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
“春运”,系“春节客运”的简称,据官方定义最先出现于1953年元月。每年春运期间,在水陆交通运输过程中,都会发生一些治安案件。到目前为止,有资料可查的最早的刑事案件,是1953年2月7日发生于“江平”轮上的“二七特大盗窃案”。因此,该案也可称为“中国春运第一案”……
巨款失窃
这年的春节是2月14日,2月7日那天下午6时正,隶属于公私合营上海轮船公司的“江平”轮鸣响汽笛,离开上海十六铺码头。该轮此次航行的终点站是湖北汉口,沿途停靠南京、芜湖、安庆、九江。
这条客轮的四等舱12号房间,有一位名叫田源的乘客,他是私营上海高明食品公司糕点师,武汉人氏,此次回乡探亲过年。另外,他还担负着一项老板姜仪交办的特殊使命:把一笔巨款带到武汉,交与其舅舅喻有道。喻有道原在上海法租界经营糖果,姜仪是其徒弟。1945年,喻、姜合伙开了高明公司,专门经营糖果糕点。
1949年秋,喻有道因身体原因告老还乡回了武汉。临行前与姜仪议定:从此公司盈亏与其无关,他的4亿元(旧版人民币,合新币5万元,下同)股金,分五年由公司退还,每年春节前交由其外甥田源回武汉探亲时给他带去。姜仪严格按照这个口头协议执行,1953年是返还股金的最后一年。姜仪把1亿元现钞准备好后,连同送给老爷子的年货装了一旅行包,亲自把田源送往十六铺码头上了“江平”轮。
那时的轮船开得慢,从上海到汉口要航行将近五天。“江平”轮抵达第一个站点南京时,已是次日傍晚。船靠码头后,许多旅客都下船去散步,购买土特产,田源却不敢行动,他得看守着那个旅行包。当然,坐了一天一夜船,还是有些疲惫的,他就走出舱房,站在门口船舷栏杆前透透气,活动一下,也就不过几分钟就退回舱房了。
没有料到的是,就是这短短几分钟时间里,放在铺位下面的那个旅行包已经不翼而飞了!乘警冯初秋闻报二话不说,掏出警哨便狂吹,招呼码头工作人员拦住正顺着舷梯下到码头要往外去的那些旅客,命令他们立刻上船。另一乘警袁涛闻讯赶到,当即封锁了舷梯,所有人员只上不下。船上的旅客一律返回各自舱房,不准在外面走动。
1亿元,就是后来的壹万元。这在当时是什么概念?也不说可以购买到什么东西,就把时间往回退30年改革开放伊始吧,那时拥有万元钱钞的人被称为“万元户”,因而受到社会的瞩目,就可见一斑。当下,冯、袁稍一商量,立刻行动:向客轮政委报告;启用船上的电台向长航公安局(下称“长公”)上海分局(“长公”及下辖分局于该年2月21日正式挂牌,但当时已经正式运转)报告案情;通知“长公”南京分局客运码头派出所立即对已上岸正在出站的旅客中的可疑分子进行查检;指派数名船员在船上巡逻,以防窃贼把赃款转移或者扔入长江。
客轮准点起航后,根据“长公”上海分局和上海轮船公司的电令,冯、袁二乘警与“江平”轮政委萧胜文组建专案组负责侦查“二七特大盗窃案”。专案组对案情进行了分析,认为先追查赃款为要;至于赃款的去向,有两种可能,一是还在船上,被窃贼藏匿于舱房或者其他公用部位;另一是窃贼得手后立刻上岸了。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因为1亿元就是1000张10万元面值的钞票,失主离开舱房的时间不过短短两三分钟,窃贼得手后估计不敢原封不动拎着那个旅行包公然登岸,因为失主就在舷梯的必经之口站着,一眼就可认出他那只旅行包的。这样,窃贼就要找一个类似卫生间之类的隐蔽场合把钞票从包里取出来藏于身上,所以这两三分钟时间是不够他使用的。因此,专案组决定抽调六名船员配合乘警在全船进行周密搜查,除了搜查每个乘客的行李,还要对全船公用部位搜检。
午夜前,全船搜检结束,没有发现赃款,也没见失主那个旅行包。这时,全船旅客都已休息,但专案组以及协助调查的船员还在工作,他们需要昼夜不停地在船上进行巡视。专案组跟南京方面联系,得知南京方面对到岸旅客的检查并无收获。这就奇怪了,失窃的那个旅行包船上没见,岸上也没见,那么究竟到哪里去了呢?专案组想来想去不得要领,于是就想会不会是失主报了假案?
