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关键阶段,个性化、多样化的生产模式和消费需求正成为主流,传统产业的投资需求和发展需求已接近饱和状态,集约型、细化型、高效型经济发展方式逐渐形成。为了适应这一转变,我国应当加快创新驱动机制建设脚步,在人员、政策、生产、科技等各方面鼓励、推动行业创新和技术创新,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利条件。
关键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新驱动机制;分析和研究
近年来,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然而随着发展不平衡、人口压力和环境压力日益增大等各种问题的出现,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已走到了尽头。因此,创新驱动是当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形势所迫,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全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消除制约创新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制度桎梏,在全社会范围内激发创新潜能,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状
随着“十三五”时期的正式来临,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了十分关键的又一个五年阶段,在“十三五”期间,各级职能部门、各项产业都应当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推动经济发展从数量扩张主动转向以提高素质为主导,实现由“从无到有”至“从有到好”的重要转变,为完成“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国的生产要素、产业结构、区域结构、资源利用、居民生活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方式转变将成为我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首要前提和客观趋势。
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经济环境的繁荣状态和巨大的劳动力资源优势使我国进入外贸出口迅猛增长时期,然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的外贸出口增速大幅度下降,年均增长由03-07年的29.20%降至08-14年的8.57%,外贸市场的供求关系已从供不应求转为供大于求。同时,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以“住、行”为主的消费结构升级也进入调整期:由于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各地级政府都采取了摇号、限号等控制汽车购买和使用的强制措施,2011年后,各大主要城市的汽车销量年均增长明显降低;而随着各地房地产开发活动的持续活跃进行,部分一线、二线城市逐渐出现供地紧张问题,房地产投资开发活动和房地产市场销量受到影响,行业发展日渐式微。近十年来,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共有生产购进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等生产要素大幅上涨,使得企业生产成本显著提高,对企业形成的成本压力逐年增大。市场需求增速下降、国内外发展条件的变化,使得企业的开工率、产出率受到影响,经济增速度放缓,也迫使企业从粗放、低水平的数量扩张转向集约、质量效益型增长,发展模式转变的成功与否已成为企业能否适应产业转型的关键因素。
二、创新驱动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战略
1.建立创新驱动机制的必要性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刻,传统产业投资需求与市场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劳动资源优势和出口成本优势逐渐消退,生产要素的发展动力日渐减弱,生态环境约束正在加强,以投资拉动、外贸导向、消耗资源为主的高污染、高消耗型传统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全面、深入地进行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将以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为主导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为以创新驱动为主导的新型经济发展方式。在经济发展各个环节上实行的创新能催生出新的供求关系,形成创造型生产方式,解放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为产业发展和资源供给瓶颈的突破提供契机。创新驱动机制通过对经济发展要素的推动,使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动力作用最大化,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的正常、有序进行。
2.建立创新驱动机制的战略目标
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环境下,应当在资源配置分配过程中加强市场的导向作用和政府部门的指导作用,消除一切思想观念上的障碍和体制制度上的禁锢,全面激发社会的创新能力和创造潜能,加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对接、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的对接、创新项目与生产关系发展的对接、创新劳动收益与生产力收益发展的对接,提高科学技术手段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创造全社会共同创新、共同进步的良好环境。
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是建立创新驱动机制的核心,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在需求导向的指引下,消除社会制度、人员结构等形成的无形障碍,为科研人员、创新人员和创业者提供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利条件,使创新成果为经济增长添砖加瓦。要把人才资源作为创新驱动机制建设的首要资源,着力培养、吸引和使用创新人才,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人员流动、建立奖励机制等各种方式,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在创新驱动机制的建立过程中,应当深入了解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为科学技术人才提供宽松的研究环境,并结合市场导向,使技术创新与市场开发充分融合,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奖励创新等有效手段,鼓励创新、促进创新,从而营造与科研规律、市场规律紧密结合的良好创新氛围。为了实现全面创新的总体目标,应当把科技创新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工作,在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各项领域全面推进制度改革,积极鼓励科技、商业、品牌、管理等各项创新活动,促进军民融合、科技与产业融合,将社会各层面的创新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实现各领域创新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创新驱动机制建立方式
