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高等院校模拟法庭教学改革探析

2015-01-31 06:28
中国医学教育技术 2015年3期
关键词:法庭医学生医学

李 璞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 河南 漯河 462002

医学高等院校模拟法庭教学改革探析

李 璞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 河南 漯河 462002

在分析医学高等院校模拟法庭教学地位模糊、缺乏教学设计、参与主体学习转化能力不强及实施中教师所起作用不理想等问题基础上,提出了适合医学高等院校模拟法庭教学改革的思路及措施,旨在探讨医学高等院校如何有效开展模拟法庭教学。

模拟法庭;改革;实践

模拟法庭教学是为医学高等院校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进程中所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也是针对医学生法律基础知识学习而采用的一种较为常用的实践教学方式。一段时间以来,模拟法庭教学以方式新颖、吸引力强、学生参与兴趣浓,受到医学高等院校师生的青睐和推崇。但就其要实现的教育功能效果上看,存在一些困境,有待进一步改进。

1 医学院校模拟法庭教学的现状及特点

1.1 教学地位模糊,缺乏教学设计

实践中,模拟法庭是属于“第二课堂”的活动还是属于实践教学,一直是思政课教师讨论交流的话题。认为模拟法庭是活动,那么模拟法庭的开展具有随意性,可融合到学校社团的各类活动中去;若模拟法庭属于实践教学的内容,那么该教学环节实施中要考虑开设的学期,内容的选择,学时的分配,教学过程的设计及参与人员等因素。通过实际调查,医学高等院校普遍依托的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2013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这门课程是大一新生的公共基础课,是思政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设在第一学期。根据开课安排,顺理成章地把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也安排在了第一学期,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授课教师在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时,仍是困惑重重:①理论讲授到哪一部分进行模拟法庭教学?②分配多少学时合适?③达到什么样的教学效果才是完成了教学目标?就模拟法庭教学而言,学校很少有与之相对应的较为完善的教学方案。

1.2 参与主体学习转化能力不强

医科校园有着浓厚的医学氛围与环境,医学生学业功课重,专业知识学习强度高,医学生轻人文学科知识的现象普遍存在。思政课课堂理论教学的讲授模式吸引不了他们的同时,实践课的参与互动方式让其耳目一新。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最初让医学生感到新奇,但一旦进入实践教学,医学的专业性特征决定了医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薄弱,缺乏对法律知识的整体性系统认知。此外,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开展在第一学期,刚刚成为大一新生的医学生,社会经验(与法律的实际接触)不足,不能有效弥补法律实践活动中所应具有的认知运用能力。于是,在医学高等院校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过程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情境:从模拟法庭的案情选择到参与人员的分组分工,再到庭审前后的审判流程及法律文书的书写,等,每个环节对指导教师来说,是对模拟法庭所用法律知识的全新讲授,对参与学生来说则是“走一步说一步”的舞台情境剧的排练。即便这样,基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人数限制,有角色承担的学生只占少数,而未参与角色的学生因缺乏有效动力则无所适从,很难说这部分学生是否有效进行了模拟法庭实践教学[1]。有角色承担的学生参与了模拟法庭后,多感觉流于形式,对自己的实践体验评价不高,认为收效不大。

1.3 模拟法庭教学实施中教师所起作用不理想

实践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是对“法庭”的模拟,是模拟法庭审判过程的一种形式。这就要求指导教师熟悉法律知识,能够处理模拟法庭进展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然而,医学高等院校大多数思政课教师没有法学专业学习的背景,缺乏对法律体系的整体把握及对法律知识的系统性认知。尽管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前,教师会充分地备课,能够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所要达到的教学目的出发,注重形式与载体,但一进入实质阶段,教师对庭审案例的创作、加工或是筛选均显得力不从心,甚至不能也不敢让案情复杂产生充满思辩的空间,这在降低学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难度的同时,也影响了学生法律思维的拓展[2]。

2 医学高等院校模拟法庭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思路

2.1 明确教学目的,理顺教学思路

实践教学中,那种以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为前提而进行的模拟法庭教学是不适合医学高等院校的,这是由学生专业特点及培养目标所决定的[3]。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教学是专业设置的课程之一,通过课程开设,学生完成实体法与程序法知识、法律文书、法律思辨能力、口才等知识能力的综合运用,对法学专业学生是专业教学,实现的是课程目标,是立足法学专业特点的专业性人才培养。医学高等院校则是培养具备基本法律素质的医学人才,在这里进行法制教育其实质是一种普法教育,是一种培养具备法律素质的公民教育。法律的学习在医学院更多是一种了解,一种融合,一种敬畏。医学高等院校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不应好高骛远,脱离具体实际[4]。在实际教学中,笔者认为采取表演型模拟法庭较为合适。即:事前准备充分,有演出剧本和具体流程的操作指南,模拟法庭是对这些内容的重复再现。学生事前通过剧本来自主学习与案情相关的法律知识,反复排练中掌握了法庭审理流程,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思考与运用,有效地培养锻炼了其语言表达、思维逻辑能力。演出模拟法庭时,是对法律知识的另一种讲解形式与宣传,角色承担者与其他学生共同学习法律知识,达到对抽象法律的具体运用,完成普法教学目的。

