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进
(南京审计学院 文学院,江苏 南京211815)
汉语介词主要由动词语法化而来,此为学界共识。至于介词语法化的句法环境,一般认为与连动结构(连动式)密切相关。关于连动结构,张志公(1953)认为是:“前一个动词代表先作的动作,后一个动词代表随后作的动作,……两个动作一前一后,连续进行,这样几个动词组合的结构叫作连动式”。①张志公.汉语语法常识[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3:212.吕叔湘(1999)将其界定为:“动1和动2联系同一个施动者,中间不能停顿。有的连动句的两个动词表示先后连续发生的动作,有的连动句的两个动词间可以有联系副词。”②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37.据此我们可以总结出连动结构的如下几个重要特征:
(1)连动结构中的几个动词共用一个施动者。
(2)几个动词表示的动作行为在时间上先后连续,顺序不能颠倒。
(3)连动结构内部不允许有语音停顿。
(4)连动结构充当单句复杂谓语,连动结构不是复句。
西方学者Li & Thompson(1974)较早提出汉语介词语法化发生于连动结构。③Li.Charles N.& Sandra A.Thompson.An explanation of word order change:SVO>SOV[J].Foundation of Language,1974,(12).此后,贝罗贝(1991/2005)、④贝罗贝.汉语的语法演变——论语法化[A].吴福祥主编.汉语语法化研究[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梅祖麟(1990)、⑤梅祖麟.唐宋处置式的来源[J].中国语文,1990,(2).邢志群(2003)、⑥邢志群.汉语动词语法化的机制[A].语言学论丛(第28辑)[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张旺熹(2004)⑦张旺熹.汉语介词衍生的语义机制[J].汉语学习,2004,(1).均以汉语相关介词产生的实例证明连动结构在汉语介词语法化中的重要作用。邢志群(2003)明确提出:“汉语动词的语法化都要经过连动这一阶段”。①邢志群.汉语动词语法化的机制[A].语言学论丛(第28辑)[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随着学界对词汇化、语法化问题探讨的深入进行,连动结构对汉语介词产生的影响作用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原因不难理解,某个实词或语法单位的语法化得以产生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必须在适切的句法环境中进行,而连动结构恰好为动词向介词的虚化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句法环境。至于汉语介词是怎样在连动结构中语法化的,这与“一个动词核心”的句法限制有关。李永(2003)认为,在汉语的共时平面,存在一种“一个动词核心”的句法限制,在受该规则约束的动词结构中,如果还存在其他的动词,则该动词有可能受“一个动词核心”规则的限制而发生语法化。②李永.“一个动词核心”的句法限制与动词的语法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邢志群(2003)也持近似看法,“在一个句子里,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词,总会有某个动词在句法、语义和语用方面比其他动词重要。”③邢志群.汉语动词语法化的机制[A].语言学论丛(第28辑)[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连动结构恰好是一个单句中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动词作谓语的句子,受“一个动词核心”的句法限制,在历时发展演变中就会出现几个动词竞争句子核心动词的情况,竞争的最终结局无外乎两种:当V2获得核心动词地位时,则V1沦为次要地位,进而语法化为介词,如介词“把、被、向”的产生;当V1获得核心动词地位,则V2沦为次要地位,充当V1的补语,有的则进一步语法化为动态助词,如动态助词“着、了”的产生。