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

2015-02-12 19:49
延边党校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政府发展

吴 维 富

(中共珲春市委党校, 吉林 珲春 133300)

积极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

吴 维 富

(中共珲春市委党校, 吉林 珲春 133300)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是积极主动的社会变革、经济运行的动态过程、我国发展的全新阶段、完善市场的必由之路和破解难题的现实举措,推进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顺F进程,就要“改”作风,关护市场;“转”职能,退还市场;“减”管理,释放市场;“放”权限,给力市场;“强”本业,服务市场。

改作风;转职能;减管理;放权限;强本业

当今时代最鲜明的主题是发展,而思虑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其核心就是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

一、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大意义

中央提出要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是目标、手段和过程,更是把握了规律、针对着当前、着眼于长远。

(一)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是积极主动的社会变革

政府与市场赖以存在的母体都是社会,而推动社会发展的内在力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矛盾运动。当生产关系严重障碍生产力、上层建筑严重脱离经济基础时,力量交织就要调整即革命。从生产关系线条看,尧舜禹后王位禅让到益时,原始公有制不再适应发展,于是启杀死益获得王位,结束禅让制开启世袭制,使我国由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发展到春秋战国时奴隶制这种私有制又不再适应发展,于是嬴政灭六国建立秦王朝,推动我国又由奴隶社会进入了封建社会。从上层建筑线条看,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以“清丈土地扩大征收、统一赋役限制苛扰、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为主要内容的张居正变法,开启了明朝万历新政。但著名的王安石变法虽然政策很好,由于顽固派阻挠无法进行,导致大宋江山被忽必烈攻破而无力回天;戊戌变法由于被慈禧镇压,使清朝失去最后一次自我革新机会而在辛亥革命中灭亡。这些都充分说明,社会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在不流血的自我革新中完成,就在流血的武装斗争中进行。流血是愚蠢被动的,所以我们就要自我革新,主动调整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也就是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

(二)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是经济运行的动态过程

经济建设无外乎计划和市场两种模式。过去我们一直把计划经济看作社会主义的,把市场经济看作资本主义的,坚持社会主义必须排斥市场经济。小平同志深刻揭示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没有姓社姓资区别后,我们才认识到其本质并进行改革开放,开始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由此而夺取了社会主义事业全新成就。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也应该根据自己实际选择发展手段,哪一个手段有利就用哪一个手段。特别是,以发展为主题的当今时代,各国都更加深刻认识到,计划和市场相结合才是更好手段。但计划和市场相结合,毕竟没有也不可能有“最佳融合点”,因此政府与市场关系必然要始终处于动态调整之中,如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是在通过改制等进行着调整即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只要存在着经济运行,就必然存在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动态过程。

(三)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是我国发展的全新阶段

我国发展大体可概括为三个阶段。一是确立目标即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及计划经济体系。但贫穷落后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以为了解开束缚,我们又实行改革开放开启了第二阶段即确立道路,那就是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直至十五大明确坚持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单纯的经济制度问题,所以我们又总结市场经济20年经验教训,又迈进了第三阶段即确立体制,那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英明决断:“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四)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是完善市场的必由路径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产品生产和销售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来引导的经济体系。说白了市场经济就是企业经济,计划经济就是政府经济。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就是把企业放开搞活。而把企业放开搞活首先要政企分开。但政企分开后,企业真就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吗?还远没有!市场壁垒、审批繁琐、达标检查、行政干预等,都还在桎梏着企业的创立和发展。这些问题来自哪里?体制!解铃还须系铃人,体制有问题就解决体制问题,那就得转变政府职能,完全彻底地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

(五)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是破解难题的现实举措

经多年持续发展,我国已经进入改革攻坚期、矛盾多发期和增长减速期,确实面临诸多难题。如产能过剩、贫富差距拉大、出现两极分化危险趋势、社会事业滞后、民生问题突显、资源在浪费、生态遭破坏、环境被污染和社会腐败严重等,都困扰着现实发展。我们进入“合理性冲撞”状态,“两难”甚至“多难”问题增多。要保持一定增长速度也要加快转方式调结构;要提高劳动者收入也要降低生产成本;要发展经济也要保护环境;要消除两极分化也要保护国有产业。解决的办法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推进科学合理分工,那就是用看不见的手发展经济、看得见的手建设社会,这是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精髓和灵魂!

