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扬年
(1.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09;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合肥230051)
城乡规划创新助推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
陈扬年
(1.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09;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合肥230051)
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出台,以及迎来安徽省被国家确定为新型城镇化试点省的历史机遇,城乡规划将作为先导,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总结出城镇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五条规划创新对策建议:促进省内异地城镇化,统筹人口与经济布局、构建全省城镇化格局,协调区域共同发展、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完善规划管理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督察,健全规划监督机制、塑造城市空间特色,优化城镇生态环境。这些对策涉及规划的编制、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使规划创新之举成为助推安徽省新型城镇化的“新引擎”。
城乡规划;安徽;新型城镇化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国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带动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加投入、拉动消费、优化结构、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出台,为各地指明了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以及相关制度政策创新。在其指导下,安徽省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编制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以期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从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创新思路来探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具体对策。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着力推动下,安徽省城镇化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的势头,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43.2%增加至2014年的49.2%,“十二五”以来年均提升1.2个百分点以上。新型城镇化战略体系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相继健全,舆论导向不断明确,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良好氛围,并呈现出城镇化进程加快、中心城区优先发展、都市圈开始形成、城镇建设的现代化和城镇规模结构趋于合理的发展趋势。
从城镇化发展一般规律看,当前安徽省城镇化处于中期发展阶段,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异地城镇化特征明显
安徽省是典型的人口输出大省,人口异地城镇化趋势明显,近年来,安徽省外出人口一直保持在100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6。
安徽省异地城镇化具有地域差异显著和不完全异地城镇化两个特征。一方面,人口流出呈现皖西大于皖东、皖北大于皖南的地域差异特征。除合肥、芜湖和铜陵之外,其他地区均为人口净流出,特别是皖北、皖西一些农业大市或经济实力较为落后的市县。阜阳、六安、安庆、亳州、宿州等地区的外出人口之和占总外出人口的比例高达3/4以上,是全省外出务工人员的主要输出地。另一方面全省外出人口“候鸟”现象突出,外出时间半年到一年的人口占总外出人口的比例达到51.19%,呈现不完全异地城镇化特征。
2013年安徽人口跨省流出趋势出现逆转。外出半年以上人口规模由2011年1871万人降到2013年1698万人。跨省流出人口规模在2011年出现人口流出的峰值,之后逐渐下降。跨省流出总规模由2011年1287万人降到2013年1154万人。省内异地城镇化现象开始显现。
(二)空间分异明显
安徽省南北地域差异显著,总人口分布、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城镇人口集聚都呈现明显的空间分异特征。首先,安徽省总人口分布呈现皖北大于皖南的总体特征,2013年,皖北六市总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2.8%,是主要的人口集聚地。其次,受长三角地区影响,安徽省工业基础较好地区的各地市的城镇化水平高于其他地市,其中,合肥、淮北、淮南、铜陵、马鞍山、芜湖等地级市的城镇化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均在50%以上,阜阳、亳州、宿州、六安等农业大市的城镇化水平较低,均低于40%。第三,各片区呈现不同的城镇化集聚形态,皖中片区以都市圈为带动,实现全区空间的中心集聚发展;沿江片区以都市圈和城市带为主导,城市组群和都市区共同带动集聚;皖北片区以增长极带动为主导,城市组群、都市区和县城共同带动空间集聚发展;皖南片区以增长极带动为主导,形成小集聚大分散的空间集聚发展;皖西地区则以点状发展为主,据点适度集聚。
(三)人口主要向特大城市和县城集聚
2014年末,全省城镇人口2992万人,设市城市22个,县城56个,建制镇938个。人口主要向特大城市和县城集聚。尤其是省内双核的合肥和芜湖两地,2013年省内跨市半年以上人口流动,作为流入地合肥占比51.97%,流入人口82万人,芜湖占比11.80%,流入人口18.63万人,明显高于其他地级市。随着省委省政府对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县城的生产、生活环境逐步得到优化和改善,农业转移人口纷纷集聚到县城,一方面实现了就近就业,另一方面就近照顾家人和农田,同时交通便捷也极大地增强了人员的流动性,提高了县城的吸引力。
(一)人口分布与经济板块有待匹配
我省南北差异明显。由对安徽各市总人口分布和各市人均GDP的分析可见,省内人口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错位,尤其是皖北地区与皖江地区之间。皖北地区人口多,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皖江、皖南地区人口相对较少,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形成安徽南北差异显著的特征。
(二)城市间的发展有待协调
受制于行政区划,相同行政建制的城市之间难以开展实质性的联合。往往造成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产业发展同质化、跨区域项目无法推进等问题。因此,需要对涉及区域公共事务,尤其要对以管控为主的空间资源分配事务,如区域绿地、环境保护、重大项目选址、基础设施对接等,建立上级政府管控、上下联合的管理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规划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对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和约束性认识不到位,从而产生了直接干预规划、随意更改规划、规划之间“打架”以及违规建设的现象。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在规划公示、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建设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城乡规划管控。
(四)规划监督机制有待健全
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城乡规划监督呈现出问题多、难度大、监督权配置失衡等问题。[7]规划监督贯穿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的全过程,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根本保障,因此,健全城乡规划监督体制,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城市发展质量有待提升
