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曼 王康 刘艳 韩少平 关云鹏
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武汉,430030;2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武汉,430030
法医学鉴定案例在PBL教学模式中的应用探讨
梁曼1王康1刘艳1韩少平1关云鹏2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武汉,430030;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武汉,430030
摘要对医学相关问题进行法医鉴定、开展司法实践、维护法律公正,是将法医学理论推广至实践的具体举措,也是法医学专业教育的最终目标;法医学鉴定案例应用于PBL教学则是成功实现实践反哺理论。本文通过对法医学鉴定案例的实用性以及案例模式与PBL教学模式对比论证进行分析,案例的特点在于以问题为表象、以推动解决问题为导向,与PBL有异曲同工之妙;论证案例这一载体应用于PBL教学,有利于学习者通过PBL模式模拟案例鉴定,亲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全过程;通过实际来源的素材和实践性强的操作,优化法医学PBL教学的实用性,以期提升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法医学实战型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法医学鉴定;案例;基于问题的学习模式;教学模式
PBL,全称为基于问题的学习模式(Problem-Based Learning),当前采用该教学方法的学科较多,在法医学专业也得到一定程度的使用。在应用过程中PBL如何植根专业,既充分发挥PBL教学法引导学习、培养技能、倡导合作的教育优势,又有效避免生搬硬套,生动、深刻的传授专业知识,是教育工作者们不断摸索的关键。本研究通过介绍法医学鉴定的案例性质、分类特点,探讨案例资源应用于PBL教学的专业切入点及应用方向,为相关专业教师开展教学提供借鉴。
1 法医学鉴定及分类
法医学鉴定,作为主流司法鉴定的一种,是运用法医学知识、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尸体、生物源物质等加以检验、作出判断,是一类常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特殊证据。根据鉴定诉求不同,法医学各分支学科的案件类型各异。法医学鉴定主要覆盖的医学相关问题包括: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及损伤程度等;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责任能力(属于司法精神病分支范畴);在伤害案件中,法医学鉴定既判断损伤与死亡或残疾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并提供依据,还对损伤程度提供证据[1]。
鉴定内容主要包括5个方面:①现场勘验,搜索和发现与案件相关的人、事、物,协助判断案件性质;②尸体检验,对案件相关尸体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剖验,往往还包括重点部位、脏器的镜下病理学检查,以查明死因及性质;③活体检验,主要针对疾病与损伤情况、活体生理状况及精神状况等;④物证检验,法医学专业教学中主要为生物物证;⑤文证审查,即案卷材料等。另外,法医学鉴定还需配合专门检查如病理组织学、毒物分析、生物化学测定甚至放射测定等综合分析后才能完整作出结论。
虽然按行业标准分类如上,但为了遵循教学规律,在实际应用中对鉴定按学科分类以便教学使用,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精神病学6类组织鉴定内容,这些内容或作为引导信息直接、间接出现在教案中供学生讨论,便于学生系统掌握学科知识点。
2 法医学鉴定案例应用于PBL教学
2.1 PBL教学模式及实施过程
1969年,美国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第一次创造性的提出PBL教学理念,秉持“打破学科界限、以案例类型、结论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引导”的原则、在遵循上述特点的前提下,将教育过程整合为5个阶段,以法医学鉴定案例为基础、提出问题、建立假设、收集资料、论证假设、归纳总结[2-4]。以法医学鉴定案例为蓝本,编写教案,再以小组形式,由一名教师作为学生身份参与(引导)一组学生完成整个单元的教学活动,即具体学习过程。
2.2 法医学鉴定案例至PBL教案的迁移
教师教案和学生教案是PBL教案的2大组成部分,教师教案除了包括标题、简要案情、系统尸检介绍、组织病理学检查、实验室检测、启发式问题和学习资料这些学生教案基本元素外,还应涵盖教学目标、学时分配策略、案例相关的背景知识点、课后问题和参考答案等。
在实践中,鉴定案例可以为教案提供强大、丰富的素材,案例照片、病理切片、甚至生物检材等,避免了传统单一的表现形式,弥补仅文字表述占主导地位的枯燥,给学生提供身临其境的感觉。案例经精心选取,契合主题,分阶段逐渐增加信息量,辅以少量具有引导和启发性的问题。法医学科内各专业方向联合编写,完成阶段性教学单元后,参与人员分角色反馈意见,加以补充、完善教案。如此设计,不仅突出了教案作为PBL教学的基础,也充分涵盖了教学大纲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要求熟悉的核心知识和操作技能,除专业性的内容,还可能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及医学伦理等方面的知识。在系统设计和规划的前提下,确定学习目标、设置信息量、把握难易度,实现教学所需的综合性和实践性。
