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彩 丽
(运城学院 政法系,山西 运城 044000)
高校“立德树人”的实现困境及路径探索
王 彩 丽
(运城学院 政法系,山西 运城 04400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充分肯定了在高校加强“立德树人”的重要性。但当下高校评价体系偏颇、高校教师德育水平的差异性、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的不利影响、高校德育媒介及工作机制的不足,导致高校“立德树人”工作成效甚微。针对高校“立德树人”的诸种实现困境,拟从完善高校评价体系、狠抓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加强道德立法、全面深化教学方式改革以及积极构建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机制等方面探索高校“立德树人”的实现路径,使得高校“立德树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立德树人;高校;道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这是对十八大“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1]的德育理念的全面深化。高校“立德树人”理念的提出不仅顺应当前经济迅猛发展、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的价值诉求,更是塑造大学生健康人格,发展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迫切需要。
“立德树人”语境宏拓,语意深远。立德即树立贤德,树人即培植人才。道德培育是塑造全面复合型人才的基础和前提,正所谓“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德字为先”。教育家陶行知说:“因为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使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由此可见德育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首要地位。唯有立德,才能树人。
“立德树人”是中华民族教育方针的一贯指向,是大学教育的正道,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是大学生人格修炼的目标。在当代高校教育中,作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鲜明主题,“立德树人”被赋予了更深刻的理论内涵和时代特征。第一,揭示了高校教育的首要目标,以德为先。正如司马光所说:“聪明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高尚的道德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处事之基和成事之道。第二,明确了高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即人才培养。用高尚的德行感染学生,用人文关怀关爱学生,用浑厚的文化滋养学生,从而培养德才兼备的人。第三,强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工作中,丰富了高校教育的基本内容,高校教育工作者不仅传授知识、培养技能,而且担负着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练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职责,努力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增强社会责任感。
(一)“立德树人”是开展高校教育事业的科学主张
能力与品德,须臾不可分离;成才与成人,时刻相辅相成。当代大学生不仅需要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更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因此,高校应始终将德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德育是人全面教育的内核,正如“教育科学之父”赫尔巴特所说:“教育的唯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一个概念中——道德。”
“立德树人”是党立足我国教育发展的实际提出的科学主张,是当前教育改革的一项战略主题,是深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契合了高校教育工作的价值需求,为高校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立德树人”是塑造大学生健全人格的顶层设计
健全的人格是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先决条件。汲取知识的目的是利用知识,而只有健全的人格才能保证知识运用于正确的方向。大学生只有更加注重人格的塑造,才能内化积累的知识,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从而实现自身价值。高校是人格修炼的主要阵地。在人格塑造的黄金时期,必须重视大学生的道德培养。大力倡导和深化高校“立德树人”工作已经刻不容缓,这对帮助大学生端正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道德观,把握成长的轨迹,养成良好的秉性,具备宽广的胸襟、豁达的心境、积极的态度、博大的爱心和厚重的责任担当等具有积极意义。
(三)“立德树人”是对当代大学生道德变异的有效纠偏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全面改革的深入期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市场经济的急剧发展在破除陈旧的道德观念,强化平等、民主、自由的主体意识,传递和谐、正义的道德精神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道德失范和道德危机的负面效应。近年来,大学生见危不救、因让座与老年人发生争执等社会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引发舆论广泛热议;大学生恶性案件也频频发生,诸如恶意杀人的药家鑫、同室操戈的林森浩等,都对高校道德文化产生了巨大冲击,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大学校园道德建设的现状以及深刻反思少数大学生群体道德变异的不争事实。“立德树人”理念的提出正是对大学生道德现状的深刻认识和理性升华。
(一)高校评价体系的偏颇影响“立德树人”目标的实现
近年来,“立德树人”理念虽被反复提及并强调,但在各领域的践行成效却微乎其微。受高校评价体系的局限,高校“立德树人”的目标难免发生偏离。
