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为了明天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上的总结讲话

2015-02-12 11:04汪鸿雁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研究会犯罪青少年

汪鸿雁

(共青团中央,北京100005)

在2014“为了明天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上的总结讲话

汪鸿雁

(共青团中央,北京100005)

各位代表,同志们:

2014年“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即将在南昌成功落下帷幕。在此,我代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及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参加论坛的各位代表、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团中央书记处对这次论坛非常重视,论坛召开前,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同志专门听取了工作汇报,对于论坛的主题、方向等给予了具体指导。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名誉会长、原江西省委书记、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万绍芬同志对这次论坛十分重视。今天上午,万绍芬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研究会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提出了三点希望。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落实。

本次论坛有三个特点:一是主题重大。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大好形势下,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举办“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这本身就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二是内容丰富。短短一天时间里共有17名代表发言,围绕“未成年人立法与司法体制改革”、“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未成年人网络立法”三大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现场精彩。来自理论部门的同志提供了最新的理念、观点和方法,来自实务部门的同志带来了实践中的经验及困惑,都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和风格,但同时也都具备一个共同点,就是求真务实的专业精神。

我在本次论坛主要有三点收获:首先,关于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专门学校是教育矫治不良行为青少年的重要场所。关于专门学校,理论界有三点争议。一是专门学校强制入校问题。二是专门学校标签化问题。三是专门学校能否成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最佳场所。江西团省委负责同志的发言给出了很好的答案。江西将不良行为青少年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类开展临时班级批量教育、阳光班级矫治转化和专门学校强制改造。未成年人可以根据他们的表现返回原来的学校就读,所有未成年人的学籍都保留在原来的学校,这一做法较好地解决了标签化问题。另外,江西省丰城市职业中学和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同志都强调,专门教育应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重点开展情感教育、习惯养成教育、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以及技能教育,为专门教育指明了发展的路径。其次,关于少年法律体系的建立。最高人民法院的同志介绍了少年法庭的发展历程。近30年来,少年法庭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无论给予多高的评价都不为过。西南政法大学的同志对少年法律体系的思考和谋划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三,关于网络立法。团中央受国家网信办的委托起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起草组的两位同志专门介绍了整个立法的思路和原则以及立法的总体框架和内容。这个立法初稿稿相对来说比较成型,他们凭借自己的理论功底和艰苦努力,在这个领域很好地平衡了各项原则,很好地把各方面的要求进行了统一和兼顾。希望各地团省委以及专家学者对这个立法初稿多提意见和建议。

“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从2005年开始举办,已经历十个年头。十年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不断发展壮大,青少年犯罪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坚持以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青少年犯罪研究。多年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始终坚持以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为指导,把青少年犯罪研究放到国际国内的大背景下思考,始终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服务,以解决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的理论和现实冲突问题为己任,从根本上保证了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发展壮大。

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探索回答预防青少年犯罪实践中的问题。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际出发,注重从实践中汲取营养,立足指导实践,为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服务,从而使研究成果满足了人们对青少年犯罪理性认识的需要,并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体现了价值,也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了水平。

三是坚持社会化方向,紧紧依靠党政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作为全国性的专业社团组织,注重与党政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取得联系,尊重和依靠他们的指导和支持,赢得了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关心,得到了社会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不仅有效地解决了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而且拓宽了活动领域,延伸了工作手臂,促进了事业发展。

四是坚持学术交流借鉴,注重学科之间相互促进。在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发展进程中,注重在会员之间、学术成果、研究情况交流的基础上,积极与地方交流、与公检法司教育等实务部门交流、与国际交流,同时认真汲取相邻学科的营养,不仅促进了学术水平的提高,还形成了良好的学术风气。这是不断提高青少年犯罪研究水平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渠道。

五是注重团结联络和培养人才,靠人才资源开发加强队伍建设。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靠事业吸引专业人才、相关人才以及热心致力于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实践工作者,发展他们为会员,发挥他们的优势。同时注重在组织广大会员开展青少年犯罪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随着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多年的发展,带出和培养的一大批专门或兼职从事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人才队伍,既是推动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更是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人才的宝贵资源。

