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 伟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郑州 450053)
长期以来,作为铁路公安的重要窗口,乘警工作具有流动性、分散性、相对独立性的特点。乘警工作的质量、乘警队伍的强弱优劣直接关系着铁路公安机关为旅客提供公共安全的质量。其中乘警能力素质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近年来,乘警队伍中出现了一些警匪勾结、以车以票谋私等违法违纪案件,对铁路公安机关形象和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些都对乘警素质提出了挑战,要搞好乘警工作,提高乘警战斗力,首先必须提高乘警能力素质。
乘警是铁路警察中最具有铁路特色的一个警种。其管辖范围是特定的旅客列车上,职责是集列车防范宣传、治安管理、案件查破、治安联防、查缉逃犯等多方面于一身,是一警多能的典型。乘警工作在维护列车治安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乘警能力素质是实现乘警战斗力的内核,只有乘警具备了一流的素质,才会有乘警一流的勤务。
政治合格是人民警察的首要素质。乘警担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铁路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人民的重要职责。因此,要求乘警必须具备高度的思想政治素质,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忠诚于党、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不被外界各种腐朽没落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潮所影响,经得起考验。
乘警工作的辛苦程度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首先值乘的列车经常超员,拥挤不堪、浊气弥漫;其次,列车24小时运行,值乘昼夜颠倒、休息不好,打破人体正常的生物钟。这些客观因素都决定了乘警必须具备强健的身体素质。只有具备了强健的身体素质,才能承担乘警乘务工作中的超常辛苦,做好乘务工作才有保证。
另外,在身体素质方面,乘警岗位年龄也是一个重要问题,乘警的岗位工作年龄要适中。年龄太小,往往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太少,工作和处理问题上显得有些不适应;反之,乘警年龄偏大,身体素质下降,也不能适应乘警岗位的需要。
总之,乘警不但要具备强健的体魄,还要具备良好的警务技能战术,掌握擒拿格斗、警械武器使用的本领,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旅客列车这个人多拥挤、与违法犯罪分子经常交手的一线斗争克敌的需要。
(1)较强的自我约束力。乘警平常接触社会阴暗面较多,常与违法犯罪分子打交道,且远离单位单独执行勤务,时常面对利、欲的诱惑和违法违纪的机会,稍有不慎就容易出现偏差、越轨,甚至罪错行为。所以,乘警除了要具备坚定的立场和高尚的思想品质,而且还要有高度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以及强有力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制能力,以保证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严格执法。
(2)敏锐的观察分析能力。乘警作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天敌”,要具备洞察违法犯罪的敏锐观察分析能力,这样才能识别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成为旅客的“保护神”。
(3)快速灵敏的应变能力。由于乘警处在旅客列车上对敌斗争第一线,勤务中经常遇到一些瞬息万变的危急情形,常需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短兵相接。这就要求乘警只有具备快速灵敏的应变能力,工作中才不至于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才能化险为夷,在斗争中占据主动权。
(4)果断的决断能力。乘警在警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都是千变万化的,这就要求乘警一旦捕捉到目标和线索,就必须果断地做出比较正确的判断和行动。
(5)具备坚定的立场、敢于斗争的心理品质。如果乘警立场不坚定,那么就容易犯路线错误,就很可能被违法犯罪分子拉下水,与违法犯罪分子同流合污。
(6)具备高度的警惕性、强烈的防范意识。旅客列车是整个社会治安控制的重要流动阵地,对此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乘警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有敌情观念。
(7)理智的自省能力。一个具备高素质的乘警,要能够经常对自己在工作中、思想上的问题进行自省,这样执法工作才能不断提高。
随着铁路运输行业的飞速发展,伴随着列车违法犯罪随机性大、突法性强、社会危害面广,乘警要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就必须加强自身文化素质的培养与提高。文化素质影响和制约着一个人的其他素质高低,具有很大的基础性。
在乘警工作中必须十分强调思想政治工作。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乘警工作离不开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应该与其他各项工作时时处处同在,应该渗透到乘警队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
在乘警工作中引入、建立竞争机制的意义在于,通过公开、平等的手段和条件来激发、调动、促进乘警的积极性。第一,在对乘警队各级领导的选用上,可以引入竞争机制;第二,结合目标责任制和岗位工作规范,量化管理等工作,引入、强化考评;第三,要体现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可以开展各线路、警(班)组、探组等群体之间的集体(班组)竞争,以增强群体(班组)每一个成员的集体观念与荣誉感,便于调动全员积极性。
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制定符合实际,以工作业绩为重点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考核量化标准,逐步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制定各大队、中队、警组能力素质标准的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乘警考核评价机制,按照不同层次、岗位确定乘警能力素质建设的方向,为合理调整使用乘警创造条件。
(1)奖惩机制。奖励是正激励,但不搞平均主义,奖励要防止“终身制”,也不搞“轮流坐庄”;惩罚是负激励,其机制是: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按章处理。在运用奖励机制时,应坚持以奖为主、罚为辅,尤其是惩罚的负激励不宜多。
(2)目标激励。就是用奋斗目标来激发和鼓舞乘警努力工作的一种机制。其实施过程主要包括确定目标、实施目标和评价目标三个阶段。
由于乘警工作的特殊环境,使乘警容易具备一些以车以票谋私和警匪勾结的条件,因此对乘警的管理中,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应该形成完整的监督约束体系。通常对乘警的监督约束内容主要包括乘警的执法活动、勤务状态和警风警纪三个方面。监督的途径:一是内部,如纪检、督察、上级业务部门和大队中队干部等;二是外部,如旅客、“三乘”人员、新闻媒体、社会等。
培训是提高乘警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乘警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工作。只有通过深入广泛、大规模地开展乘警培训,铁路公安机关才能切实提高乘警预防制止,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旅客列车治安秩序,保卫列车运行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乘警队伍。搞好乘警能力素质培训,应从下几方面入手:
(1)要按照乘警能力素质标准大规模开展轮值轮训。通过大覆盖面的基础培训,不断更新乘警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乘警综合能力,以更好地指导和服务于铁路运输安全发展。
(2)要根据培训对象的类型区分层次。对乘警队领导干部与一般乘警,高铁动车与普通列车分别提出要求,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让乘警丰富知识、拓宽思路、提高能力、增长才干。
(3)要合理运用培训成果,不让培训走形式。把乘警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让培训更有实效。
(4)要合理地分配培训资源,保障乘警获得机会均等、切实有效的培训。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根据乘警个体情况、警组工作的列车线路实施个性化培训、专门能力培训,加强乘警能力的后续培养;另一方面要不断拓展乘警的培训方式,探索开发多种途径的培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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