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昭华余俊渠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 佛山 528000)
基于思想政治教育视阈下的大学生微博(微信)传谣原因及应对机制
——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例
陈昭华1余俊渠1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 佛山 528000)
微博(微信)作为新兴的“自媒体”,自诞生以来就受到大学生群体青睐,已经成为大学生相互之间沟通的重要工具。但是,近年来微博(微信)上传播谣言的现象层出不穷,这给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本文通过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中的一项调查,总结归纳大学生微博谣言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构建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培养微博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加强网络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等三个方面的应对机制。
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微博谣言原因;应对机制
谣言几乎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发展。当互联网出现后,谣言更是通过四通八达的网络以几何级数的速度来增长及传播。微博(微信)作为新兴的“自媒体”,自诞生以来就受到年轻的、活跃的大学生群体青睐,已经成为大学生相互之间沟通的重要工具。由于微博(微信)的功能能使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散布各种虚假的、误导的谣言变得十分容易,使微博成为“伪博”,微信成为“伪信”。微博谣言就是借助微博这个网络媒介,在社会中广泛传播缺乏事实依据、甚至被夸大的、未经证实的各种信息。微博谣言对人们的工作与生活、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都有严重的影响,同时也给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与时俱进,就必须与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相结合,在深入研究微博谣言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使微博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研究方式对大学生微博传谣问题作探讨。课题组在全省20所高校中共发放4957份《关于大学生微博(微信)谣言传播与治理的调查问卷》。经对比分析,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问卷的各项数据统计结果与其他高校基本相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就抽取佛山科学技术学院522份问卷做深入研究。在回收的508份有效问卷中,涵盖了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男生占61.22%,女生占38.78%,确保调查的广泛性;采用无记名方式,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问卷内容包括年级、专业、性别等基本情况,以及大学生微博(微信)信息的主要来源、如何识别消息的真实性、谣言在微博广为流传的最主要原因以及对微博谣言传播治理的最有效途径等20个具体问题。
(一)大学生使用微博(微信)的基本情况
1.学生开通微博(微信)的比例很高,且使用较频繁。调查结果显示,开通微博(微信)的学生占96.26%,开通时间在两年以上的占40.75%。每日使用的人数有70.08%。
2.学生关注与发表微博以反映身边生活形态的内容为主,主要来源于亲朋好友,此类占59.84%。
3.学生对各类微博信息的信任度不高,主动转发的比例也不多。学生对待微博中众多信息采取不太信任与不信任的态度占48.23%。对这类不信任信息,选择继续关注但不转发,以及看完即过的占72.64%。
4.学生对真实性不确定的信息转发的对象一般为熟知的朋友圈。选择此选项的占46.06%,但也有38.97%学生会或有可能会发至公众平台。
(二)学校校园微博(微信)的发展状况
1.学校微博体系初步形成。
据了解,鉴于微博对大学生的影响越来越深,学校各相关部门与学生机构,尤其是团委、学生会、社团纷纷开通微博(微信)群,初步形成了校、院、班三级纵向体系,以及院与院、班与班之间的横向体系。
2.微博的服务功能越来越凸显。
在各学生工作部门与机构的微博(微信)中,以发布各类通知、就业招聘、讲座、校外相关动态等信息为主,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同时,教师开通微博(微信)的人数也不少。由此,学校与师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得到加强,这种沟通不但可以反映学校、师生的动态,同时也是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教学指导的新型阵地。
3.微博(微信)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还未得到充分重视。
正如2012年发布的《高校微博发展报告》中所分析,“实际上,高校微博发展存在诸多问题的真正原因是观念上的滞后,没有真正理解微博对学校的意义,从而导致对待微博的态度相对消极。”
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们认为:谣言会在大学生群体的微博(微信)上广为流传的最主要原因在于“猎奇心理强”,占了42.52%;认为是“大学生信息识别能力弱”的有25.79%;认为“微博(微信)平台监管系统不完善”的有22.64%。
(一)大学生的猎奇与从众心理,提供谣言滋生的温床
大学生的特点是年轻,社会阅历和经验相对较少,缺乏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易受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从而产生从众心理。特别是一些大学生有猎奇和自我表现的欲望,为了引起别人的关注和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们会故意传播不健康信息,造成不良的影响。在由大学生组成的网络新媒体上,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未占领主导权和话语权,因此青年大学生很容易被社会上各种新奇事物所影响,提供谣言滋生的温床。
(二)微博传播的迅捷性与不过滤性,催生谣言的广泛流传
在微博上人人享有平等自由的话语权,“随时随地分享身边的新鲜事”,微博以其简短的特点迎合了现代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发布简单、成本低、无需审核,这些特性自然也成就了谣言的低成本与高频率的特性。在大学生群体中,计算机与智能手机的普及,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任何人都可以注册微博帐号,只要没有敏感词汇,信息就能随时随地地发送出去。调查问卷反映,朋友圈中的动态与言论正是大学生最关注且最容易受传染的信息。一旦有个别学生罔顾事实,发表肆意发泄个人情绪的虚假信息时,其他接收的学生不辨真伪,在形成自己的想法与观点后,继续在微博上广为传播,从而影响到千千万万的大学生,甚至整个社会。
