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革命理论到执政理论——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转型的理论基础分析

2015-02-22 01:19朱新山
长春大学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阶级民主权力

朱新山

(上海政法学院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01701)

建国后,毛泽东的最大失误是没有去进行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结果给党与国家带来巨大损失。当然,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转型是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历史任务。

1 理论自觉与准备不足:执政转型的巨大障碍

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后,长期没有告别革命(结果仍悲剧发生“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后,果断停止阶级斗争,将国家引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改革开放的正确道路。邓小平深刻检讨毛泽东所犯错误的根源,1980年,他严厉批评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存在的“五大弊端”(即“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1]327,郑重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问题。很清楚,中国问题的关键在党,在党如何领导。邓小平指出:“怎样改善党的领导,这个重大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不好好研究这个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坚持不了党的领导,提高不了党的威信。”[1]2712002 年,中共十六大将“改善党的领导”提升到政党执政转型的层面,提出了“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转型的重大命题[2]11。毋庸讳言,这一转型极为艰难。最近十年,中央提出并多次强调“科学执政”[3]6,也是因为转上科学执政之路相当不易。之所以会如此,重要原因在于“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转型上的理论自觉与准备不足。列宁曾讲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4]同理,“没有科学执政的理论,就没有科学执政的行动。”政党要转型,理论需先行。目前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在执政的理论形态上适时完成“从革命理论到执政理论”的转变,从而为党的转型发展指明方向。

政党执政的核心内容,是处理好政党与群众(人民)的权力关系。现行宪法第二条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主权者,党和政府的权力渊源于人民。无论是“革命(党)理论”,还是“执政(党)理论”,都要处理好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当然,两者在这一关系处理上,所体现出的“权力认同(合法性)”“权力基础”与“权力运行”模式有所不同。“革命党”的权力来自革命,其权力认同模式是建立在革命的正义性上(人民认同革命党就是为了通过革命求解放);“执政党”的权力来自改革(就是西方国家的政党,为了能上台执政,也有关于社会改良的大众许诺),其权力认同模式则是建立在改革的正当性上(通过不断改革寻求与社会变迁相适应。“革命党”的权力基础是建立在社会的“部分”基础上,是将群众划分为阶级(所谓阶级划分),然后依靠部分阶级(所谓被压迫阶级)对付部分阶级(所谓压迫阶级);“执政党”的权力基础则建立在社会的“全体”基础上(就是西方国家的政党一旦上台,也会宣称代表全体,而不是仅代表部分),不再对社会进行人为区分,而是从全体人民(群众)中凝聚共识、吸取能量。“革命党”的权力运行采取自上而下的权力集中模式;“执政党”的权力运行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与法治运作模式。可以说,“权力认同”模式从革命到改革、“权力基础”从社会的部分到全体、“权力运行”从集中到民主与法治,是政党执政转型的基本趋势。

当然,“革命理论”强调“革命正当”、突出“阶级划分(斗争)”与“权力集中”,是革命的逻辑使然。因为,革命是对现存秩序的激进变革,必然要依靠现存秩序的受害者(所谓被压迫阶级)对付现存秩序的获利者(所谓压迫阶级)。毛泽东明确指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5]革命就要区分阶级阵线,是阶级对阶级的暴力行动,政治动员即不可避免;而政治动员客观上则要求一个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政治权力就从各社会团体向党集中,再从党的下级向上级集中[6]66。列宁将革命环境下的群众、阶级、政党与领袖关系上的集中原则,提升到理论高度。针对当时第二国际有些人提出的“是党专政还是阶级专政?是领袖专政(领袖的党)还是群众专政(群众的党)?”的问题,列宁是这样回答的:“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在多数情况下,至少在现代的文明国家内,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来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7]这就是说,“群众”由“阶级”(先进阶级)领导,“阶级”由“政党”(先锋队)领导,“政党”由“领袖(集团)”主持与领导。这样,权力就可由下到上(由群众到政党再到领袖)做到高度集中。应该说,列宁这套强调阶级划分与权力集中的理论,在革命战争年代是必须的,也是应该的。既是革命的内在逻辑(强力对强力)使然,也是严酷革命环境的外在要求。马克思与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的失败教训时,就明确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因为缺乏集中和权威。”[8]总之,由于革命以夺取政权和改造既有秩序为目标,因而“革命理论”的主基调必为“阶级斗争”,而阶级斗争的开展,客观上则要求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结构。