2.3 法医学鉴定思维至PBL模式的互通
有研究表明,PBL具有优越性的原因之一在于其推动模式更接近人类最基本的思考方式,有助于交流讨论、批判性思维的培养,有助于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感知能力,加强基础理论及临床和法医实践的联系,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有关知识,对加强学生认知十分有效[5]。
传统教学中,教师习惯于主动灌输知识,而学生习惯于被动接受,这样的模式难以形成主动、完善的法医学鉴定思维,应培养和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法医学鉴定案例应用于PBL教学即类似鉴定案例的解决过程,在PBL教学模式中,教师通过营造复杂的、贴合实际意义的情境问题,引导学生一步步解决各层次问题的同时学习问题所涉及的相应内容。不同的专业课程、面对不同程度的学生,恰如法医学不同学科开展案例鉴定的不同方式,运用PBL教学法根据法医学各分支学科的具体内容侧重不同,对实施形式进行相应调整。
2.4 法医学鉴定协作与PBL分组的衍生
在法医学案例鉴定中,无论是法医病理学的取材、阅片、抑或法医毒物分析的生物检材处理、检测方法建立,各学科均由团队合作完成,第一鉴定人主检案件必须由第二鉴定人复核确认无误方可确定鉴定结论,发放鉴定报告。若遇有争议的案件,则需多位鉴定人共同讨论,以确保结论正确。这类合作模式难以在传统的法医学教学中得到锻炼,传统教学中大课堂说教的形式,虽然注重讲授,但学生也易各自为政,缺少主动思考和求知的动力,甚至产生厌烦情绪,不利于学生群体之间整合知识[6]。
而PBL模式除了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激励、采用批判性思维外,对建立有效沟通和团队协作也具有深刻意义[7]。本研究对湖北省某医学院校法医专业参与PBL教学的学生进行座谈、调查后获得反馈,92.3%的学生表示PBL对学习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创造机会使学生更多地参与到课堂互动中,学习积极性也得以调动,认为PBL形式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同样重要,师生关系也由此变得更加融洽。此类协作模式若是能从学习过程中加以长期培养、训练,与学习能力和专业技能同步成长,对准“法医师”们未来的执业将大有裨益。
3 法医学鉴定案例在PBL应用中的优势与建议
3.1 法医学鉴定案例植入PBL的教学优势
PBL教学法在法医学教学中运用时间不长,大多数师生尚在实践中摸索。伴随教学过程的推进,用PBL教学模式呈现法医学鉴定案例,通过素材与形式的有机结合实现两者的综合应用,发挥各自优势,提升学习效果,逐渐凝练出适合法医学各方向发展的教学模式。在传统教学模式中,案例多以课堂讨论形式展开,教师在知识点衍生上可能无法全面涉及;而以PBL模式教学时,有的问题学生可能无法透彻解决;两者结合以后,既便于学生在PBL教学时有针对性的提出并讨论问题,也有利于教师对重难点详细总结、重点讲解。
两者结合后,学生可以利用弹性学习时间,在课堂之外查阅资料,了解专著或专业期刊介绍的学科前沿探索、查阅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鉴定标准等,使学生的主动学习、独立思考、逻辑分析、解决问题等各项能力得以全面锻炼;同时,学生能更有效的理解和掌握知识点,激发学习兴趣,使自身成为学习的主角,加深对理论的理解,深化对课程的印象,学生归纳总结等多方面的能力也得到锻炼。
3.2 法医学鉴定案例的选择与引导问题的设计
与传统讲授型教学概念不同,将具体案例作为PBL教学的载体需经过精心的选择、设计和修整,首先,选择常见的、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具备法医学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其次,案例设计的原则应简明清晰,不追求复杂,这样既便于学生理解和接受,又始终顺应掌握基础知识的初衷;最后,纵观教案,其实施原则应与教学大纲相适应,同时其难易程度、篇幅大小和教学时间相匹配。
鉴定案例的选择作为PBL教学模式的基础和主线,集法医学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检查鉴定技能于一体,多遵循如下选择原则:①在实际鉴定案例的范围内,选择较典型的案例普及基础,讲授易错鉴的加深对知识点的认识;②可选择本鉴定机构在一段时间内承办的、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以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③案例材料宜具备案情、法医学检查、各项辅助检测等内容,方便学生综合分析、判断,获得鉴定结论。
3.3 强化学生的深度学习
学生的学习方法可以简略的分为浅学习和深学习。浅学习是指学生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信息同时牢记重点,但没有深入思考和理解相关的机制和原理,这种方式在中国的大学教育中十分常见,大学生应付考试时多属于浅学习。与此相反,深学习则需要学习主体对知识进行深入理解,通过对原理及机制深刻理解、分析、应用、甚至批判性思考,进而转化为长期记忆。
个体产生的兴趣、好奇、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均有利于深学习,而缺乏兴趣或者时间不够则容易导致浅学习。深学习有助于学生更好理解知识并发展创造力,帮助学生融会贯通。而PBL模式正是引导学生进行深学习并从中受益匪浅的最佳模式,有助于理解记忆,不易遗忘。学生在基于案例为基础的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调动,批判性发散思维和分析,更有利于从学习中获益。
