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荣
2006年9月19日泰国军队在总理他信赴美国纽约出席联合国大会之际发动军事政变、接管政权,引发支持他信政府的“红衫军”与反对他信政府的“黄衫军”进行了长达8年的街头“拉锯式”对峙。在此期间,双方轮番登场,展开示威游行。他们不仅冲击政府、占领国会,而且还封锁交通、焚烧商场,导致了民众大量的生命财产损失。这种无休止的街头政治严重地影响了泰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不可思议的是不管是“红衫军”还是“黄衫军”在名义上都声称“为了民主”。作为一个早在1932年就通过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政治制度的国家,泰国可以说是较早实行宪政民主的后发民主国家之一。然而,公众的政治参与行为为何会演变成一种极端对立的政治两极,甚至成为不得不通过军队来平息的街头暴乱?后发民主国家究竟应该如何引导和保障公众开展有效且合理的意思表达和政治参与,从而建构一个所谓“理性的公共领域”?应该说,这是许多后发民主国家在通向政治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共同性难题。本文旨在反思后发民主国家在公共领域建构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自20世纪80年代末著名德国学者哈贝马斯的教授资格评定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被译介成英文版以后,有关公共领域的理论逐渐成为各国学术界研究的焦点。比如加拿大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和美国学者托马斯·雅诺斯基(Thomas Janoski)以及柯亨与阿拉托(J·L·Cohen and A·Arato)等都曾根据哈贝马斯的论述对公共领域问题作出过富有特色的理解和阐释。依据哈贝马斯的理解,公共领域就是“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1](P32)。 因此,从根本上说公共领域是向所有公众开放的大众民主的平台,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各类公共空间、社团组织和公共传媒等。另外,社会运动也是一种公众通过采取动态的、激进的方式来形成社会舆论、达致社会共识,从而对政治权力进行监督和批判的特殊公共领域形式[2](P264)。它们都是公众进行利益表达和话语沟通的公共性场域。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基于西方文化传统的大众民主在许多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传播开来。然而,与西方民主制度和民主理念的自生自发不同,许多后发民主国家公共领域的出现并不是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产物,而只是通过“移植”方式从西方输入的“舶来品”而已。笔者通过对近代政治发展历史和当前国际政治现状的总结,把后发民主国家建构公共领域的途径归结为三条:第一,西方殖民者的政治遗产。许多后发民主国家在西方资本主义扩张的过程中曾经沦为西方的殖民地。在此期间,殖民者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在殖民地建立了相应的民主制度。比如亚洲的印度和非洲的尼日利亚、肯尼亚等。第二,在西方输出民主的外部压力下的“被民主化”。这里所说的“被民主化”是指后发民主国家统治阶层迫于西方国家的外在压力而主动进行的一种自上而下的政治民主化改革,从而以此来赢得西方的政治支持或经济援助。比如乌克兰以及中东、北非的一些国家。第三,某些政治精英推动的民主化改革。在此种情形下,政治的民主化主要是通过一些接受过西方教育的政治理想主义者和知识分子来推动的。比如泰国的民主理念和民主制度主要是通过两个渠道从西方传入的:一是在欧洲留学的王室成员;二是到欧洲留学的平民青年学生。前者引发了王室中带有某种宪政因素的改革思潮,而后者则直接导致了1932年一批民主主义者和反对君主专制的军人集团发动的民主革命[3](P1)。可见,后发民主国家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大多是依靠外部力量强行推动或植入的,而不是在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影响下自发“生成”的。当然,这也是当前许多后发民主国家公共领域发展“先天不足”的总根源。
公共领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公众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目的而展开对政治权力理性批判或信任表达的舆论空间。它的出现必须有相应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条件的支撑,否则,如果脱离一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文化传统来谈论公共领域的建构,那无异于缘木求鱼。作为一个反映民意的公共性平台,它一方面可以给政治权力提供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如果不顾政治现状和历史传统片面追求抽象的西方公共领域“镜像”,就有可能导致社会局面的混乱。
(一)暴力频仍。公共领域中的公众就是在理性对话和民主协商的前提之下对国家权力和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进行监督与批判的。哈贝马斯指出,“这种政治讨论手段,即公开合理讨论的确是史无前例,前所未有”,它“既依赖理性,又吹毛求疵”[1](P32)。 所谓“依赖理性”当然是指参与公共领域的公众主要依靠民主协商和理性说服而不是通过暴力强制或话语霸权来胁迫政府或他人,就是作为公共领域特殊形式的群众运动也不能通过蛊惑煽动或大规模暴动的手段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自从2006年9月泰国发生军事政变以来,“红衫军”和“黄衫军”分别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诉诸长年累月的街头游行、静坐示威甚至群众性骚乱,泰国的大众民主似乎走入了民主政治的无厘头怪圈而不能自拔。民选政府在一次又一次的群众抗议中被迫举行周期性的选举。但多次大选不仅没有把政治暴乱平息下去,反而有可能使这种街头政治无休止地持续下去,公共领域也不可避免地陷入这种“大众民主”的死结。如此这般,公共领域已然从一个公众舆论的领域转变为个体获取私人利益的战场。这就使得后发民主国家公共领域的常规性建构变得异常艰难,甚至有可能呈现一种畸形化的发展。因此,公共领域中的话语民主绝不可以用非观念的力量来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也不能沦为一种追求破坏性的情绪宣泄,否则,公共领域将成为打着文明旗号的野蛮杀戮场。