然而,当革命胜利及政权巩固以后,再强调阶级斗争与继续革命,突出权力集中与专政,就不合适了。这样,只会把人民内部其他阶级和社会成分推向对立面。革命后,时代主题已由斗争转向建设,应强调民主与法治,来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建设新社会。党的权力认同模式,自然应从通过阶级斗争与继续革命获得合法性支持,转到通过不断改革建设“以人为本”的社会获得合法性支持。党的权力的社会基础应由部分阶级、部分人扩大到全体人民(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2]56)。党的领导与执政方式,也应由强调集中到突出民主与法治。马克思与恩格斯就曾告诫我们:“权威(集中)与自治(民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变化的。”[9]建国后,毛泽东的重大失误,就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集中(权威)与民主(自治)关系问题上的这一基本原理,没有伴随社会变迁适时缩小集中与专政的适用范围,从而发挥民主与法治在建设新社会中的基础作用。结果毛泽东的权力越来越大,最后成了“万岁”,通过1954 年宪法确立的政治体制根本不能阻止他发动“文化大革命”。

今天,改革开放已30 多年,党在如何领导与执政上应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建构。不可否认,传统的强调社会区分(阶级划分与差别对待)与权力集中的“革命理论”,仍对改革实践有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毫无疑问,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上的人为区分与差别对待,会弱化社会成员对党与国家的认同,侵蚀党的权力的社会基础。从社会政策上看,农民与农民工长期处于权利弱势地位,得不到同等国民待遇。从经济政策上看,尽管我们已经承认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仍得不到同等对待。国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向国企严重倾斜,结果使国企借助行政权力形成新的特权与垄断。毫无疑问,不给所有公民同等的国民待遇,中国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不能平等地对待所有经济成分,形成公平竞争的格局,中国经济就不可能具有真正活力。须知,对于执政党来说,给全体国民同等的国民待遇以及让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是党长期执政的可靠基础。

从权力运行模式看,当前党政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依然突出。坦率说来,我们对“民主”与“集中”关系问题的认识仍需深化。毫无疑问,社会越发展,集中与专政的适用范围就越小,而民主与法治的作用就越突出。今天,我们在执政理论建设上的重大任务,是推动马列主义执政理论与时俱进,将革命语境下的群众(人民)、政党与领袖关系上的权力集中论,转变为自下而上在群众(人民)、政党与领袖之间以及国家机构的上下级之间,建立民主运作之机制并铺设法治性联系。非如此,日益凸显的党政机构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邓小平最为担心的党政权力过分集中造成的个人领导与个人专政问题(爆发文化大革命的根本原因),就不可能从源头上予以破解;依靠权力集中所形成的利益垄断与利益集团固化(这正成为当前改革推进的重大阻碍)就难以被打破;当代中国也很难有效推进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10]51,“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10]25,“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10]27。毫无疑问,民主与法治应该在中国改革发展与社会治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总而言之,从权力认同、权力基础与权力运行模式诸方面,全面阐明党转型发展的基本目标与方向,正是新时期党的执政理论建设的重大任务。

2 以“以人为本”中心,构筑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体系

改革开放后,伴随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然而,与此形成对照,政党执政转型及用以指导转型的意识形态的变革相对滞后。既有意识形态既不能解释现实,也不能控制与调节党政官员的行为(结果腐败日趋严重)[11],更难以指引国家与社会的前进方向。孙中山曾说过,执政党不是用本党党员治国,而是用党的主义治国[12]。因此,如果党的执政理论建设跟不上,那么就会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并有严重负面后果。

本世纪初以来,党开始把意识形态的重建提上议事日程。随着“三个代表”“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的提出,尤其是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新理念以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总要求,党的“执政理论”的基本轮廓开始显现,党转型发展的目标与方向也日益清晰。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核心,也是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观”的本质与核心。当前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将“以人为本”由重要概念,发展成为系统的执政理论体系。

很清楚,“阶级斗争”是“革命理论”的主基调,“以人为本”则是“执政理论”的主基调;从“阶级斗争”到“以人为本”,是中国共产党进行意识形态重建、迈上执政理论自觉的重要一步。这就要求,首先要明确“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以“以人为本”为基础探索形成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其次,系统阐述“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经济观、政治观与社会观;最后,以“以人为本”来指导党和国家的政策制定,并最终把“以人为本”作为评价改革发展各项政策的试金石。

可以说,“以人为本”立意高远,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念。关于“以人为本”的内涵,马克思给出了最为本质的概括。用他的话讲,共产党人的最终目的就是求得“人的解放”,其一切工作都“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13],从而使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14]俞可平先生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或根本命题,就是《共产党宣言》中所讲的“一切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他认为,“以人为本”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可以说是同一命题的不同表述,其实质是完全一致的[15]。因此,“以人为本”就是使人成其为人,尊重人的个性、尊严与权利,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关于以“以人为本”为基础构铸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已迈出重要一步。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0]31-32原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施芝鸿先生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用24 个字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16]毫无疑问,自由、平等、民主、法治是人类社会的最为普遍的价值,是“以人为本”的本质内核,其在十八大报告概括的24 字核心价值观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可以说,整合了内部人民核心价值与外部世界共享价值,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重建将展现出蓬勃生机。