因此,当连动结构中某一个动词丢失核心动词地位进而发生语法化后,在先前的连动结构中发展出两种重要的句法结构成分:一是状中结构;一是动补结构。前者与介词的产生紧密相连,后者与动态助词的产生紧密相连。关于动态助词“着”、“了”语法化于连动结构V2位置的观点,曹广顺(1995)、④曹广顺.近代汉语助词[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5:27.孙朝奋(1996)、⑤孙朝奋.再论助词“着”的用法及其来源[J].中国语文,1997,(2).李永(2003)、张爱民(2004)、⑥张爱民,王媛媛.“着”字虚化问题研究[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均细致阐述过。
汉语介词有单、双音节之分,用“汉语介词形成于连动结构V1句法位置”的观点来概括汉语单音介词的形成来源无疑是准确的,汉语双音介词形成的句法环境是否如单音介词一样,也是连动式的V1位置呢?下文将以双音介词“依据”的形成为例,进行分析。
“依据”一词在现代汉语既有动词的用法也有介词的用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2版)》(2010)对“依据”的这两种用法分别解释如下:动词意为“以某种事物或理论作为根据”;介词意为“引进动作行为的根据”。⑦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2版)[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1551.《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2012)也收录了“依据”的这两种用法。⑧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532.从汉语史语料来看,“依据”先有动词的用法,后有介词的用法,因此,二者存在历史来源关系。
魏晋南北朝时期,“依据”出现动词的用法,意为把某种事物或理论作为根据,例如:
1)元帝中兴江南,太兴元年,始更立郊兆。其制度皆太常贺循依据汉、晋之旧也。(《宋书·志第六》)
2)本奏诏书所当依据,分别首目,并书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后汉书·蔡邕列传》)3)慈明曰:“足下相难,依据者何经?”(《世说新语·言语第二》)
动词形成后,“依据”又步入了语法化的历程,由动词向介词方向虚化,现代汉语中介引动作行为根据的介词“依据”正是由此语法化而来。同大多数单音介词虚化于连动结构的句法环境相似,“依据”语法化的途径也是在多个动词共用同一施事这一句法环境的V1位置上完成的,这一过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展开。以下4句画线部分就是“依据”语法化所处的句法环境:
以上3处画线部分是连动结构还是表示承接关系的复句,学界看法不一。关于连动结构,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1999)认为:“这是一种构造复杂的句式,共同的特点是:动1和动2联系同一个施动者,中间不能停顿。”①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37.何乐士、杨伯峻认为:“连动结构是指动词或动词结构连用。前后有时间先后或主次之分,都为统一施事主语发出的动作。”②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下)[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572.至于以上3处划线部分是视为连动结构还是当作表承接关系的复句看待,我们下文将有专门论述。这3个句子中的划线部分在结构特点上同连动结构基本相同,稍有不同之处就在于V1和V2之间有停顿。为了说明双音介词与单音介词在语法化所需的句法环境方面具有一致性,我们就暂且把上述3处划线部分统一描述为“V1(依据)+N1+V2+N2”结构。
这3句中的“依据”都处于“V1(依据)+N1+V2+N2”句法环境中的V1位置,这是动词“依据”虚化为介词的最重要的步骤。处于这种句法位置的“依据”,因所在的结构中还有另一动词V2,致使“依据”先前独立作谓语的句法功能被动摇,加之“依据”表抽象的“根据、凭依”义,本身动作行为义就很弱,因此在同V2竞争核心谓语地位时更是处于劣势地位;同时,V1所在的句法位置处于句法主语与V2之间,这一句法位置是状语的典型句法位置,处于这样位置的V1很容易降类为修饰性成分进而引起意义的虚化;意义虚化后的V1因处于V2前状语的位置,就会连同其后的宾语一起被重新分析为介词结构作状语。
