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脊柱损伤法医鉴定的特点分析

2015-02-13 01:27
医学与法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法医鉴定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脊柱损伤法医鉴定的特点分析

秦志东张磊

摘要:为分析交通事故中脊柱损伤法医鉴定的特点,本文选取了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的134例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案例,通过分析脊柱损伤的部位、性质和特点,发现所有案例中脊柱损伤部位主要集中在腰椎、胸椎、颈椎,而损伤类型主要则以关节脱位、骨折为主。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情况较为复杂,要结合伤者年龄、性别、伤后恢复时间、是否有陈旧性疾病或损伤等情况,仔细甄别才能作出鉴定结论。

关键词: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法医鉴定

近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并成为人类死亡的常见原因之一。脊柱损伤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较为常见,在脊柱损伤的临床案例中,交通事故所致的案例总数占据第二位[1]。对于这类案例,法医鉴定需要从脊柱损伤的多角度、多层次进行深入分析,才能为鉴定提供全面可靠的依据。

一、资料来源

研究案例为134例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脊柱损伤的法医鉴定案例,其中男性78例,女性56例;年龄最小者6岁,年龄最大者75岁;有脊柱受损既往病史者24例。

二、研究方法

主要分析腰椎、胸椎、颈椎等损伤部位及各自所占比例,还分析了脱位、骨折、其他情况及各自所占比例,同时对于各脊椎损伤部位集中在第几节椎体进行了总结。

三、结果

所有案例中,脊柱损伤部位集中在腰椎、胸椎、颈椎,分别占比为50.75%、42.54%、34.33%,其他部位受伤占比为4.48%;其中腰椎损伤以第1、2腰椎情况最多,胸椎损伤中以第11、12胸椎最多,颈椎损伤中尤其以第5、6颈椎损伤最多;而损伤类型中主要以关节脱位、骨折为主,分别为84.33%与8.21%,其他损伤情况则为7.46%。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群体损伤情况更为严重,损伤人数为35例,31例以骨折情况呈现;40~60岁的中年群体损伤人数为56例,其中骨折案例为44例。

四、讨论

(一)脊柱损伤部位主要集中在腰椎、胸椎和颈椎

134件损伤案例中,脊柱损伤部位集中在腰椎、胸椎、颈椎,而损伤类型中主要以关节脱位、骨折为主,其原因在于脊椎组织在人体结构中的特殊性所致,该组织可以对躯体起到协调平衡作用,特别是腰椎组织,属于受力较为集中的部位,同时组织的活动性较大而固定效果较差,这样的特点导致在交通事故中容易造成严重损伤,因此发生骨折或者脱位的情况较为多见。

(二)驾驶位置受伤风险高

交通事故中脊柱损伤很容易致残与致死,车辆的驾驶位置是交通车辆中最危险的位置,所以一般情况下驾驶员的受伤几率较大,但是也不能忽视大型交通事故中乘客的受伤率,有些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是导致损伤情况严重的重要原因。现代社会人们出行日益方便,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也更多,特别是很多驾驶员在驾龄上较为年轻,没有太多的驾驶经验,以致在复杂交通环境中无法很好地规范行驶和避让其他车辆,导致自身与他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特别是近年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比较频繁,由于驾驶者没有系统地学习过交通法规,对于驾驶规则没有强烈的规范和安全意识,导致行驶中违规操作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引发重大伤亡问题,因此大多数城市都开始重视对电动车的车速管制,以避免其高速违规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2]

(三)伤者多为男性和中老年人

本研究共涉及被鉴定人134例,其中男性78例,女性56例;60岁以上的老年群体损伤情况较为严重,损伤人数35例,其中骨折31例;40~60岁的中年群体损伤人数56例,其中骨折44例。上述数据说明在交通事故的脊柱损伤发生几率上,一般男性会多于女性,特别是中老年人群居多。这主要是由于

参考文献

[1]刘伟,朱春瑞.法医临床鉴定中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的特点分析[J].医学与法学,2014,6(3):60-61.

[2]沈文军.378例交通事故脊柱损伤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3,S1:121.刘伟,朱春瑞.法医临床鉴定中道路交通事交通事故的创伤性较大,而中老年人自身组织退化情况较为明显,在受到外力挤压、撞击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胸腰颈椎骨折、脱位等;另外,很多人自身存在骨质疏松、骨脆的情况,所以即便是受到较小的外力作用也会导致骨折和脱位。

事故中男性的受伤比例相对较高,这与男性作为社会活动主要参与者,且在交通工具使用上更为频繁有关,特别随着年龄增长,受到脊柱损伤的可能性更高;而女性群体由于大多从事着室内工作,社交活动较少等原因,遭遇到交通事故的几率较低。另外,男性在驾驶过程中相对女性而言更容易冲动,因此在车速控制或者操作上更加生猛,也更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四)伤者神经系统后遗症鉴定的注意事项

脊柱损伤鉴定中是否有神经系统损害和后遗症,是伤情评定的关键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脊柱损伤的鉴定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一方面,针对老年伤者,自身存在着诸多的身体组织退变,导致在很多情况下,其脊柱部分原本存在着较多的疾病问题,加上在交通事故的冲击下使原有疾病恶化,这种损伤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伤者原有疾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疗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在鉴定过程中,要结合伤者的既往就医史、药物史等进行综合评估。但是也不乏伤者对既往病情进行隐瞒,这就需要在鉴定工作中更细致地去分析新鲜损伤和旧疾的区别,为鉴定提供有效依据。

另一方面,在鉴定的时间上,观察的时间越久越能发现损伤的潜在问题,因此如果时间允许最好做更长时间的观察,这样才能充分了解是否存在严重后遗症或者其他功能损害问题。而不能急于下结论,某些神经系统、组织的损伤并不是1~3个月可以快速下结论的,往往在半年后还可能有相关问题的明显表现,因此损伤后间隔时间越长,鉴定结果会越准确。故脊柱损伤的特点分析[J].医学与法学,2014,6(3):60-61.李亚军.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人体特征性损伤研究[J].医学与法学,2013,5(6):53-57.

(责任编辑:黎志敏)

鉴定天地

Characteristics Analysis of Spinal Injury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in Traffic Accidents

Qin Zhidong Zhang Lei

Abstract:In order to analyz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pinal injury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in traffic accidents, 134 cases of spinal injury in traffic accidents from January 2013 to December 2014 are selected.Through the analysis on spinal injury parts, nature and characteristics, it is found that in all cases, spinal injury mainly appears in lumbar, thoracic, and vertebra; and joint dislocation and fracture are the main damage types.Spinal injury in traffic accidents is relatively complex, therefore the identification conclusion should be made with the consideration of the age, gender, recovery time of the injured, and whether the injured has a chronic disease or injury should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as well.

Key Words:traffic accident; spinal injury;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作者简介:秦志东,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法医室法医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学。张磊,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公安局法医室法医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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