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胜婉
(丽水统计局,浙江 丽水 323000)
完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之浅见
叶胜婉
(丽水统计局,浙江 丽水 323000)
当前,劳动工资统计制度难以满足国民经济核算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针对劳动工资统计中存在的统计范围涵盖面不全、数据代表性不足等问题,提出完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设想与建议,力求在减轻基层工作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上有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完善;数据质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主体格局由“单一”向“多元”转变并快速发展,但目前实施的劳动工资统计体系计划经济色彩依然较浓,难以满足国民经济核算要求,同时也不能满足政府及社会公众的需求,因此,改进和完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显得尤为迫切。
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浙江省统计局修订,采用全面调查为主、抽象调查为辅的统计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的范围: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企业、事业、机关及社会团体(不包括乡镇企业、规模以下且少于100人的私营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全面调查范围内,属统计“四上”单位的,劳资统计报表与相关专业报表一起布置到企业,称“一套表”单位;此外称“非一套”单位。
自2011年年报分“一套表”单位和“非一套”单位网上直报以来,在填报、收集、审核各个环节减轻了各级统计人员工作负担的同时,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上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有较多的问题。
(一)统计范围涵盖面不全。现行的浙江省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一是个体户和不足20人规模私营企业不列入统计,这部分就业人员及相关情况缺失,不能全面反映辖区内的真实情况。二是规模以下且就业人员在20-99人的私营企业采取抽样调查,在市、县二级均存在样本量少,代表性不足的问题,如丽水市2013年抽中调查样本仅127家,九县(市、区)平均只有14.1家,由于样本量较少,推算总量误差率也会相对大一些。因而难以较为准确地反映全社会就业人员及相关情况
(二)统计数据代表性不足。如目前分“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公布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因受一个地区行业结构差异等因素影响,常常会发生所谓的被“平均”现象,从而引起一些质疑甚至不满。以丽水市为例: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9783元,高浙江省平均水平3212元。究其原因:全省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人员比重达61.5%,高丽水38.0个百分点。若剔除这2个行业,全省就业人员年均工资比丽水市高10099元。就丽水而言,目前个体从业人员还是就业的中坚力量,单以“城镇私营单位”范围的统计来公布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不科学。
(三)统计指标设置繁杂。劳动工资统计指标体系主要由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平均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主要指标组成。从平时基层填报情况看,主要存在:
1.就业人员分类过杂。劳动工资统计涉及单位量多面广,单位用工制度千差万别,职工身份有正式工、临时工、聘用人员、派遣工、借用工等,要准确按照指标分类要求填报,不仅增加基层工作难度,还容易把应归类属在岗职工的人员(如本单位的保安、临时工)错填到其他从业人员中,造成在岗职工人数与实际不符。
2.工资指标容易混淆。“四上”企业报表中均设有“应付职工薪酬”指标,填报时容易与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中的“工资总额”指标相混淆,造成上报数据与指标要求不符。此外,规上服务业统计实行错季上报(如上半年就填1-5月数),劳动工资则正季上报(如上半年就填1-6月数),常出现企业上报的相关数据少报1个月的差错,影响数据质量。
3.指标解释模糊难操作。浙江省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在国家制度基础上,年报增加了两个分类、23个指标。其中按职业分类设19个指标。在平时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中了解到,能正确划分职业分类填报的单位约占10%左右,主要原因就是指标解释较模糊生硬,层次很多、很细、很全面,但各级统计人员因能力、水平、经验、责任心等差异,很难解读出统一的标准去指导企业。此外,过细的分类让企业统计人员难以逐一对号入座,甚至反感,容易造成源头采集数据的随意性,影响统计数据填报的质量。
(一)制度滞后与社会对热点焦点高度关注的矛盾。近年来,丽水市大力推进“人才兴市”工作,随着各项人才政策的落实,各类人才落户丽水。但就目前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反映不出全市人才引进的数量、人才的结构、行业分布等情况。此外,对失业率、一定时期内行业用工的需求、下岗、失地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均不能反映,难以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制度局限性与GDP核算需求的矛盾。根据《浙江省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案(2014)》,劳动工资统计有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4个行业的期末人数、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纳入核算。就现在的劳动工资统计范围,只能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的相关数据来代替全社会相关数据参与核算,浙江作为私营经济占大头的省份,不能全面反映相关行业的发展状况,丽水也不例外。
劳动工资统计关乎民生大事,关乎大家小家。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完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初浅设想,意在提质增效,从而能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一)树立创新理念,建立全社会劳动工资统计制度
1.“四上”企业实行专业“一张表”。在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取消“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实现专业“一张表”,由专业程序在财务报表中自行设定获取就业人员及劳动报酬相关数据。一是可以减轻企业统计人员的负担,降低源头数据差错率。二是便于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防止因计量单位、期别等误判造成漏报、多报等差错。三是可以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2.机关和事业单位取财政、人力保障等部门资料。经走访了解,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的“年度决算表”、“年度统计人事报表”能较准确地反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分类、劳动报酬分类情况,已能满足劳动工资统计要求。建议由主管部门所掌握的相关资料来替代统计部门的全面报表,既减轻机关和事业单位应付多头报表的烦恼,也能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
3.“规下”企业和“个体户”采用抽样调查等方法。针对“规下”企业,建议以统计名录库为抽样总体,按门类进行抽样,既能保证样本的代表性,也能选到足够的样本量。考虑到各个市、县的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存有差异,将抽样总体设在市或县一级,以便能更真实的反映各地的情况。“个体户”抽样,建议以经济普查单位为抽样总体,整理出分行业大类的个体户资料,再以就业人数分若干层,抽出市、县级调查样本,有利于全社会分行业出数,满足各阶层所需。
(二)树立服务意识,构建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从“四上”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规模以下及个体户分类设置。“四上”企业采用在专业表中补充指标、财务取数的办法,执行企业“一张表”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在人事保障、财政等部门报表的基础上补充相关指标,满足统计需求。针对规模以下企业及个体户“小而散、变动快”的特点,可设置相对简单的指标,同时预留字段,以备对热点、焦点问题的调查。此外,建议在设置劳动工资统计指标时尽可能做到直观易懂,一目了然,便于取数,杜绝源头因解读误差导致取数差错。
(三)树立质量意识,制定科学规范的统计指(四)树立核算“龙头”意识,切实强化名录库作用。建议一是国家局要明确各专业每期报表提取名录库的时点,确保专业库与名录库的完全一致。二是建议删除、简化名录库属性指标。如机构类型与执行会计制度的作用重复可删除;登记注册号多部门、登记注册类型分类复杂可简化。三是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特别要做好关闭、停业、兼并、外迁等实际消亡的规模以下企业、个体户在工商登记库的清理维护工作,确保统计名录库质量,为抽样调查夯实基础。
标解释。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专业性强,调查涉及面广,各类企业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管理水平及本企业统计人员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责任心均参差不齐,且企业统计人员流动快,统计新手多。建议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直白简便、取数便捷的指标解释及取数原则,帮助提升各级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施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