还给全国线下商户,对银联业务形成强大冲击。

2.互联网信用业务

网络存贷款、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信用业务是互联网信用业务的主要方面,而P2P模式和众筹模式是网络债权融资方面的典型代表。

(1)P2P 网 络 借 贷 平 台 。 P2P (Peer-to-Peer Lending)是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络平台。该业务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通过平台发放借款标的,投资者通过竞标向借款人放贷,该业务的最大特点就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为数众多的互联网网民之间借贷信息不对称问题,即通过网络平台让他们相互对接,把信息不对称减少到最小,从而实现金融中介作用。 目前国内有在线交易功能的P2P平台将近2000家,一些中小银行构建的直销银行平台也推出P2P产品,支持小企业持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融资。

(2)众筹(Crowd Funding)即大众筹资。 众筹是内地的译法,香港译做“群众集资”,台湾译做“群众募资”。众筹融资以感谢、实物、作品、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为回报形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或特定群体募集项目资金,是一种新兴的网络融资方式。目前国内比较有名的众筹公司有点名时间、众筹网、中国梦网和京东众筹等。随着直销银行成为传统商业银行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不仅销售本银行集团的各种产品,还创新了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业务,其中也包括众筹,以此逐步实现客户越来越互联网化的业务办理方式。

3.互联网金融销售

通过其赖以生存的电商平台融合进金融产品的销售,互联网行业展示出非常强的渠道能力,其势头锐不可挡。2013年年中以来,国内多款基金类产品凭借互联网线上销售风生水起。近年来,国内出现了苏宁余额理财产品“零钱宝”、网易“现金宝”和微信“理财通”等众多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传统银行业务形成巨大挑战。其后,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不甘示弱,顺势立即搭上互联网的快车,推出了自己的销售平台,比如工商银行推出“融E购”、建设银行推出“融善商务”等线上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销售凭借强大的网络渠道在为各家金融机构带来了商机和利益的同时,其中隐藏的业务风险也不容忽视,这就给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挑战。

4.互联网金融征信

在发放贷款前,传统的银行等金融部门需要对借款人进行资信审核,注重实物资产、债务水平、现金流以及审查信用记录等。与之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在征信方面注重的是个人消费数据、交易频率和声誉等。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互联网金融征信业的规范管理从而促进其良性发展就显得日益迫切。2015年1月5日,央行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因此迈出了关键一步。该通知公布了首批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资格的八家个人征信商业机构(杜晓峰,2014)。然而,P2P平台没有取得央行公布的个人征信牌照,P2P平台由于无法直接接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通过银行接口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又有违反规定的嫌疑,在征信上吃够了苦头。央行公布的个人征信机构接下来首先要做的,也许正是打通P2P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通道。目前,央行征信系统数据来源于商业银行,不能完全覆盖小微金融的服务对象,这一人群长期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是今后个人征信业的重要业务资源。

二、助推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五个方面

创新是人类发展的原动力,自然科学方面的创新能带来科技的飞跃,社会科学方面的创新能重新激发制度、机制的活力,共同实现社会的进步。互联网金融也要积极开展创新和不断运用新的金融工具,大力助推实体经济的发展,实现自身盈利目标。

1.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和建设

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国家层面制定了共建“一带一路”战略,即加快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这一战略构想成为我国新时期优化开放新格局,提升开放层次和拓宽合作领域的重要指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须搭上国家“一路一带”建设的顺风车,积极配合实施该战略,使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成为加快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的重要一环,充分发挥国内企业在此方面的优势与两个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加强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合作,既以此促进该区域其他方面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拉动贸易发展和资本流动,又带来本行业竞争实力与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

2.与微型金融结合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普惠金融随着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入正在逐渐成为我国金融发展的新方向,对此,我国学界、政界取得较为广泛的共识。互联网金融和微型金融的有效结合,将对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通过两者的有效结合,互联网金融将会更多筹集社会闲散小额资金、提高微型金融的信用审核效率,简化贷款审批手续、不受地域的限制用技术手段促进城市闲散资金流向农村,促进农村发展。2015年1月初成立的微众银行是我国的第一家互联网金融银行,其注册资金30亿元,主要吸收个人及小微企业存款,针对个人及小微企业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业务,在业务模式上定位于“个存小贷”,利用其大股东腾讯掌握大量客户的优势,打造“大平台”概念,加强与银行的合作,服务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客户,其发展方向正是定位于普惠金融。新生的微众银行将会以竞争的方式倒逼传统金融机构实施改革,同时也会与传统金融机构融为一体、互相合作。在经济新常态下,微众银行的出现正是代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

