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
(广州工商学院,广东广州510850)
基于法治理念下的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
杨丽
(广州工商学院,广东广州510850)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推进,法治理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具体到大学生教育管理领域的主要表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学生权利意识高涨,另一方面是大学生教育管理规章的完善。基于法治理念实现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创新已经成为了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学教育管理者应该提升自身素养,用法治理念实现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创新。
高校中包含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两种类型的权力,两者在职责范围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高校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着超位、错位等问题,造成了学术权力遭受挤压、官本位意识盛行等问题。因此,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中必须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制衡。
(一)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互协调
首先,明确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职责。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存在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两者在职责范围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是不能够相互替代的。只有在行政权力的引导与制约之下,学术事务才能够更加符合教育者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只有在学术权力的引导之下,学术事物才能够更加符合认知的规律与逻辑。因此,高校应该形成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权利架构模式,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良性互动,注重行政权力为学术权力服务。
其次,实现学术权力的优化配置。当前高校的学术性不断增强,实现学术权力的优化配置已经成为了高校发展的重点问题。第一,学术权力应该恪守学术性特质。将学者作为学术权力行使的主体,将保障学术自由作为学术权力的根本目标。第二,学术权力的重心应该下移。院系是高校工作的重点,是专业学科的汇集地点与学校任务的承担者,因此将院系作为行政权力的重心。
(二)实现权力责任机制的建立与健全
从法制角度进行分析,权力与责任是相互依存、相伴而生的。法治最为重要的作用就是确保责任与权力之间的相互对等与统一。高校内部权力也是如此。权力具有双面性,既能够带来收益,也能够造成灾难,而出现灾害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权力所具有的扩展性。为了实现权力负面效应的减低,实现权力的制约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的共识。权力制约的机制主要包括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责任制约权力四种类型。本文重点分析以责任制约权力,其中的“责任”指的是任务、义务、结果等涵义。高校针对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都应该建立责任机制,而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学生权力责任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为高校学生自然发展提供保障,同时防止高校逃避社会责任。
实现大学生对教育管理实务的民主参与,一方面能够实现大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的完善,另一方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民主参与存在着层次较低、热情不高、渠道不畅等问题。在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中,必须强化大学生的民主参与。
(一)提升大学生自身的行为能力
大学生民主参与权利包括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两个方面。权利能力指的是大学生参与大学教育管理的可能性,行为能力指的是将参与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大学生行为能力的提升需要循序渐进,在民主参与的过程中不断地积累。首先,应该培养大学生的民主素质。大学生的民主素质越高,民主参与的能力与效果就越强。因此,必须注重大学生民主素质的培养。同时,在大学生民主素质培养的过程中应该强调针对性,采用因材施教、因人施教等方式提高大学生民主素质。其次,应该引导与鼓励大学生参与民主实践。只有通过民主实践才能够促进大学生民主参与行为能力的提升,通过有效的引导与鼓励促进大学生民主参与行为能力健康发展。
(二)强化大学生学生组织建设
大学生组织是高校大学生民主参与的主要实现途径,遵循了民主参与的有序性原则。首先,强化学生组织的独立性。当前,大学生学生组织存在独立性较差的问题,导致其维护大学权益的本质功能难以得到真正发挥。因此,高校必须强化与完善对大学生组织的领导与指导,提高大学生组织的独立性,激活学生组织的活力与效能。其次,强调学生组织的服务功能。当前,高校学生组织在大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存在较大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包括工作效率与工作态度不佳、缺乏群众眼光与群众思维、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存在官僚化与层级化作风等。因此,大学生组织必须树立为大学生服务的宗旨,切实发挥自身维护大学生权利的作用,实现自身形象的改善。
(三)规范大学生网络民主参与的渠道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的交流方式与行为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学生接触信息化网络较为频繁,信息社会对大学生造成的影响更为突出。因此,在大学生教育管理中应该注重网络教育管理。网络民主参与具有交互性、隐匿性、平等性、便捷性等特征,成为了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因此网络已经成为了大学民主参与的重要媒介之一。但是网络在运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信息可操纵性等缺点,信息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因此,要对大学生网络民主参与的渠道进行规范,主要的措施包括强化网络信息的有效监管,培养网络教育管理专业队伍等。
法治理念中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统一性,义务与责任又存在关联性,因此大学生自由行为与责任担当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对称性。大学生教育管理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实现学生主体观念的自由、全面发展。在大学主体观念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中,责任担当是必要的前提与动力。
(一)实现大学生责任教育内容的完善
大学生责任教育内容的完善需要依赖于责任教育内容体系的构建。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生命责任教育。生命是人存在的前提条件,对人来讲具有不可言喻的重要性。生命责任实际上就是追求与实现生命价值的过程中,而生命价值的核心就是爱。因此,生命责任教育实际上就是爱与被爱的教育,让大学生能够真爱自己、关心他人。其次,行为责任教育。行为责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教会大学生做人与做事。行为责任教育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在行为之前应该针对行为本身进行自我思考;第二是在行为过程中应该掌握行为的自我调节;第三,在行为结束之后要对行为进行自我反省。再次,成才责任教育。大学生成才一方面是大学生个体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的需要。在进行成才教育的过程中,首先应激发大学生的成才理想,在此基础上提高大学生的成才素质,最后培养大学生的成才意志。最后,回馈责任教育。回馈责任指的是大学生在成才之后要给予家人、社会进行回报与贡献,进而实现梦想、成就自我。回馈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要对家人进行回报,包括物质方面的、精神方面的;另一方面是对国家与社会进行回报,为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视大学生公民教育
当前,大部分高校在进行大学生教育管理的过程中都有意回避公民教育问题。因此,必须端正对公民教育的认识。公民侧重于公民的资格或者身份,知识证明了公民地位的潜在性,只有在生活实际中运用公民的权利,才能够真正实现公民的现实性。进行大学生公民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大学生公民权利享有与公民责任担当的相互统一,让大学生成为真正健全自律的公民。
(三)强化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大学生责任担当的培养不仅仅是进行理论的灌输,更应该通过实践来进行培养。“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因此要在大学生责任担当的培养过程中融入社会实践的途径与方法。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首先应该强调实践活动的实效性,经过长期有效的实践锻炼,让大学生能够在实践中体验、选择与践行责任,形成完整的责任教育。其次要注重实践活动的针对性。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具有不同的成长特点,因此大学生实践教育要注重层次与阶段的划分,提高大学生实践教育的针对性。
本文以法治理念为基础,对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创新进行了分析与研究,指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首先,对权力与组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大学生教育管理中进行权力制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其次,借鉴西方国家大学生民主参与的经验,提出了我国大学生民主参与的有效原则与路径;最后,通过大学生责任担当的论证,指出了大学生责任担当与全面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指出了对培养大学生责任担当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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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建设法治校园已经成为了高等教育关注的重点课题。以法治理念为基础实现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创新已经成为了高等教育领域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从权力制衡、民主参与、权利保障、责任担当四个方面指出了法治理念下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的主要措施。
法制理念;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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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0046(2015)7-0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