3.4 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PBL教学模式
PBL教学模式发源于欧美,尽管此模式有种种优点,但在应用于不同国家时,由于每个国家的学生所接受的基础教育、学习方式、传统文化不同,其教学效果也会存在差异。因此,探索一条较全面适用于我国学生的PBL教学模式是十分必要的。
课程之初,给教师和学生开设PBL正规训练,帮助理解此教学模式的精髓所在;在设计教学过程中,增加师生交流,将教学效果评估和学生参与程度均作为实验评价的重要指标;和欧美学生相比,亚裔学生学习方式不同,受传统文化影响,课堂讨论不活跃,要打破学生一直受传统课堂教学模式桎梏思维的局限,给学生更大的自由发挥空间,有助于学生探索精神的培养[8]。同时,根据我国国情、法系、条款等方面的特殊性,及由此裁决的法医学鉴定案例,要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医师,宜在教学中充分融入中国特色。
我国正大力提倡依法治国,对法医学专业人才的需求十分旺盛。培养高素质法医学人才是广大法医界教育工作者们的共同追求,在注重专业实际的前提下全面推行PBL教学模式,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因此,根据专业特色,充分调动教学资源、检案资源和社会大环境等诸多优势,优化PBL模式,量化教学效果,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专业综合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课程改革的推进,以案例为专业教育载体推广PBL应用也将日益广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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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军,梁曼,刘良,等.法医学PBL教学实践之思考[J].基础医学教育, 2013(10), 92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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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文婷,刘雪琴.基于网络的PBL模式在老年护理学教学中的应用[J].护理学杂志:综合版,2011,26(15):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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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Osamu Matsuo, Yuzo Takahashi, Chikara Abe, et al. Trial of integrated laboratory practice[J]. Adv Physiol Educ,2011(35): 237-240.
Exploration on the Application of Medicolegal Expertise Cases to PBL Teaching Style
Liang Man et al
DepartmentofForensicMedicine,TongjiMedicalCollege,HUST,Wuhan, 430030
AbstractForensic medicine is applied to expertise for law justice and juridical practice, which reflects the promotion of theory to practice and final objectives for training students. The application and promotion of medicolegal expertise cases to PBL teaching style is a success of practice feeding back to theory. By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PBL teaching style and medicolegal expertise ca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ases are focused on the surface of problems, intension of problem solving, usage of cases for PBL learning, and taking advantage, and feasibility of application of cases on PBL teaching is demonstrated, which is beneficial to optimizing forensic PBL teaching and upgrading personnel training mode for requirement of era development in forensic medicine.
Key WordsMedicolegal Expertise; Case; PBL; Teaching Style
收稿日期(2015-06-19;编辑易莉萍)
通讯作者:关云鹏,625623408@qq.com。
中图分类号R197.323.6
文献标识码ADOI:10.13723/j.yxysh.2015.1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