二、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现实途径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后者只是客体而前者才是主体,全部责任和义务都在前者。这里笔者只针对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机关干部怎样去做,谈些看法和想法,供大家思虑和参考。

(一) “改”作风,关护市场

解决问题要治标和治本。在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上,治本是权重在顶层的转变职能,而治标却是权重在我们身上的转变作风。作风也是思想上层建筑,同样对经济基础具有重要能动作用。改革旨在改体制、意在改作风,因此总理才说出“壮士断腕”的悲壮之语。人民日报说得更好,断腕不仅是改革的认识论,更是方法论!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不是战略而是战斗,不是务虚而是务实。所以我们要拿出“你投资我服务;你发展我开路;你困难我帮助;你受益我保护”的雅量和真情,像守夜人一样保护和捍卫市场主体。对个别利欲熏心祸害市场环境的人和事,就要像对待叛徒和汉奸那样,见义勇为群起诛之。都这样扶商助商护商卫商,使市场主体轻松愉快地去创业和发展,正是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应有之意和最该做的事情。

(二) “转”职能,退还市场

中国道路的突出特色是政府主导,这虽然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了发展,但同时也导致了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突出问题一是GDP模式,二是地方政府竞争,三是诸侯经济。转变政府职能首当其冲要做如下事情。一是推进政资分开。不要再直接管理国有资产,委托具有经营资产能力的社会投资机构管理,克服“婆婆加老板”现象。同时退出国资专管社会。二是打破块块分割。不要再制定无所不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别再用行政手段分解并贯彻实施,保证中央政令统一全国市场统一。三是强化宏观调控。不要再干预企业投资经营替代企业决策,别再要求企业上这个项目不上那个项目,别再随意减免税费和低价出让土地,而运用价格、利息、汇率、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通过制定和掌握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产品购销政策、价格政策、扶贫政策、产业政策等进行宏观调控。四是完善考评体系。不要再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而要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五是深化土地改革。不要再搞土地财政,而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返还集体土地商业属性;完善土地征收,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和同权同价,取消土地双轨制。

(三) “减”管理,释放市场

宏观经济学家胡释之说,评价政府工作成绩,很多时候不是看多干和新干了什么,而是看少干和不干了什么。取消审批使好多部门变得没事干了,政府变得无为,但对一个转型经济、一个从全面管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国家来说,这种无为其实是最大的有为。政府收住自己的手就释放了市场之手。减管理应该从四个方面做起。一是减机构。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有100多个部委,改革开放后极大缩减,2013年又减了3个变成25个。现在架构基本到位,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有些部委还可再缩减。地方政府更是这样,也应该缩减,内设机构也应该缩减。二是减审批。有些行政审批是必要的,但也有相当多的是该减的。三是减干预。市场经济实行非禁即入,不该管的管了就是干预。干预和不干预有个界定,原则是市场能够自我解决的,就由市场去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交由社会自治组织去解决;只有市场与自治组织都不能解决的问题,才由政府去解决。四是减税赋。减税是放水养鱼休养生息,能带来市场活力,有利于经济整体发展。国务院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后,大家欢欣鼓舞;搞“营改增”也非常有意义。推进减税赋还要杜绝达标评比、杜绝以罚代管、削减自由裁量权。

(四) “放”权限,给力市场

中国历次机构改革都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轴心的。之所以效果不尽人意,是因为没有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边界,把许多管理及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和市场,即切切实实“放权”。所以《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宣布“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放权限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向市场放权。尊重市场包括尊重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按经济规律办事,放松对市场管制。二是向社会放权。完善基层自治,保障基层民主和自治制度的落实;发展行业协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提高群众组织化程度,特别是修改成立社团须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推进政事分开,使事业单位不再“行政”而专心服务;完成政社分开,使社会组织不再半官半民而“行政”。

(五) “强”本业,服务市场

政府具有政治建设、军事保卫、外交治安等多种职能。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就是要解决在国家治理上该弱不弱该强不强问题。具体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机构设置。职能决定机构,而不是机构决定职能。所以政府职能转变是机构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机构改革固然会涉及机构增减,但主要不是为了解决机构大小和多少问题,而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发挥服务和管理效能,从而更好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要加强宏观调控部门,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培养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唯有此才能打击假冒伪劣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安全、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确保市场生机和长久发展。要严格执法,杜绝以罚代管、执法不严、有错不纠;重拳打击违法犯罪;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三是强化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人民群众最大民生、衡量发展最高标志、经营经济最硬手段。要加大投入搞好基础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特别是创建性搞好科技推广、咨询服务、政策性信贷等经济公共服务。四是强化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

[1]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N].人民日报,2005-05-28.

[2] 宋才发,等.中国民族法学体系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510-511.

[3] 李扬.我国城市散居少数民族立法实证研究[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4(6).

[4] 吴大华.民族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272-273.

(责任编辑 王慧倩)

2015-04-09

吴维富(1969—), 男,吉林蛟河人,中共珲春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委书记。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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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9352(2015)03—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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