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学课程设置浅谈

2015-01-30 23:33王琼雯
中国轻工教育 2015年3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安全法法学

王琼雯

(江南大学,无锡 214122)

食品安全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而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进程却是步履维艰,三鹿奶粉事件,促成了《食品安全法》横空出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出台不仅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有重要意义,而且也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与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法的殷殷期待不相称的是,食品安全法在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仍属于 “冷门”、“小法”,学术研究不够系统、深入,相关法学教育更是处于空白状态。基于食品安全法在国计民生中日益突出的地位,也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复合型、应用型、多样性法律人才的需求,江南大学法学院在几乎没有任何现有经验可循的背景下,大胆创新,开设“食品安全法学”课程,自主编订教学大纲、教材、案例汇编,指导学生参与食品安全社会调研、论文写作等,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法学特色课程建设,为丰富课程体系,完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法学专业,扩大就业渠道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食品安全法学课程设置基础

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既要考虑到国家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也要考虑到体现本校学科专业的优势和自身特色,以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我国法学本科专业的任务是:“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然而这种单一的知识型法学人才并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司法部《法学教育“九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想》明确提出,法律人才不仅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所必需,而且日益成为全社会急需的通用人才,成为企事业单位专理法律事务的主干人才。复合型、应用型、具有广泛社会适应性成为目前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与那些传统政法院校和拥有王牌法学专业的综合性大学相比,江南大学法学院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经验、学术底蕴积淀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法学专业要在全国600多所设立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中脱颖而出[1],在人才培养领域取得一席之地,首先在课程设置上就不能亦步亦趋,千篇一律,而应该紧密结合学校优势学科,形成特色课程,从而减少甚至避免同质化竞争,强化自身法学本科专业的特色性、稀有性,找到自己的合理定位、生存空间,获得可持续的发展优势,从而适应依法治国方略对我国法律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江南大学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位居全国榜首,学校始终强调要“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其中的特色当然包括食品学科。将法学和食品学科有机结合,为培养多元知识结构和多种技能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拓展了思路和渠道。

当下,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而食品安全治理最终必须落实到法治的轨道。如十八大报告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指出的,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领域仍存在监管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法规和标准体系有待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法制观念不强,责任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机制缺乏,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水平仍需提高等问题。就学术研究而言,食品安全法作为独立学科的重要性也没有得到法学界的高度重视,相关学术研究仍然处于分散化状态,而法学教育更是全面落后于社会现实。因此,增设食品安全法课程,为今后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储备专业法律人才也是对当下食品安全现实的积极主动回应。

二、食品安全法学的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

食品安全法学作为全面讲授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法学专业课程,在当前国内外由于监管、环境问题、食品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等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社会现状下,应作为法学专业的指定选修课程进行开设,同时也可以作为食品科学专业的选修课程,以提高该专业学生在这一领域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增强食品研究及从业人员的自律性。课程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同时也有一定的社会实践性要求。通过教授与学习,使学生掌握关于食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的基本概念,使学生全面了解国内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食品安全信息制度、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食品安全认证制度、食品召回制度、检验制度、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等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中各项制度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理论和法律知识指导的前提下使学生学会运用所学内容,关注现实生活中食品安全、食品标识及监管等社会现状,针对食品安全案件,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则,逻辑严密地处理实际法律问题。此外,在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该课程能激发学生对于食品安全法领域的兴趣和热情,为其今后从事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学术研究或是法律实务工作,改变传统的公检法律从业模式,扩大未来职业方向提供参考。

三、食品安全法学的教材编写与案例汇编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法的载体。[2]食品安全法学是一门新兴课程,国内鲜有高校法学专业开设此课程,相关教材更是基本处于空白阶段。而目前国内关于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一些学术成果囿于法理、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的学科壁垒,难以对食品安全法律问题做整体性考量,无法突出食品安全法作为独立学科的地位;而部分注释类通识读物,不仅禁不起时间的考验,也缺乏体系性,同样不适合作为教材使用。鉴于此,法学院组织师资队伍倾力合作,反复斟酌,自主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学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教材和辅助案例集。特别是教材《食品安全法导论》一书更突出体现了法学院近年来在食品安全法研究领域的学术积淀。

