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赓
我国大学生就业治理探究
郭赓
受产业结构调整,大学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依靠政府单方面调控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就业问题,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协作。依据社会治理理论的多元治理主体思想,理清目前就业治理中的主要问题,通过对包括政府、用人单位、民间组织、高校在内的各治理主体的分析设计,明确分工责任,相互协商配合,使高校人才培养更加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有序、就业渠道更加畅通,使就业问题得到有效的缓解和改善。
大学生;就业治理;探究
治理理论是上世纪80年代末兴起的管理理论,该理论被认为是推动社会民主化管理的重要理论之一,倡导不以政府作为唯一的权力中心,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强调各利益主体互动合作、共同协商管理公共事务。大学生就业同政府、用人单位、高校都有着直接的联系,除产业结构调整等刚性影响外,在就业管理上仍存在着许多可以改进优化的空间。传统以政府为主导的就业管理办法已不能有效适应当前复杂的就业形势。如果依据治理理论能将政府、用人单位、高校等各方力量相结合形成合力,必然对我国的就业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专业对口”的错误解读
大学生就业普遍存在这样一种心理,就是希望今后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做到学以致用。然而伴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职业的复杂性较以往增强了很多,劳动者依靠单一的专业知识已经不能适应很多工作岗位的要求。社会对于知识全面、适应性强的复合人才需求量增大。这就需要大学生在毕业后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结构,从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以适应本职岗位的需要。因此大学生就业一味地强调“专业对口”并不十分合理,反而会错过更好的就业机会。
社会对于不同行业人才需求的数量很难准确合理地进行预测。因此,大学的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也很难准确到与社会需求同步。同时随着全球与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各级各类人才需求的数量也在相应改变,从而导致各专业毕业生人数也很难同当年的社会人才需求完全吻合。苛求所谓的“专业对口”反倒成为就业的障碍。[1]
良好的学习兴趣是保障学习效果的先决条件。而部分学生因为种种原因在报考大学时没有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学业差强人意,那么如果对口从事所学专业对应的工作也很难取得长足的进步,相反找一个自己感兴趣的岗位就业,反倒能激发其学习的动力,调动起工作的热情,对未来发展还是很有益处的。
(二)就业的价值取向选择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这一时期产生的社会问题,应对贫富分化严重、社会矛盾加剧带来的不利影响,这其中价值观念上带来的冲击是十分严重的。工资待遇高已成为大学生择业最主要的参考因素之一。追求高收入本身无可非议,这也是劳动者能力的一种体现。然而将这个目的作为择业的主导因素却不合理。我国的高等教育包含了提高公民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社会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几个方面的目标,这些目标在学生就业时应予以兼顾考虑,充分体现个人利益同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统一。而只将个人私利作为优先考虑的主导因素的择业观则过于功利化,背离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初衷。这样的就业价值取向将削弱国家建设的力量,对国家社会的发展起到非常不利的影响。
(一)职业技能教学同理论教学之间的矛盾
就业使有劳动意愿的人获得合法的收入,促进大学生就业对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有相当大的作用。受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影响,很多高校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作为人才培养目标中的重点,希望通过这方面的训练使学生提早适应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在就业时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受此影响,这些院校职业技能类课程在大学生培养方案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增高,由此带来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是专业理论课的课时被相应地削弱。虽然学生的实践能力很重要,从表面看同工作实际贴合得更为紧密,然而理论教学的重要性在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同样不能被忽视。理论知识源于实践,是对实践活动的总结,是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分析后对事物内在规律联系的深层次揭示。理论知识可以帮助人们指导实践活动。实践技能的培养可能使学生在短时间内适应用人单位的基础性工作,但从学生长远的职业发展来看,具备扎实的理论水平作用更为明显。
(二)专业设置不合理
