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秦德占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和谐理念的践行与启示
文/秦德占
摘要: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始终坚持以促进全体国民幸福为宗旨,将共存共生的和谐理念贯彻于政策实践中,不懈地致力于社会建设,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的真心支持。人民行动党和谐理念及其具体做法对当前正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共产党来说不无启迪。
关键词: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理念;执政经验;社会建设
从“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和“礼乐和鸣”的文明盛世,和谐状态一直是人类自古以来的美好追求。但在很多时候、很多国家,理想和现实之间总有一段很长的距离。即使在当今政党政治条件下,和谐的实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却用业绩为自己作了注脚:一个多民族的社会却没有民族之间的对抗;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却风尚良好、社会和谐;一个多党竞争条件下的政党,却连续赢得全部议会选举,始终稳居执政地位其成功固然有多种原因,但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人民行动党始终坚持以促进人民幸福为宗旨,将共存共生的和谐理念贯彻于政策实践中,不懈地致力于为民办实事,造福人民,用实际行动赢得了民众的真心支持。因此,梳理人民行动党的和谐理念及其具体做法,对当前正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共产党来说不无启迪。
经济发展的成果,理应由民众分享,这种理念贯穿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的始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人民行动党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福利问题,并根据新加坡实际建立起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不断改善人民居住条件
新加坡在1959 年实现自治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房荒,市区有84﹪的家庭住在店铺和简陋的木屋区,其中40﹪的人居住在贫民窟和窝棚之内只有9﹪的居民能够住上像样的公共住宅。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及其领导人看来,住房问题已不单单是一个经济问题、一个民生问题,而且是一项关系国家安全和稳定、关系人民对国家的归属感和责任心层面的政治任务。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人民行动党政府于1960年成立了建屋发展局。为了加速解决住房问题,1964年,新加坡政府又推出了著名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开始大规模建设组屋。为了让更多的家庭能买得起组屋,1968年,政府允许居民动用公积金购买组屋及支付每月的房屋贷款。这样一来,只要有正式工作的居民,就能买得起组屋。这是一种很好的制度设计:政府先用居民存在中央公积金局的钱把组屋建起来,再让居民用公积金把组屋买走,如此循环,既解决建房资金问题,又解决买房的资金问题。对于首次购买组屋的民众,政府更是不遗余力地在政策和金钱方面予以扶持。通过贯彻落实“居者有其屋”政策,使国人不用承担过重的负担就可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组屋。“居者有其屋”计划实施半个世纪以来,新加坡共建造组屋超过100万套,新加坡全民拥有住房的愿望得以实现。公共住房不仅塑造了新加坡国民独特的国家身份认同感和作为公民的共同记忆,同时也为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奠定了基础,也进而成为人民行动党连续执政的关键要素。
(二)以中央公积金为依托,建立人民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障制度
让老百姓看得起病,是任何国家医疗制度最基本的目标,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及其领导人并不主张走西方福利国家的道路,因为过高的福利会使人民懒惰,而政府也会因此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为此,人民行动党政府根据新加坡实际,建立起了以中央公积金为依托的、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的特色医疗保障制度。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始于1955年,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目前,中央公积金制度由最初的仅提供退休养老保障,发展成为集养老、医疗、住房、家庭保障、教育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覆盖面达3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85﹪,就业人口的100﹪。