调查“江平”轮
乘警把失眠的田源叫来,谈下来,对方还是照之前报案时的话说了一遍。于是,乘警只好把同舱房的其他旅客唤醒。了解下来,得知田源上船时的行李里确实有一个旅行包,船到南京时,该舱房有六人到站上岸,三个去芜湖、安庆的旅客上岸购物,在船上的另三个包括失主在内的到汉口终点站的旅客走出舱房,就在门口的舷梯口站着看人们上岸,其间聊过几句闲话。田源先回舱房,一进去就失声惊叫,另二位闻声也进去,旅行包已经不见了。
以上调查可以排除田源报假案的可能。
这样,专案组就不得不担心:窃贼会不会窃得那个装着1亿赃款的旅行包后,在外面套上了伪装物,然后拎着上了岸,未被码头上列为可疑人员予以检查而侥幸顺利脱身了?如果这样,案件的侦查难度就明显增加,而且是否能够侦破可能还是一个未知数。
专案组于是决定扩大调查范围,把调查的触角伸向“江平”轮的全体船员。这种调查是双向的,既要求船员对客轮在南京停泊的那段时间里各自的活动情况作出说明且有证明人,还要对案发和之后这段时间里身边所留意到的情况向专案组反映。
这项调查先从专案组三人和船长开始,四人回忆了失窃时段各自的活动情况和证明人,每人写了一份亲笔陈述,张贴于乘警室的舱壁上。然后,把全船船员逐个唤来,进门先让看舱壁上张贴着的东西,然后说明情由,要求对方配合。诸船员自是愿意配合,都按照要求说了说自己当时的活动情况以及证明人。说完后,按照专案组的要求再说说案发前后是否发现有什么可疑对象或者异常情况。
调查结果,专案组未在船员中发现可疑对象,客轮的活动场所有限,所有船员包括下班后正在休息的船员,都有不止一个证明人可以证明案子发生时段的正常活动,这个结果也是在专案组意料之中的。
不过,调查并没白做,因为客轮伙房的两个当班厨师向专案组反映:轮船停靠南京码头时,曾有一个旅客拿着一个罐头前来伙房请师傅帮他开启。提供帮助的那个船员老汪记得那是上海梅林公司生产的午餐肉罐头。
如果光就这一次可能还不会引起伙房厨师注意,因为客轮上经常有旅客前来要求厨师相帮打开罐头的。问题是,当两个多小时前客轮停靠芜湖码头前,那个旅客又拿着一罐油煎带鱼罐头来厨房请厨师相帮打开了。厨师当时也说不出什么异常,但总觉得连续两次有同一行为,似乎不大合适。这是从当时社会上的消费方式来说的,那时人们经济条件普遍不咋样,外出旅行能省即省,带个罐头已经算是小小的奢侈了。通常都舍不得打开,尤其是在轮船停靠码头的时候就更不会打开,因为码头上有的是价廉物美的当地小吃,买点儿来当下酒菜其滋味远比罐头要好。这个旅客两次开罐头都是在轮船停靠码头时段,厨师当时就议论说这小伙子不懂得节俭。
乘警对此情况产生了兴趣,问下来,得知那个旅客的特征如下:那是一个年约二十四五岁的男青年,身高1.70米左右,偏瘦,戴一副黑色框架的眼镜,肤色白净,举止斯文,说话很客气,说一口上海话,穿一件藏青色派克大衣,头戴一顶无檐紫绛红色细绒线帽,看上去像是大学生或者从事教师、会计、银行职员等职业的知识分子。
于是,专案组决定把这个旅客找来谈谈。可是,乘警和厨师老汪走遍了全船从一等舱到统舱的全部舱室,并未发现这个旅客。这样,乘警心里就涌上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个旅客有可能已在两小时前轮船停靠芜湖码头时下去了。
乘警随即把当班的服务员招来,询问客轮停靠芜湖前是否有如此模样的男青年换过票。四等舱服务员小胡说她给这个旅客换过票,当时她觉得有些奇怪,因为那人的船票是上海到汉口的,此刻船只开到芜湖,他怎么就已经要下船了。那人的票是四等舱18号舱室第三铺位,是个上铺。