高校评价是高等教育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对广纳生源、为高等教育消费者提供信息和指导、增进社会公众的了解、提高高校的知名度美誉度以及高校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可否认,高校评价已经成为部分高校管理者办学思路的主要来源,左右着高校教育的重心。围绕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校声誉等最为主要的高校评价指标,高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其中的人才培养涉及学科建设、师资实力、毕业生质量以及杰出校友等诸多方面,但道德教育层面却鲜有涉足。可见,高校评价体系的偏颇导致大学生德育目标被忽视,有碍于高校“立德树人”目标的实现。
(二)高校教师伦理维度的遗失阻碍“立德树人”目标的实现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说:“教师的职务是用自己的榜样教育学生。”只有伟大而纯洁的教师榜样,才能引导学生具有高尚的思想和行为。高校教师作为大学生的主要教育者及组织者,对大学生行为品德的养成起着价值导向和典范作用。然而,高校教师却普遍将专业知识和技能作为教书之本,认为博学的知识是树立威信的前提,高超的专业技能是确保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因素,而遗弃了教师职业的道德根性与教育的道德指向性。加之现行高校教师评价体制的导向效应,教师将主要精力投放在科研工作上,而道德教育以及课堂教学工作完全取决于教师良心,这客观上导致了高校教师在传承“立德树人”理念中的效能弱化。[2]
(三)高校受教主体的立德生态加重“立德树人”的实现难度
市场经济的利益化和社会转型期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增加了“立德树人”的实现难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品价值关系属性,如金钱价值泛化、利润最大化等,都不可避免地对道德进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在金钱物质的诱惑面前,个人私欲膨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滋生,基本的道德规范被遮蔽,当代大学生逐步陷入道德的困境;市场经济纯粹的利己性也导致当代大学生道德目标自我化、取向功利化和行为庸俗化,诱发公德心淡漠、诚信缺失、社会责任感弱化和行为方式失范等一系列道德问题。倘若新的道德秩序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而得以确立,二者的违和将预示着“立德树人”在高校的推行困难重重。
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伴随而来的制度不正义、价值标准多元化等问题混淆大学生的道德是非,考验大学生的价值理性。这也直接影响到“立德树人”理念在高校的践履成效。
(四)高校道德教育方式的直接性削弱“立德树人”的落实成效
自“立德树人”理念植入高校教学以来,“如何教道德”的问题再次被掀起。多数高校以单独开设思修课作为高校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教师在课堂以灌输道德知识,佯装道德行为的方式,一味生硬地、盲目地进行道德说教,刻板而无趣,完全脱离道德教育实际以及受教者的道德架构,以致培养出道德的“早产儿”、“伪君子”,背离了“立德树人”的本真。情感本是属于个体的,是内在的、独特的,是人们真实意向的表达,真正的道德情感是无法掩饰的。教师若不能与学生达到真正的情感沟通,而是惯以直接的道德教育方式,学生便无法形成对道德教育的真知灼见,更缺乏将其内化为规范自身言行的道德教育标准的可能性,继而导致“立德树人”的目标难以奏效。
(五)高校“立德树人”工作机制的不足钳制“立德树人”理念的运行
第一,高校“立德树人”的实现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和保障。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运行机构设置较多,但往往各自为政,缺乏协调与沟通,也存在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的现象,出现管理死角,导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健全的环境下成效甚微。另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理念滞后、缺乏创新也是导致德育成效不佳的重要原因。
第二,高校德育孤军作战已不足以脱困。高校德育是大学生道德观念培养的主要途径,但良好的家庭教育和有效的社会教育对大学生道德观念的形成同样具有重大作用。中国式家庭教育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倾向,很多家长并不关注子女的道德养成,甚至反其道而行之,灌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遇事少出头”等错误思想。另外,不良社会现象的存在,也严重地影响甚至抵消着高校德育的实效性。
由于高校评价体系偏颇、教师道德形塑力式微、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高校德育媒介及机制暴露出诸多弊端,目前,高校“立德树人”工作依然成效不彰。据此,我们亟须在结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创新“立德树人”的实现路径。
(一)完善高校评价体系,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理念
只有建立正确的高校评价体系价值导向,才有利于高校各项重点工作齐头并进,高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得到全面落实,高校教育事业能够健康长足发展。
鉴于教育的根本职能和根本使命,高校评价体制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成才为要,着眼于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兼顾科研成果、学科建设等硬性指标。确立全面型人才培养为评价高校的关键要素,倒逼高校在努力提高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水平的同时,积极弘扬并践行“立德树人”理念,高度重视德育对于学生整体教育的引领性作用。
(二)狠抓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道德修养
古人云:“身无道德,虽吐辞为经,不以为信。”虽满腹经纶,但道德低下,自古就不配成为教师。教师固然要有教书育人的科学思想和渊博知识,但更要有为人师表的道德情操和人文修养,教师道德行为的示范性决定了教师应形塑文明道德风尚。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高校应搭建师德建设平台,对具有崇高美德的教师进行宣传表彰,彰显师魂风采,激发教师内省自身道德信念,凝聚自身道德力量;高校教师应研习伦理学、道德心理学等相关知识,不断汲取新的道德养分,以丰富自身的伦理维度;确保各高校将师德纳入高校教师评价的指标集中,积极构建科学评价高校教师的新体系。
(三)加强道德立法,切实发挥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的法律保障作用