3.真正实现客户导向

互联网时代带给人们最大的不同就是高效、便捷,重视人网交流、人网融合。互联网技术有极为强大的用户覆盖能力,无时间无地域限制,行为效率极高。互联网公司更强调用户体验和感受,通过方便、美好的体验去留住用户,它们把全心全意地奉献最好的服务视作理所当然。从金融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他们越来越愿意自主选择,通过亲身体验来决定谁将成为能为他们提供长期服务的对象。事实表明,只有效率更高、体验更好的金融企业才会成为他们的最终选择。目前而言,国内大部分传统的金融机构如银行等虽然已经在着手改进,但是效率仍然较低,还没完全做到以用户为中心。互联网金融托身于互联网,必须在传统金融企业与互联网公司之间扬长避短,实现客户导向。

4.充分应用大数据实现最优风险分担

大数据的意义在于从海量数据中及时识别和获取有价值的信息。而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使人们越来越相信这样的数据处理原则:全体比抽样更重要,效率比绝对精确更重要,相关比因果关系更重要。与“大数据”相比,过往的数据往往过于零散、来源单一、形式单调、处理落后,无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表现客户的交易行为、交易偏好和交易习惯等个性特征,无法深入分析诸如客户对金融产品喜欢或讨厌的具体原因和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是否满意等关键信息。传统的金融机构如银行等也有很多支付流水数据,但是往往比较分散,数据无法整合。通过“大数据”处理对海量数据的核查和评定,可以增加风险的可控性和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对于风险发生的规律性、可能性有一个全局的把握,将推动金融机构对更深入和透彻的数据的分析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品牌和服务,利用数据开发新的预测和分析模型,实现对客户消费模式的分析以降低客户的违约率,也可以解决电子商务平台商户群分散、把控难度大等困难。

5.参与主体不断多元化

促进适度竞争,提高金融效率,通过利率市场化完善资金价格形成机制是金融改革的核心目标。在此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也必须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充分参与,推动利润在实体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平均化,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合理配置和协调发展。正如民营银行、微众银行等新主体的出现一样,金融业包括互联网金融必须打破垄断,允许新的特别是代表时代精神的竞争者参与竞争,这些竞争者的参与往往会带来颠覆性的变革。更多主体的积极参与在为消费者带来福音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行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同时,我国日益广阔的金融市场空间也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和坚实保障。

三、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五个约束

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于无法拿到金融牌照,只能以金融中介的身份出现。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法规,从而使其处于无法监管、不好监管的灰色地带。目前,互联网金融还面临诸多约束,其规范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金融监管中的反洗钱问题

出于自身的履责需要,央行对洗钱的监管设置了很严格的制度规定。而互联网金融的特性也决定了对其资金实施反洗钱监管具有较大的难度,既考验监管部门的智慧,又会影响其进一步发展。由于监管需要考虑效率和成本,作为监管者的央行必须区分线上线下的不同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且必须有利于反洗钱监管的实施,同时也不能对互联网金融大发展造成太大负面影响。

2.技术依赖:黑客攻击与信息泄露

互联网金融因互联网而存在,这决定了其对互联网技术的巨大依赖性。互联网技术是强大,但这个强大也会产生负面作用。互联网技术是垄断性的,且没有终点,可以发展到世界各地。技术无边界、资金无国界,技术对行业的绑架效果不言自明。目前国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尤其是P2P网站,自己单独建设网站和系统的比例不足10%,而且即使是自建网站由于技术上不成熟或在安全防范或投入上不足,存在被黑客攻击的漏洞,导致黑客对平台和对用户本身的攻击。再如,作为与微信红包展开竞争的有力手段,支付宝推出支付宝“亿万红包”,为弥补用户社交粘性的缺失,支付宝完善和改进技术,以读取手机电话簿中绑定支付宝的电话联系人方式备选发红包的好友,此方式对于用户发放红包带来了较大方便,但是却大大增加了拥有多个支付宝账户的用户信息的泄露风险。

3.信息不对称

在实际运行中,互联网区域存在着大量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在好的想法和理论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就会形成很大的冲突。信息不对称表现之一是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中没有实行实名制。互联网金融各环节的运用如果不实现实名制,潜在的道德风险巨大。