受教育产业化的影响,高校办学的资金来源由原来的国家拨款,变为国家拨一部分、高校自筹一部分的形式。出于对资金来源的需要,很多高校一味追求规模效应,想尽办法开设新专业吸纳生源,同时扩大像艺术类专业这种收费高专业的招生数量。从高校发展规划上看,这样做导致部分专业人才培养数量同市场需求数量差距拉大,加大了学生就业的难度。高校在规划建设时也盲目追求综合型大学的发展目标,而与之配套的师资力量不足,导致教学质量下滑,学生毕业后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也成为影响就业的问题。[2]
(三)就业状况同专业发展规划之间的矛盾
就业率一直以来被视为衡量一个专业开设是否合理、教学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教育部于2012年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就明确指出:“高校设置的专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等情况,高校主管部门须责令有关高校限期整改、暂停招生。”根据就业率对专业招生进行限制是国家为调控人才培养数量而采取的一种管理手段。然而在政策实施的背后仍然存在着一些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首先,就业率能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所有专业的人才需求状况。部分专业由于人才数量过剩导致供大于求,使毕业生就业出现困难。也有些高校由于教学质量不达标,市场对该校学生的认可度不高,同样也会将学生拒之门外。此类情况下,就业率确实能暴露出一定的市场需求状况和教育质量上的问题。然而,就业率的高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不匹配、经济周期波动、先进技术代替人力等情况都会使就业率产生浮动。某些专业人才近年市场需求低并不代表几年后需求不会增高,而暂停招生造成的相关专业教师的安置问题值得商榷;这个专业的学科建设基础如何有效地保留也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高校应制定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避免因暂停招生造成的人才流失和教学资源的浪费。笔者认为,高校教师应尽量精通相关专业知识,高校的基础实验设备也应尽量做到复合型,这样做既可以确保适应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也可满足需要对相应专业进行恢复或调整时有足够的力量。
(四)就业情况缺乏科学的统计与预测
当前我国高校学生就业情况统计主要由各高校负责实施,而各高校的就业统计工作则由各二级学院或系部负责。在高校内部,就业率往往作为一个院系工作评定的重要指标,而对于一所高校,就业率也和学校的声誉紧密联系,直接影响未来生源的数量和质量。因此高校从主管领导到各院系负责人对每年的就业率都高度重视。而我国目前的就业率统计是以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签署就业协议书作为学生就业的标准,但这同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还有较大的差别。就业协议的签署和最终就业率的统计在部分高校还存在水分,无法确切地统计实际就业的人数,这为后续准确评价专业设置的合理性、教学质量的实际效果带来了难度。此外,仅仅依靠就业的人数并不能恰当地衡量教育质量,每个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和规模、就职岗位的薪资待遇和发展空间都有较大的差异,只有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对就业真实状况作出比较科学合理的评估,进而对这个专业的发展或调整进行较为科学的预测。[3]
(五)行政干预行为过度
就业一直以来是较为敏感的社会问题,失业率过高严重阻碍着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政府作为执政者对就业问题高度重视,然而受社会就业压力的影响,在管理上容易出现行政干预过度的情况。例如,为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问题,部分城市设立了非营利性的公益性服务岗位。这种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岗位一定程度地缓解了弱势群体的就业压力。然而公益性岗位引发的问题仍需引起我们的注意。首先,公益性岗位是政府出资的工作岗位,倾向于对弱势群体的照顾,在岗位设置上易出现不合理情况,使一些岗位在设置上可有可无或岗位工作量不饱和。而公益性岗位的设立使得政府机构臃肿,运行的成本进一步加大,加重了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其次,公益性岗位由政府负责管理,岗位职工的筛查和选择、用人关系上的矛盾和纠纷都要依靠政府来负责协调和管理,如处置不当还会影响群众同政府的关系,造成的管理成本不容忽视。再次,公益性岗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难题,到岗位补贴期满,这部分人群依然还要面临失业难题。因此“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对失业人员的帮助应当以提高其自身职业技能为主。
(一)政府的就业治理角色
1.协调各方利益,监控就业环境
政府在整个就业治理体系中应该更多地发挥其服务、协调功能,而应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和单方面的规划。就业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单纯依靠政府的干预调控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就业说到底是求职者同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政府过多介入到市场的运行中必然会限制市场发展的活力。然而,过度的放权,依靠市场规律解决就业问题也不现实。受全球性经济情况波动的影响,中国的经济结构也在不断地适应调整,始终无法处于稳态,这种变化也会使就业状况受到一次又一次的影响,考验着市场自身的调节能力。如果市场没有足够的健全调节机制来及时处理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就业问题,那么势必会让全国的就业状况处于混乱,从而加剧社会矛盾,长时间的“市场失灵”则会进一步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即使通过市场调节,可以让就业状况在经历了一定时期后从无序恢复到有序,但恢复过程中造成的经济损耗也过大。因此保持就业状况的相对平稳是政府的职责所在,然而在治理手段上则要权衡市场活力与市场秩序的关系,政府的主要工作是间接调控而不是直接参与。
