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新药物的价格谈判机制探析

2015-01-23 01:28管超超张大为
中国药业 2015年14期
关键词:谈判药品用药

郭 莹 ,管超超 ,张大为

(1.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2.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16)

为了弥补创新药物高昂的研发成本,世界各国对于创新药物的价格制订予以一定的鼓励和支持,如我国的创新药物单独定价政策,这虽然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不利于国家和消费者使用创新药物。为此,我国规定在涉及医保报销问题时,需要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报销比例及药品价格。遗憾的是,我国目前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并未形成统一、完整的谈判思路和流程,需继续完善。

1 现状

1.1 价格谈判机制的主要内容

药品价格谈判机制中所指的价格并不是药品价格,而是各种风险分担方式集合的产物。医保承担相应的报销费用,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风险分担方式、协议约定年限、使用范围、采购数额。谈判是双方在多次的议程中逐渐趋向于相同认知的过程。在多次谈判的过程中,双方逐渐了解对方的预期,及时调整自己的谈判策略和底价。在正式谈判前可先进行一次预谈判,双方就药品的供求情况及进入药品目录后药品的销售量进行意见交流。在预谈判与正式谈判期间,根据对方的态度调整谈判的条件和各阶段的目标[1]。因谈判意见不一致,导致未能进入医保目录的,厂家如想进行第2次申请,可通过快速通道,省略专家推荐和医保评定环节,直接与谈判小组沟通,进入第2次谈判等待期,同时需要提交异议的原因等文件。

1.2 价格谈判步骤

收集齐谈判的相关信息后,需要谈判方则可申请进行谈判。第一步,医保部门需根据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医生的反馈信息及医药企业的自荐拟订需要谈判的药品名单并公示。该药品要根据医保部门的谈判申请规范提交申请材料,由医保部门成立的专家组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价,对药品的实际临床价值进行评判。第二步,专家组将药品与类似药进行对比,给出评定结果。比较内容包括成本信息及利润空间、效果及适用症群、未来2年的用量预测、建议风险分担方式。最后,在获得专家推荐之后,由医保部门向企业发出要约,规定其在相应时间内提供医保所需数据,主要包括创新药物与相同适应证药品的详细对比情况、三期临床试验的数据、药品安全性和毒理分析结果及产品潜在市场的分析。整个谈判过程由谈判小组代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专家小组的推荐、医保中心的建议和谈判小组的评价为依据[2]。

1.3 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仍处于探索阶段,制度规章上仍未统一,各地医保政策不同,价格谈判机制也十分具有地域特色。同时又由于谈判双方扮演角色不同,在谈判各环节中各有侧重,因此谈判结果会有偏差。

谈判主体不对等:这里所说的不对等不仅指谈判中所扮演角色不同,也指社会角色不对等。医保部门是国家政府委托的经办机构,同时又代表广大参保人的利益,与药品提供商进行谈判时,有强大的后盾支持。而创新药物生产厂商,尤其是多数的进口药厂商,对我国的政策、法规了解会有偏差,因此在谈判过程中会存在不对等,影响谈判结果。

谈判双方信息收集真实性不足:谈判双方统一目的、确定主客方之后,就需进行数据收集。医保部门需收集产品的成本、药品的临床效果及反馈、药品的供求状况等基本信息,而厂家则需收集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谈判双方收集的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很难保证,很多厂家会为了加大药品价格而虚报成本信息,影响谈判结果。

风险承担分配问题:风险分配是谈判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最常用的分配方式是返利,即医保部门做出最高补贴预算,再根据医药企业愿意优惠的金额或数量来决定药品的报销比例,对于超出最高上限的部分,由厂家或公司按比例报销。风险分担协议的结构特点是不鼓励制药厂家超过年预算额。但由于患者情况、用药疗程不同,很难预估每年患者用药费用,如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糖尿病患者用药在不超过3 000元时,报销比例为70%,即需要打胰岛素的患者每年最多报销2 100元,超出部分需患者自己承担。对于严重糖尿病患者,需每天注射胰岛素,外加口服药,2 100元最多维持8个月的报销费用,有些患者服用疗效更好的进口药,药费负担就更重。因此药品返利上限的确有偏颇,会限制患者使用好药、创新药物。

约定年限与采购数量计算偏差大:这2项内容基于药品使用范围的广度计算。由于患者基数大,很难预估药品使用量,同时患者对创新药物认识逐渐加深并越来越信赖,使用数量呈上升趋势,很难预计患者的最高使用上限,因此,约定的年限及采购数量需更加准确。