另外,“以人为本”在经济观、政治观与社会观上也有相应之体现。“以人为本”在经济建设上,表现为沿着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道路坚定前行,坚决限制行政权力,破除垄断,保障公平竞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以人为本”在政治建设上,表现为建设有效保障公民权利、约束公共权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法治国家;“以人为本”在社会建设上,则体现为建立保障人民平等发展权利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最后,要把“以人为本”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的主基调,党的执政作为必须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党推进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也必须最终以“以人为本”(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试金石。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醒目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10]50-51可以说,“以人为本”被置于前所未有之高度。

3 执政转型的方向与路径

当然,要把“以人为本”的执政基调落到实处,化为具体的实践,还需一定的保障机制,这就是党的执政方式的现代转型。

中央提出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3]6,既是我党执政转型的基本目标与方向,也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实践机制,同时,也是对新时期党的权力认同、权力基础与权力运行模式诸问题的系统思考。

第一,推进“科学执政”,正确划分党政之间的不同职能,彻底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邓小平1980 年高瞻远瞩提出解决思路:“着手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中央一部分主要领导同志不兼任政府职务,可以集中精力管党,管路线、方针、政策。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中央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建立各级政府自上而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管好政府职权范围的工作。”[1]321邓小平的思路是党管政治(“管路线、方针、政策”),政府管行政(“管好政府职权范围的工作”)。而政治就是“决策”,行政就是“(决策的)执行”。应该说,邓小平这一构想符合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方向。因为党与政府毕竟性质不同、职能不同,政党是社会政治组织,不是公共权力。党对社会只能采取间接治理方式,而不能直接管控,否则,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就很难避免,与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也不适应。因此,“科学执政”的基本操作思路,就是决策与执行分开,强化党的执政能力与政府的行政能力,而社会能自行运转的领域则让社会自我治理。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深化改革决定》)提出:“建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17],就是沿着这一权力划分和制约的思路来布局与操作的。

第二,推进“民主执政”,通过系统的体制、机制与制度建设,建立党与民众的有机联系,确保执政党及其干部始终是人民的有机组成部分。郑永年先生指出,任何政党如果要组织政治生活和执政,就必须是人民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旦脱离人民,政党就会出现危机[18]。为此,就需渐进开放国家的政治过程,不断巩固党与国家的合法性基础。邓小平明确指出,改革就是开放,中国有“两个开放,即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这个政策不会变,我们现在进行的改革是两个开放政策的继续与发展。改革需要继续开放。”[19]今天,中国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是“两个开放”的结果。时下,中国的改革遇到了巨大阻碍,则是由于继续开放不够,结果产生了强大的既得利益。打破既得利益的阻碍,只能靠重启改革议程,尤其要靠政治改革即政治过程的开放。而推进民主、坚持“民主执政”,则是开放政治过程的基本机制。江泽民指出:“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20]中国政治改革的中心问题,就是通过加快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从而形成一套能使全体党员与社会大众都能广泛参与其中的有效政治过程与政治机制,从而以制度化的方式确立党与国家权力不容挑战的正当性基础。

第三,推进“依法执政”,把宪法作为最高规范,党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政权运作方式执掌政权,不得超越法律的权限。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因此,人大是中国公共权力运作的基础与根本平台。党善于将自己的主张依照人大的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然后在全体人民中遵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就强调指出,要“善于通过国家政权组织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21]。因此,通过国家政权、民主、依法领导和处理国家事务,将成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第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把法治作为推动执政转型的突破口。中国整体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党与政府自身。目前的问题是政府(党政机构)支配资源的权力太大,下一步改革必须要划清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正如《深化改革决定》所指出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7]必须把直接控制经济的全能型政府改造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并将各级党政机关与官员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然而,问题是如何有效监督各级党政机关与官员?《深化改革决定》提出了开创性思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17]这样,有了“权力清单制度”、公开了“权力运行流程”,再加上“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激活人大的权力监督,完善与加强司法监督,切实发挥舆论监督,当代中国就可逐步走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轨道。

概而言之,理论自觉与准备不足,是政党执政转型的巨大障碍。目前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在执政的理论形态上加快完成“从革命理论到执政理论”的转变,从而为党的转型发展指明方向。新时期党的“执政理论”建构,要以“以人为本”为执政主基调,将“以人为本”由重要概念发展成为完整的体系;要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转型目标与方向,通过系统的制度、体制与机制建设,将党的权力基础深深植根于人民,并实现党的权力运行模式向民主与法治的现代转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选择法治作为推动执政转型的突破口。

[1] 邓小平文选: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 列宁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41.

[5] 毛泽东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

[6] 郑永年.中国模式:经验与困局[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

[7] 列宁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97.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6.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6.

[10]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1] 郑永年.改革及其敌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78.

[12] 孙中山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525-526.

[13] 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81.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60.

[15] 俞可平.民主是个好东西[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7-9.

[16] 姚培硕.十八大报告用24 字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N].新京报,2012-11-12(A8).

[17]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1).

[18] 郑永年.改革及其敌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160.

[19] 邓小平文选: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3.

[2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942.

[2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9-0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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