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
(新疆警察学院资产装备处,新疆乌鲁木齐830013)
公安院校是我国人民警察后备人才培养的院校,它的任务在于培养合格的共和国预备警官。人民警察的性质、职能和要求决定了公安院校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的院校管理,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管理——警务化管理。
所谓警务化管理,是指公安院校围绕其培养目标,根据公安院校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依据人民警察的有关条令、条例的规定,坚持从严冶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实施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指挥、协调和控制的管理模式。
我国公安院校学历教育起步较晚,绝大部分院校是在原政法干校或公安干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办学初期由于缺乏学生管理经验,直接照搬了军事院校的军事化学生管理模式。
公安部政治部于2000年正式颁布了《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其中第二条明确指出:“公安院校是培养公安民警的重要基地,必须坚持从严冶警、从严冶校的方针,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实行警务化管理”。2003年,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再次明确要求,公安院校比照军队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
警务化管理的本质是通过对各种行为“警务化”规范的教育养成,培养学生形成优良的警察素质,使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警务化管理主要表现在管理警务化、思想革命化、作风规范化、生活制度化及内容标准化等方面。
1.管理警务化。即在校学生从着装与仪容、举止与称呼、集会与外出等各方面都必须依据人民警察的有关条令、条例的规定,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学管机制。
2.思想革命化。即在养成教育中突出“共和国忠诚卫士”灵魂意识,达到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安民警。
3.作风规范化。即在日常行为规范和标准上每个学生都应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则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生活制度化。即在校学生的一日生活,从起床—早操—就餐—上课—午休—上课(自习)—课外活动—晚自习(文体活动)—熄灯就寝等各个环节和阶段都有具体要求和规则,从而使学生的一日生活制度化。
5.内务标准化。在学生宿舍内务管理方面,物品摆放要整齐并有严格标准,如棉被按“横三竖四”叠放于靠墙一端,床下在规定位置只允许摆放两双鞋等。
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中的警务模式的变革、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的改革等一系列新形势的发展,各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模式与当前公安机关面对的各类新型犯罪、高科技犯罪多发,社会面群体性事件复杂多变等因素,急需高素质、高层次、高技能的公安高等专业人才。
顺应形势的发展,近年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公安院校中的专科学校大多相继完成升本工作,成为公安本科院校。大多公安本科院校在承担公安后备力量培养、在职民警培训,国内反恐、禁毒培训,中外警务合作培训交流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经过多年来的教育教学实践,逐步形成了一种紧张、有序、严肃、令行禁止的校园环境和育人氛围。但是,警务化管理彰显特色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
1.对警务化管理内涵缺乏全面和准确把握。单纯认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内容仅局限在对学生的警容风纪、内务制度、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管理,而与学校的其他工作没有直接联系,并将警务化管理理解成制度与命令的象征,行政命令、强制措施似乎成为警务化管理的代名词。
2.单纯强调整齐划一,令行禁止。灌输近乎于盲从的“服从”思想,这种把警务化管理与“以人为本”对立起来的管理理念是片面的、机械的,也有违警务化管理的真正内涵。
3.对警务化管理特殊性的曲解。把警务化管理注意力和中心环节放在“队列训练”“整队进教室”“午间列队唱歌进餐厅”上。警训非常必要,但存在安排过多过量的问题,耗费了学生大量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减少了学生开展丰富多彩课外活动的机会。更有甚者,管理者仅将队列是否整齐、番号是否响亮作为评判各中队优劣的量化指标,完全忽略了警务化管理工作的其他方面。
1.重控制、轻育人。目前,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工作中往往使用强制性的命令、安排和与之相“配套”的惩戒手段作为管理的主要方法,过多强调培养学生的服从意识,用规章制度去限制学生,把学生看作被动的管理对象,管得过死,有些方面还比较简单粗暴,忽视了对学生思想和个性发展的认真分析、全面把握和积极、合理引导。管理不能做到让学生真正心悦诚服,从内心主动接受教育管理,从而形成良好的自律意识和内在心理约束意识。