除了对住房的支持之外,公积金的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医疗保障上面。1983年,新加坡政府发表了《国家医疗计划》,开始对医疗制度进行改革。国家医疗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个人保健储蓄账户。从1984年起,每个新加坡人都必须将每月收入的6﹪~8﹪存入个人保健储蓄账户,雇主和个人各负担一半,直至退休。这一制度是强制性的,所有账户由公积金局统一管理。会员可以动用保健储蓄账户的存款,为本人或是任何一个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和祖父母支付在当地的医疗费用,主要支付公立医院和获准私人医院的住院费和某些门诊费。
为解决部分重病及长期慢性病人的医疗费问题,1990年,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健保双全计划。根据这一计划,新加坡人进行重病及长期慢性病医疗投保,保费从个人保健储蓄账户中支出,由政府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为了使参与健保双全计划的人数达到一定规模,从而降低每个投保者的费用,政府建立了一种自动进入机制,凡是保健储蓄账户拥有者,如果不事先申明,就会自动加入这一计划。目前,90﹪以上的保健储蓄账户拥有者都同时加入了健保双全计划。由于参与者众多,这样重病及长期慢性病患者就无须缴纳很多保费,却可以享受到高额的赔偿金,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在强调民众医疗责任的同时,新加坡政府并没有放弃自身的责任。政府的医疗支出包括:对住院病人进行补贴,对政府诊所进行诊疗补贴,对糖尿病、高血压等长期病症者进行护理补贴,对低收入家庭进行医疗救助、60岁以上的老人在公立医院看病只需付一半的门诊费和药费等。为了帮助那些没有保健储蓄、或储蓄金额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的贫困群体,1993年,新加坡政府从财政盈余中拨出专项资金作为启动资金,成立了保健基金。利息收入每年分派给公立医院,每个公立医院都有一个由政府任命的保健基金委员会,专门协助贫困人口支付在医院的医疗费用。需要此项医疗救助的患者可以通过其接受治疗医院的医务社会工作者提出救济申请,委员会将根据援助准则和申请者的经济状况来确定救济款额。每年有20多万人提出此项申请,批准率高达99.6﹪。
通过以上措施,新加坡织起了一张无缝的医疗保障网,建立一个人人都可以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障体系。
政党要联系群众,最好的方式就是要找到一种能够为民众提供帮助的有效载体,使民众感受到政党的作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通过建立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让党的影响深入到新加坡人的生活和社会的各个角落。
一是通过党的基层支部联系服务民众。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每个选区设一个党支部,人民行动党选区支部是人民行动党的细胞,担负着直接联系民众、宣传民众、组织民众和团结民众,落实人民行动党及其政府的纲领政策的职责。除了协助议员接见民众、为议员访问选区安排以及大选中的组织鼓动工作之外,人民行动党支部还担负起本选区内的党务及社区基金等其他事务。以办幼儿园为例,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为吸引选民对人民行动党的支持,人民行动党开办了质优价廉的幼儿园,为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家庭提供他们负担得起的学前教育,不论他们的父母是否是人民行动党党员。
二是通过社会基层组织联系服务民众。人民行动党执政以后,政府联系服务民众主要通过人民协会及其下属机构来进行。目前,人民协会的社会基层组织网主要包括公民咨询委员会、民众联络所管理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邻里促进委员会、妇女执行委员会、青年执行委员会、选区运动俱乐部及青少年网络俱乐部等。其中,公民咨询委员会、民众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三个重要的社会基层组织,对新加坡的社会建设起着重要作用。虽然这三者在功能上都充当政府与居民的中介与桥梁,扮演着同样的角色,但定位和角色还是有区别的。
三是通过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服务民众。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福利机构,机构下设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再下面设置小组,分管学前教育、年轻家庭、投资、奖学金、福利和筹款等多个栏目。社区基金负责为基础教育提供资金和设施,开办学前教育、电脑培训和培智教育等,建立儿童图书馆和儿童托管中心,基本覆盖了儿童成长相关的所有领域;社区基金还负责向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建立家庭服务中心、发放选区福利津贴,执行社区保健检验计划等,并且为妇女提供家庭服务,保障她们的工作就业权利;为选区体育俱乐部和其他康乐活动提供津贴。另外,社区基金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补贴和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翻新组屋等。