教材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系统性。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范体系,教材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阐述。内容丰富且重点突出,涉及食品安全法基本原理,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法律制度,食品监管体系,法律责任等板块,各知识以点线面的形式立体呈现于读者,便于读者全面掌握该课程。二是实践性。本教材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对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教材之外,我们特别组织搜集了案例汇编,在案例的选择上,特别注意与时俱进,结合当下热点、焦点,以三大法律责任为主线,对应相关法律知识模块,以现实中客观存在的真实案例为主。案例汇编对于启发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能力作用明显。三是前沿性。教材重视对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食品安全法制建设新理念和新成果的介绍,帮助学生把握食品安全国际性前沿问题。

四、食品安全法学的教学方法

食品安全法作为新兴交叉学科,需要法学、食品科学等多元化的综合背景知识体系。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程的积极性,也鉴于法学本身的实用性特点以及食品安全问题与日常生活的紧密关联度,在教学中应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尤其要重视实践教学的充分运用。实践教学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利用好课堂内的实践教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引入实践性元素,摒弃灌输式方法。食品安全法基础概念、知识体系相对抽象、庞大,课程讲解如过于拘泥于教材体例,教学内容难免落入坐而论道、枯燥无味、晦涩难懂的窠臼,[3]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等。案例的选择既有来自与教材相配套的案例集(已有成例),也有来自于当下国内外热点案件和司法判例,前者重在将教学进度计划内的知识点内容融合到案例中,强化学生对某一理论、法律规范的理解;后者则激发学生在新案例的发现中反思现有法律可能存在的疏漏,更侧重提升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比如,针对《食品安全法》第96条提及的食品安全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要求学生寻找近年出现的司法判例,并且通过比较这些“同案不同判”,让学生自觉意识到“十倍赔偿”条款适用上的问题和功能障碍,再进一步带领学生思考完善对策。

第二,在模拟法庭、毕业实习、撰写学年论文或毕业论文等传统实践教学环节中引导学生关注食品安全法。比如,在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上鼓励学生不要扎堆集中于核心部门法的法律问题,多选择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选题。

第三,注重隐性课程中的实践教学。包括 “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法学沙龙”等,以及学生们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科研立项、社会调查等活动。组织学生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自行选择食品安全法的一个主题进行社会调研。如在某市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调研中,学生们分别走访了市各食品药品监管局、典型食品厂商,并在居民中进行问卷调查。整个活动全程有图片、视频跟进,并通过网络和新媒体在热点平台上发布,调研结束后以完整的“调研报告”呈现,学生们围绕信息公开的模式、频率、获取渠道等问题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

第四,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这些教学基地不仅包括公检法等部门,同时也可与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卫生局等部门建立对口关系,让学生能够直接接触食品安全法律部门的运行机制,强化对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理解,也为将来就业扩大选择渠道。

食品安全法学是一门全新的课程,我们的尝试未免有不足之处,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比如在师资配备和知识结构方面,应更好地平衡“法律”和“食品安全”的比重,邀请食品学院的老师讲授食品安全的基础性、专业性技术知识,以更好地适应该课程复合型、应用型的学科特点;作为一门看似与司法考试没有直接关系的“小法”,应在课程定位、就业指导方面强化学生的学习目的;在教学手段方面,应重视丰富实践环节,尤其是通过积极走出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校外实践基地,加强与食品实务部门的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忱和主动性。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抛砖引玉,期待更多高校能开设这门课程,为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

[1] 葛云松.法学教育的理想[J].中外法学,2014(2):285-318.

[2]郝生宏.高职食品检测类课程特色教材建设[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2):49-54.

[3]朱建华.“食品安全学”课程教学改革与探索[J].江西农业学报,2010(6):20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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