2.促进治理各方信息沟通
求职者在对用人单位的自主选择上存在着盲目性,高校在人才培养的门类、数量、方式上同样存在着盲目性,未能很好地同市场实现对接。加强求职者、用人单位、高校之间的信息整合与交互,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渠道,为求职者提供合理的职业选择,为用人单位提供最优秀的岗位人才,为高校提供更为恰当的招生培养方案,将对就业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起到推动作用。这是一个涉及范围较广的系统性工程,单靠一两个单位肯定无法实现,而政府恰恰是最合适的实施者。
3.缓解社会矛盾
由就业引发的社会矛盾是政府关注的主要问题。缓和这些矛盾、保持社会稳定是政府的重要工作。而人才数量供给同市场需求之间的差距符合正常的经济规律,一定程度失业率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培养公民理性的就业观十分必要。政府应增加信息透明度、及时向公民通报就业相关资讯。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积极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冷静地应对经济规律的影响。此外,就业引发的社会矛盾除了包括就业困难外,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就业公平。就业困难引发的矛盾可以通过宣讲使公民对就业理性具备的认知,得到相当程度的化解,而就业公平引发的矛盾,宣讲是无效的,只会削弱政府的公信力。当今社会在人才选择录用的程序上仍存在制度上的漏洞,使关系人脉在求职过程中显得比个人能力还要重要。构建公平的竞争环境,让每位求职者都能够根据自己的能力高低找到相匹配的职位。这需要政府制定更加严格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去约束。[4]
4.调整高、中等学校招生人数
1999年实行的高校扩招,既有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提升劳动者素质的一面,也有缓解就业压力的一面。十五年之后,我们不难发现,社会经济发展是需要高、中、初级各类人才的,高、中、初级人才的需求比例又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而变化的。当年高校扩招带有人为突破规律的性质,这也造成某一级人才的过剩。因此,政府应采取措施调整各级人才培养的比例,减轻某一级人才培养过剩而产生的就业负担。
(二)企业、民间组织的就业治理角色
1.参与公共服务事业建设
应鼓励和吸纳更多的企业、民间组织参与到公共服务事业的建设中。政府应提供公平竞标的平台,企业、民间组织负责项目实施。同时,竞争机制实现了优胜劣汰,运营状况不佳,群众不满意的企业会自动被淘汰。在这种竞争环境的激励下,促使企业充分运用先进科学的管理办法合理地安排公共服务的岗位设置,监控服务运营,在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又能保证资源的高效利用。这样确保公共服务事业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活力。而企业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如果政府完全放权,则容易使企业在运营公共服务时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因此企业的运营仍需要政府的适度参与协商,政府不干预企业的管理,但一方面负责监督公共利益的有效实现,另一方面对公共服务业绩突出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鼓励。
2.协助培养行业人才
企业、民间组织应利用自身优势为行业人才培养提供帮助。目前毕业生就业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学生从大学走向工作岗位后的不适应,学校所教授的知识技能同工作实际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部分企业受成本因素影响,不愿花费过多的人力物力对毕业生进行岗位培训,有的企业甚至抵制招收应届毕业生。实习所需的环境和设备维护更新都需要不小的投入,高校受自身办学条件限制,并非都能够提供与企业实际情况吻合的实习场所,这就需要广泛开展校企合作。不少学校同企业建立起合作关系,在企业开设校外实践基地。校外培训基地的筹备和建立由各高校自己联系完成,然而从自身利益考虑,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愿意建立这种合作关系,这就给基地的创立增加了不小的难度。如果政府能参与到校企合作的进程中来,就能帮助联合不同行业的企业参与合作形成合力,协调企业、高校间的利益权责关系,建立面向多所高校的就业培训协会,为不同专业的学生提供与其专业对应的企业实训场所。企业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用,学生则能获得更多的校外培训机会,业务能力得到了加强,高校则节约了相当多的投入,三方实现共赢。
(三)高校的就业治理角色
1.高等教育应分清梯度