1.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通过垄断行业改革、实行反垄断法等方式,坚决制止和纠正制定垄断协议、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行业垄断等不良行为,消除地方政府的不合理补贴以及其他利用权力限制业内竞争的行为,创建公平、公开、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拓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内容,创建知识产权法院,保障创新人员的合法经济利益,实现防止侵权、鼓励创新、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功能,并设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机制,明确规定科学技术创造者与技术持有单位间的利益分配,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这一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度。改变传统的前置审批制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使产业监管向着利于产业转型和产业创新的方向发展。加强工商、安检、质检、环保等各部门间的联合管理机制,根据安全、质量、环境、材料等相关行业标准,改善生产过程中各项生产要素的强制性管理,提高生产环节的管理质量。
2.强化市场导向功能
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与企业在政府创新决策中的参考作用,建立常态化的企业咨询、对话机制,使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过程,提高咨询人员中的企业家比例,充分发挥企业家深刻了解市场发展规律的巨大优势。通过财政后补助、间接资金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根据市场导向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进行牵头工作,鼓励产、研、学共同参与的以企业为主的创新工作,向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开放相应的实验机构和实验成果,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互惠互利和成果共享。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力度,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和专项引导基金的设立,进一步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引导金融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源、资本支持企业创新。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地方机构采购创新企业产品、支持创新企业服务,放宽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采购工作对民营企业、民营科研机构的条件和范围,创建企业产品创新奖励和服务创新奖励机制。
3.发挥科研支撑力量
提高科学技术基础研究水平,利用财政支持、政策支持等手段加大对基础性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自主选择研究课题、自发开展项目研究,使其根据科技发展现状和特点选择最合适、最合理的研究项目。优化工作结构和奖励机制,完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绩效考核制度,奖励业务骨干和具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保证科研人员的经济收入与创新贡献相符合。将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成绩考核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考核转为向研究质量、创新价值和实际贡献考核倾斜,针对社会发展方向和趋势,重点考核具有长期发展价值的前沿技术研究。全面、深入推行科研机构转型,鼓励承担较多具有市场价值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向产业化模式发展,通过政策优惠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科技产业,消除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金融机构间的壁垒和隔阂,使科技创新事业承担更多的国家建设任务。
4.扩大创新人才队伍
加强人才创新培训管理,鼓励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提高人员培训的探究性和启发性,根据培养对象的身心特点和个性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教学理念和创新理念,选取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环境的教学内容,并积极开展与社会、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快人才培养由理论型向技术应用型转变。改善科研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管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企事业单位间的自由流动扫清障碍,提高科研人员基本待遇和福利保障,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进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提升创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面向全球范围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创建学者访问制度,吸引各国科技人才和海外人才来华从事创新研究工作,并放宽海外资本进入国内科研市场相关政策,鼓励国内科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国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合作,从事科技创新、人员培训等各项国内外业务。
5.完善创新奖励机制
尊重创新劳动和创新成果,将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使用权下放至科研项目承办单位,使单位和个人充分享受与自身劳动付出相对应的经济收益和合理回报,消除科技成果使用的审批、备案环节,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归科研机构。推动专利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划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保障科技创新骨干人员的合理收益,并进一步完善争议仲裁和法律救济制度,全面保证科研人员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倡导各类企业通过分股、分红等形式奖励科研人员,降低科研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比例,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为了顺利完成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机制和相关政策的调节,完善创新驱动机制的建设和实施,摆脱对传统增长路径和驱动方式的依赖,建立健康、稳定的社会创新驱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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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林民权(1972- ),男,福建省仙游县人,中共福建省莆田市委党校,副教授,大学本科,主要从事科技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