4.线上线下的一致性问题

线上和线下的一致性问题是互联网金融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主要要解决的是线上业务能不能落地办理的问题。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线上的规则和线下的规则如何实现融合等问题。在监管方面,如何将线下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运用到线上金融机构上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同时,线上和线下的风险判断标准不同,风控标准差异巨大,所以线上和线下的一致性问题必须得到妥善解决,否则将会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造成大的伤害。

5.个人征信发展受限

虽然目前与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息息相关的个人征信业在央行的大力支持下已经起步,但是目前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目前P2P平台的地位并不明确,还没有出台相关监管规则,导致不能开展个人征信业务,从而导致其业务发展受挫。而且一些大的P2P平台出于商业利益的角度考虑,也不愿分享自身的信息数据。另外,目前民间借贷的个人征信信息几乎无法获得。诸如此类的问题,需要央行在今后的工作中牵头各相关部门集中力量逐个解决。

四、全面深化互联网金融创新

身处互联网金融大发展的时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绝对不能置身事外,它们必须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创新,才不会掉队,紧跟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践行使命,迎接不可多得的机遇。

1.加快网络化数据化步伐

金融机构必须更快地进行自身调整,积极以各种形式尝试转型,利用互联网思想和技术创新盈利模式改善客户体验。各机构要通过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大力改进目前业务开展中的信息不对称性,促进信息的双向良性互动,增强平台的灵活性、模块性和智能性,进一步与银行客户的生活融为一体,高度重视大数据的开放和应用。建设与完善相关系统,构建专业的大数据库,全面分析、提取客户的交易消费信息,挖掘客户消费习惯和特殊需求,为个性、独特的产品和服务的设计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撑,这是传统金融机构未来不败的必要基础(王军,2014)。

2.大力提升内生能力

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战略中,从金融和互联网的特性出发,不断大力深化科技与业务的高度融合,持续提升科技的金融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需要大力完善业务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内部业务流程的合理再造,利用互联网新技术确保提供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一致性与准确性,加快服务效率和需求响应速度,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和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决策水平。内因决定一切,银行等金融机构只有在增强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的前提条件下才有可能获得源源不断的不断前进的强劲动力。

3.加大外部开放合作力度

面临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大力加强与各大电信运营商、金融同业以及监管机构等的全面合作,积极拓展和不断深化与外部机构的合作领域,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提升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增强业务发展的合规性。同时,各互联网企业必须具有国际眼光、世界战略,积极加强与国际互联网金融的连接和合作,实现国内外中小企业充分合作。目前阿里巴巴即将携手英国两家贷款机构IWOCA和EZBOB合作,帮助英国小企业满足亚洲供应商较高的预付款要求。之前阿里巴巴与美国贷款机构LENDING CLUB也达成了为小企业客户提供贷款的类似合作。这种合作模式即将被推广,与欧洲其他国家的非传统贷款机构结盟。由于小企业要在市场竞争并取胜,就需要能够快速取得贸易金融服务,而传统银行不愿,向英国的贷款机构能够快速和高效地向小企业贷款,冒这个险帮助其实现与中国小企业的贸易合作。在经济新常态下,为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也使自身更为强大,阿里巴巴与国际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合作方式值得国内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认真学习借鉴。同时,内地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收购、并购香港等境外的券商业务等方式,借助外力投资全球市场的券商牌照,从而在目前内地券商牌照还没有对互联网企业开放的情况下,搭建自己的互联网券商平台,为内地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资产配置服务。

4.用好用活国家资金政策

为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等等,已被写进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我国已从国家层面设立了400亿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此筹措和整合更多资金促进国内产业创新。互联网金融行业应该抓紧时间、抓住机遇、整合力量,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和资金,积极推进产业创新。目前,证券行业正在积极拥抱移动互联网,选择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制定行动计划和行业规范,强化互联网证券业务的培训交流,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商业模式。当然,好的政策是基础,各政府机构和监管部门要本着支持的态度,从服务、监管等角度对于税收、征信和反洗钱等出台更多切合中国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5.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平台的安全性

安全是便捷、高效的前提,因此技术过关、网络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的生命线。一个有生命力、发展前景远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重视技术和安全问题,重视对相应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在开发阶段就要把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考虑周到并解决掉,多采取积极主动的防御措施,通过及时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系统管理的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对用户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尽可能减少被黑客攻击的机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1.温信祥:《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现代金融变革趋势》,《金融与经济》2014年第309期。

2.夏斌:《“新常态与稳增长”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讨会纪要》,《新金融》2014 年第 10 期。

3.马光远:《读懂中国经济新常态》,《商界(评论)》2014 年第6期。

4.安宇宏:《经济新常态》,《宏观经济管理》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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