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海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烧伤整形科,江苏 南京 210009
由于研究者在整形美容门诊所面临的群体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患者,而是求美者,所以整形美容产品在整形美容门诊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严谨性不容忽视,是否严格按照GCP要求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直接关系着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2014年-2015年,笔者单位美容门诊共实施药物临床试验项目3项:瑞兰法令纹注射;美瑞和瑞兰对比,进行法令纹注射;空心锥悬提,中面部提升。筛查受试者176人,女175人,男1人;入组154人,女153人,男1人。完成药物临床试验126人,女125人,男1人;脱落28人。入组率81%。
2.1 知情同意书
①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无受试者和(或)研究者联系电话;仅有研究者签字而无受试者签字;仅有签字而无签字时间。②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时间在开始参加临床试验之后。③仅有入选受试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而无筛选受试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④知情同意书签署后复印件未交给受试者;错将签署好的知情同意书原件交于受试者保存。⑤受试者未完全知情就草草签订知情同意书。
1.2 遵照临床试验方案
①未严格执行入选标准,如检验尚未出结果,试验已经开始。②未随机入组,如研究者随意挑选随机号。③未完成规定的检查项目,主要是临床试验各随访期需检查项目少查或未查[1]。④检查复查时间严重超出时间窗。⑤注射用的试验药物未按规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注射:注射用的残余试验药被研究者带走;试验药只注射了1支,却填写2支,研究者将另1支带走。⑥为降低脱落率,甚至曾有人提出向受试者收取押金的建议。
1.3 试验用药品管理
①试验药物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如温度不达标。②回收剩余药物不及时或回收时不清点剩余药量,甚至不回收,试验用药物外包装没有统一回收。③试验药物用药登记表填写不完整,如无发药日期,无研究者签名或受试者领药时未请受试者签名。④没有定期清点受试者备用药。
1.4 研究病历与病例报告表(CRF)填写
①未及时填写,有意回避不良事件填写;②研究病历填写错误,如从检测结果的化验单上转抄数据至研究病历上时数据抄错。③CRF修改不规范、随意修改。
1.5 临床试验数据的溯源与原始资料不一致
①住院病历中无任何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记录;住院病历与实际临床试验中的手术、用药情况不符。②检验报告单与检验科存根不一致,主要表现在姓名、性别及检测时间上。③大量检验报告单不粘贴或无序粘贴。
1.6 试验管理
研究者忙于应酬病房和门诊手术工作,对于 GCP方案的实施无法做到全面掌控 ,虽然申办者曾派遣临床监查员(CRA)在临床研究中对试验实施情况及数据进行监查,但研究者往往不能够及时依照 CRA 的要求现场解决问题和更正错误,有研究者让CRA代替填写CRF ;筛选时未充分考虑到人口流动性,造成部分受试者出现失访、缺乏对受试者依从性的监控等。
1.7 其他
文件柜资料存放不规范;无受试者筛选表与入选表或填写不完整;无受试者签认代码表或填写不完整[2]。
加强项目启动前培训,由申办方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组织参与该项临床试验各个环节培训。培训内容:GCP知识、临床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SOP)、研究病历及CRF的填写要求、试验药物管理要求、临床试验的关键点、容易出错的环节等,使所有参与该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了解GCP、SOP相关知识及试验项目情况。
严格执行“知情同意书的SOP”,要求研究者遵循“安全告知、充分理解、自主选择”的原则,在进行相关的检查、体检和给药前,一定要确认受试者已签署知情同意书;在知情同意的过程中,遵循“不欺骗、不隐瞒、不胁迫、不利诱”四不原则,加强与受试者的交流与沟通,了解其思想状况,详细分析试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受益,在取得受试者信赖与理解的基础上,给予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是否愿意参加临床试验,并按GCP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一定保证受试者是在充分知情、自愿参与的情况下参加临床试验,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
严格遵照试验方案①提高研究者依从性。有选择性地确定合适的研究者,要认真做好研究者试验项目培训,充分了解临床研究的目的、意义与药物临床试验方案。主要研究者要加强质量监控并制订门诊药物临床试验奖惩措施。②制定受试者联系一览表,将受试者药物编号、姓名、联系电话、负责研究者、来院日期记录在内,如有变动及时修改,已随访日期用红色记号笔划去,并在来院日期前1-2 d,护士电话提醒需要随访检查的受试者,通知研究者按时接诊,防止复查检查时间超出时间窗。③制定临床试验检查申请单。将临床试验项目名称、访视期、受试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试验专业名称、需检查的具体项目、研究者签名及申请检查日期设计成表后,打印一份样本送交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研究者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备案;避免检查项目少查或不查[3]。
加强试验药物的管理 试验药物管理严格执行试验药物管理SOP。试验药物按药物编号顺序保存,专人管理,严格按试验药物随机编号顺序按时间窗发药和用药。给药时认真核对受试者的姓名、编号及药物编号,确保受试者姓名、编号与药物编号一致,并向受试者详细说明用药的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给药后研究者和受试者均需在药物使用登记表上签名、注明日期。临床试验中只要是剩余的试验用药品一定要回收并认真清点,如为药液可用注射器和量筒测量,将剩余药量如实记录。建立试验药物清点本,每2周清点受试者备用药物一次。
保证研究病历和CRF的填写质量要求 研究者必须端正临床试验态度,认真掌握临床试验的整个操作流程,把握好容易出错的环节;在记录前认真了解填写说明,用正确的方法将试验中的任何观察、检测结果和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真实、详细记录在研究病历和CRF中。
规范临床试验文件的管理 门诊必须设立有临床试验资料专用档案室,用于存放已完成的临床试验资料,并专人管理。
做好三级质控。对在研项目实行三级质控即项目和专业负责人、机构办公室成员、聘请有GCP丰富经验的院内专家组成。质控内容: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试验药物的管理、CRF填写规范及时、入选表和筛选表以及受试者签认代码表填写完整、方案依从性和相关法规遵守、CRF与原始资料一致、不良事件跟踪、医技科室检查结果和数据溯源性。对临床试验过程实行全程质控,保证临床试验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靠性。
[1]沈玉红,张正付,李正奇等.美国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损害补偿及其启示[J].药学实践杂志,2013,31(4):271-272,276.
[2]李陈洁,刘敏怡.临床试验药品的规范化管理[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1,04(4):139.
[3]王佳楠.中日两国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及其检查制度的比较[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1,27(9):718-721.