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所从事的活动,满足了民众的需要解决了他们的具体困难,深受民众欢迎。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认为,一个政党要长期执政,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联系群众的制度为了保证自下而上的输入和自上而下的输出管道的畅通,人民行动党不仅通过基层组织保持与民众的联系和沟通,还通过建立议员接待选民、议员和部长访问选区等制度化机制,听民情访民意,保持民情沟通的便捷、顺畅,从而使政府决策能够敏感地反映民众的需求,消弭和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议会民主制中,议员是代议制的实现手段代表和整合选民利益,联系着国家和社会。议员接待选区民众的活动,是人民行动党所有议员都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制度,从人民行动党成立之初就开始实行,至今已坚持了50多年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按照人民行动党的规定:每个行动党议员每周必须安排一次时间接待选区民众上访,上至总理、部长,下至一般议员都不例外。行动党议员接见选民一般安排到晚上七点之后,地点就在其党支部所在地。政府部门和法定机构对议员来信非常重视不管投诉的问题能否解决,有关部门都要给投诉者回复一个合理解释。对于那些有代表性而在现有政策框架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则提请国会和政府进行审议,以制定更有效、更能符合民众利益的政策法令。除此之外,人民行动党执政初期还建立了议员定期回自己的选区访问选民的制度。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人民行动党又建立了部长定期访问选区的制度。如果说前者更多地是为了赢取选民支持的话,那么后者更注重听取基层民众对人民行动党和政府的意见,以改进政策。议员回访选民的方式主要有参加群众性集会、挨家挨户拜访选民家庭和接受选区传媒采访等等。
这两种制度安排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通过议员接待日活动,可以将基层选民的愿望和要求带入国会,代表和凝聚选民的利益诉求,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国会表决以决定是否成为一项国策,形成了政治输入和政治要求。同时,议员通过回访选民,可以直接感受公共政策的效果,以补充议员接待日覆盖面不足的缺陷,为议员做出准确科学提案提供条件。这就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的双向沟通,为行动党政府和国会制定出符合民意适应民心的公共政策提供现实依据。
在沟通协商方面,人民行动党还特别重视劳资政三方制度化机制的构建。1959年人民行动党登台执政后,着力培养劳方、资方和政府共生的新型关系。人民行动党政府与工会的合作,除了双方人员的交叉任职、政策上支持之外,主要建立起了一种协商机制, 政府既对工会过火的行为加以节制, 另一方面又通过协商和仲裁程序让工会能够保护工人的利益, 同时还因为有政府的主导,使协商对话一直以“双赢”为其出发点和归宿,因而不致伤害、至少不致严重地伤害雇主的利益,以便平衡整个局面,弥补了法律和市场对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的不足。经过政府的多年努力, 新加坡好斗、对抗的劳资关系终于变成了合作的伙伴关系,也为其他国家或执政党提示了一种解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利益冲突的新途径,一种有利于实现社会公正的方式。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一直都把廉洁作为自己最为重要的执政理念,执政50多年来,成功地避免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由于集权和缺少监督而引发的权力滥用及腐败问题。1999年,李光耀在回答记者提出行动党最大成就是什么时指出:“最大的成就是掌握政权四十年,并保持其活力和诚实,而不是成为衰落和贪污的政党。”[1]在近年来“透明国际”发布的清廉指数排行榜上,新加坡一直位居前五,长期保持亚洲最廉洁国家的地位。新加坡在廉政建设中取得骄人成绩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人民行动党一直秉承的清正廉洁的理念。
李光耀明确指出,在发展中国家,一个杰出的政治领袖对国家的存亡有着生死攸关的关系;高层领导人如果能以身作则,树立榜样,贪污之风就可以铲除。李光耀强调,执政党成员必须具有利他主义精神和自我牺牲精神:“当你加入行动党时,就像是加入神圣行列。”[2]他多次说,我是政府总理,我可以造就出许多个百万富翁、亿万富翁,但我自己绝不能成为富翁。“如果我要贪污,没有人可以阻止我贪污,但是其代价是整个制度的崩溃。”[3]
李光耀生活朴素,除了工资收入以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任何时候都不为个人谋求私利,还定期向反贪局申报自己及家人的收入财产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监督。新加坡后继领导人,包括第二任总理吴作栋、第三任总理李显龙、总统王鼎昌等,在严于律己方面,都同李光耀差不多。由于最高层领导成员自身处于无可非议的榜样地位,他们就有力量制止别人的腐败行为,毫无顾忌地推动国家廉政建设不断向深度开展。由于新加坡领导人的率先垂范,在新加坡没有人敢超越法律,人们对廉政监督的意义和公正充满信心。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及其领导人从执政开始就把法治作为其理想实现的重要方略,并始终如一加以坚持和贯彻。如今,法治理念早已深深地融入到新加坡社会的各个方面,并已内化为新加坡人的一种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新加坡也因其高度法治化为世人所称道。
