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孝丽
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形势下加快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对策思考
曲孝丽
《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确立了我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的四大新功能定位,为民政工作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快争先创优步伐提供了基本遵循。民政是党和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打造具有天津特色的现代民政工作格局,必须坚持把民政工作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之中,科学谋划、准确定位、创新机制、搭建平台,进一步促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
三地民政工作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是民政领域的新事物、新课题,需要根据民政工作的本质属性、职能特征和行业特点,定位天津市民政工作在三地协同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明确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进而加强工作谋划、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协同机制、开展项目合作,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知进知止知退”。
(一)深化思想意识。推动三地民政协同发展,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这个先导性、关键性问题。通过学习培训、专家辅导、媒体宣传、互动交流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更新思维理念,进一步强化加快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的政治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上来。
(二)明确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决策部署,以加快民政事业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发展为导向,以改善基础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为重点,通过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撬动多方社会资源、激活社会多元主体,推动京津冀民政工作协同和务实合作,实现与北京、河北两地民政资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和差异化融合发展。
(三)把握基本原则。一是围绕大局,统筹推进。站位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找准协同发展定位,明确合作重点任务,遵循民政业务规律,坚持整体统筹规划和分类分步实施并举,兼顾眼前务实合作和长远协同发展,健全统筹协调和对接联动机制。二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加强横向比较,客观分析我市民政各领域的发展水平,坚持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拓展发展空间,发掘资源潜力,在推动三地民政事业差异化融合发展中赢得有利地位。三是先易后难,稳中求进。立足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在三地民政部门已经形成共识的领域,按照便于操作、易于推进的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分领域、分阶段,务实谋划,循序渐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制度创制,着力破解合作难题和发展困境。以创新为动力,积极发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协同作用,汲取优势资源,创新合作模式,激发协同发展的内生动力。
民政工作直接服务群众,与人民利益切身相关。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背景下,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必须将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于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增进人民福祉上,在八个领域开展协同创新探索。
(一)围绕优化养老格局,推动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以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为契机,加强与京冀两地协同制度创新,加大老年福利和养老制度创制力度。发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多主体作用,撬动北京优质养老服务企业跨区域拓展服务范围,聚力打造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充分发掘养老服务市场潜力,打造养老服务综合体,推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完整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二)围绕激活社会组织,建立协同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社会组织工作沟通协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重点加强跨区域社会组织合作的相关政策制度对接及创新创制,探索异地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模式。建立跨区域社会组织实施联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证据互用、依法裁量,提高执法效应。加大跨区域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通过联合举办论坛、开展研究、组织推介等活动,密切三地行业协会、商会交流合作,实施集团化、连锁型社会化运营。
(三)围绕深化殡葬改革,协作推进生态殡葬建设。充分发挥海滨区位优势,协调京冀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安葬补贴制度,进一步扩大海之眠骨灰撒海服务品牌影响,扩大海葬服务范围。建立跨地域的殡葬服务联合体系,进一步推动殡葬行业组织合作,实现多元化服务供给。合力加强区域殡葬文化建设,联合举行三地文明祭扫活动,深化移风易俗。建立协同配合的殡葬联合执法模式,共同解决跨区域矛盾纠纷,加大违法整治力度。
(四)围绕提升救助效率,探索省际救助联动模式。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制度对接,完善跨区域户籍人口的救助工作,建立“救急难”异地转办工作机制。建立跨区域的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机制,合力破解异地核查难题。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长期滞留人员的跨区域异地安置合作机制,形成安置工作互助和安置资源互补。
(五)围绕提高联防应急能力,构筑区域防灾救灾体系。建立区域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害援助保障机制和减灾宣传联动机制。合作构筑区域性防灾减灾体系,在灾害应急救助、救灾储备资源异地调配等方面,与京冀两地建立常态化合作模式。利用三地地缘优势,互通救灾捐赠信息平台,开展捐赠宣传推广,推动救灾捐赠工作可持续发展。
(六)围绕深化美丽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协同发展。搭建区域内社区建设工作交流互动机制,在相邻区域互结对子、共建共享,增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层社会认同。加强社区社会工作合作,通过开展实务交流、异地挂职、技能培训等活动,促进三地“三社联动”融合发展。探索跨区域社工服务,在跨区域的机构建立、人员培训、服务购买、财税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搭建社工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开展宣传推介等系列主题活动,优化环境氛围,扩大社会知晓度。
(七)围绕增进社会文明和谐,借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
加强慈善政策制度体系的创制与融通,特别是在财政税收、登记监管、项目购买、公益创投等方面,搭建区域性相互支持、共同扶持的环境与平台。协同发挥政府推力,联合组织系列主题活动,引进跨区域慈善组织,带动我市慈善组织提高项目运作、社会动员和资源开发能力;在志愿者招募注册、异地培训、记录管理、评价激励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志愿服务合作项目。
(八)围绕发挥区划独特作用,形成区划协同效应。推动协同发展需要规划先行、区划同行。要建立平安边界建设机制和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协调三地合作区域的规划与发展充分考虑区划现状,争取各行政区的支持,形成协同效应,提高区域协同发展能力。要搭建省级界线信息化管理平台,服务区域布局规划。合作编制京津冀三地行政区划地图册,为区域合作提供基础性支持。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以高层对话、联席会、协作会等为主要形式的区域化统筹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明确牵头领导和归口部门,就协议内容的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建立常态化的对口联络及工作联动机制。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做好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将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合理分解,每年制定年度合作项目清单及相关专项工作计划。
(二)建立规则配套机制。贯彻法治思维,践行法治方式,创新法治民政新路径、新境界,以谋求利益共同点和最大公约数为导向,建立健全与推动协同发展相配套的政策制度、规范标准和实务流程,为顺利推进协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治氛围。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强工作联络和技术链接,尽快搭建起多领域的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民政宣传引导,拓展信息发布,扩大社会参与,增进社会监督,提升协同发展的响应力和公信力。
(四)建立利益调处机制。三地民政各自保持长期的属地化发展模式,客观上形成了较多差异和固有模式。要推动实质性协同发展,既要遵从市场交易规律,又要兼顾民政的社会和公益属性,调动市场资本和社会资源,以制度机制创新破除利益藩篱,建立起利益分享机制、资源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和纠纷协商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合作方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能力提升机制。推动协调发展,需要一批德才兼备、能力胜任的民政干部队伍做先锋、做拓路者。要积极因应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建立常态化的战略对话、专题研讨、要事会商、高端论坛、合作研究、智库交流、挂职锻炼、跨区培训等机制和平台,着力培养和磨练民政人才队伍,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推动协同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作者系天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