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状况研究
——以黑龙江省为例
吴琼
(黑龙江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80)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导致农村出现了一个独特的群体——留守妇女。丈夫长期外出打工,妻子留守家庭,她们集生产劳动、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等重担于一身,在身体和心理上都承受着较大压力。随着留守妇女离婚率的增高,这部分人的婚姻家庭关系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家庭社会学视角,以黑龙江省为例,采取深入农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状况,以便深入研究农村留守妇女婚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由此探讨对策建议。
[关键词]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状况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5)02-0000-04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continuous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pushing forward, more and more peasants choose to be migrant workers in cities. Rural labor force, especially mass transfer of young workers, results in the emergence of a kind of unique rural population--rural women staying at Home. Because of the Long-term migrant husbands, wives have to stay home, undertaking the burden of labor, education of children and supporting the elderly, etc. They are under greater pressure both physically and psychologically. With the growth of divorce rate of rural women staying at home, their marriage and family relation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factor affecting social harmon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amily sociology, and taking Heilongjiang Province for example, the writer visits farmers in-depth, holds forums, hands out questionnaires, to carry out research and get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marriage and family status of rural women staying at home. The paper makes an in-depth study of problems and their causes of rural women staying at home marriage, and thus explore the countermeasure and suggestions.
[收稿日期]2015-08-19
[作者简介]李洪杨(1988- ),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助教,硕士研究生,从事社会工作、社会政策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一、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现状——以黑龙江省为例
截至2013年末,黑龙江省有农村“留守妇女”44.9万人,占农村妇女总数的4.3%。
(一)基本情况
从年龄结构上看,黑龙江省农村留守妇女年龄主要集中在30—50岁,约为总数的64%;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约为总数的18%;5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约为总数的18%。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村留守妇女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初中以下文化约为87%;高中文化约为9%;大专及以上文化约为4%。从从事生产活动上看,在家务农占48.5%;种植占30%;养殖占17.5%;手工编织占4%。从家庭年收入看,年收入3 000—5 000元占7.5%;5 000—10 000元占25.5%;10 000—20 000元占53%;20 000—50 000元占14%。从孩子的年龄层看,留守妇女家中未成年孩子的比例占总体的67%;成年孩子仅占33%。从夫妻间采取的联络方式看,通常以电话通讯为主,网络聊天为辅。从婚姻状况上看,由于丈夫外出打工造成夫妻双方缺乏感情交流,这是导致农村留守妇女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从子女受教育情况上看,许多留守妇女不太重视子女尤其是家中女孩子的教育,很多农村家庭的姑娘不到小学毕业或者刚刚毕业就在家开始干农活、做家务,或者被大人带出去打工,导致农村女孩受教育程度低下,并出现了许多早婚现象。
(二)具体表现
黑龙江省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情况具体表现如下:
1.家庭收入有所提高。男劳力外出打工增加了家庭收入,提高了家庭生活质量,减轻了生活负担,解决了留守妇女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的后顾之忧。据调查,64%的家庭生活条件较之前有所改善。
2.男主外女主内仍是传统农村家庭的主导模式。27.8%的留守妇女认为自己在家的地位比丈夫高一些,50.4%的留守妇女认为夫妻地位平等,男性挣钱、女性顾家的传统分工模式仍然是农村家庭的主导模式。
