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平 李兆霞 张 涛 陈 艳 钱 坤 廖宏庆 欧阳新平
1 南华大学护理学院,湖南省衡阳市 421001; 2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3 南华大学医学院生理学教研室
医疗救助是我国社会保障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指的是政府及社会对贫穷人口中患病而又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群给予政策、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使他们能获取基本的医疗服务,从而达到改善其健康状况的一种救助制度[1]。目前,衡阳市医疗救助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1.1 医疗救助范围难以界定 现阶段衡阳市医疗救助的识别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而在当前形势下,如何确定居民的收入和财产缺乏统一的标准,存在一定的困难。另外,在非贫困人口出现重特大疾病时,也应该给其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最后,由于医疗救助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有时会出现一些原不属于救助范围的居民却通过各种途径享有着救助资源。
1.2 医疗救助的人群范围较狭窄 城镇医疗救助的对象应包括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城镇低收入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城市三无人员及其他低收入人员[2]。衡阳市的医疗救助对象主要为低保对象及城市三无人员,而其他低收入人群主要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互助的形式抵御重大疾病风险。并且大病互助病种范围较小,绝大多数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都没有列入互助范围。另外,也还存在着应当救助而未救助的情况,例如城市流动贫困人群。
1.3 救助形式还不够完善 医疗救助的形式应包括资助参加医疗保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慈善援助及临时救助。经调研发现,衡阳市的医疗救助形式主要包括资助参加医疗保险、住院救助和临时救助,而门诊救助尚在试点阶段,慈善援助由于资金困难也难以施行。
1.4 医疗救助管理还不健全 (1)医疗救助制度与相关医保衔接还不够紧密,降低了救助效果。(2)申请医疗救助的程序还比较繁杂,与救助有关的民政、财政、卫生和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责权还未明晰。(3)救助相关部门间的配合衔接还不到位,造成相关医疗机构压力大。
2.1 明确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资金总的而言是非常有限的,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好救助资金的效率,将资金用到最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这就需要在筛选救助对象时尽量做到准确无误。为了准确界定需救助的对象,可采取利用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熟悉本辖区居民的有利条件,及时并准确鉴别救助对象,高效的对其提供救助,并且对救助对象进行动态调整,从而提高医疗救助的效率及公平性。
2.2 完善医疗救助形式 (1)专项经费补助。医疗费用在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如20%~60%)给予救助。(2)医疗费用减免。给贫困人群发放医疗救助卡,持该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一定的费用减免。(3)代缴纳全部或部分医疗保险。(4)药品费用适当折扣。医疗救助对象在市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基本药品时,减收一定比例的药费[3]。
2.3 增加救助资金,扩大救助范围 一方面要加大政府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多方面开辟新的筹资渠道,例如个人及公司捐助、福利彩票等,使救助资金来源多元化。
2.4 增加医疗保险的起付线 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可以提高患者的实际补偿比率,从而减少医疗救助的压力。另外对患重特大疾病的贫困人群,即使医疗费用超过医保封顶线,其自付部分也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从而减轻其经济负担。
[1]时政新.中国的医疗救助及其发展对策〔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2,(11):5-11.
[2]冯莴华,姚岚.城市医疗救助对象疾病经济负担与风险的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0,29(3):32-34.
[3]王丽,王高玲,汤少梁,等.对城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管理机制的思考〔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