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剩余部分由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出资。
9月,商务部等十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提出了10 项保障举措:一是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是鼓励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四是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六是搭建多层次发展平台;七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八是加强农村电商人才的培养;九是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十是开展示范宣传和推广。
8月底,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将在全国农产品生产、集散和消费集中区域布局100个左右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8个市场集群。《规划》首次提出规划建设一批全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形成由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共同组成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
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提出,进城落户农民可根据自身实际参加相应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按规定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规定参加就业地职工医保,也可以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提出,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9月,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加工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培养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重视人才工作、支持人才发展、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发展氛围更加浓厚。
9月,财政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投入上限标准由1300元提高到1500元。同时,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3家金融机构联合试点探索对国有农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贴息和补助两种支持方式。
9月,国家统计局《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提出,根据自然资源的代表性和有关工作基础,我国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南省娄底市、贵州省赤水市、陕西省延安市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到2016年12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