两个乘警一听,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可疑对象,稍一交换意见,冯初秋随即奔报务室让报务员往芜湖码头发电报询问是否发现过这么一个对象,同时通知“长公”芜湖分局通报案情,要求分局注意缉查此人。袁涛则去了四等舱18号舱室,向其他旅客了解可疑对象的情况,并无收获,因为那人自上船到下船,自始至终没跟别人聊过一句话。
乘警沿着可疑对象所待过的舱室往伙房走了一遍,没有什么发现;又走了一遍,冯初秋忽有所悟,说这家伙肯定是把窃得的那个旅行包藏到伙房了,然后,在芜湖下船。他两次去伙房“开罐头”,就是为了藏匿和取出赃物。于是,立刻召集伙房人员,先把伙房检查了一遍,没有什么发现。正当乘警对刚才的判断产生动摇时,厨师老汪开口了,说从上海开船时,厨房外的过道上堆放着一些糖包,现在还在那里……话未说完,乘警已经明白了,直奔糖包堆放处,只翻了上面的那几个麻袋,已经发现了内有旅行包形状的压痕!
于是乘警终于明白窃贼原来是这样作案的:他在船靠南京时下手盗窃了田源的那个旅行包,装进了事先准备好的另一个旅行包之类的包包(后来知道是一个洋面袋),提着往伙房那里走去,当时船上有其他从南京登船的旅客,他混杂于间,没人留意。然后,他把洋面袋藏于预先踩过点的糖包之中。返回时,为防人们对他产生怀疑,所以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罐头请厨师相帮打开后拿在手里堂而皇之回到自己待的舱室。乘警检查行李时,他坦然应对,因为他的行李里根本没有赃款赃物。待客轮行至芜湖停靠后,他再次去伙房那里,为防引起厨师的怀疑,也是先请人家打开罐头,退出伙房后,他把罐头扔进了长江,从糖包中取出了那个装着旅行包的洋面袋,从容下船。
专案组当即将该情况电告“长公”上海分局要求请芜湖方面协查。
案犯落网
“长公”芜湖分局在芜湖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查遍了全市所有的旅馆,未能查得嫌疑人的影踪。
信息反馈到“长公”上海分局后,分局刑队领导对此进行了分析,根据“江平”轮乘警提供的嫌疑人情况,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此人的一个特征上:他跟厨师接触时说一口上海话。这就是说,此人是上海人,另外,他知道“江平”轮是属于上海方面的,也知道厨师是上海人。这样,就得出了一个结论:嫌疑人是上海这边的窃贼,而并非是外地流窜犯。
建国初期时,上海的盗窃、抢劫、诈骗等财产型犯罪分子还保留着旧社会时的作案特点:作案有地盘,市内各区、铁路、水路、公路都分得清清楚楚,各干各的,如果有人超越范围作案,就会受到黑道的惩罚,其手段严厉到甚至直接剥夺性命。因此,刑警判断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属于专在水路作案的窃贼,从其作案手段来看,显然是老手惯偷。这就好办了,只要到十六铺一带去访查就行了。
分局随即指派两名便衣刑警前往十六铺码头调查。这二位都是抓扒手的行家,进了码头候船室转悠了一圈,就逮住了一个扒手。将其带到值班室,问下来,这个扒手说他们作案是有分类的,扒手是“钳工”,在候船室、客轮上盗窃旅客行李的称为“捉兔子”,互相之间并不交往,因此他不清楚刑警要查的那个对象的情况。