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升受教育者的素质、为国家经济发展输送合格人才,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接班人。从本质上讲,就业并非大学的根本任务,而就业问题又是广大学生及其家庭普遍关心的问题,因其直接影响到未来的基本生活需要。但高等教育并不等同于就业教育,并非所有学科都适合推行应用型教育模式。受舆论导向的作用,高校就业率对生源的数量和质量有较大的影响。部分高校为了招揽生源,一味追求就业率,无限度加大实践类课程所占的比例,将职业教育作为专业培养的重点,实质上降低了该学科的学术高度。这样做的结果导致国家高精尖人才培养的力量被削弱。虽然我国高校已经从“精英教育”时代进入到“大众化教育”时代,但实行“大众化教育”绝不意味着放松“精英教育”。高校为追求自身利益,在人才培养上偏离国家利益的做法值得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现阶段要解决好应用型人才培养同学术人才培养之间的矛盾,根据专业性质和学生能力分清梯度。梯度划分主要可按专业梯度和人才梯度两个方面去考虑。专业梯度划分是充分考量专业性质和国家的需要,因为高校赋有引领社会前进和满足国家对高新技术人才需要的任务。所以一些学术性较强、知识层次深的、国家高精尖人才紧缺的学科,培养方案要重点放在学术水平的提升上,加强学生科研能力的训练,力争为国家多输送精英人才,而不能完全迎合市场规律以就业为目标。国家政策对这部分专业的评估应以学术水平为主,就业率不能成为主要的衡量标准。而学术性一般,贴近生产实际的专业,则应以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点。人才培养梯度的划分则是针对于学生素质上的高低差异和其未来发展选择的不同。从学生素质上讲,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兴趣、接受能力存在着客观的差异。专业兴趣浓厚、接受能力快的学生更有希望培养成为对专业科研作出贡献的学术型人才,而反之学术能力相对薄弱的学生则可以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应用实践能力的训练上,发挥自身的长项,为未来就业做好准备。从学生未来发展规划上,学生受居住地、家庭条件、自身愿望等因素影响着其未来是进一步深造还是选择应用型岗位就业,一些学生学习成绩优异,而受家境影响放弃了继续深造的机会,对国家未来发展无疑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高校可以探索实施因材施教的发展模式,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意愿在大学阶段进行多方向的培养。如学术研究方向的学生以理论培养为主要的必修课内容,而职业技能类课程可作为选修课程让有多余精力的学生自行选择学习;而就业为主导方向的学生则可以职业技能类课程作为必修,部分理论课程选修。这样做满足了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需要,并将学生个人的需求和国家建设的需求协调统一起来。
2.正确导向的就业教育
高校就业治理的一个主要目标是端正学生的就业观念,协调学生的利益取向同国家发展的利益取向保持一致。高校作为教书育人的机构,有相对充裕的教育时间,教师思想觉悟较高,在就业教育方面能给予学生正确的舆论引导,较媒体引导更为可靠。大学是对学生进行就业教育的黄金时间,应在大学期间有计划地进行就业教育,这对缓解社会矛盾,提高学生自身觉悟,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接班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使学生对就业形势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就业形势产生的原因有深入的了解,理性地看待就业、失业问题。第二,让学生详细了解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和对人才需求的具体状况,鼓励学生将国家需要放在择业标准的首位,主动选择到专业人才紧缺的地区就业。
3.科学合理的统计评价
准确的就业数据能够科学合理地反映真实的就业形势,对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制定、高校人才培养的计划、学生报考专业和择业选择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就业率直接同高校的利益挂钩,所以目前由各高校自主统计就业率的做法难免存在弊端。第一,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有效。转变当前由高校自主统计就业情况的现状,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或委托第三方非营利性组织来负责毕业生就业的统计、评估、追踪工作。这样增强了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第二,对就业数据进行合理的分类汇总,并加以计算分析,从而进一步掌握就业相关的细节。如性别对就业的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对职业的影响等。根据就业具体条件,如企业规模、职位发展潜力、所在城市经济状况等因素,科学衡量就业质量,并定期对学生在岗工作的表现进行追踪,为评估学生的能力和高校的教学质量提供更加充足的数据,有助于高校培养方案的调整。
[1]盛红升.我国就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D].呼和浩特:内蒙古财经大学,2013(16).
[2]刘舒平.我国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培养与完善[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7.
[3]马廷奇.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建设与政策创新[J].高等教育管理,2014(5).
[4]吴莹.以政府为主导的大学生就业问题治理[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2008.
责任编辑:金锡萍
郭赓,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学研究(天津3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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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277-(2015)04-00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