处于“V1(依据)+N1+V2+N2”句法环境的中“依据”发展到隋唐五代时期,先前具有的动词功能完全虚化消失,其唯一的作用就是介引相关语义成分给其后的V2,介词“依据”产生,例如:
7)故诸所造色,依据大种方乃得生。(唐·窥基《大乘法苑义林章卷第三·大种造色章》)
8)今宜依据礼典,务从简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全唐文卷四·太宗皇帝一》)
9)将来举人,并依据地理远近,於十月三旬下纳文解。(《全唐文卷九百七十·阙名》
句7)~9)中的“依据”结构同其后的“V2+N2”在句法上地位上不再平等,而是表现为修饰与被修饰关系。语义上,“依据”结构体现为其后的“V2+N2”所表示动作行为引出相关的根据或凭依,即根据或凭依什么才能实现“V2+N2”所表示动作行为,意思等同于介词“按照、根据”。
宋代,“依据”的介词、动词用法都有使用,是前代“依据”用法的沿用,但介词总体用例不多。下面是“依据”介词与动词用法各一例:
10)古之所谓小人儒者,亦不过依据末节细行以自律。(《陆象山文选卷一·与曾宅之书》)11)惟明皇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经见,难可依据。(宋·李攸《宋朝事实卷六·庙制》)
句10)中的“依据”为介词,引进动作行为的根据;句11)中的“依据”为动词,意为以某种事物或理论作为根据,作所在小句的谓语中心。
元明时期,介词“依据”用例仍然很少,我们只在冯梦龙《三言》中检索到一例介词用例:
12)今日既承大官人分付,老身权且留下:若是不能效劳,依据日奉纳。(《喻世明言第一卷·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按,奉纳③奉纳:敬还,退回。见罗竹风(1988)主编《汉语大词典(卷二)》书证,《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今日既承大官人吩咐,老身权且留下,若是不能效劳,依旧奉纳。”:敬还,退回)
句12)中的“依据日奉纳”即按照天数退还(获得的钱财)。
清代,我们没有检索到一例介词“依据”的用例。可见,介词“依据”使用频率的提高,则是近现代以后的事了。
据上文分析,学界一般认为汉语介词产生于连动结构,而连动结构性质上属于单句范畴,一般充当单句的复杂谓语。如按照连动结构的定义,一旦几个动词之间有了语音停顿,书面语上体现为可以标注逗号或句号,则这个连动结构就转变为承接关系的复句。据前文分析,动词“依据”是在“V1+N1+V2+N2”句法环境中的V1位置实现虚化的,在我们列出的反映“依据”虚化句法环境的例4)~6)中,几个动词之间都使用了逗号表明它们之间的停顿,现以句5)为例进行说明:乃命闾广程儒林,究论古乐,依以制声律。句中体现出的句法、语义特点是:句中共有6个动词性成分(依次是:广程、究论、依据、参诸、错综、制),共用一个施动者,这6个动词表示按时间先后顺序发生的6个事件,映照的是现实生活中事件先后发生的时序关系。第6个动词“制”前有连词“以”加以连接,似乎与前5个动词间的关系稍有不同,但丁声树等(1961)认为从形式特征上看,“连动式的动词结构之间可以没有连接成分,……有时候,连动式用‘而’字做连接成分。”①丁声树,吕叔相,李荣,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12~113.以上这些特点表明句5)与连动结构类同。但同时,我们又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这6个动词之间又有语音上的停顿,且书面语上还有逗号进行标注,这又同承接关系的复句完全相同。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动词间有语音停顿的“V1+N1+V2+N2”在句法属性上该如何定位呢?是算作连动结构,还是应该处理为承接关系的复句?如果处理为连动结构,那么汉语中众多的承接关系复句还会存在吗?如果处理为承接关系复句,是否意味着“依据”的语法化模式离群索居,是否意味着它的虚化途径是对其他众多介词虚化途径的“背叛”?
下面我们从单句、复句间划分纠葛与连动结构、承接关系复句间的关系出发,分析“依据”语法化的句法环境。