(二)不妥协、不宽容。公共领域是以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为主要特征的政治民主模式。它作为公众自由参与和话语民主的公共性舆论空间秉承的是自启蒙运动以来所确立的理性批判精神,其最重要的理论品格就是公众通过话语表达和沟通来寻求相互理解,并在宽容与妥协中达成参与各方都能接受的共同性认识,而不是相反。哈贝马斯说:“公众舆论在原则上是反对专横独断。 ”[1](P92)也就是说,公共领域中的参与各方都不是权力的拥有者,他们都不能以强制的手段来胁迫对方。他们唯一能够做的应该是:在沟通中理解,在理解中宽容,在宽容中妥协,在妥协中形成共识。然而,自从以他信为首的泰爱泰党赢得泰国大选之后,支持执政党的民众和支持传统民主党的民众逐渐形成政治对立的两极,双方日复一日在鱼死网破式的政治对决和你死我活般的街头抗争中向对方施压,企图压倒对方。虽然这种“民主拉锯式困境”是当前泰国大众民主出现的极端现象,但也是许多后发民主国家公共领域建构过程中或多或少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可以说,民主的本质在于竞争,但其精髓却在于妥协。离开了妥协的民主,只会引发政治局面的混乱。正如约·埃尔斯特所说:“如果参与讨论的各方企图从根本上挑战彼此,那么,它将导致‘智力战争’(intellectual war)——它是冲突的升级而不是解决。”[5](P12)公共领域是公众展示自我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和观点以及话语争锋的舆论“斗争”领域,但这种斗争绝不是那种没有妥协和宽容的僵化对峙,而应该在沟通与理解中达成妥协,从而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因此,舆论共识的形成过程也就表现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妥协。
(三)缺乏独立性。公共领域是一个独立于权力和资本的反映“民意”的社会公共舆论平台,它不受任何政治力量或个别利益集团的摆布与操控。加拿大著名学者查尔斯·泰勒把公共领域理解为“政治外的活动空间,政治权力在此必须倾听”[6](P202)。 也就是说,任何形式的政治强制或胁迫都是参与公共领域的公众所不能接受的,独立性是公共领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性前提。后发民主国家政治现代化之所以不能有效推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治权力对公共领域的影响太大。以泰国为例,以他信为首的泰爱泰党在2001年成为执政党后对以前不太关注政治事务的乡村农民和城市贫民进行了长达五年的民主启蒙和政治动员,从而使之成为“他信派”政治势力背后的坚定支持者,即所谓的“红衫军”;而以传统民主党为首的“反他信派”则主要依靠城市中产阶级,也即所谓的“黄衫军”,另外其背后还有着泰国王室、军队力量以及一些地方实力派人物的大力支持。双方都在“民主”的名义下,以“街头抗争”为主要政治施压手段,肆意指责、互相拆台。如此,泰国公共领域不可避免地演变成为一种受政党操纵的政治斗争的工具。应该说,一个理想公共领域形成的根本前提是社会从国家的控制中彻底分离出来。唯有如此,公共领域才能远离权力或资本的控制,保持自己独立运行的本质。因此,真正的公共领域一定是存在于权力、金钱或其他势力的影响之外,否则,它就不仅不能给自己保有充分的话语表达空间,甚至有可能使自己异化为政治或资本的“喉舌”。
现代公共领域孕育于欧洲,是西方政治、经济、文化逻辑发展的结果。但公共领域作为一种公共性的舆论空间或政治现代化的模式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它不仅能够从体制外为公共权力提供信任和支持,而且也是现代国家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和基础。因此,建构属于自己的公共领域是后发民主国家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民主政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选择。只不过,这种建构必须与后发民主国家具体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实践相结合,走出一条具有自我特色的公共领域发展之路。否则,如果不加选择、依葫芦画瓢的话,就有可能造成“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的后果。正如郑永年先生所说:“如果说抵制任何形式的民主的发生在政治上并不可行,甚至会导致政治的失败,那么不加选择地引入西方式民主,也会导向同样的结局。如果说民主不可避免,民主也不可避免是多元的。未来的历史会告诉人们,赢得最终胜利的,是那些能够找到符合自己国情的民主模式的社会。 ”[7]