2 建议

2.1 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谈判结果的公平、公正,建议在谈判全程独立部门监督。此部门应包括药品专业人员、临床一线人员、通晓政策法规的人员等,对谈判过程进行全面跟踪和监督。为了保证公平,此机构应不受管于任何一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同时,该部门还应对谈判双方建立档案监管,若发现一方有不合规行为,如虚报材料、成本造价等,应对其进行惩戒。建立监督机构可缓解谈判主体不对等的局面,避免谈判结果一边倒,增加处于弱势主体的自信,避免一方漫天要价。

2.2 患者教育

患者反馈对于药品是否能进入医保目录也有一定影响。患者教育非常重要,同时也十分困难,因为患者基数大,教育水平不一,药品或疾病相关信息的学习成本高。但患者的用药体会、疗效反馈直接影响着药品价格谈判。因此药品制造商、政府部门及药品相关部门需影印疾病、药品相关知识,在医疗服务部门对患者进行宣传,同时组织患者集中学习。谈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患者能用上疗效好、价格低的好药,因此患者的反馈信息至关重要,会直接影响价格的确定。

2.3 确定药品采购途径

因为无相对准确的患者数据,谈判的主要内容中有关药品采购数量、约定年限的确定比较困难。在建立监督机构后,确定药品采购途径,通过统计配送公司配送药品的数据,可显示出药品大致的年需求量,对谈判过程产生积极的影响。在确定供应公司时,要综合、全面地考虑该公司的基本条件,如资金、仓库面积、运输条件及可配送产品品种等。以黑龙江克山县为例,从2007年11月开始,克山县向省内药品商业公司发出邀请,黑龙江省几家注册资金在1 500万元以上、库房使用面积超过2 000 m2、经营品种在5 000种以上的大医药公司提供了经营产品的目录与报价。经过考核,从中筛选出2~3家符合要求的企业,同时由各联网医院及相关人员组成医疗保险联席工作组,对入围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最后共同选定黑龙江省最大的一级医药批发公司——黑龙江龙卫医药公司为克山医保药品供应公司[3]。各地的发展不均衡,使得确定一家全国范围内固定配送的公司非常困难。根据现状,可确定1~2家一级配送公司,各地方再选出二级配送公司,每一级的配送公司都要备有一定量的药品,保证药品可持续送达国内任何地方。同时,每个地方配送机构归上一级机构统一管理,杜绝各地配送公司恶性竞争,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串货现象。

2.4 调动慈善基金会参与风险分担

目前,谈判过程中的风险返利分担方式对患者用药有一定程度的限制,最高限额的界定也较难。对医保部门和厂家而言,慈善基金会可参与风险分担。目前,我国医疗方面的慈善基金会很多,如红十字基金会、中国医疗健康基金会、嫣然天使基金会等,在医疗领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帮助更多患者接受治疗。慈善基金会在参与分担风险的同时,产生的宣传作用更有利于其募集善款,从而产生良性循环。基金会可参与分担主要救治疾病相关的用药,如嫣然天使基金会参与分担唇腭裂患者用药超出上限部分,减少患者的用药负担。

3 结语

完善创新药品价格谈判机制,除了可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确定药品采购途径、调动慈善基金会参与分担风险等方法,还应充分考虑到各地方现状与特色。我国幅员广阔,地方特色强,因此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以保持地方特色为前提,在不触犯地方底线的情况下进行微观渗透。可让上级监督机构强制对地方部门进行指导,引荐其他地方的好经验,改变本地法规盲目的地方保护观念;同时也可通过对内部人员素质与综合实力培训,不断提出案例演练,使临床专家、厂家等各谈判主体参与角色扮演、模拟谈判,使其在探讨中找到参与感,意识到谈判过程中的各种事宜均不可忽视。只有做足了对内的工作,才能跟上全国大范围医药领域前进的步伐。

[1]丁锦希,赵 悦.我国创新药物“单独定价政策”的量化分析[J].中国药业,2011,20(24):1 - 4.

[2]张 磊.我国创新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3(3):47-48.

[3]刘铁成.克山县开展药品价格谈判,用好百姓救命钱[J].中国医疗保险,2011(11):54-55.

猜你喜欢
谈判药品用药
是不是只有假冒伪劣药品才会有不良反应?
精准用药——打造您自己的用药“身份证”
联合用药与单一用药在高血压治疗中的有效性对比
俄乌第五轮谈判
高血压用药小知识
关注氟喹诺酮类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
如何在双赢谈判中赢得更多?——读《哈佛双赢谈判课》给人的启示
向“不合理用药”宣战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谁赢谁输?
药品集中采购将走向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