3.参政议政比例较低。89.6%的农村留守妇女是村里的普通村民,村两委成员仅占3.1%,在最近一届村委会换届中,作为候选人参加的妇女只有10%。
4.生活负担重。丈夫外出打工后,留守妇女独自承担赡养老人、照顾子女、从事家务劳动和农业生产的责任。在从事生产过程中,27.6%的留守妇女面临劳动强度大的困难,36.7%的留守妇女面临缺少发展资金的困难,30%的留守妇女缺少获得信息的途径,30.7%的留守妇女缺少技术,38.9%的留守妇女表示对医疗费用难以承受。
5.精神生活严重匮乏。90.2%的留守妇女的娱乐活动是看电视、玩牌、打麻将、串门聊天,24.9%的留守妇女在空闲时间选择读书看报,28%的留守妇女觉得精神空虚苦闷,时常感到孤单寂寞。
6.面临安全隐患。由于丈夫外出挣钱,留守家庭的安全问题存在着极大的危险,农村交通环境相对不便、信息相对闭塞、居住相对分散,治安防范力量相对薄弱,留守妇女面临安全的隐患。28.2%的留守妇女缺乏安全感,有的留守妇女遇到过性骚扰。
二、农村留守妇女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妇女生活非常艰辛,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和希望,默默地支撑着家庭。她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
(一)“三重”:家庭体力劳动重,抚养孩子责任重,心理负担重。被调查的农村留守妇女中需要赡养1—2位老人的占75%,需要照顾1个孩子的比例达到59%,需要照顾2个孩子的比例达到37%,需要照顾3个以上孩子的占6%。同时由于丈夫长期外出及收入的不确定性、残缺不全的家庭生活导致安全感的缺失等因素,妇女心理压力普遍比较大。
(二)“四少”:参加社会活动少、正式世面见得少、经济开销少、夫妻交流时间少。农村留守妇女基本上是田间地头转、屋前屋后转、炕头锅台转、围着老人孩子转,少有时间参与社会活动,与外界接触少,导致世面见得少、经济开销少。“男出女守”的角色分工导致夫妻城乡水平的差异逐步扩大、夫妻共享的时间减少。
(三)“五偏”: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教育子女方法偏简单、与老人关系偏差、身体及心理状况偏差。高强度的劳动、长期性压抑、狭窄的交际范围等,使得她们自身文化素质的提高受到限制,生理及心理健康受损,妇女疾病增多,人际关系敏感,部分留守妇女与公婆关系紧张。
三、从家庭与婚姻的理论视角解读农村留守妇女问题
(一)结构功能主义分析
功能主义者强调家庭的功能——社会化、情感支持、相互陪伴、性规则及经济合作等对整个社会的福祉及平稳运行非常重要[1]。农村留守妇女同样也需要感情与爱人的陪伴。过去,许多农村妇女一生都和丈夫、孩子生活在一起,一家人都没有走出过村庄,这样相互之间就获得了情感的支持,农村妇女即获得了一种满足感。由于家庭是现代社会中提供情感和陪伴关系的重要来源,也正因为情感和亲密关系变得如此重要,所以当夫妻关系中妻子的感情需求不能在家庭内部得到满足时,妻子就没有了安全感,家庭就很有可能发生破裂,也就出现了一系列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家庭常被部分地定义为一群人为追求经济目的而合作形成的经济单位。在乡土农业社会,家庭过去是,现在仍然是生产的主要单位。在工业社会的农村,这种生产方式和思维定式仍然存在。但是,一旦这种生产劳动失去了平衡,落到留守妇女一人身上的时候,它就成了一种重担,也就直接出现了一系列留守妇女问题。
(二)社会冲突理论分析
同结构功能论一样,社会冲突论将家庭看作是我们生活的中心。然而冲突论更强调的是,家庭中两性以不同的方式彼此竞争,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家庭成员比另一些人从家庭中的获益更多。社会冲突论者指出,家庭的历史,同样也是女性被男性统治的历史。这一视角指出了家庭导致社会不平等的原因。从这一理论出发,丈夫外出打工,更多的生活重担落在妻子身上,这间接地导致了对留守妇女的不公,因而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随着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大大提高,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已被社会和广大妇女广泛认可。表现女性家庭地位的一个指标是家务劳动的承担。1949年以前,中国妇女几乎承担了全部家务劳动,“男主外、女主内”是社会与家庭生活的主流。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男女共同分担家务”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理念[2]。因而,留守妇女独自承担家务的现象使留守妇女问题充分彰显出来。
调研中我们采用个案访谈的研究方法,从农村留守妇女的日常生活方式、夫妻之间的关系、代际的关系等方面对留守妇女的家庭和婚姻生活状况进行了了解和研究。通过分析得出这样的结论:“男工女耕”的分工模式导致农村留守妇女成为家庭的主角,她们在培养了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同时,在家庭中和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其实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提高和改变。与此同时,在我国当前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家庭中的男人较之妇女率先进入城市,而农村妇女又长期身处相对封闭落后的乡村,使得妇女在思想认知、自身素质、城市化水平上较之男性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家庭和谐与夫妻和睦。“男工女耕”的模式在事实上建构着当代农村的二元体制,与身为农民工的丈夫相比,农村留守妇女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家庭和村屯的狭小空间严重禁锢着留守妇女们接触先进的科学文化,融入现代时尚的生活当中。她们的巨大而无私的付出根本没有得到真正的回报。可以这么说,无论从哪一个层面来讲,农村留守妇女们一直而且仍然处于社会的底层。
四、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问题的对策