在快速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千城一面、千楼一面的现象,存在着“拼土地、拼资源、摊大饼”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地方发展愿望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相矛盾,城市尤其是部分县城存在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其中既有用地粗放的问题,也有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用地需求量增加的现实。有的地方由于过度重视工业生产、经济增长,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特色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城市发展缺乏个性,生态环境质量急需进一步提升。
(一)促进省内异地城镇化,统筹人口与经济布局
1.引导皖北人口向“双核两带”地区转移
2013年皖北户籍人口3153万,常住人口2582万,分别占全省的46%和43%,常住人口密度高达650人/平方公里,与长三角核心区相当,人口总量超出资源环境合理承载能力。有序引导皖北人口省内异地城镇化,从区域经济差距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角度,引导皖北人口向“双核两带”地区(合肥、芜马省域双核及沿江城市带、沿淮城镇带)转移。统筹全省劳动力与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全省空间资源配置、缓解皖北地区资源环境压力、促进皖北地区“四化”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以资源环境约束对转移人口规模的要求,作为转移人口规模的下限进行控制,通过科学预测到2030年皖北向皖中、沿江转移总人口约200万-250万人。
2.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省内异地城镇化
通过完善教育、就业、住房等公共服务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农业转移人口利益表达渠道,建立适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趋势的公共财政分担机制等合理可行的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提高输出地和转入地双方的积极性,形成“接受地拉力+输出地推力”,以推动人口向“双核两带”地区集聚为核心,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尤其是皖北农业人口的省内异地城镇化。
3.着力发展县城和小城镇实现人口就地城镇化
县城是一个县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是统筹城乡、承上启下的重要节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五化同步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安徽省实现本地城镇化的重要区域,对城镇化推进的贡献程度较大。正是基于这些考虑,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特别是皖北和皖西地区要通过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把县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引导产业、资本、人口等要素向县城集聚。同时辐射和带动县域小城镇村发展。小城镇是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具有中间传导作用,传递大中城市向农村的辐射,实现城市与农村之间物质与信息的交换;具有引导分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是大中城市不可替代的,到2030年,全省城镇人口的11%左右分布在除县城以外的镇。因此,要通过发展县城和小城镇实现人口就地城镇化。
4.探索“地随人走”协调机制
结合推进土地管理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用地指标调剂利用机制及补偿制度,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定居规模和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镇定居规模相挂钩,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人口合理布局,解决工业化缺人、城镇化缺地的问题。探索推行安徽省“地随人走”政策,一方面,皖北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巨大,通过土地整治结余的指标,除去一部分供皖北本区域内流转使用,以支撑皖北的城市建设发展,多余的部分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根据皖北农业人口流入皖江地区的具体情况,允许用地指标跨地区使用,为皖江地区提供建设用地指标。另一方面,异地城镇化农民进城后带来的建设用地指标收益除去合理的成本后,其升值的资金应该按照比例反哺农村,用于皖北地区农村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二)构建全省城镇化格局,协调区域共同发展
1.构建“双核两带”省域城镇化重点发展地区
选择重点地区率先推进城镇化加快发展是引领区域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的有效途径,也是国内外先发地区城镇化建设的普遍规律。根据安徽省自然禀赋、环境约束、城市发展等情况,通过鼓励人口向沿江、沿河、沿线转移,重点培育由合肥都市圈、芜马都市圈和沿江城市带、沿淮城镇带组成的“双核两带”地区,通过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推动多规衔接,落实省级事权监管、协调、指导要求,做好战略性发展空间,比如区域绿地、区域性生态廊道、重要交通设施廊道、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廊道以及跨区域的生态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作为安徽省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发展区,有效带动周边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提升安徽省整体的城镇化水平,并以此融入长三角、对接中三角、衔接中原区。
2.以城市组群发展提升城市能级
安徽的中心城市总体规模不大、能级不足,发展速度和质量有待提高。根据安徽省城市空间及经济联系紧密度分析,安徽省芜马地区、安池铜地区、蚌淮(南)地区、宿淮(北)地区均属于城市空间紧密度极高的城市地区,阜阳与周边县城联系密切,具有组群式发展的条件和可能。因此,在促进中心城市转型升级的基础上,通过推进交通一体化、空间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构建安池铜、蚌淮(南)、宿淮(北)三大城市组群及阜阳都市区、黄山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以弥补城市能级不足,从而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加快区域城镇化进程。
3.着力分类发展县级城市
县级城市是本地城镇化的重要区域,由于具有城镇化成本低、服务配套较好、农村转移人口认同感强等诸多有利于城市发展和人口转移的优势,据初步预测,未来安徽省将有40%左右的城镇人口集聚在县城,因此需要着力培育、做大做强县级城市。
结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各市总体规划,根据区位、人口条件、发展能力等因素的不同,分为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市、县级中等城市和特色小城市三种类型,制定差异化的发展重点和路径。以《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指导、规范和提升县城规划编制水平,突出品质化、特色化、生态化要求,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带动,不断增强县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
(三)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完善规划管理体系
1.积极推进国家、省两级“多规合一”试点工作
在先行推进寿县作为国家层面的“多规合一”试点的同时,根据全省地理环境、资源特色、发展阶段等的不同,选择合肥、蚌埠、淮南、滁州、芜湖、铜陵、安庆市为代表作为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同步推进相关工作。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在发展目标、主要指标、空间管制、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等空间管控内容的一致性;二是构建一套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改革现有规划体制,整合各部门规划事权,建立统一的规划委员会,衔接协调各类规划的工作机制;三是构建一个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规划信息、建设项目信息、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等资源共享共用,依托该平台,建立空间规划的联合审查机制,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促进各部门业务协同办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最终形成全域覆盖、体系完善、部门联动、动态更新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