2.2 依托基础课安排模拟法庭教学

医学高等院校的学生较为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主要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因此,在制定该课程的教学计划时,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应纳入其中[5]。其开展时间安排在12月份的教学进度中较为合适。这是因为,从教学进度上看,此时医学生已经学习了课程的三分之二教材内容,知识上接触了法律的基本概念,思维上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开始对法律知识如何运用有较为强烈的需求。从校园大环境看,12月份是法制宣传月,此时学法、用法的氛围比以往的时间都要浓厚,各项以“法”为主题的活动接踵而至,模拟法庭此时开展正好迎合大一新生跃跃欲试参与其中的心情与期待。

2.3 开展符合医学生实际的模拟法庭教学

2.3.1 选取医学生熟悉的、感兴趣案例为模拟法庭的案例 既然医学高等院校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实质是一种普法方式[6-7],目的在于增强医学生的法律意识、锻炼思维、感知法理。而意识、思维、法理是融于模拟法庭的开展过程中的。模拟法庭开展精彩与否,与选用的案情剧本关系密切。什么样的案情会让参与者投入其中呢?无疑是参与者最熟悉的事物。对医学生来说,职业领域的事情,发生在身边的事情等所引发的法律事件是他们所熟悉的,更乐于深入其中,一探究竟。因此,针对医学生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案例选取上一定要把握这一特点。

2.3.2 真实的法庭环境有助于模拟法庭教学顺利进行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拟的是真实的法庭审理进程[8]。医学高等院校却很难布置出真实的法庭环境。在实践中发现,在法院的法庭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有助于提升医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实际效果,可达到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实效。这是因为真实的法庭环境让医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庄严、神圣,内心的敬畏及法律思维正是在这种氛围中内化于心的。因此,医学高等院校在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时,应积极与当地的人民法院联系协调,让模拟法庭在真实的法庭完成。

2.3.3 重视法律专业人士在模拟法庭教学中的作用 模拟法庭是对法律知识的灵活综合运用,具有规范性与严谨性。专业人士的指导在此显得尤为必要[8]。医学生不是法学生,缺乏法院见习的机会,他们对法庭审理案件的真实情况是模糊的,不能从容应对法庭上出现的各种情况。因此,在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时,有必要让法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和学生交流,有针对性地指导。在真实的法庭上进行模拟法庭,专业人士参与其中,做好庭外指导,及时进行点评,从而全面系统地完成模拟法庭教学活动。

医学高等院校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是改进思政课教学方式的有益探索。模拟法庭教学对医学生内化法律知识,形成自身法律素养将起到重要作用。整个教学过程中,思政课教师要精心指导,统筹安排,协调各方资源并融入模拟法庭教学,方能取得模拟法庭教学的实效。

[1]庞琳,曾诚.医学生法律课程教学方法探索与思考[J].科技信息,2013,(7):59-60

[2]许步国,王凤民.关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探索与研究[J].绥化学院学报,2005,(6):138-141

[3]李天颖,仲淑静,贾周.医学高等院校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2,(8):58-59

[4]冯春萍.模拟法庭教学的实践与探索[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59-162

[5]万传华.《基础》课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特性探析[J].高教论坛,2013,(9):76-78

[6]徐伟.“模拟法庭”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应用[J].法制与社会,2006,(19):175-176

[7]蔡宗廷,江保国.模拟法庭教学的文化功能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1,(10):236-238

[8]杨琴.模拟法庭教学中的几个问题[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1):75-77

Reform of mock court teaching at medi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iPu

SocialScienceDepartment,LuoheMedicalCollege,Luohe462002,China

The author first analyzes problems such as the vague role of mock court teaching at medi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ack of teaching design, poor learning transformation capability of the participation subjects, and teachers' inadequate role in the practice teaching. Then it proposes thoughts and measures of mock court teaching that fits medi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with the hope to explore how to carry out the practice of mock court teaching effectively.

mock court; reform; practice

2014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级教改课题“基于人文素养提升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改革”(JGXM-2)的阶段性成果。

2014-12-04

李璞(1984-),女,河南社旗人,硕士研究生在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实务与大学生法制教育。

G642.0

A

1004-5287(2015)03-0346-02

:10.13566/j.cnki.cmet.cn61-1317/g4.2015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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