六是坚持优良的会风,树立研究会良好的形象。优良的会风和形象是研究会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保持坚持原则、尊重规律、发扬民主、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会风和形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思想才能使研究会充满活力,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

以上这些,既是研究会多年来工作所取得的宝贵经验,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需要继续坚持的基本原则。下面,我向大家介绍研究会未来一年的工作思路。

一、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

青少年犯罪研究要始终围绕党政工作大局,要把群众关心、党政关注、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青少年犯罪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并不断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的变化确定新的重点课题。具体来讲,一要抓好重点工作。要积极探索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推进工作。这项工作经过三年的试点、两年的推广,逐步开始形成模式。要积极推进青少年权益创新试点工作。各地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形成了不少创新亮点和有推广意义的经验。这两项工作应该成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两项重点。法治精神对未成年人意味着什么,如果法律进课堂,哪些内容可以进课堂,对未成年人采取什么方式开展法治教育、进行法治精神的培养,这些都可以进行积极的探索。二要抓好重点课题。例如对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建设、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课题研究,能够做出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三要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立法。我们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的同时,在基础的法律部门推动设立未成年人专章,以体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

二、加强青少年犯罪研究基本理论建设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随着时代环境的变革,青少年犯罪研究在基本理论建设上存在一些缺陷,学科独立性不足、研究对象界定不明确、研究方法缺乏创新,参与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各学科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导致目前青少年犯罪研究水平停滞不前。加强青少年犯罪研究基本理论建设,充分发挥理论的支撑作用和先导作用,要不断探索新时代背景下青少年犯罪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规律,大胆创新理论工具、理论方法,主动吸收借鉴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医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工具,提出理论假设,构建理论模型,实现思辨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相结合,多学科研究与单角度研究相结合,形成科学严谨的理论体系,以前瞻性、预见性、可操作性的理论指导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践。

三、注重借鉴国外经验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各国在青少年犯罪研究方面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中国的犯罪研究是以青少年犯罪研究为先导的,但是目前青少年犯罪研究在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研究理念、研究方法等方面还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青少年犯罪研究作为一门跨科际的学科,已经发展得相对成熟。精细化、多学科、实证性是当代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学科分工越来越精细,出现了很多分支学科,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形成了许多创新理论,在研究课题选择、研究成因分析和研究方法等方面都逐步由宏观向微观转变,越来越具体细致。二是更加注重跨学科研究,青少年犯罪研究不仅同犯罪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联系密切,而且同生物学、统计学、医学、信息科学等自然科学的联系也越发紧密。三是强调分析青少年犯罪问题背后的各种变量关系,注重问卷调查、模型分析、量表测量等实证方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要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努力构建青少年犯罪研究基本的理论框架和学科体系,努力形成独特的较为系统的知识体系,不断提高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四、增强创新意识

创新是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推动青少年犯罪研究不断深入的强大动力。要创新研究理念,通过理念创新积极探索做好研究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手段,推动青少年犯罪研究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要创新研究方法,密切关注世界范围内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的发展趋势,积极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提高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能力,着力打造符合我国实际的青少年犯罪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提升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要创新研究机制,建立实务部门与科研机构之间、不同科研机构之间、大学与科研机构及实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努力把青少年犯罪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强大力量。

五、加强学术平台建设

研究会要关注学术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创新动力。要加强与香港、台湾的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更多地吸引专家参与,参考、借鉴社工建设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强与国外青少年犯罪研究同行的交流,进行开放性的比较研究,拓宽研究思路和研究视野。要搭建社会化平台,由专家学者向社会传递理性正确的声音,传播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理念和方法,将理论研究成果大众化、普及化。

权益战线的领导和同志们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要把研究工作摆到更重要的位置,要履行好作为本级研究会主管部门的职责,关心研究会工作,发挥研究会作用,促进研究会发展。

同志们,今年的论坛恰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不久,我们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肩负着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职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开创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新局面做出贡献。

2014-11-20

汪鸿雁,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主任,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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