一是依法治官治权。法治的内涵首先体现在“以法治权”,其实质是将国家和政府的权力配置及其使用纳入法治的轨道,保证国家政治生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运转,实现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在新加坡,这种理念主要通过对官员(或公务员)的选拔、监督、处罚等方面体现出来。(1)以严格的考录制度、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严格的品德考核制度、严格的监督制度来选拔和监督官员。(2)以明确的界定来规范权力的运行。在新加坡,国家和政府的权力配置及其运行已经实现了法治化。同时,通过权力控制系统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从而确保了权力行使符合正当的目的,防止出现权力的误用和滥用。(3)以严厉的处罚来保障官员的廉洁。新加坡把反腐败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为此制定了专门用于惩治贪贿犯罪的《预防贪污贿赂法》和《没收贪污贿赂利益法》。为了保证法律能够得到严格执行,新加坡还依法建立了直属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权威廉政机构贪污调查局。调查局的反贪污调查,任何人不得拒绝。在严刑峻法面前,贪污的成本非常高,法律严明,且伸手必被捉,损失惨重。
二是保证法律平等适用。法律能否被信仰和普遍遵守,主要在于法律的实施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真正做到上下统一,人人平等。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依靠法律的平等适用,树立起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法律成为所有人必须遵守的规则,没有例外、没有宽容、没有灵活性、没有下不为例。平等适用首先表现在,人民行动党依法治国,而不是凌驾于国家与法律之上。人民行动党认真贯彻了党管意识形态和党管干部而不具体插手行政事务和经济的原则,只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通过政府贯彻党的主张,通过它的党员来宣传党的纲领和政治价值观。平等适用还表现在,不管是高级官员还是普通百姓,一旦犯法,都一视同仁,不论其名声多大,地位多高,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事实上,自建国以来,新加坡对高级官员进行严厉惩罚、不徇私情的例子很多,但找不出一件高级官员可以减轻或逃避惩罚的例子。
三是维护司法贵在独立公正。司法独立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离开了独立性,公正性就无从谈起。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及其领导人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并将这一理念贯彻于法治建设的实践当中。在制度建设上,新加坡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国家机构,国会、政府和法院三权鼎立。在司法实践中,新加坡的司法机关在严格遵循四项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自由、法律外面没有民主、法律上面没有权威。
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国家,多元种族及其由此带来的一连串的问题,远远超出其民族、文化和宗教问题本身,它们在新加坡往往表现为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甚至是国家兴衰成败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因此,李光耀一再强调要使一个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一定要有长期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没有任何东西比政治动乱或更糟的政治冲突,对经济增长所造成的破坏来得更大。在多民族社会里,没有其他东西比民族对抗、对土地和资源分配的冲突来得更加严重。为此,人民行动党通过多种方式多管齐下,构建起了一个富庶、稳定、和谐的社会。
一是通过制度设计,为各族群平等参与政治创造条件。为照顾少数民族利益,新加坡政府始终坚持党组织的多民族性,注意吸收马来人和印度人进入政治的高层,保证在国家政权里有各民族的代表人物和与各族人口相应的公务员比例,以防引起人们心理上的不平衡而出现社会矛盾。为了确保马来人参政,新加坡政府还专门成立了“马来事务局”,其主要任务是确保人民行动党内有足够的优秀马来人代表以及政府的政策能为马来人群体所支持。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考虑到马来人议员有逐渐减少的趋势和马来人候选人的素质问题,政府采用“集选区制”来确保议员中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这一措施自1988年开始实行,对少数民族候选人的当选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是制定具体政策,为少数族群就业和发展提供保障。李光耀曾讲,如果社会上的一部份人落后于其他的部份,国家的统一与完整就会受到损害。而在新加坡各族中,马来人相对来说文化落后,发展较慢。为此,人民党政府加强对马来人的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另外,重视马来族群的教育,对于出生于新加坡的马来人,实行教育免费。同时,政府也积极引导马来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现状,避免因成为特权族群而滋生消极的观念。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原贫穷落后的马来人的经济社会地位得到迅速提高,与其他族群的距离不断缩小并最终成长为完全融入新加坡主流社会、具有新加坡人特质的新加坡人。