调整道德行为不仅寄希望于自律意识,还应委以他律强制。道德立法是将道德领域中具有普遍性的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并加以推行,以保障社会道德健康发展的过程。社会转型期,各种道德失范现象沉渣泛起,道德立法作为道德行为的外在约束力量,是社会道德建设的迫切所需。因此,笔者建议加强和拓展道德立法,以震慑道德层次较差的行为主体,迫使其规范自身行为,笃行道德义务;指导行为主体德性养成,切实发挥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的法律保障作用。
(四)全面深化教学方式改革,由道德说教向有针对性的道德渗透转变
传统道德教育片面强调道德概念和道德原理的灌输,忽视了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不利于道德信念的内化和外显。[3]因此,高校教师应将时代道德精神渗透于实践教学中,实施感受教学,在校园文化活动设计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勤俭节约、立志成才等主题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道德能力。
另外,情感共振也是道德教育的关键。不同于知识学习,道德学习基于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基于对主体间关系的体验。在道德渗透的具体实践中,教师应着重把握情感沟通。道德知识要由外转向内,必须融入道德情感,才会成为人的道德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积极构建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机制
第一,完善高校“立德树人”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高校“立德树人”的领导机制。[4]通过制定、完善有关规定,理顺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机构的职责界限,改善德育工作一盘散沙的现状,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和运行制度,掌握德育主动权。深入了解和定期追踪大学生思想动态,预期可能出现的思想倾向和行为,主动且及时矫正大学生思想褊狭,消灭错误的思想动机于萌芽,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协作共管的长效机制
全力解决当前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缺位、错位现象,突出家庭教育中父母及其他重要家庭成员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社会实践及社会环境作为社会教育重要渠道作用,切实改善高校德育单打独斗的艰难现状,努力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功能衔接和互补,极力促成三方良性互动,凝聚“立德树人”的强大合力。[5]
[1] 胡锦涛.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陈丹雄.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困境及其破解[J].高等农业教育,2014(3).
[3] 冯晓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践途径和工作机制思考[J].视听,2013(6).
[4] 张喜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的科学模式构建[J].教育与职业,2010(6).
[5] 方晓珍.高校“立德树人”的理论指导与实践路径[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3(6).
【责任编辑 马 牛】
Abtract: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Eighteenth Central Committee defines that “enhance morality and foster talents” is the basic task for education, and this confirms the importance of strengthening “enhance morality and foster talents” fully. However, the effectiveness in this point is not enough fo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s the following causes: unfairness in colleges’ evaluation system, inconsistency of moral education for colleges’ teachers, adverse effect caused by market economy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shortcoming lead by medium of mor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working mechanism. In order to implement the target of “enhance morality and foster talents”,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colleges need to be improved, the construction of moral education for teachers and moral legislation need to be strengthened, at the same time, teaching method need to be reformed and the effect mechanism for “enhance morality and foster talents” need to be set up quickly. All these measures above could promote the implement of “enhance morality and foster talents” to a great extent.
Difficult Position Implementation and Path Exploration on “Enhance Morality and Foster Talents” For Colleges
WANG Cain-li
(DepartmentofPoliticsandLaw,YunchengUniversity,Yuncheng044000,China)
Enhance morality and foster talents; College; Moral
2014-12-26
王彩丽(1983-),女,山西运城人,运城学院政法系助教,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008(2015)03-00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