刑警只好改变方向去向“捉兔子”的调查,两人在“长公”上海分局看守所提审了六名因“捉兔子”而被捕的案犯。六人中有两个是新出道的小混混,不谙道上情况,答称没听说过刑警调查的那么一个对象。另外四个都是老手,众口一致称有这样一个人,叫什么名字不清楚,道上绰号叫“独脚蟹”——向来单独作案,不跟其他窃贼来往。因此,四人都不知道此人的家庭地址,甚至是哪个区的也不清楚。
刑警摸到了这条线索,哪肯白白放弃?当下翻查入所登记卡,又找出了两名已经关押三四个月的“捉兔子”案犯,问下来,一个说听说过此人,可是说不出更多情况;另一个则听都没听说过。二刑警商量后,决定再去十六铺码头撞运气。
这回,倒是抓了个“捉兔子”的现行分子。可是,这是个刚踏上新社会的家伙——他在1948年因盗窃而被国民党警察局逮捕,上海地方法院判其五年徒刑,押解提篮桥监狱服刑。上海解放后甄别在押人犯时,因其是货真价实的刑事罪犯,应该继续服刑。今年元月刚刑满释放,想乘春运来十六铺作个案捞点钱财欢度春节,不想恰被拿下。这人根本不知道在其坐牢期间,同行中出了这么一个后起之秀。
次日中午,“长公”上海分局获悉一个意外信息:从汉口驶往上海的“江汉”轮半小时前停靠南京上下客时,一个南京上船的旅客在放置行李时发现铺位下面有一个空旅行包,问了同舱室旅客均称不知是谁的,于是就交给了乘警莫天祥。小莫这时刚从南京码头派出所码头值班警员那里听说“江平”轮发生盗窃大案之事,当时就觉得这个空旅行包似乎可疑。于是就向全船广播要求旅客检查是否丢失或者遗弃了行李,哪怕是腾空了的箱包等容器,却无人作出反应。于是,“江汉”轮就向已经行驶至湖北境内的“江平”轮发电询问失主被窃旅行包的特征,片刻接到回电后一核对,确认即是涉案物品。
“江汉”轮乘警随即展开调查,得知该铺位旅客是从芜湖上船,在南京下船的;其特征与“江平”轮所述相符,也是绒线帽、派克大衣,不过都是黑色的,未戴眼镜。乘警分析判断,认为案犯携赃物从芜湖上岸后,并未离开该市,从黄牛那里买了一张到南京的船票,登上了“江汉”轮往回。这段时间里,案犯把那个旅行包内除赃款以外的东西转移或者丢弃了,只留下了旅行包。上船后,他又把旅行包内的赃款转移到另外容器内,把包丢弃于铺位底下。乘警随即去船上小卖部询问,得知确有那么一个人去购买过一个印有“南京”字样的蓝色旅行包。
“长公”上海分局据此估计:案犯不会在南京停留,而急着携赃款逃回上海。他逃回上海的交通工具无非是轮船、火车和长途汽车。轮船少,而且慢,所以估计他会选择汽车或者火车。于是,“长公”分局决定派出警员前往北火车站和虹口公平路长途汽车站蹲守。
20名警员奉命分别前往北站、公平路车站蹲守,2月12日午夜,一个戴黑色绒线帽、穿同样颜色派克大衣的男青年在北站检票口被拦下,从其携带的那个崭新的蓝色“南京”旅行包中,搜出原封未动的1亿元赃款。刑警发现其衣帽变色之谜:那是正反面可以调换着使用的双面大衣和帽子。至于眼镜,那也是用于化装的,他并非近视眼,自芜湖下船后就已经被他摘下后装入盒子放进随身携带的那个挎包了。
这个案犯名叫薛云白,25岁,出身原法租界一个米行老板家庭,家境富裕,抗战胜利后其父涉嫌“汉奸罪”入狱病殁,家产被抄。家道败落后,薛云白走上了犯罪道路。他把以前阅读过的大量侦探小说、观看过的外国侦探电影中的情节反复研究,运用于作案实践中,成为一名大盗。
1953年9月29日,薛云白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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