三是尊重文化多元,保障和发扬各民族的传统文化。语言政策历来是衡量民族政策的重要方面。新加坡是个多元民族国家,各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因而语言情况十分复杂。新加坡人民党不主张以文化素质较高的民族去同化文化素质较低的民族,相反,它主张保持和发扬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以创造丰富多彩的新加坡文化体系。为此,新加坡政府并未把使用者最多的华语定位国语,而是将与新加坡历史、地理有较多渊源的马来语定为国语,同时规定,华语、马来语、印度语(泰米尔语)和英语均为官方语言。同时,为了确保新加坡人能有作为各族沟通的共同语言,又能同时掌握母语,以免失去传统文化,独立后的新加坡推行“双语”教育制度。人民行动党政府推行的双语教育和建立的同等对待四种语言的教育体制等语言政策,不但可以避免因突出某一族群的母语而引发冲突,而且可以使各族群通过这一中性的语言增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的能力,消除族群间的隔阂。
四是推行混合居住,促进不同种族的交流和融合。由于文化差异和英国殖民政府有意隔离,直至该国独立初期,当地各族居民还都是聚族而居。种族间的这种封闭状态容易产生民族隔阂,甚至导致民族冲突。要实现民族融合,促成信仰不同宗教的各民族和谐相处,就必须改变聚族而居的局面,通过各民族杂居来促进民族关系的结构性调整。20世纪60年代,借大规模建造组屋之机,人民党政府推进了不同种族、不同社团和不同区域的居民在新的住宅区中重新组合。如1989年颁布的组屋分配政策规定: 华人在每一社区中的人口比例不得超过84﹪,在每幢公寓中不得超过87﹪;马来人在每一社区中的人口比例不得超过22﹪,在每幢公寓中不得超过25﹪;印度人和其他民族在每一社区中不得超过10﹪,在每幢公寓中不得超过13﹪。政府的这种政策打乱了过去按种族和传统社团聚居的局面,促进了不同种族和社团的沟通及各种文化交流,也有助于培养各种族民众的种族容忍与和谐精神。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和谐理念及其践行带给我们的启示是:
第一,践行和谐理念,就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来谋发展、促发展;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促进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
第二,践行和谐理念,就要强化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作为共产党人,必须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为民服务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少说多做,让行动说话,以扎实的服务赢得人民信赖。
第三,践行和谐理念,就要建立制度化的民情沟通和协商机制,访民情,听民意,保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政治输入输出管道的畅通,便于党和政府制订出更能符合民众利益的政策法规,从而把民众的切身利益同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
第四,践行和谐理念,就要下大力气反对贪腐,对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并将之上升到党和国家生存的战略高度,坚定意志,铁腕反腐,以清正廉洁赢得人民的信赖和支持。
总之,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要在发展的基础上,加大社会建设力度,扩大社会参与,确保社会公平,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清正廉洁的作风赢得人民信赖,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
注释:
[1]《人民行动党(1954-1999)》,新加坡:新加坡玲子传媒,1999年,第132页。
[2]李光耀:《李光耀 40年政论选》,北京:现代出版社,1994年,第487页。
[3]陈岳:《李光耀——新加坡的奠基人》,北京:时事出版社,1990年,第22页。
[4]中国赴新加坡精神文明考察团:《新加坡的精神文明》,北京:红旗出版社,1993年。
责任编辑 顾伟伟
作者简介:秦德占,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法学博士,北京市,100044。
文章编号:1006-0138(2015)05-0111-06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7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