试点要实现的目标是各地能切实提高空间规划的编制水平,画好“一张蓝图”;完善空间规划行政管理框架,用好“一张蓝图”;优化项目审批机制,实施好“一张蓝图”。
2.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强化边界控制与管理
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是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的切实举措,是促进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保障。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应依托城市规划区空间利用规划开展,除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外,还需要同步开展城市规划区空间利用规划的编制,内容包含明确城乡居民体系、统筹城乡用地布局、明确生态网络、强化空间管制、完善综合交通体系、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等内容。
北冰洋海冰主要有新冰、一年冰和陈冰。历史气象数据显示,北极海冰厚度总体趋势不断变薄,东北航线现以一年冰为主。[9]
在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审批机关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的论证,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强制性内容,加强对城市开发边界的管理,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测监管;地方政府应严格控制城市开发边界外的各类集中开发建设活动,在城市开发边界外不得安排城市用地征转和城市用地指标,不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作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对于单独选址建设的各类设施工程,须参照相关标准规范,符合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管制要求的方可进行建设。
3.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管理
提高规划决策科学性。完善规划决策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规划决策在审议前必须由规划审批机关组织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并将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作为审批规划的重要依据。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明确其组成人员中必须有专家和公众代表,逐步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决议票决制。在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中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需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城乡规划进行技术审查。探索设立城市总规划师制度,提高城乡规划决策水平。
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管理。一是严格城镇建设区规划条件的管理,扎实开展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实工作,鼓励允许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规划核实的技术服务工作;二是加强对乡村规划管理,在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充实市、县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加强乡镇规划管理队伍建设,鼓励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接受基层一线的实践锻炼。
(四)加强规划实施督察,健全规划监督机制
1.多种渠道监管,加强规划督察
以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为主体,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下级政府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强化上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全面推进设区市建立并实施向所辖县(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规划督察员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调查、巡查、约谈等方式,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等环节进行督察,及时发现、制止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发出督察意见书或督察建议。派驻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督察意见书或督察建议,及时纠正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推进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做好图斑核查和图斑中涉及违法问题的查处,提升督察效能。
2.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
明确责任主体。将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和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案件,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干预或擅自修改城乡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加大对政府部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对于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或者违反规定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人员,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塑造城市空间特色,优化城镇生态环境
1.以规划为引导,塑造城市特色
为塑造“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城市特色,打造具有徽风皖韵的美好城市,促进安徽省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2015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安徽省城市空间特色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各市应在该导则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开展城市空间特色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城市特色塑造的总体思路和框架,构建城市特色空间格局。要在编制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先期或同步开展城市设计研究,将研究成果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有条件的城市鼓励开展总体城市设计,明确城市风貌的总体格调;大中城市应进行高层建筑布点研究,优化城市轮廓线。
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规划条件中关于建筑风格、空间群体组合、色彩材质、绿化景观、环境构件特征等要求。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须根据规划条件,加强对建筑设计方案的功能与形式是否统一,外观设计、地域特征、空间布局与周围环境是否协调等方面的审查,杜绝低俗设计。施工图审查时,确保城市特色风貌相关要求得到落实。
2.保护徽派建筑,传承特色文化