我们认为,从原型范畴视角看,单句和复句都是典型范畴,内部都有典型成员与非典型成员之分。单、复句在汉语语法体系中得以各居其所,源于它们各自的原型特征。邢福义(2001)认为,“典型单句是单核句,……一个句子,如果只有一个结构核,不管有无结构层,有多少结构层,都是单句,……典型单句包括动核单句,形核单句,名核单句。”②邢福义.汉语复句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549~557.邢先生同时认为,“典型的复句是核同质、有核距、无共同包核层的多核句。”③邢福义.汉语复句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549~557.核同质意为两个或几个结构核具有相同的性质,有核距即分句与分句之间有比较明显的语音停顿,无共同包核层意思是不存在“共层”的现象,即不共用同一个句法成分。④邢福义.汉语复句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549~557.根据单复句划界的这些特征,好像二者之间的区别泾渭分明,但我们马上就会发现汉语中存在很多例13)、14)这样的一些句子:
13)我们走累了,决定在这里过夜。(《释路梨花》)
14)我们还要善于观察,养成良好的观察习惯。(《观察和记叙》)
以上两句是录自邢先生的例句。⑤邢福义.汉语复句与单句的对立和纠结[J].世界汉语教学,1993,(1).这两句的特点是:核同质,有核距,但却又有共同包核层,即存在“共层”成分“我们”。从前两个特点看这两句应看作复句,但从后一个特点看则应视为单句。这类句子到底是单句还是复句呢?对于这类纠结现象,邢先生也无奈地说:“全面地看,凡是多核的句子,如果核同质、有核距,即使有共同包核层,教学中可以一律划归复句。当然,这只是为了避免教学的混乱而采取的人为的规定,单复句相互纠结的客观事实是抹杀不了的。”⑥邢福义.汉语复句与单句的对立和纠结[J].世界汉语教学,1993,(1).可见,单、复句的区分只是二者原型特征的区分,对于不典型的边缘成员之间的关系则更多体现为连续统特点,因此,对于这些成员的类属归并,多取决于我们的人为规定。从这个角度看,连动结构作谓语的单句与承接关系的复句,则分别属于单句与复句家族中的不典型成员,因为它们只分别拥有这两类原型成员的部分特征,这一特征可以概括为核同质、有核距、有共层,可见承接关系复句与连动结构的纠结正是复句与单句连续统关系的集中体现。现在来看“V1+N1+V2+N2”结构,无论是人为地处理为连动结构还是处理为承接关系的复句,掩盖不了的事实是,该结构反映的是这样一种语言事实:有共同施事且反映现实时序关系的一系列行为事件的排列。按照学界关于单、复句的划分规则,这些行为事件之间有语音停顿则归为复句,反之则归为连动结构,但是,无论做哪种处理,该结构反映的语言事实却是相同的。
关于介词语法化的句法环境,先辈时贤不止一次地论及连动结构,这也是毋庸置疑的基本的语言事实。但如果坚持学界关于单、复句划分的基本规则,则本文论及的“依据”的语法化环境却是承接关系复句无疑,因为句4)~6)体现出的是承接关系复句的特点:即每个句子都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动词,各个动词按时序先后排列,共用一个施事,更重要的是,各个动词短语之间还有语音停顿。可见,“依据”语法化的句法环境在性质上与连动结构完全类同,即都是在“V1+N1+V2+N2”句法环境中进行的,如果说有区别,那就是根据有无语音停顿人为划分出的单句句法环境和承接关系复句句法环境。同一种语言演变现象,相同的语法化机制和动因,但却被划归为或在连动结构或在承接关系复句中分别实现虚化,这难免给人以人为割裂之嫌。严玉培(2008)认为:连动式是承接复句的特殊紧缩,紧缩前,每个述谓核心就是一个分句,这些述谓核心之间属于松散的句际关系;紧缩后,几个述谓核心被压缩进一个单句内。①严玉培.汉语连动关系发生重新分析的条件[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8,(5).将连动式视为承接关系复句的紧缩形式,表明作者对这两种互有联系的语言现象的深入思考,将一方视为另一方的紧缩形式,不失为一种处理方案。孙良明(1997、2000、2004、2007)更是多次主张汉语中无单复句之分,应该取消汉语句子的单、复句划分,他说:“汉语无单复句之分,一切划分方法都只能是让语言事实为分析方法服务。强行划分,势必破坏这一关系原则……分明是句法结构相同的句子却要硬分单句、复句两类句型;分明是几个短语作谓语的句子,却要分出几个复句或多重复句。”②孙良明.研究汉语单复句划分应当明了的问题[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7,(2).孙先生主张汉语语法无法划分单复句的看法,在学界尽管声音比较“微弱”,但也反映出在汉语单复句的划分问题上的不尽如人意之处。