2.重课外、轻课堂。在公安院校中普遍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即课前集合整队精神焕发,一步入课堂(上午第一节课)有些学生便趴在桌上睡觉或者精神不振,困倦乏力;课外活动口号振天响,餐前集合歌声嘹亮,而图书馆内则廖廖数人,导致部分公安院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和人文关怀程度不高。学生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内务第一、训练第二、学习第三”。
3.重形式、轻实效。检查评比时一个样,过后另外一个样。每当有大型检查、检阅和参观,或开展考核评比时,校园里一片生机。学生队伍整齐、内务整洁,种种表现无懈可击,让检查(检阅)者和参观者赞不绝口,但检查考核评比后,一切又回到平常状态。一些宿舍内务脏、乱、差,学生违规、违纪现象频繁。究其原因,是部分学管干部不愿或不会做深入、细致的学生工作,工作时紧时松,浮于表面,要检查评比了,或者出现问题了,狠抓一阵子,不能持之以恒,工作常常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
1.教育教学与学生管理“两张皮”。主要表现为学生管理组织与教学管理组织二者明显脱离,学生管理工作仅以学生的警务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为主要目标。强调学生服从、统一和共性,重点培养学生的警务素质和技能,而忽视学生管理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以完成教学任务提升学生的公安专业水平、通过教学活动培养合格人才。没有将教学与管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导致原本共同的组织目标——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公安高素质的专门人才的要求难以达到。
2.管理时紧时轻、力度不一,导致“两极端”的现象。对不同年级或专业学生的管理标准多样且力度不一,对于一年级新生的管理标准较高,而对于较高年级或即将毕业的学生却将管理标准定位为不出事。甚至在同一年级不同的大队、区队之间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在学期的不同时间段也有差异,往往是开学时标准高、要求严而形成一个“校园优化”的高峰期,到了期末尤其是临近毕业或实习时则出现“校园混乱”的低谷期,导致部分学生淡薄纪律和法制观念,甚至发生违规、违法行为。
3.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学生个性及创新能力的发展。在实行警务化管理过程中,仅注重“从严治警”,培养了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却抑制了学生的个性发展;片面强调严格管理,培养了学生的服从意识却抑制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公安院校的学生应当按照“三个结合”要求,把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强调要在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保持个性、彰显本色,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在服务祖国和人民的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结合当前公安院校的实际,笔者认为全面推进警务化管理创新和完善的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警务化课堂运行模式。警务化课堂突破传统的警务化管理仅仅局限于学生日常管理的现状,把警务化管理推进到课堂,注重课堂内涵建设,把高等职业教育的素质和能力教育与公安类院校的警务化特色有机结合起来。其内涵可概况为:
首先,以教学为中心导向,把警务化管理和课堂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式规范、教学过程严谨、教学内容丰富,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拓展警务化内涵,提升警务化层次。
其次,坚持“教学相长,思维碰撞”的教学理念,创建“和谐高效、思维对话”的优质课堂氛围,关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素质养成,真正实现公安院校培养高质量的职业警察教育目标。
2.警务化课堂的特点
警务化课堂常规是警务化管理在课堂上的最基本的程式化要求。它一方面体现了警务化管理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体现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互尊重。依据警务化课堂构成基本要素,区别于传统的警务化管理的特点可集中概括为“五个重点转移”。
一是将学生管理重点由操场转向课堂,让学生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上,警务化课堂常规主要程序包括课前整队、起立、提问及下课礼仪等各细节的规则和要求。
二是将学管场所重点由大队部转向课堂,上课时,学管干部(包括专职学生处正副处长、大队长、中队长)轮流随班在课堂内值班,并积极配合教师维持好课堂纪律和教学秩序。
三是将学生课余活动重点由整理内务卫生转向图书阅览及专业实验实训场所。
四是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重点由课外转移到和谐课堂教学的师生互动之中。
五是将学生综合考核指标重点由日常行为规范的操行评分为主转向以中队集体与学生专业成绩为主。凡所在大队、中队学生期末学科成绩平均不及格率超出10%的,取消学管干部的评优和晋级资格。