完善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制度,全面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加强对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规划的编制工作。徽派建筑核心区域内的市、县要编制重点区域专项规划,明确核心区域及其保护与传承要求。各市、县要及时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街区保护规划,并在实施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将徽派古建筑保护纳入改造建设规划。徽派古村落要制定特色村庄建设规划。积极推动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形成“示范区-核心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村庄)”四级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规划体系。
要进一步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的组织领导,并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省级财政要在原设立的徽派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资金的数量,扩大保护项目的范围。相关市、县政府要相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徽派古村落保护等工作,充分整合资源,全面推进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将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纳入对相关市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考核评价内容,严格考核和督查,坚决查处擅自改造历史遗存、破坏名城名镇名村风貌、拆除徽派古建筑的行为。
3.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镇环境
按照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完备高效的城际交通网络,完善城镇综合交通体系,实施公交优先,改善城市供水能力和品质,加快燃气发展,提升电力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坚持常态化的督查通报、工作调度制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践行“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探索建立生态激励机制,划定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因地制宜建设绿地和绿道,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新技术,开展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新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城区。建立年度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任务及精品示范工程项目库。指导有关市县扎实开展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工作。加强对各地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督查和指导,抓好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及精品示范工程建设考核验收。
城镇化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而言,实际上只有一次机会。因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结束,城镇和重大工程设施布局一旦确定后,就很难再改变。[8]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转型期,给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和监督也带来一定的难度,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在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在安徽省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的机遇当下,笔者结合相关工作内容,针对安徽省城镇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具有创新性的对策建议,以期真正落实以规划为引领、以创新谋发展,进而更好地助力新型城镇化的稳步推进。
[1]杨保军,陈鹏,吕晓蓓.转型中的城乡规划——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谈起[J].城市规划,2014,(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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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倪鹏飞.新型城镇化的基本模式、具体路径与推进对策[J].江海学刊,2013,(1).
[4]张占仓,蔡建霞,等.河南省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中需要破解的难题及对策[J].河南科学,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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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明]
Urban-rural Planning Innovations Facilitate New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in Anhui
CHEN Yang-nian
(Business Management School,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Hefei 230009,Anhui,China;Housing and Urban-rural Construction Bureau of Anhui,Hefei 230051,Anhui,China)
With the release of national new urbanization planning and the historical opportunity of Anhui being appointed as new urbanization pilot province,we shoul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new urbanization using the urban-rural planning as the guidance.After analyzing the basic status and main features of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in Anhui,this thesis summarizes main problems in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and proposes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on planning innovations:promote inner-provincial remote urbanization;plan population and economy layout in an integrated way;construct provincial urbanization layout;coordinate the co-development of different regions;start the pilot integration of multiple planning into one integrated planning to improve the planning system;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s over planning execution;improve planning supervision system;build up urban spatial features and improve urban and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The above suggestions involve the whole process of planning including drafting,managing and supervising of planning and will become the“new engine”of new urbanization in Anhui through planning innovation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facilitate;new urbanization;development
F292
A
1674-0955(2015)06-0063-07
2015-09-17
陈扬年(1966-),男,安徽元安人,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