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鹏辉
(巩义市中医院外三科 河南 巩义 451200)
高血压脑出血(hypertensive cerebral hemorrhage,HCH)属于脑血管疾病,指由原发性高血压引发的脑实质内出血病症。HCH的致残率和病死率均较高,近年来,HCH的患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并以老年群体最为多见[1]。对于HCH的治疗,临床主张采用外科手术治疗,本研究采用经侧裂显微手术治疗HCH,以探讨其应用价值。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巩义市中医院收治的60例HCH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入选患者均有高血压病史,排除脑外伤出血、动静脉畸形破裂出血、动脉瘤出血、脑动脉瘤以及严重的脏器功能障碍等情况。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30例,男17例,女13例;年龄41~75岁,平均(59.14±6.23)岁;病程2~11 a,平均(6.27±2.47)a;入院时GCS评分6~15分,平均(11.68±1.65)分。观察组30例,男18例,女12例;年龄42~77岁,平均(59.74±7.11)岁;病程2~12 a,平均(6.81±3.02)a;入院时 GCS评分7~15分,平均(11.81±1.82)分。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入院时GCS评分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手术方法
1.2.1 观察组 经侧裂入路利用显微镜进行手术。选择以翼点为中心的外侧裂,采取弧形切开的方式,将头皮、皮下组织、骨膜、颞肌等依此切开,并暴露颅骨。然后利用颅钻钻骨孔,使骨孔扩大以形成骨窗。将硬脑膜切开,使外侧裂暴露。在显微镜下对外侧裂进行分离,使岛叶皮层得以暴露在外。然后选择岛叶无血管的区域进行穿刺。穿刺时应到达血肿腔为止,观察有陈旧性血液溢出时可将穿刺针拔出。再次切开岛叶(约1 cm),进入血肿腔。于显微镜下将血肿清除,并使用生理盐水冲洗血肿腔,直至无活动性出血为止。若有残存出血点可使用电凝止血(选择低电流)。若为血肿破入脑室患者,则可在脑室内置入导管进行引流。最后依次缝合,术毕。
1.2.2 对照组 给予该组小骨窗开颅手术治疗。选择血肿量最大的层面中心作为切口,将头皮切开直至骨膜。然后将切口牵开,进行颅骨钻孔。使用咬骨钳将骨孔扩大,作直径3 cm左右的小骨窗。接着将硬模剪开,行穿刺后抽取液化血肿。使用脑压板将血肿腔和脑组织顺着穿刺针道分离,并清除陈旧性血液、血凝块。最后置入引流管进行引流,术毕。
1.3 疗效评定 对两组术后日常生活能力进行评估。其中,日常生活完全恢复的为Ⅰ级;日常生活能力部分恢复的为Ⅱ级;部分生活基本能自理的为Ⅲ级;需要卧床休养,但意识清晰的为Ⅳ级;患者处于植物生存状态的为Ⅴ级[2]。其中,评定为恢复的为Ⅰ~Ⅲ级,重残为Ⅳ~Ⅴ级。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定量资料以()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定性资料的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术后效果 观察组术后恢复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术后效果比较(n,%)
2.2 并发症 观察组2例并发症,分别为脑积水1例、再出血1例,并发症发生率为3.33%。对照组6例并发症,分别为脑积水2例、再出血1例、肺部感染1例、应激性溃疡2例,并发症发生率为20.00%。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经侧裂显微手术是目前公认的治疗HCH的重要方法[3]。该手术选择侧裂入路,采取小骨窗、脑叶间分离等措施,因而有效避免了对脑组织的损伤,特别是避开了对脑血管、重要功能区的损伤,颅内压增高发生率下降。此外,采用显微外科方式能很好地避免出现大面积出血、应激性溃疡、肺部感染等并发症,与传统开颅手术相比,安全可靠[4-5]。但采用该手术治疗时必须严格掌握禁忌证和适应证,把握好手术时机,熟知外侧裂解剖知识等,才能提高手术成功率。本研究中观察组应用经侧裂显微手术治疗,术后恢复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可见,经侧裂显微手术治疗高血压脑出血临床效果显著,并发症少,安全可靠,值得推广。
[1]韩文军.经侧裂显微手术治疗高血压脑出血的疗效分析[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4,25(11):2569 -2570.
[2]韦廷求,韦树德,莫建华,等.经侧裂显微手术治疗高血压脑出血疗效分析[J].河北医学,2013,19(5):695 -698.
[3]陈轩,申明峰,姚宏伟,等.小骨窗显微治疗高血压基底节区脑出血的疗效观察[J].中国医师杂志,2014,16(4):543 -545.
[4]韦廷求.经侧裂-岛叶显微手术治疗高血压基底节区脑出血的疗效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2013,10(7):34 -39.
[5]严畅,陈伟强,杨光,等.经外侧裂岛叶入路显微手术治疗高血压基底节区脑出血[J].解剖与临床,2012,17(2):158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