在农村留守妇女问题日益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今天,学者们从多种角度深入分析和研究了留守妇女的留守原因及社会影响,但是却很少关注关于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状况以及她们自身主观评价方面的研究,留守妇女对她们婚姻的主观评价恰恰对维持婚姻的稳定性,推动农村社会各方面向前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农村留守妇女虽然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却长年过着牛郎织女般的生活,不能经常和丈夫团聚,承受着强大的心理压力和一些不可预见的伤害,留守妇女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急需社会给予关爱,尤其是“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现状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留守妇女的未来走向将直接影响到家庭和谐,间接影响到未来劳动力的素质、下一代的人口质量,进而影响到未来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强化政府的职能作用,争取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对薄弱地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这一点应是当前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相关权益的头等对策。对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2]
立足于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生产生活帮助、家庭教育指导、精神心理抚慰、人身安全保护等迫切需求,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关爱留守妇女工作组织覆盖与服务覆盖。
1.组建互助组织。指导留守妇女本着就近就便、自愿互助的原则组建互助组,推选有文化、乐于助人、具有一定组织和沟通能力的妇女担任组长,开展生产互帮、生活互助等活动。
2.深化志愿服务。发挥各级妇联常执委、妇女代表、女性社团组织以及巾帼志愿者的作用,与贫困、老龄、残疾等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牵手结对,共同帮助解决留守妇女儿童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特别是要发挥巾帼专业合作组织、女能人、女大户、女经纪人的作用,在农业机械、实用技术、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扶助。倡导乡邻团结互助,开展以“四声”(出门托付一声,回家招呼一声,看见疑难过问一声,发现问题报告一声)、“两常”(常敲门嘘寒问暖,常串门排忧解难)为内容的邻里关爱活动。
3.扶持致富创业。帮助留守妇女及家庭选择适宜的生产项目,组织开展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在具备条件的村(屯),积极帮助留守妇女通过土地流转等参与合作经营。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符合条件的留守妇女,优先帮助解决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有针对性地开展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为留守妇女进城务工创造条件。实施“巾帼扶贫行动”,帮助贫困留守妇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关注有特殊困难留守妇女及家庭需求。实施“母亲邮包”等民生项目,扩大农村留守妇女受益面。
4.维护合法权益。发挥各级妇联信访窗口、维权热线及“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作用,接处留守妇女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密切关注留守妇女土地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和人身权利状况,及时为权益受侵害妇女提供信访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
5.促进家庭和谐。依托基层“妇女之家”,为留守妇女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指导等服务,帮助疏导压力、抚慰情感、调适婚姻家庭关系。针对留守妇女人身安全问题,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帮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设关爱阵地。利用妇女工作专项经费,扶持建设标准化“妇女之家”,为留守妇女提供就近、快捷服务,努力打造成为留守妇女看得见、用得上、能依靠的“温暖之家”。
(二)利用新媒体充分做好关爱留守妇女工作
用好新媒体发挥正能量,是新形势下关爱留守妇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个党政部门应把新媒体作为密切联系留守妇女的新桥梁,作为竭诚服务留守妇女的新手段,努力打造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的新格局。除了为农民工和留守妇女搭建网络视频、QQ、微信等新型沟通平台,以增加农民工夫妇团聚和交流的时间以外,还要利用新媒体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关注社会重点热点问题、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强化主流引导,及时掌握了解和服务于留守妇女的新需求,充分激发农村留守妇女的参与热情。
[参考文献]
[1]刘豪兴,徐珂.社会学概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137.
[2]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婚姻家庭咨询师(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37.
Marriage and Family Status of Rural Women Staying at Home
——Take Heilongjiang Province or Example
Wu Qiong
(CollegeofGovernment,HeilongjiangUniversityHarbin150080)
Keyword: rural women staying at home; marriage and family; status
〔责任编辑:徐雪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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