(三)监管措施不足,传谣风险小,助推谣言的扩散
目前,高校对学生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的行为多数未纳入正式的管理。在社会上,网站对广大网民的言论处理方法一般只有事前检查和事后删帖两种。由于网络谣言存在发布者匿名、追踪取证困难等原因,许多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并造成影响者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其中,有一个重要因素是造成影响的信息往往是被数量庞大的博友转发过。正所谓“法不责众”,即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使得谣言的传播风险和成本大大降低。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以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此规定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遏制网络谣言的泛滥。但是据调查数据显示,我校大学生中有57.87%对此规定“不太了解”和“完全不了解”。可见,大学生在网络上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
(一)基于微博构建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
微博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仅可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而且还具有很多其他载体所没有的优势。高校传统的政治宣传与思想教育要跟上时代的进步,就必须积极研究和搭建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交流平台,抢占传播意识形态的制高点,掌握话语权,有效发挥思想政治育人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从三个不同层次延伸至新兴媒体当中。一是学校或职能部门要积极开通微博,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相关部门,从不同角度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发展与活动等信息。二是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主动开通个人微博。在传统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以外,开辟另一条学生更喜爱的渠道作深入地、轻松地交流,从正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三是鼓励知名学者、事业有成校友、学生骨干建立微博,发挥名人效应。
(二)培养高素质的微博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以“90后”为主体的当代大学生,已不满足于接受思政工作者的单向灌输,而更多的要求平等对话;也不再满足于长篇累牍的理论教育,而更青睐于生动鲜活的多媒体形式。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具有较高理论素养、熟练掌握微博(微信)这一重要工具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首先,改变工作思路与方法,在传统的授课灌输、群体辅导、一对一谈心等工作渠道以外,在微博领域开辟崭新平台。其次,要对思政教育工作者进行必要培训,把熟练掌握微博(微信)的运用作为一种必备的技能。再次,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做到深刻了解微博文化,掌握大学生受众群体的心理特征和思想特点,才能在微博上以既能与时代同步,又深受学生欢迎的形象出现。通过不断输入健康高雅的文化养料,使学生更好地抑制消极、庸俗低下的“快餐”文化,着力提升高校微博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切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领网络舆论阵地。
(三)加强网络道德和法律规范的教育
大学生的道德与法律教育一直都偏重强调理论,在引入网络道德与法律规范的教育内容后,更需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大学生在微博乃至互联网中的选择判断能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网络规范。教育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正义,不偷盗、不剽窃等基本品格;不散布谣言和反动的、迷信的、淫秽的内容;自尊自爱,语言文明等网络道德规范。同时,相当部分大学生仍只是把微博(微信)当成是娱乐休闲的工具,教育工作者要积极倡导大学生正确利用网络获得知识、开阔视野,形成正确的网络观。
(四)加强大学生网络行为管理措施
思想教育与适当的管理措施是相辅相成发挥作用的。因此,学校要依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有关法律,结合实际,制定更明确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校园网络管理规章制度。并将网络伦理道德指标纳入大学生德育考核体系,把对学生的伦理劝诫和制度约束有机结合。另一方面,强化技术监督也是必要的。学校要规范校园网管理,在大学中推行实名登录制度;掌握及时、有力的IP地址逆向追踪技术,能迅速准确地锁定具体实施不当网络行为的个人,从而增强道德和法律的可行性和威慑力。再者,正是学生之间的朋友圈关系决定了他们往往能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全面了解微博不当行为。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可以建立同学之间的监督制度,使每一位学生都有义务协助学校制止一些网络不当行为。通过大学生的积极参与,使大学生接受并能自觉维护网上法制观念与道德观念,提高判别能力和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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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慧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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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9352(2015)02—0121—03
2015-02-10
陈昭华(1974—),女,广东佛山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陶瓷(珠宝)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讲师、硕士;余俊渠(1972—),男,广东潮州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研究员、硕士。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14JDSZ306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