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必须忠于党和人民、业务娴熟、技能过硬;不怕艰苦、勇于献身;严守法纪、依法执勤;雷厉风行、令行禁止,而这些良好素质的培养和提高都离不开公安院校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1.强化忠诚警魂的培养,夯实警察职业品质的“三根桩子”。警察职业品质是警察所具有的、在其职业行为中表现出来的带有鲜明警察职业特色的品性和特质,主要包含警察职业的意识、警察职业的道德、警察职业的技能等基本内容。在警务化管理过程中,必须通过载体的设立、平台的搭建、项目的推进来实现忠诚培育的具体化、实践化,在夯实警察职业的理想信念、奉献精神、综合素质“三根桩子”基础上,让忠诚成为流淌在学生血液中的一种职业本能。
公安院校充分利用公安专业实验、实训及毕业实习等形式,与公安实战有效对接、深深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寓警察职业的理想信念、奉献精神、综合素质培养和教育于其全过程之中,从而构筑教学、实验、实训、见习与实战为一体化的警察职业养成教育体系。
2.注重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实现从校园到单位的“无缝对接”。优质的学生管理不仅能极大地促进学生专业知识学习和人生、心理的健康发展,同时也能推动并实现学生从校园到单位的“无缝对接”,也就是较圆满地完成从中学生——“准警察”——合格警察质的飞跃。为实现此飞跃,在学生警务化管理机制运行中,应在不同阶段做好警察的职业规划教育。
一是刚入校时“预准警察启蒙”的规划教育。旨在让学生明确作为一名警察的使命、执法立场和服务方向,着重解决并认清“警察本质”的问题。对大一新生进行入学适应教育,开展新生军训、警服发放仪式等教育,引导他们适应大学生活,初步树立警察意识。
二是大学二年期间的“警察基础功能”的规划教育。旨在让学生明确作为一名警察应当涉猎哪些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着重解决并初步掌握“警察基本”的功能。对大二学生进行警察专业思想教育,重点是奉献教育和养成教育,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是大学三年或四年期间的“警察专业素质”的规划教育。旨在强调学生专业能力培养的同时,大力提升警务技能,着重增强对现代职业警察岗位的适应性及警察专业素质的达标率。对大三或大四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成才立业、毕业典礼教育,通过毕业实习、廉政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和警情,正确认识自己,树立正确择业观和就业观。
四是毕业实习期间的“警察实战能力”的规划教育。旨在引导学生将专业理论与公安实战相结合而形成的能胜任职业岗位需求,着重帮助学生尽快解决职业转化的能力问题。
在抓好上述四个环节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同时,始终围绕并全力配合以公安实战为导向的专业课程教学与职业技能实验、实训,把学生的警务化管理与课堂教学及实训有机结合为一体,为最终实现警院毕业生步入公安岗位后均能达到“一年跟着干,两年能单干,三年成骨干”的培养目标。
1.公安院校现行学生管理组织模式的利与弊
(1)学生处为主的管理模式。这是典型的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组织结构,是一个独立建制的学生管理组织系统,是以学生处管理为主,建立大队、中队、区队为组织结构的学生管理体系。该管理模式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主要组织模式,其优点在于,组织架构清晰、职权分明,便于警务化管理中的适时整齐划一的行为规范,有利于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和思想品德教育一体化目标的实现。其弊端在于,组织管理层次过多,学生管理组织与教学管理组织二者明显脱离,从而造成严重的教学与管理“两张皮”的现象。
(2)系部为主的管理模式。这种扁平式组织结构将管理范围限制在本系范围内,管理对象相对集中,减轻了学生处管理工作的负担,淡化了行政办学色彩,使学校充满学术氛围和人文气息,有利于学校学风建设和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这种管理模式在普通高等院校广泛采用,但对于要求警务化管理的公安院校来说,其弊端在于,很难使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落到实处,忽略对学生应有的警察品质和严格纪律的养成教育,易出现警务化管理松散的局面。
2.全面推行专业化“教官制”的学生管理长效机制
所谓教官制是从公安一线选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素养的指挥员,到院校担负应用性和实践性较强、与实战紧密关联的公安专业的教学、科研任务。
学院应搞好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并理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体制。要优化配置,拓宽教官选拔的渠道。加强“校局合作”,进行实质性的“双向交流”。整合校内人力资源,优化学管干部队伍结构,将思政教师、警体与战术技能教师、心理学教师等整体纳入并与现有的学管干部合并为学院“警务教官”的主体核心团队。按照“专业对口”的方式,将刚进校大学生、研究生聘为教官,实行“岗位试教实训”——定期轮替、轮岗锻炼、相互转聘。
要建立学管干部任职考评与奖励机制。在学管干部的定职、定级和考评、奖励上给予明确规定。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引入竞争机制,兑现奖惩,彻底打破“大锅饭”的局面,体现“从优待警”的政策,对于交流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学管干部要优先使用,优先晋职,评功评奖,充分激发学管干部队伍的内在活力,促进队伍管理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改变学管队伍以复转军人为主体的“单纯队列操练型”的管理模式,形成公安职业专业化、高效、精干的学生管理组织体系,同心协力为创一流公安院校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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