本文无意取消汉语中的单、复句之分,只在说明单句和复句都是原型范畴,二者之间存在连续统关系,边界与边界之间存在模糊不清的状态。连动结构和承接复句就是这两个大家族的边缘成员,这两个边缘成员语义上的共性是,多个动作行为共用一个施事,且表示这些动作行为的述谓结构在句子中按“时间顺序原则”(戴浩一,1988)③戴浩一.时间顺序和汉语的语序[J].国外语言学,1988,(1).排列;句法上的共性可以描述为“V1+N1+V2+N2”形式。通过本文关于“依据”语法化句法环境的分析可知,以往关于介词来源于连动结构的说法有必要进行重新审视。如果说介词来源于连动结构已为学界共识,那么我们也许只能把这一共识限定在对单音介词而言,而对于双音介词语法化的句法环境,这可能就不是语言事实,理由简析如下:
在古汉语“V1+N1+V2+N2”结构中,如果V1是单音节,那么N1也倾向于是单音节,则“V1+N1”述谓结构为双音节,当其再后接“V2+N2”述谓结构时,因“V1+N1”形式较短,无须语音上作停顿就可以直接同“V2+N2”相连接。但当V1是双音节时,那么N1一般倾向于是双音节或多音节,则“V1+N1”述谓结构一定是四音节或四音节以上,此时,因“V1+N1”形式较长,再后接“V2+N2”述谓结构时,说话人则需要在“V1+N1”和“V2+N2”之间稍作语音上的停顿,这样的语音停顿在书面语上就体现为用逗号显示。按照学界通行的关于单、复句的划分标准,则第一种情况表现为连动结构,第二种情况因为几个述谓结构之间有语音停顿,必然体现为承接关系的复句。
但无论是介词语法化于连动结构还是本文分析的“依据”语法化于承接复句,都表明只要是动源介词,它们虚化的句法环境本质上是相同的,即都是“多个动作行为按时序共用一个施事”的结构,我们简称为“多动词构式”。如果我们承认单、复句分别都是原型范畴,如果我们继续维持连动结构和承接复句的存在事实及其实际称谓,那么说动源介词来源于连动结构或承接复句都会人为割裂同一种语言事实。所以,我们的主张是,在动源介词语法化句法环境的称谓上,既不能说成是连动结构,也不能说成是承接复句,而应将二者统称为“多动词构式”,连动结构和承接关系的复句分别是“多动词构式”的下位类型。因而在汉语介词语法化的句法环境称谓上则自然分属为如下两种,单音介词虚化于连动结构中,双音介词虚化于承接关系复句中。这样处理,一方面可为动源介词虚化的句法环境做统一解释;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持现有语法研究的体系性,不至于人为地将同一种语言事实用两种不同的术语称谓将其割裂开来。
从历时层面来看,“汉语介词形成于连动结构V1句法位置”的观点值得反思,这一看法主要是针对单音介词而言的,对双音介词未必适用。以单音介词的来源及发展演变特点去概括整个介词家族的特点难免失之笼统,需要再审视。
汉语介词主要由动词语法化而来,一般认为,动词语法化为介词的典型句法环境是连动结构的V1位置。按照目前单、复句划分的常规,连动结构充当句子谓语时,该句仍属于单句范畴,由此自然得出这样的结论,汉语介词语法化于单句句法环境中。本文以双音动词“依据”语法化为介词为例,通过对“依据”虚化的句法环境进行考察后认为,如果按照学界关于单、复句的划分常规,动词“依据”语法化的句法环境应该是承接关系复句的第一个动词(V1)位置,因此不宜说是语法化于属于单句范畴的连动结构的V1位置。
单、复句的区分只是二者原型特征的区分,不典型的边缘成员之间的关系则更多体现为连续统特点,而对于那些边缘成员的类属归并,多取决于我们的人为规定。从这个角度看,连动结构作谓语的单句与承接关系的复句,则分别属于单句与复句家族中的不典型成员,连动结构与承接关系复句的纠结正是单句与复句连续统关系的集中体现。“V1+N1+V2+N2”结构,无论是人为地处理为连动结构还是处理为承接关系的复句,掩盖不了的事实是,该结构反映的是这样一种语言事实:有共同施事且反映现实时序关系的一系列行为事件的排列。
汉语介词有单、双音节之分,因此在汉语介词语法化的句法环境称谓上,既不能笼统地说是连动结构,也不适合说是承接复句,而应统称为“多动词构式”,连动结构和承接复句分别是其两大成员,汉语单音介词语法化于连动结构,汉语双音介词语法化于承接关系复句。“多动词构式”形式上的特征是“V1+N1+V2+N2”,本质特征是“多个动作行为按时序共用一个施事”,这样处理一方面可以表明只要是动源介词,它们虚化的句法环境都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持语法研究的体系性,不至于因语法术语称谓的不同人为地将同一种语言事实割裂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