(一)国家能力建设是后发民主国家公共领域建构的重要前提。在后发民主国家,国家能力的强弱对于公共领域的建构至关重要。作为一个话语民主的空间,公共领域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对政治权力形成“挑战”。“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1](P2),而且这种“抗衡”有可能引发严重的政治冲突。但如果这个民主国家具有较强的国家能力,政治冲突便能得到有效控制。相反,“如果缺少足够的国家能力,一个国家就不能实现有效治理,民主政治就会退化为四分五裂的党派恶斗和乱糟糟的暴民政治,从而使民主丧失保存其自身的手段……任何一个国家首先要有能力防止人与人的战争状态,这种政治能力的丧失会导致政治上的混乱,甚至是导致内战。而主权者越是强大,就越有能力维持和平状态”[8](P111)。当前许多后发民主国家大众民主的推行经常引发族群冲突或暴力骚乱恰恰反映了相关国家政治能力的缺失。因此,国家能力建设是当前后发民主国家发展公共领域的重要前提,否则民主的“大众化”只会适得其反,甚至演变为一场“没有赢家”的零和博弈。当然,从本质上讲,作为大众民主平台的公共领域并不想取代政治权力,也不想削弱政府的权威,而只是通过民主协商和话语沟通来表达自己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不仅可以表达对政治权力的支持,也可以对政治权力运行中的失误展开批判或对政治权力的无节制延伸形成制约,从而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故公共领域的发展和壮大与国家能力的强弱并不必然是此消彼长的负相关关系,而应该是互促互长的双赢关系。
(二)法治建设是后发民主国家公共领域建构的基本保障。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也是后发民主国家政治现代化的必然走向。民主与法治之于民主转型的后发民主国家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也就是说,作为每一个具有公民权利的民众都可以参与并进行话语表达的大众民主空间,公共领域必须要有宪法和法律来“保驾护航”,否则,缺少法治保障的公共领域将必然是“一盘散沙”。特别是对于大多实行“人治”传统的威权政体的后发民主国家来说,如果在短时间内政治参与的社会公众急剧增加,必然导致民主运转机制的不堪重负和失灵,甚至可能演变为一种各方互不妥协的“否决型政治”。如果没有完善的法治环境而贸然推行大规模的公众政治参与将会给民主政治的稳定性带来巨大风险。“一个社会即便没有优良的现代民主而仅有优良的法治,也可以拥有一个较为优良的社会生活形态,但是,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法治而仅有民主,就容易出现制度溃败、治理失效的情形,甚至重新沦为专制或极权统治。”[9]因此,政治民主的运行唯有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才可能得到根本的制度性的保障,并有助于维持民主政体的稳定。故后发民主国家公共领域的建构必须法治先行,而不能操之过急。正如哈贝马斯所言:“面对公共领域,一切政治行为都立足法律。 ”[1](P126)
(三)公民意识培育是后发民主国家公共领域建构的根本保证。公民意识主要是指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心理认同和理性自觉,对自己依法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以及应该履行的政治义务有着清醒的认识。它特别强调公民在政治参与中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和甘于奉献的公共服务精神。作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和监督政治权力的舆论平台,公共领域不仅鼓励公众对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事务的积极参与,而且更加注重公民自觉的责任担当。由于大多数脱胎于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后发民主国家基本没有政治民主的文化传统,所以加强对民众公民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是后发民主国家公共领域建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一方面,后发民主国家应该培育民众自觉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民主意识。对于从集权体制下走出来的后发民主国家,建构公共领域最缺乏的应该是具有民主精神的公众。可以说,没有积极政治参与和民主监督意识的社会公众就意味着没有合格的公共领域的参与主体。故后发民主国家应该采取多种措施培育民众参与政治、评议政治的能力和意识。另一方面,后发民主国家也应该培育公众自觉的责任担当意识。由于后发民主国家过去相对缺乏民主参与和意见表达的正常渠道,公共领域的建构就有可能引发公众政治参与“井喷式”的爆发,极易造成政治民主的极化和社会局面的混乱。因此,对于后发民主国家来说,公民意识培育不仅应该塑造公众的民主参与意识,更应该强化和提升公众的理性批判精神与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2]杨仁忠.公共领域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张锡镇,宋清润.泰国民主政治论[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
[4]哈贝马斯.公共领域[A].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C].汪晖,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5]约·埃尔斯特.协商民主:挑战与反思[M].周艳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
[6]查尔斯·泰勒.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距离[A].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C].李保宗,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7]郑永年.极端政治与西方危机[EB/OL].http://www.21ccom.net/articles/world/qqgc/20150415123667.html,2015-04-15.
[8]包刚升.民主崩溃的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9]高全喜.民主何以会失败?——一个转型国家的忧思[J].读书,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